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11-11-17 14:24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1-11-17 1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特别让我联想到港剧讲的那些以“作为律师,我就应该站在我当事人的角度为他争取最大利益”为最高教义的 ...

lz提到的那个女生情况是轻微到不能再轻微的简单犯法,根本不需要包括律师在内的任何人的辩护,找了律师也跟没找律师是完全一样的结果,也就是我这里第一个跟帖就提到的结果。德国是法律判例说了算,而不是数典忘祖的中国圣父圣母们说了算。

kuhkuh198597 发表于 2011-11-17 14:28

bluesky1108 发表于 2011-11-17 14:34

本帖最后由 bluesky1108 于 2011-11-17 13:36 编辑

小色狼 发表于 2011-11-12 1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i 你好,谢谢你的回复,她上次车票真的是来不及了,这次也是第一次,主要就是吃的喝的,加起来30~40左右 ...

马上延签的人?会不会警察说的是Fiktionbescheinigung呢?3个月的白条吧。
但是前提是检察院提起诉讼指控她的情况下哦,这样外管局会被通知到,她的延签档案里就能看到,所以她去延签的时候,外管局会给这个白条,直到案子了结以后,那就该给什么签证给什么签证。如果现在还没被指控,那在指控之前的延签日子,还是会拿到和以前一样的签证吧?
等收到指控信再找律师就可以了。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1-11-17 14:34

hh2 发表于 2011-11-17 1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提到的那个女生情况是轻微到不能再轻微的简单犯法,根本不需要包括律师在内的任何人的辩护,找了律师 ...

你混淆了一个概念,实际的判决是法律说了算,但是道德层面的判决是普世价值说了算。
我相信不管哪国人都不会觉得盗窃是件光荣的事。当然扯到什么丢中国人的脸什么的有点牵强。但是不能否认的是,我们为什么对土人希腊人那么反感,就是因为他们大部分人的道德标准比我们的低很多。
偷点东西,没错是简单犯法。如果这事改成小姑娘拿了个1,2欧的东西放口袋里忘记付钱被抓了算盗窃,大部分人都会把矛头对准超市,因为从常理推断这不违反道德标准。问题是拿了40欧的东西,之前还逃过票,这直接指出小姑娘人品有点问题。我相信就算是法官判决的时候也绝对会考虑到个人的道德因素,不是单单由法律和判例决定的。

bluesky1108 发表于 2011-11-17 14:41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1-11-16 16: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误导了大家,删了。我只是想说事情很严重,但是她关心的只是遣返,似乎没有真正意识到错。

+100

bluesky1108 发表于 2011-11-17 14:49

本帖最后由 bluesky1108 于 2011-11-17 13:54 编辑

如果是初次被记录在案(注意不是说初次行窃),情节不是足够恶劣,不会被遣返的。
会被遣返的是累计被判处的刑罚超过90天以上,就会被驱逐出境。
如果折合成罚款金额,相当于每天30-50欧这样的水平吧。
留在档案里的记录3-5年后会消掉,不过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开出来无犯罪记录证明Fuehrungszeugnis,这个是德国这边很多大公司等用人单位需要开具的,而且如果将来读博的话,没有这个证明也是不会授予学位的.这个证明分三个级别,最低一级的我们通过自己申请可以看到,再往上的给Behoerde政府部门机关和amtsgericht检查机关的,我们本人是无法看得到的,不知道上面会写些什么。:shutup:

neeon 发表于 2011-11-17 15:20

没啥说的,省的有人让我用汰渍,呵呵

hh2 发表于 2011-11-17 19:29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1-11-17 1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混淆了一个概念,实际的判决是法律说了算,但是道德层面的判决是普世价值说了算。
我相信不管哪国人都 ...

但是不能否认的是,我们为什么对土人希腊人那么反感,就是因为他们大部分人的道德标准比我们的低很多。

这第一取决于谁是我们,第二取决于谁是他们,第三取决于什么样的道德标准。从来到德国原因、教育背景、工作领域,德国的土耳其人和希腊人与中国人,区别不是一点点吧?

而且没有地方的道德标准,是只以或者主要以商店盗窃为准制定。如果把盗版假货黑心食品算入道德标准,谁低、谁高呢?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1-11-17 21:50

hh2 发表于 2011-11-17 18: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第一取决于谁是我们,第二取决于谁是他们,第三取决于什么样的道德标准。从来到德国原因、教育背景 ...

我就这么问你吧,你觉得盗窃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
这里的人没有人不觉得盗版假货黑心食品不道德,碰到被抓了被天谴了大家一样口诛笔伐。你拿两种不道德的行为互相比较然后得出一个“道德”的结论,有意思?

ryancheng 发表于 2011-11-18 10:16

这个女生早就回国了。估计她在国内不会干这种丢人的事了,呵呵

cdstudio 发表于 2011-11-18 10:46

来福的人, 鉴定完毕

CHD 发表于 2011-11-18 13:11

真不知道现在的90后出来干吗在外国丢人   我认识的一个还是小3   {:5_386:}

依依有意 发表于 2011-11-18 14:34

自作孽不可活!

