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allway2005
发表于 2009-1-28 21:01
原帖由 alliens 于 2009-1-28 19:5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柏林朱海洋,德国马家爵,见着了还不得多看两眼,多说两句阿
有的看楼主,还不如花精力去找个对异性魅力差点的主,给后半生买点保险啊$汗$
alliens
发表于 2009-1-28 21:03
原帖由 ichbindabei 于 2009-1-28 19: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jura-tiger和alliens,你们总是一前一后,拜托只用一个马甲行不行,如果真是两个人就不怕别人说你们搞gay么,一个马甲恐吓一个马甲骂娘,真奇怪你爹妈怎么把你生出来的?
呵呵,我不是律师,不过你再问候别人父母呢,要查你这么个人太容易了,柏林那个地区和那女的认识的,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你是谁了,你自己掂量一下。要你真打过谁,也能打听出来,到时候别吃不了兜着走。要整,就整死你,告你恐吓没意思,要告就告你伤人。
alliens
发表于 2009-1-28 21:06
原帖由 okallway2005 于 2009-1-28 20: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的看楼主,还不如花精力去找个对异性魅力差点的主,给后半生买点保险啊$汗$
谢谢你阿,我有女友,关系好的很,而且我后半生也很有保障,不用您操心
okallway2005
发表于 2009-1-28 21:07
原帖由 alliens 于 2009-1-28 20:0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阿,我有女友,关系好的很,而且我后半生也很有保障,不用您操心
没关心你,是关心自己呢$汗$
水煮肥鱼
发表于 2009-1-28 21:17
$考虑$ $考虑$ $考虑$
GOTwu
发表于 2009-1-28 22:13
强贴留名$m14$
tamaki
发表于 2009-1-28 22:25
不知道lz在德国是做什么,德国是法制社会,你一点常识都没有吗?
就凭着自己一腔得不到的“性”冲动,到处乱骂。
你要是还正常呢,就先学会尊重别人,再和别人对话。
为什么你一说话,就一定要攻击别人人身呢?
你要是不正常呢,我不会当你说过什么,反正是250。
我可以清楚告诉你,我支持被你破坏名声的berlin女孩,
你是你,她是她,你凭什么干涉她的生活!
我也不在乎你骂什么,还要打人什么的。
除了骂人和打架,你还有什么?你以为现在还是暴政时代么,
法制社会,你懂不懂?
gabbie
发表于 2009-1-28 22:51
强贴。。。。。
可以理解lz的出发点,不过这么做能不能达到效果就不好说了。。。。。。。。。
还有回帖里总是很冲的说话,有人意见不同就说人家是要找ons,实在是。。$NO$
对那个mm,能帮就帮一把,能劝就劝几句,她非不听你也没办法,她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长大了连父母都管不了了呢,别一条路走到黑
liangfeng80
发表于 2009-1-29 00:30
ichbindabei
发表于 2009-1-29 03:53
争吵到此结束!此贴的目的不是为了和猥琐的闲人对喷口水。
诚如那些人所说,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她乱搞如果可以称之为一种自由的话,我阻止她乱搞也是我的自由,这就是我的选择,旁人能理解我这份苦心最好,不能理解的也罢。尽管如此,我还是会尊重那些猥琐的人类满嘴喷粪和报警恐吓的自由。而且我选择不再理会此类生物!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