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宝贝^@^ 发表于 2011-11-16 19:43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1-11-16 17: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啊~是这样的
看来mm写的有歧义哎,给我的感觉是,你觉得这里很多人贼喊抓贼,自己逃票还谴责小偷。。。 ...

呵呵~抱歉呢~现在经常不写中文~结果很多时候发帖会让人家误会~还是中学时候写文章表达的更清楚些~哈

eknad 发表于 2011-11-16 19:45

既然贼是人人喊打的对象,麻烦楼主问下你同学,有没有被超市里的人群殴?还想问下,有多少人在德国见过小偷被一群人打,女贼被活该脱衣服的?

hh2 发表于 2011-11-16 20:14

eknad 发表于 2011-11-16 1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贼是人人喊打的对象,麻烦楼主问下你同学,有没有被超市里的人群殴?还想问下,有多少人在德国见过小偷 ...

不要说多少人见过了,有没有一个人听说过一次?这些口口声声痛恨小偷的圣父圣母们跳得再高、在网上骂得再凶,可就是借给他们豹子胆,也不敢有哪怕一个人在德国做哪怕一次这样的事。

Ladendiebstahl初犯也就是个罚款的事,没有其他后果;但假如有圣母圣父胆敢打了“女贼”并扒了衣服,那是起码犯了Beleidigung、Nötigung、Köperverletzung三宗罪,不但坐牢、遣返免不了,这么新鲜的话题,还只怕能上图片报头条,看哪,中国人!受德国全体正常人的嘲笑

xxxyyy 发表于 2011-11-16 20:22

不管犯什么罪,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为什么要被群殴?被当众脱光衣服呢?哪个法律条款这样规定的?{:5_362:}

jasminqiao 发表于 2011-11-16 20:23

如果是30~40欧的食品,我相信这不是她第一次做案了!第一次的话只是小偷小摸,能偷那么多应该之前偷过几次.我知道我这样说,楼主你会很生气, 但德国是法制社会, 这里的法律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管你是德国人还是外国人,所惩罚的代价也是一致的。 我只能说我希望这个小妇女孩的运气好点!

某兔 发表于 2011-11-16 20:52

30,40欧, 让我想想, 阿根廷牛肉拿2块吧, 龙虾4条, 再掖一瓶上等葡萄酒, 大概能到40欧了

QCheng1 发表于 2011-11-16 21:19

hh2 发表于 2011-11-16 1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说多少人见过了,有没有一个人听说过一次?这些口口声声痛恨小偷的圣父圣母们跳得再高、在网上骂得 ...

很好奇的问一句,你偷过吗?

xiaohuang 发表于 2011-11-16 21:48

40欧得多少东西啊,可不是一点点。。。
怎么总有小孩不老实呢,何必呢这是

na 发表于 2011-11-16 21:54

既然做了就要承担责任!现在害怕也没有用了,只能等判定了,希望吸取教训吧,偷盗也属于心理疾病的,很难改正!

liaozalie 发表于 2011-11-16 22:11

RE: 同学超市盗窃,一周后必须沿签可能出现的结果,紧急!谢谢!!

merkel1202 发表于 2011-11-16 14: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额,能不能独家透露下,中国人的形象没被败坏的话,是什么样子的?”    什么叫独家透露?只告诉你?凭什 ...

“额,能不能独家透露下,中国人的形象没被败坏的话,是什么样子的?”    什么叫独家透露?只告诉你?凭什么告诉你?自从有你存在还有谁能知道中国人的形象没被破坏前事什么样子的呢?


“个人罪错和国家形象有啥关系?”   你觉得没关系?如果在德国的留学生大部分都在超市行窃,且被抓,你觉得德国人还认为中国人都是善良的守信的,中国是个负责任的大国么?

“每个国家都有刑事犯罪,德国每年商店盗窃上亿起,大部分是德国人干的,从来没听人说这叫败坏了德国人的形象呀;”且先认为你说的德国每年商店盗窃上亿起是对的,你知道什么是败坏形象么?出国去偷窃才他妈的是败坏国家形象你懂么?你在家里光着屁股跑来跑去损害你家的形象了么?你名字下方的super pig真是对你形容得很贴切。如果在华德国留学生经常偷窃,你觉得不会影响德国人才中国人心中的形象是吧?

