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c.de
发表于 2008-4-30 20:57
@dolc.de
发表于 2008-4-30 21:00
mausreis
发表于 2008-5-1 17:20
就为了这个背井离乡从头开始多不值,少交点还是有办法的。
@dolc.de
发表于 2008-5-2 10:02
yao_anne
发表于 2008-5-14 14:49
搞了老半天,怎么居然有人说我不好啦。他的前妻每月拿到700欧赡养费,加上2个小孩另外的700多欧,余下的钱,一半也没,我和我老公日子过的紧张的很,我也有个儿子要养的啊!她工作半天,还有1000多欧的收入,加上她还和一个男的同居,那个男的也帮她开销不少。所以,听说新婚姻法出来,当然希望问问能不能少付或者不付了。希望你们也有点同情心。
@dolc.de
发表于 2008-5-14 16:26
pidi
发表于 2008-5-14 16:29
不是不想同情你。
只是哪两个孩子,是你先生得亲生得。而你得孩子,非你老公亲生的。
德国保护孩子。并且规定养育责任是亲生父母。所以你先生的收入是先需要付了孩子的费用,才剩自己。
并且根据德国法律来说,你的孩子你先生并没有义务抚养,责任是在你孩子的生父身上。
所以大家这么说,并非无道理。
网上什么发言都有,本来就是畅所欲言。
如果你请专业的律师咨询,想必他收了你的钱,不会说出你不中听的话。
原帖由 yao_anne 于 2008-5-14 15: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搞了老半天,怎么居然有人说我不好啦。他的前妻每月拿到700欧赡养费,加上2个小孩另外的700多欧,余下的钱,一半也没,我和我老公日子过的紧张的很,我也有个儿子要养的啊!她工作半天,还有1000多欧的收入,加上她还 ...
mausreis
发表于 2008-5-14 16:46
这个前妻跟男人同居是个减少生活费的理由,可是必须得有证据。要证明那个男人每天住在那里, 法院要看证据。
@dolc.de
发表于 2008-5-14 17:17
MR.OIL
发表于 2008-5-14 18:20
难倒你要你老公不养自己的孩子,替别人养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