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ier
发表于 2008-5-9 11:25
你的口头承诺的事情,谁也不在场谁也不清楚。只是从楼主的描述中,我觉得房东不像是个不讲理的人啊。
你拿到钥匙,因为你不是一般的Besuch,你是他的妻子。我家两口人,我还从房东那拿到三把钥匙呢,那这是什么暗示呢?
Lining
发表于 2008-5-9 11:51
原帖由 carrier 于 2008-5-9 12: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口头承诺的事情,谁也不在场谁也不清楚。只是从楼主的描述中,我觉得房东不像是个不讲理的人啊。
你拿到钥匙,因为你不是一般的Besuch,你是他的妻子。我家两口人,我还从房东那拿到三把钥匙呢,那这是什么暗示 ...
我4月搬来,他说是1月,这叫讲理吗?
我就是后悔当时是口头的承诺啊。就是觉得他不像不讲理的人才信他的。
房东现在的依据是,合同是和我LG签的,他和我没任何关系。为什么拿钥匙时我签字就没事?他和我没关系,给我钥匙干什么。$考虑$ 而且本来房东就应该把所有钥匙都给租客,这是我在 Deutsch Perfekt上的一篇文章上看到的。所以你的房东有3把钥匙,就应该给3把钥匙给你。我相信,要是你有了Besucher,需要住一段时间,家里钥匙不够。也应该是由房东提供给你们,就是他的租客钥匙,然后让你们和Besucher协调。你们房东不可能直接把钥匙给Besucher 和他签字吧?
我的NK其实多了一个人,就是房东不张钱,年底结帐的时候也得交多用的。所以他现在来涨Grundstückmiete。我昨天粗略的计算,张完后,NK 不变(实际上不可能),我们一个月加起来都是250欧,加上多用的,最少也得270欧吧。我觉得对一个现在发霉的27平米地下室价钱不合理。
wer1973
发表于 2008-5-9 12:07
觉得270住发霉的地下室不合理,怎么还不搬?$考虑$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5-9 12:15
楼主有些较真了,房东当然不会让你们不要孩子,这是你们的权利。但是居住面积不够的话,好像也是违反法规的。所以,很多人有孩子之后都会搬家。
我的意思和雨蝶及carrier的看法差不多,就不重复了。房东也是怕麻烦,做了妥协,给你们换一个房子好了。你还是希望以后房东是个就事论事的人,不会继续找你麻烦,要不住着真没什么意思。
口头承诺的兑现看这人的人品了,这也说明了上面的问题,给你换房子之后,你能住的安心吗?
给你钥匙必须要要有人签收,但是这个人不一定是房客,可以是其他人。只是证明你拿到了钥匙而已。
房主现在在法律上的优势比你大,但是也许他不愿意浪费时间,所以,试试争取一下,不行就搬家吧。
Lining
发表于 2008-5-9 12:18
原帖由 wer1973 于 2008-5-9 13: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觉得270住发霉的地下室不合理,怎么还不搬?$考虑$
:mad: 我打这几个字都打皮了。本来就要搬,没这事之前就要搬了,到楼上。因为房东说是内部搬家,我们不用提前Kun房,到时候楼上空了,我们去住,改签楼上合同就行了。不然我LG 早就Kun房了。现在有了纠纷,事情不就麻烦了吗。现在房东虽然提出让我们6月30号前搬,也是口头的。不见他的书面通知,我们得3个月后才可以搬。
Lining
发表于 2008-5-9 12:28
原帖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8-5-9 13: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有些较真了,房东当然不会让你们不要孩子,这是你们的权利。但是居住面积不够的话,好像也是违反法规的。所以,很多人有孩子之后都会搬家。
我的意思和雨蝶及carrier的看法差不多,就不重复了。房东也是怕麻烦 ...
我没说我想要孩子啊。更没有说想在地下室生孩子,我又不是老鼠$汗$:mad:那只是个比方而已。
这个房子面积住两个人没有问题的,我都anmelden完了。
我就是觉得他法律上没道理才来坛子上问问的。今天刚读到一段:
soweit im Mietvertrag keine besonderen Vereinbarungen getroffen worden sind, darf der Mieter die Räume nur in eigener Person nutzen. Die Aufnahme dritte Personen ist grundsätzlich unzulässig. Eine Ausnahme gilt insoweit für besonders enge Familienangehörige, wie z. B. den Ehegatten und die Kinder, so weit dadurch keine Überlegung eintritt.
而且你不是说当年你租的房子也只能一个人住,LP除外吗?
[ 本帖最后由 Lining 于 2008-5-9 13:35 编辑 ]
Lining
发表于 2008-5-9 12:33
我也不想浪费时间啊。我刚毕业,还要找工作的。我怕无法顺利搬走啊。他提出另外一套房,就算我们去住 (可能性不会很大,我也怕他以后找我们麻烦),可是我们现在没kun (因为当时他说不需要), 他让我们同时付两边房租怎么办? 他现在提出的这套,不是我们说好的楼上的那套,在另外一条街上。所以不是楼内搬家。
我们要搬到别处,也要等啊。
[ 本帖最后由 Lining 于 2008-5-9 13:39 编辑 ]
pidi
发表于 2008-5-9 12:49
打官司吧,楼主这么精通法律。准赢。
Lining
发表于 2008-5-9 12:55
原帖由 pidi 于 2008-5-9 13: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打官司吧,楼主这么精通法律。准赢。
帮不上忙也不需要讽刺人家吧。精通法律的人会随便相信口头承诺吗?$郁闷$ 我写的几点和法律靠点边的都是现学现卖的,不是翻旧帖,看看有才怎么说的,就是今天翻了翻Ratgeber的书而已。我精通还问什么呀。
萧清泉
发表于 2008-5-9 13:47
这么快就变成高楼啦,呵呵,楼主还真的是个认真的人。
其实在第一页就回复过你了
1:如果他能拿出计算的依据,房租提高是没问题的。
2:只住一人条款在法律上有一定争议。但在这个案例中房东绝对不会纠缠,因为你们是夫妻,上法庭他必输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