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坚 发表于 2009-6-26 16:30

此外,《明镜》“黄色间谍”这一辱华报道事件所涉及的并不仅仅限于对华人以及中国的侮辱、诽谤,其中对中国文化的歪曲和篡改是极为阴险的,如果我们置之不理,久而久之,《明镜》在德国民众中栽下的“中国有抄袭传统”的谎言,就会被一次次重复讹传,最后成为德国民众憎恨和攻击中国的文化理由,这一风险需要我们防患于未然。

如有兴趣,欢迎阅读我的博客文章:
http://blog.sina.com.cn/ZhouJianBerlin

Menghu 发表于 2009-6-26 18:10

本帖最后由 Menghu 于 2009-6-26 18:16 编辑

此外,《明镜》“黄色间谍”这一辱华报道事件所涉及的并不仅仅限于对华人以及中国的侮辱、诽谤,其中对中国文化的歪曲和篡改是极为阴险的,如果我们置之不理,久而久之,《明镜》在德国民众中栽下的“中国有抄袭传统 ...
周坚 发表于 2009-6-26 16: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支持您据理力争的行动.但是说句实话,没必要. 你没有责任一定要消除所有人的偏见,他们自己害自己的事情你指出就可以了,偏见持有者也有某种持有偏见的权利,如果剥夺了偏见,走向没落的西方还留下什么精神寄托?

每周虎 发表于 2009-6-26 18:16

{:5_358:} 路过顶一下~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6 22:20

文道 发表于 2009-6-26 23:25

明镜这名字真不明智

人们在镜子里看到的只是自己的反面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7 00:30

lillyanna 发表于 2009-6-27 01:16

周先生如此爱国,却为何娶了德国女人,中国女人不好吗?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7 00: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爱情是人类的美好感情,超越国籍人种之上,与是否爱国无关。这里谈严肃的政治问题,干嘛八卦别人的私生活?
我认为中国人面对污蔑诽谤不能当驼鸟装不知道,或者当阿Q自鸣清高精神胜利。德国人不管骨子里多不待见犹太人和土耳其人,毕竟不敢明目张胆通过媒体来丑化。因为他们的民族面对外侮团结一致,绝不软骨头。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7 01:25

heflyfly 发表于 2009-6-27 01:31

最近一直很忙,本以为我们的官司赢定了。
没有想到又一次被无耻的德国给阴了。
支持周坚!德国有良知的华人都是你的后盾。

Augustus 发表于 2009-6-27 12:56

本帖最后由 Augustus 于 2009-6-27 13:01 编辑

不能输了官司,就说司法不公。如果德国真的歧视华人的话,你们可以离开德国。不要把所有在德的华人搅进去。

lillyanna 发表于 2009-6-27 18:44

38# naja26062009


不错,正义良知等等普世的价值观念也超越国籍和种族之上。所以对人权不能持不同的标准,联合国人权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都宣告,人人生而平等,不分国籍,种族,肤色,性别,年龄等等享有同一标准的人权。

周坚 发表于 2009-6-27 18:51

本帖最后由 周坚 于 2009-6-27 19:04 编辑

周先生如此爱国,却为何娶了德国女人,中国女人不好吗?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7 00: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从你的问题中能够看到你的狭隘之心,你的逻辑看来深受德国纳粹种族主义的毒害,将爱国主义与种族主义混为一谈了。德国新纳粹就不能接受异国婚姻,认为必须保持雅利安人种的纯正。我想,你还是该多去读读书,多反思一下自己的偏执与狭隘,否则只会在邪恶的逻辑中越陷越深。

其次,我没有兴趣与你这种小人谈论我个人的私事,这里谈的是德国《明镜》周刊对海外华人、中国国家和中国文化的无耻攻击,以及德国司法在《明镜》一案中拙劣的公然违法行为。说实在的,我认识的德国人中,不少人知道了《明镜》报道严重失实之后,都支持我们华人控告《明镜》,这是有正义感的人应有的姿态。而你这种口口声声“人权至上”的伪君子,只能是中华民族的一个败类。

周坚 发表于 2009-6-27 19:02

本帖最后由 周坚 于 2009-6-27 19:08 编辑

不能输了官司,就说司法不公。如果德国真的歧视华人的话,你们可以离开德国。不要把所有在德的华人搅进去。
Augustus 发表于 2009-6-27 12: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司法在《明镜》一案中的许多所作所为违反了德国法律,暴露出其伪善不公的面目,这并不是我们控告《明镜》的华人捏造出来的。在人民网的报道中详细提到了我们控告《明镜》的理由与法律依据,也详细提到了德国各级司法机构不公正行为的一些细节,怎么能说是我们“输了官司,就说司法不公”呢?

倒是你的观点带有明显的主观情感,没有实在的理由替德国司法辩护了,于是就要求我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华人离开德国。照你这种逻辑,世界上善良的人们难道要任凭强盗、恶霸肆虐,还得给强权让路?!