七夜圣君 发表于 2011-11-18 15:31

mark下~~

feilinstar 发表于 2011-11-18 17:20

CHD 发表于 2011-11-18 1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不知道现在的90后出来干吗在外国丢人   我认识的一个还是小3

小3就该去死!活着只是伤害别人!!!

CHD 发表于 2011-11-18 18:32

feilinstar 发表于 2011-11-18 16: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3就该去死!活着只是伤害别人!!!

今天看到一个帖子说有一中国女的在DD跳楼自杀  我还在想小3怎么都不走这条路 人都会有报应的 我相信小3会有报应的    

everyj 发表于 2011-11-18 18:59

1,她不可能不知道,偷东西犯法. 这一点,不用说在德国,在中国,在哪里都一样,只要有人类群体存在的地方,这些最基本的道德观念,是人都晓得.

2,犯错之后的道歉,什么痛哭流涕,统统没用.

为啥? 说对不起,有用么? 那是礼貌用语. 杀人放火之后,来句对不起,俺可悔恨了,有毛用? 人能死而复生么? 不能.

什么? 偷东西跟杀人放火能联系到一起么? 小题大做么?

不,一点都不小题大做. 要不是关系到签证,她会这么重视么?

能有如此"过硬心里素质"的"初犯", 实在是具有江洋大盗的潜质.

很简单,委婉的说,有严重的RPWT,直接点,爹妈从小就没教育好,其父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未能从小就培养出良好的品质,这些恰恰是做人所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素质.

人,从要为其所犯下的错误,承担后果. 难道这一点,还用说么? 更何况,并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有机会弥补的.

面子是别人给的,可,脸是TMD自己丢的.

这样的人,不诚实,不值得尊重.

就这样.

YaelNaim 发表于 2011-11-18 19:31

我好像还没见过哪个道德谴责贴堆到这么高的楼,万点击率,里面还不乏引经据典的长篇大论{:5_383:}
其实根本没有争论的必要,很简单一件事,没有哪个正常人会认为偷窃是光彩的是道德的或是合法的,连偷的人自己也不会那么认为吧。lz朋友出事了,lz上法律板块就事论事问问,实在也是情理之中。难道人家都找上门求助了,你会还对她义正词严教训一番让她赶紧打包滚回国然后再把她打出去?谁也做不出来吧?

mildseven 发表于 2011-11-18 22:32

我擦 还心血来潮偷东西,真幽默 被抓着了把挂念父母搬出来,偷东西时怎么不想给父母丢脸了呢这种贱逼该干嘛干嘛去吧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1-11-18 22:38

活该被抓 赶紧回去吧 别在这里继续给中国人丢脸了

thea 发表于 2011-11-18 23:16

找找大学的律师,就是专门负责学生事务的那种,问问有什末对策。希望会没事。

ilovegreentea 发表于 2011-11-18 23:31

今天去买东西,付账了以后出门的时候还响了呢--还检查了我--真尴尬 不过真美付钱的话确实不好啊

huozhixing 发表于 2011-11-19 07:53

不带同情心,路过。

不会飞翔的翅膀 发表于 2011-11-19 09:50

本帖最后由 不会飞翔的翅膀 于 2011-11-19 09:50 编辑

1. 年龄小 家里有困难绝对不是偷窃的借口一个20岁的成年人 在你享受法律保护的同时 更应该遵守
2. 40欧元的盗窃 绝对不是什么心血来潮 或许他看到德国超市管理的稀松以为有空子可以钻 没注意到诚信凌驾于法律之上!
3. 即使他不被遣送 他在德国有没戏了 记录存在于她的档案里 一辈子的事情 他找工作甚至今后入籍会有非常非常大的影响 即使是做人 谁还愿意和一个小偷做朋友
4. 智商也有问题 基本大学读下来我看够呛

总结 打包走人!

liluo 发表于 2011-11-19 12:54

我觉得楼主是女人 不是他自己所说的同志 大家都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1-19 13:03

piaoguodeguo 发表于 2011-11-19 18:07

等延签结果

小色狼 发表于 2011-11-20 02:35

bluesky1108 发表于 2011-11-17 13: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初次被记录在案(注意不是说初次行窃),情节不是足够恶劣,不会被遣返的。
会被遣返的是累计被判处 ...

刚刚回家,看了你的回复,谢谢你,我也让她看你的回复了。事情有进展之后我会再更新。

TNR12 发表于 2011-11-21 17:41

{:4_297:}

火龙果啊火龙果 发表于 2011-11-21 22:28

30-40欧吃的……心血来潮就偷走了,难以想象,一个小女生怎么抱得动{:7_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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