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st 发表于 2008-7-18 08:41

原帖由 housing 于 2008-7-18 09: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您就不能去刷刷牙??

我想帮你刷刷牙!!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8-7-18 08:46

原帖由 thunfish 于 2008-7-18 09: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条条框框,有自己的规矩方圆。楼主来这里咨询,无非是要讨个巧,钻空子打擦边球。

不道德。
$支持$ $支持$ $支持$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8-7-18 08:49

如果是通过lg取得德国国籍的,如果承认是假结婚,那么这个国籍会被收回。$汗$
就算是现在靠自己入籍,所谓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有这个前科,估计人家也不会接纳她。$汗$

sweethome 发表于 2008-7-18 08:50

楼主假结婚就是道德败坏,和人家残不残疾有什莫关系吗,就算不残疾你也应该付人家赡养费!
这样的女人就是把全部工资作为赡养费给人家都不多!!!
楼主你最好是能滚出德国,别在这给中国人抹黑!$怒吼$ $怒吼$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8-7-18 08:54

原帖由 sweethome 于 2008-7-18 09: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假结婚就是道德败坏,和人家残不残疾有什莫关系吗,就算不残疾你也应该付人家赡养费!
这样的女人就是把全部工资作为赡养费给人家都不多!!!
楼主你最好是能滚出德国,别在这给中国人抹黑!$怒吼$ $怒吼$
lz/lz女友滚出德国,不是就只能回中国么?这不祸害中国人么?!$怒吼$

酸牛奶 发表于 2008-7-18 09:06

吸毒如何能导致100%残疾 $考虑$

cpcoffee 发表于 2008-7-18 09:08

如果lz在BW,想靠自己所谓的8年入籍那你还要慢慢等,BW要工作5年,这个条件必须满足。你现在是3类税卡,你离婚后就没有netto2000啦。你这个人渣,为了国籍连残疾人都嫁,bs。

sweethome 发表于 2008-7-18 09:10

原帖由 Don't_speak 于 2008-7-18 09:5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lz女友滚出德国,不是就只能回中国么?这不祸害中国人么?!$怒吼$
什莫楼主的女友,就是搂主自己拉! 就算真是她的女友,那她自己也不是什末好东西!物以类聚,能交这样的朋友!!
希望老天保佑, 不要有人再娶楼主, 楼主你都34 了,就做点善事, 不要再去害人了!!!孩子就更别想了!你就成天捧着你那德国国籍过日子吧!!
;)
;) ;)

mausreis 发表于 2008-7-18 09:13

骂搂主也没用啊,大家学着应付德国法律吧。德国的法律就是很过份的,我们以前上课请来的律师说过,70%以上的孩子都不是妈妈自己的老公生的,但是老公倒霉只能当爸。

pinguo 发表于 2008-7-18 09:14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互相咬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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