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可恶房东,限期搬家,请jms进来出出主意,滴泪求斑斑别删
房东在10月最后一天才通知限期3月之内搬家(他要把房子卖了),同时还让我签了一张类似通知单的条约。现在正好有个朋友立马就有房源,刚打电话给房东,他却说只能三个月以后搬,提前搬走要补齐房租,但是我们签的房屋合同上说明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即可。可能问题出在他给我签的那张通知单上,下面是内容Hiermit kündigen wir den mit Ihnen abgeschlossenen Mietvertrag vom 1.10.08 fristgerecht zum 31.1.2010
(我是08年10月1号搬进去的)这个fristgerecht应该怎么理解?
万能的姐妹们啊,能不能告诉我房东非要我补齐3个月的房租合不合理?另外,我打算明天去大学找法律援助,但是以前从来没有弄过,不知道该怎么样。 房东在10月最后一天才通知限期3月之内搬家
他却说只能三个月以后搬
没看懂。。。? 房东在10月最后一天才通知限期3月之内搬家
他却说只能三个月以后搬
没看懂。。。?
jianring 发表于 2009-11-1 19: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说我要搬也可以,但要把房租补足{:4_298:} 合理且合法 房东可恶吗? 没看出来. {:5_367:}
是你先答应他KUN掉合同, 三个月后结束的啊. 你现在就想在付一个月的钱, 你说合理吗?
具体看合同, 反正LZ明天也要去学校问了, 看律师怎么说吧. 当初然你签条子的时候不知道你原来的mietvertrag上是1个月期限么? {:4_305:} 德国的私人房东的合同因人而异的, 不过一般都是提前3个月解约的. 你房东10月份最后一天通知你, 3个月后(到31.01.2010)要解约也没什么错的.
如果MM可以帮房东找到Nachmieter也成, 否则,MM好像提前搬走就要付清剩下3个月的房租的. 遇到好的房东容易说话的,可能同意提前搬走,但他不同意也是合法的. 本帖最后由 陌上桃生 于 2009-11-1 20:12 编辑
只要租房的人不愿意 房东是没权利把你们赶出去的 所以很多租出去的房子价钱很低也没人买 verfahren很复杂 房东要像法院说明非搬不可的理由 一般还要补偿房客的 可惜已经签了那个了 不知道还能怎么样 最好去问问律师 房东提前三个月说了啊,我觉得挺合理的。你又签字说是要到1月31搬,更合理了。。
我觉得你只能那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