“小部分是其他国家人干的,也没听谁说这叫败坏了其他国家人的形象。”   请问你在德国待了多久,会德语么,平时和德国人交流么,看德国的电视么?土耳其人的形象就是被这些小事给毁了,super pig你不会不知道吧?

“怎么可能有正常人把个人罪错,和国家形象联系起来?何况还是每年发生上亿起的轻微犯罪?”   正常的 警察和Kasse,经历了这件事,以后都会对中国人加强防范,而不是只针对那个女生加强防范,这就是损害了国家形象。不知道如此通俗易懂的说法,super pig作为正常人能理解么?

“中媒德媒国际媒体多年连续报道,中国是造假超过世界其他各国总和的大国;”   中媒什么时候多年连续报道中国是造假大国了?

“敬爱的胡主席对日本小朋友透露,他是人民选他当主席的;”    是人民代表选的,他那么说我也不齿

“中国几亿党员团员人人撒谎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如果你不知道当今的社会宣誓和放屁一样常见且不用负责任,你还是生活在21世纪的人么?

“在德国论坛上,也天天无数中国人在肆意谩骂。”   请给我们举出例子,最近一个月,每天中国人肆意谩骂的帖子,如果每天都有且非常多,告诉我版面和发帖人id



你回帖就这档次,难怪是super pig呢,真是委屈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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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说的真给劲,笑死我了。{:5_394:}

liaozalie 发表于 2011-11-16 22:15

QCheng1 发表于 2011-11-16 15: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每年在德国发生上亿次在超市偷东西?每天平均二十七万多次?"

德国一共就8千万人口吧,平均每人每年至 ...

以后德国人圣诞见面问候就说:今年您偷了吗?{:5_319:}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1-11-16 22:20

liaozalie 发表于 2011-11-16 2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额,能不能独家透露下,中国人的形象没被败坏的话,是什么样子的?”    什么叫独家透露?只告诉你?凭 ...

太给力了!

hh2 发表于 2011-11-16 23:44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1-11-16 23:08 编辑

这样一件小事,点击已经超过3万,跟帖超过550。自卑到极点的圣父圣母们喷得再多跳得再高,结果还是只能按照德国法律办、只会按照我第一个跟帖就指出的,除了罚款,没有任何其他后果。既不会多,也不会少。

而圣父圣母们也绝对温顺得像个小猫,绝对没有一个敢出头、去批判去抗议哪怕一次,去哭诉他们口口声声切齿痛恨的“小偷”怎么是个祸害,更不要说去实现他们yy的“打”了。对他们来讲,还有比遣返中国更大的灾难么?

最搞笑的有,两位圣父圣母主动出来坦承自己是喷子的;还有两位,都是明知中国连国号都造假,不是人民共和国却造假说是人民共和国、不是人民代表却造假说是人民代表、连胡主席都对日本孩子撒谎说他是人民选的,入团入党的几亿中国老百姓,人人都撒谎宣誓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然后两位反应异工同曲:

一位用文艺腔来辱华:

一个人的清白和诚信是无价的!一旦失去了清白和诚信,要花很长的时间、很多倍的努力才能弥补回来。也有可能一辈子都不能弥补。

一位索性用粗话表示对中国的绝望:

当今的社会宣誓和放屁一样常见且不用负责任

既然中国已到了你们所说的上下都不知道清白和诚信为何物的不可救药的地步,那你们道德高点从何而来?这女孩在德国的这点鸡毛蒜皮,能算得上啥呢?

假如德国网络实行实名制,对一些人还真就杯具了。人身攻击辱骂已经成了他们生命中和发言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缺了简直就没法说话。根据德国刑律认真起来,不止罚款而已、下场比lz所说的那位惨得多的,十位八位怕挡不住。

sakiel 发表于 2011-11-17 00:03

QCheng1 发表于 2011-11-16 2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好奇的问一句,你偷过吗?

