关于德国离婚后付给前妻费用的问题
我老公和他前妻离婚了,但是还要付给她每月将近700欧的生活费(不包括孩子的费用), 他的2个孩子快慢12岁了, 听说新的婚姻法出来, 可以要求前妻去工作,就不需要付这么多生活费了,是不是啊? 有谁知道的?谢谢啦 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前妻去工作。但是就是她工作了两人的收入差还是得平均一下。你们俩如果已经结婚了想少付钱最好的办法是生孩子,孩子们先分钱,剩余的最低生活标准之上的由前妻跟现在的配偶平分。还有的办法就是自己开公司,把工资定低一点,其余的开销尽量做成公司成本。只要孩子的生活费按时交没人会找他麻烦,想办法降低工资单上的收入,最好弄点黑色收入。[ 本帖最后由 mausreis 于 2008-4-30 07:35 编辑 ] 她有一个工作,但是收入很低,是半天的,可以要求她工作全天? 我也有一个孩子了,和前夫生的,他有2个孩子了,我们实在不想再生孩子了 他前妻半天不错了阿!还要照顾2个孩子呢。$考虑$ 可惜你的孩子不是现在老公的,德国法律,亲生的自己抚养。
他没有义务抚养你的孩子。就说说,分孩子抚养费的时候不考虑你的孩子。
原帖由 yao_anne 于 2008-4-30 07: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有一个工作,但是收入很低,是半天的,可以要求她工作全天? 我也有一个孩子了,和前夫生的,他有2个孩子了,我们实在不想再生孩子了 原帖由 yao_anne 于 2008-4-30 07: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有一个工作,但是收入很低,是半天的,可以要求她工作全天? 我也有一个孩子了,和前夫生的,他有2个孩子了,我们实在不想再生孩子了
如果她全天去工作, 那下午孩子们回来, 谁在家照顾? 你吗? 做人有时也要站在对方的立场想想. 两个孩子那么大了妈妈 完全可以上全天的班。楼主自己在这里问没用,孩子的爸愿意的话让他去跟律师商量对策。 如果700欧单纯给前妻的费用,而这个男人不是老板,只是一般工薪阶层,确实多得有些奇怪。
原帖由 yao_anne 于 2008-4-30 06: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老公和他前妻离婚了,但是还要付给她每月将近700欧的生活费(不包括孩子的费用), 他的2个孩子快慢12岁了, 听说新的婚姻法出来, 可以要求前妻去工作,就不需要付这么多生活费了,是不是啊? 有谁知道的?谢谢啦 新法律规定,父母分手后,无论婚否,孩子幼年的话(6岁以下)妈妈如果放弃工作在家照顾孩子爸爸承担最多3年妈妈的生活费。 我是想问,孩子多大了,可以要求她全天上班,或者,不用在付给她生活费了? 原帖由 mausreis 于 2008-4-30 10: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新法律规定,父母分手后,无论婚否,孩子幼年的话(6岁以下)妈妈如果放弃工作在家照顾孩子爸爸承担最多3年妈妈的生活费。
那么,现在孩子快12岁了,是不是可以不用付给妈妈的生活费了?主要是新的法律到底是什么内容,有哪个能提供的?最好中文版 新公司工资开低点很正常啊, 合理的开销都可以做成成本,又不是搞欺骗乱做账,是合法的。我认识一个开店的,有一个孩子,每月只给前妻140欧,开奔驰上饭店都是成本,自己工资单每月一千出头, 140就是Jugendamt定的。德国有孩有婚史的如果是雇员最倒霉,所有的收入藏都藏不掉, 所以很多人宁可失业,不然每天上班都为别人了。
[ 本帖最后由 mausreis 于 2008-4-30 16:57 编辑 ] $考虑$ 是不是LZ因为再婚了领不到自己前夫的生活费心理不平衡了啊?人家一个女人独自带两个孩子还要上半天班,不容易了,也给人家留点余地.. mm 前妻带两个孩子也是很不容易的!不过还是说一个例子给你听, 不知能不能帮到你, 认识一对2001年离婚,现在13岁的孩子跟爸爸生活,孩子妈妈打半天工收入很少, 离婚后男的每个月给女的450欧,但2005年男的找了律师打了官司不想再给钱了, 2005年10月法院判了,男的就付前妻生活费到2006年4月就不用了。当然你老公的两个孩子都是跟妈妈生活,这点不一样。不过如果你想解决这件事,还是叫你老公找律师问问吧。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8-4-30 18: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考虑$ 是不是LZ因为再婚了领不到自己前夫的生活费心理不平衡了啊?人家一个女人独自带两个孩子还要上半天班,不容易了,也给人家留点余地..
前夫可能中国人。$考虑$ 原帖由 mausreis 于 2008-4-30 16: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新公司工资开低点很正常啊, 合理的开销都可以做成成本,又不是搞欺骗乱做账,是合法的。我认识一个开店的,有一个孩子,每月只给前妻140欧,开奔驰上饭店都是成本,自己工资单每月一千出头, 140就是Jugendamt定的。 ...
开低工资是可以,但是开销入成本就比较严格了,奔驰算自己的公司,但是法律有规定谁用谁就得工资里扣钱。自己买的东西,吃饭啥的,德国对这些还是挺严格的吧,我们公司一年里有3次不同针对性的Betriebsüberprüfung,也没人举报,就是查帐的。 就为了这个背井离乡从头开始多不值,少交点还是有办法的。 搞了老半天,怎么居然有人说我不好啦。他的前妻每月拿到700欧赡养费,加上2个小孩另外的700多欧,余下的钱,一半也没,我和我老公日子过的紧张的很,我也有个儿子要养的啊!她工作半天,还有1000多欧的收入,加上她还和一个男的同居,那个男的也帮她开销不少。所以,听说新婚姻法出来,当然希望问问能不能少付或者不付了。希望你们也有点同情心。 不是不想同情你。
只是哪两个孩子,是你先生得亲生得。而你得孩子,非你老公亲生的。
德国保护孩子。并且规定养育责任是亲生父母。所以你先生的收入是先需要付了孩子的费用,才剩自己。
并且根据德国法律来说,你的孩子你先生并没有义务抚养,责任是在你孩子的生父身上。
所以大家这么说,并非无道理。
网上什么发言都有,本来就是畅所欲言。
如果你请专业的律师咨询,想必他收了你的钱,不会说出你不中听的话。
原帖由 yao_anne 于 2008-5-14 15: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搞了老半天,怎么居然有人说我不好啦。他的前妻每月拿到700欧赡养费,加上2个小孩另外的700多欧,余下的钱,一半也没,我和我老公日子过的紧张的很,我也有个儿子要养的啊!她工作半天,还有1000多欧的收入,加上她还 ... 这个前妻跟男人同居是个减少生活费的理由,可是必须得有证据。要证明那个男人每天住在那里, 法院要看证据。 难倒你要你老公不养自己的孩子,替别人养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