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n_douglas 发表于 2010-7-24 11:04

von_douglas 发表于 2010-7-24 11:08

DickChinas 发表于 2010-7-24 12:07

杀人犯都有自己的权益!触犯了法律自然有法律来处理,你可以不帮他们但是也别把他们谴责成什么国家名族的罪人败类。

carin 发表于 2010-7-24 14:40

你丫有病!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10-7-24 12: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008周未愉快!{:5_326:}

lixing247 发表于 2010-7-24 14:46

我觉得楼主的意思是对的,只不过表达得有点过了。
他的意思是,那些故意去犯罪的人,不应该得到无私的帮助。因为他们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carin 发表于 2010-7-24 14:49

回复 1# xiaoran

楼主,请不必如此愤慨
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难免有不尽如意的事和人
犯错误的人不可能自生自灭,需要人帮助他们改邪归正

onair 发表于 2010-7-25 02:43

人都有糊涂犯错的时候,这个时候帮一下,也许就改变了他的一生,就算100个人里只有一个真的需要帮都是值得的,而且有些德国人对外国人处理就比较严苛。

帮助是有传递性的,帮了一个,最后也许是帮了一群。就算是一种病,治好一个也算一个吧,这样只会对这个群体优化有利。

龙腾虎跃十鸡啼 发表于 2010-7-25 09:49

顶楼主!见过中国人在商店,图书馆等公共卫生间偷拿搽手的卫生纸。。。。。。。气的其它国家的学生在图书馆 ...
dago 发表于 2010-7-22 16: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30:}真有下贱到这种地步的吗?不愿相信。

龙腾虎跃十鸡啼 发表于 2010-7-25 09:50

本来人无完人, 我不相信有人在道德上具备100%完备性的. 造你这么说, 那也不需要道德约束了,大家 ...
fifi 发表于 2010-7-22 17: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龙腾虎跃十鸡啼 发表于 2010-7-25 10:01

既然俺都说了这么多了,那就说说也网络的正面力量,轩辕同学认为,像dolc这样的海外华人论坛,是树立一个好 ...
泡馍王子 发表于 2010-7-23 16: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不见得阿,比如先贴标签再加东西的做法,以前根本就没有想过,现在总要考虑一下。内心的魔鬼越来越强大。{:5_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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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建议在此版块中给那些有偷偷摸摸习惯的国人不要再提供什么援助!强制他们自生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