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enfeng 发表于 2009-5-24 22:31

提个题外话,强烈要求酸黄瓜大侠教教大家怎么开各种锁具。

酸黄瓜 发表于 2009-5-24 22:43

楼上说的对
钱老是我的偶像!!!

小小笑笑 发表于 2009-5-25 07:22

谢谢!
我今天去知道怎么说了。
以解决问题为前提,多少损失一点钱,也算是交学费了。
关键是有很重要的事需要马上回国,时间耽误不起。
非常感谢!有了结果回来报告大家。

Interchina 发表于 2009-5-25 09:27

补充一下

因为你的承租人欠钱不给 所以你就想让对方搬走 这个是人的正常反应 但是在法律上有时候行不通,
拖欠房租 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 延迟 Verzug 具体要看你是否有追讨行为,
既看你是否写过警告信 追讨是构成延迟的要素,
如果你没有追讨 你的承租人 10年不给房租 也不构成延迟 法院当然也不会受理...
酸黄瓜 发表于 2009-5-23 22: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付租金的情况下,30天自动进入Verzug,警告信不是必须要写的

yanhaohao 发表于 2009-5-25 21:32

有结果了吗???

小小笑笑 发表于 2009-5-26 15:45

解决了,
昨天他们出去了,押金刨除费用,之后还给他们了。
损失一些,但免得麻烦了。

小小笑笑 发表于 2009-5-26 20:11

多谢各位的帮顶和呐喊。

酸黄瓜 发表于 2009-5-26 23:16

损失点钱无所谓
不出什么意外就好
让一步海阔天空
气度左右格局吗!!!!

看见你能和平解决 我很高兴!!!!

langenfeng 发表于 2009-5-27 10:54

酸大侠,能教我们开锁么?{:5_367:}

酸黄瓜 发表于 2009-5-27 21:19

开锁就算了
正常学开锁 需要指纹在警察局备份
还有无犯罪证明
有的地方还需要有两个以上的同行锁匠推荐
恐怕你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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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换题目了)实况转播:状告无赖房客全景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