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三爷
发表于 2009-3-24 20:08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4 20:16
子曰:“三十而立”。楼主三十有三了还没读完《大学》。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了~
他三爷 发表于 2009-3-24 20: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禀“他三爷”,我小学都没毕业呢,看出来你有能耐了。不然能跟树人称兄道弟嘛?!
samdiy
发表于 2009-3-24 20:31
人个人利益受到侵害了
利用法律讨回公道
就是这么个事
至于上升到国家民族什么的么
敢于维权,绝对支持你!
他三爷
发表于 2009-3-24 20:52
atlantic
发表于 2009-3-24 21:19
很简单,打工超过3个月,双方都会被罚,不过雇主要罚很多,所以你老板不会真正愿意跟你打官司。
只要你一开始不是黑工,有白纸黑字的工作合同,最大责任还是会在你老板那边。
而且,如果你没有说谎,你老板在雇佣你的时候还说会同时给你解决工作签证问题。
打官司的时候,一定要一口咬定他说过这句话,最好有什么书面证明。
mimimao
发表于 2009-3-24 21:19
支持一下楼主!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4 21:22
本帖最后由 回首又见他 于 2009-3-24 21:49 编辑
楼主的牌楼要是立起来了,一定要去拜一拜。
他三爷 发表于 2009-3-24 20: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本来很给你面子,但你还真是蹬鼻子上脸呀!!!
还“他三爷”?请问您是谁的三爷?名字起的吧,违章了知道不?一个对辈分这么标榜的人是不是唯恐别人把你当三孙子看啊???
还“树人哥哥”,您可能事业不错,但我还是建议您去看看心理医生。您这操性的不多啊。
你还腆脸说别人中国脸,外国脸的??我认为伪善的你现在最该做的是找块大点的镜子,脱裤子蹲上去,分析一下在你身上到底有几个孔儿的地界儿算是脸!!!
还有,你们家是不是开窑子的?我也看了你给别人帖子的留言,你对这个行业貌似十分留恋和不舍。
mimimao
发表于 2009-3-24 21:28
我也正跟公司打着官司呢,市法院赢了,现在打到州法院。公司想给钱让我走人,门都没有。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和他们打到联邦法院。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4 21:41
我也正跟公司打着官司呢,市法院赢了,现在打到州法院。公司想给钱让我走人,门都没有。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和他们打到联邦法院。
mimimao 发表于 2009-3-24 21: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祝你顺利打赢官司!!我们一道积极维权。
Ladamandis
发表于 2009-3-24 21:56
楼主别怕,我支持你。
哪儿的法律都得讲理不是,讨回你应该得到的,付出你该负的代价,问心无愧。
这世界上的事儿,人在做,天在看,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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