德国的阴暗面不仅在历史上可以找到众多例证,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少华人都有被歧视、被不公正对待的例证,只不过很少有人去关心这些命运,华人自身团结不够,很少有这方面的新闻报道而已。如今中国媒体开始关注海外华人的命运,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lillyanna 发表于 2009-6-27 19:39

不能输了官司,就说司法不公。如果德国真的歧视华人的话,你们可以离开德国。不要把所有在德的华人搅进去。
Augustus 发表于 2009-6-27 12: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 你只能代表自私自利的你自己,你有什么资格说"不要把所有在德的华人搅进去"?在德华人只要自尊自重自己是中国人,都不会容忍让明镜等反华势力污蔑中国留学生多"间谍",中国人剽窃知识产权是传统,是习惯。
2. 你即便想谄媚讨好德国反华势力,即便已经找了德国人做伴侣改变身份,即便你的儿女因混血可能是白种人,但你的皮肤,你父母的皮肤,你祖宗的皮肤没有办法混血变白,明镜等反华势力污蔑的"黄祸"也包括黄皮肤的你和你的先人。
3. 官司不是输了,而是没有打成,德国司法机关不受理本案,从下到上都拒绝受理,等于德国的法律条款对中国人无效,所以郁闷。
4. 如果你德语差,看不懂报刊上对中国人的污蔑诽谤,听不懂电视里对中国人的嘲笑丑化,那么原谅你无知。不过那也轮到不到你来说"离开德国"。

武昌鱼 发表于 2009-6-27 21:01




正义良知也超越国籍人种之上.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7 01: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lifestar01 发表于 2009-6-27 21:08

一位网友说,“这件事虽然就此在意料之中地暂时画上句号,可是它带来的后果可能是深远的。《明镜》周刊可能因此次炒作增加了发行量,达到了丑化中国人的目的,可是事情都是双 方面的,就我个人感受,很多周围曾经对德国有些好感的中国人(包括很多国内的)因为此事对德国变得很反感,更使他们对所谓的‘民主国家的言论自由’有了更刻骨铭心的感受。我想,如果‘言论自由’不能增加两国人民的理解,反而起到挑动两国人民相互仇视的作用,那我只能说这是‘言论自由’的悲哀,到头来问题也未必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说得不错,在和平的主题下,交流与沟通是主要的。 明镜的行为有辱德国的民主与自由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7 23:04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7 23:12

大笨鱼 发表于 2009-6-27 23:43

支持老周。就应该坚持到底。大家都应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伯凌 发表于 2009-6-27 23:58

不知道naja什么脑袋,德国人侮辱你祖宗侮辱你文化,你不去反驳不说,反说周坚先生以民族主义之名行爱党国主义之实,如果为华人讨个公道是爱党国主义的话,我们双手赞成。

要是你把你6.4演讲那劲分一半到明镜门口为华人据理力争,这边网友对你的态度绝对转180度,到时候你再谈民主自由,我们也会有共鸣

Hammstein 发表于 2009-6-28 00:05

不知道naja什么脑袋,德国人侮辱你祖宗侮辱你文化,你不去反驳不说,反说周坚先生以民族主义之名行爱党国主义之实,如果为华人讨个公道是爱党国主义的话,我们双手赞成。

要是你把你6.4演讲那劲分一半到明镜门口为 ...
李伯凌 发表于 2009-6-27 23: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是信仰最真诚得卧底五毛{:5_369:}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8 00:26

武昌鱼 发表于 2009-6-28 00:29



也砸了你的脚{:5_332:}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7 23: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种人渣! 就当只苍蝇

武昌鱼 发表于 2009-6-28 00:31

别人都当你是只小丑,自己还真当自己是个葱,当个葱就算了,还插在鼻子上装象

尘封的菩提 发表于 2009-6-28 00:31



你贼喊捉贼混淆视听,小心我告你诽谤。{:5_349:}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8 00: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就别装了,中共卧底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8 00:33

zhang1166 发表于 2009-6-28 00:38



人正不怕影斜
脚正不怕鞋歪

德国是民主社会,
新闻是自由的,
媒体是独立的,
即使明镜真的报道不实,
读者也不是白痴,
自会去理性分析探讨。
起诉它反而是小题大做,
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8 00: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这话不恶心啊? 还什么皿煮,言论自由,透明报道。那言论自由,为什么打压张丹红?

你去吐吧,苍蝇一样的东西。一定是被德国人暴菊暴的爽吧。

还告诽谤。知道诽谤德文怎么说吗你。

垃圾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8 00:40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8 00:43

zhang1166 发表于 2009-6-28 00:50




张的事情德国议会都开过听证会了的,答案早就有,
自己古狗一下吧,小心打敏感词啊,别碰上你绿爸爸。
naja26062009 发表于 2009-6-28 00: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答案啊?

德国之声反对派代表的发言流于泛泛的指责。在议员的追问下,魏京生不得不承认从来没有听过德国之声的节目。

你看看,反张的就拉来早就臭大街的魏京生!!!!连听都没有听国
你大有喜感了。

你除了知道绿坝还知道法国的绿爸么? 哦对了法国的都是正确的,都是你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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