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o_j
发表于 2008-12-18 19:14
...
既然lz把别人的名字说出来了,也把自己的名字帖出来吧
a11aa11a
发表于 2008-12-18 19:19
原帖由 vivian.du 于 2008-12-18 19: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汗$
我想那个钟先生也吸取教训了吧!
都说了, 在德国最不能交往的就是中国人了!!
宁愿和其他国家的人来往, 都不要和德国华人交往!!$支持$ $支持$
那你滚呗,上德国华人论坛干啥。
真是啥人都有啊
lan
发表于 2008-12-18 19:26
如果那个楼主一开始就直接报警,什么事都没了,所以说,做人不能太厚道。$m27$
shangkal
发表于 2008-12-18 19:27
在主题就指名道姓。。过分了。。
一个中国人在外。。你的行为不仅代表你自己。。还代表着我们的国家。。中国。
@1234@
发表于 2008-12-18 19:31
想起一个jp的家伙,问她偷了东西没。她说:“你不是都知道了嘛,还问我干嘛?”立刻无语。
还是自己吸取教训吧。
憨豆小子
发表于 2008-12-18 19:48
那个谁谁谁,你就满足他的意愿,出来道歉吧
为了表示你的诚心道歉,建议你把对方的信息也公布出来,不然他还不知道你在向他道歉呢:D
顺便再给个照片
kaninchen24
发表于 2008-12-18 20:01
强烈建议 机主 应 楼主 的要求发表一个公开的道歉信,就一些过激的不当的言论向楼主进行道歉。
既然是一封道歉信,信的开头就一定要写上收信人(即被道歉人)的姓名,地址等联系方式。;)
睡不醒的猫
发表于 2008-12-18 20:05
见识了。没见过这么JP的。
树獭宝宝
发表于 2008-12-18 20:14
$汗$ 至贱者无敌啊!
axiuluo0049
发表于 2008-12-18 20:14
原帖由 vivian.du 于 2008-12-18 19: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汗$
我想那个钟先生也吸取教训了吧!
都说了, 在德国最不能交往的就是中国人了!!
宁愿和其他国家的人来往, 都不要和德国华人交往!!$支持$ $支持$
这么绝对???:c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