那一亿多次可能是ta私家数据哦

merkel1202 发表于 2011-11-17 00:13

我只能说,超级猪就是超级猪,虽然这种自知之明有明显抬高自己贬低猪的嫌疑吧

hh2 发表于 2011-11-17 00:28

正如我几天前所说的:

中国文化讲的是待人以宽待己以严,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不要落井下石,是在说别人之前先照照镜子里的自己。很多人就是罔顾中国现实,数典忘祖、崇洋媚外到了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地步。

杯具的是,对于你们为他们扫除祸害的美好愿望,洋大人不但根本不会领一点点情,如果详细看过你们对于同胞这样一桩“罪行”的所有言论,只会留下惊讶、厌恶、蔑视和恶心。{:5_387:}

khalifababy 发表于 2011-11-17 00:55

今天去超市注意了一下价格,发现有一种牛肉1KG盒装的15欧多,再来一瓶贵点的酒20欧?好像还可以来块儿四五欧的cheese,恩,这些东西还真的不多耶。

jude1101 发表于 2011-11-17 01:59

今天看了几个回帖,太吓人了。这么一个帖子被顶得。。。。。
个人觉得,既然事情都出了,也不要太多想了,反正楼上也有人说了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再退一步说,即使后面遇到签证或者什么样的问题,也没有办法。 毕竟是那小女孩儿自己犯下的错误。自己要勇于承担后果, 也为自己的人生上了一堂重要的课。

给小女孩说说以后别这样就行了,也别叫她来看这帖子了。 不然以后一辈子心里留下巨大阴影。


俗话说:年轻谁没有犯过错啊,知道以后改就行。

{:5_327:}

魅莉沙 发表于 2011-11-17 02:57

别太担心,第一次数额而且不高,不会有什么事的。
但是为了偷那么点东西,担心受怕不值得。挣钱还是该正大光明的挣。

hh2 发表于 2011-11-17 08:31

母语基本词用法都无法掌握,人身攻击谩骂却张口就来;帮助中国人成了恶行,落井下石才叫善举。

什么是损害国家和国民形象?当异口同声,把人性状况展示为本帖主流所呈现的样子,这样的国家和国民形象,在人间也就真正独一无二了。





玫瑰下的绿叶 发表于 2011-11-17 09:30

拿点虾什么的,可能40欧东西也没多少。

要我说,什么都别做,即使是担惊受怕也受着,这样才能长记性,不管是什么结果,好也罢坏也罢,到此为止,以后不会再犯。最严重的后果也不会怎样,如果不改,以后可能更严重的事情还有,现在还知道害怕后悔,以后习惯了麻木了,更麻烦。

温柔服务 发表于 2011-11-17 09:40

别傻逼了,这个明显是坑,lz编故事忽悠大家的!

这种哗众取宠的帖子,你们也信!!!!!!!!!

温柔服务 发表于 2011-11-17 09:42

这种偷窃有什么好问的? 还有这么多人讨论,该怎么办怎么办呗,有什么好讨论的

lz发这种贴浪费时间,大家讨论也是浪费时间!!

shuang2011 发表于 2011-11-17 09:49

{:4_291:}

xiaopang57 发表于 2011-11-17 10:52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1-11-17 11:10

山中翁 发表于 2011-11-16 18: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有人情不讲道理是行不通的

这句得顶!

偶们神州的民风大都是人情多过讲理,所以王法才是天,什么德国模式美国制度到了中国都会变形。民主估计要过2000年才能实现。。{:5_383:}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1-11-17 11:23

山中翁 发表于 2011-11-16 18: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发展指数估计都没有101

{:5_338:} 笔误,是排名,不是指数{:5_383:}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1-11-17 11:28

liaozalie呵呵,这回贴越来越精彩了。 我真想知道这指数得低到多少才能诲淫诲盗做圣母啊。。。发表于 昨天 21:29


佛见世人都是佛,魔见世人都是魔,指数排名都是空,佛魔就在一念中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1-11-17 14:15

hh2 发表于 2011-11-17 07: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母语基本词用法都无法掌握,人身攻击谩骂却张口就来;帮助中国人成了恶行,落井下石才叫善举。

什么是损 ...

你特别让我联想到港剧讲的那些以“作为律师,我就应该站在我当事人的角度为他争取最大利益”为最高教义的律师们。。如果你是律师,那我对你的职业素养表示敬佩。


虽然,这在大部分人眼里看来是被洗脑了。

hh2 发表于 2011-11-17 14:24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1-11-17 1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特别让我联想到港剧讲的那些以“作为律师,我就应该站在我当事人的角度为他争取最大利益”为最高教义的 ...

lz提到的那个女生情况是轻微到不能再轻微的简单犯法,根本不需要包括律师在内的任何人的辩护,找了律师也跟没找律师是完全一样的结果,也就是我这里第一个跟帖就提到的结果。德国是法律判例说了算,而不是数典忘祖的中国圣父圣母们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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