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ovegreentea
发表于 2011-11-18 22:31
今天去买东西,付账了以后出门的时候还响了呢--还检查了我--真尴尬 不过真美付钱的话确实不好啊
huozhixing
发表于 2011-11-19 06:53
不带同情心,路过。
不会飞翔的翅膀
发表于 2011-11-19 08:50
本帖最后由 不会飞翔的翅膀 于 2011-11-19 09:50 编辑
1. 年龄小 家里有困难绝对不是偷窃的借口一个20岁的成年人 在你享受法律保护的同时 更应该遵守
2. 40欧元的盗窃 绝对不是什么心血来潮 或许他看到德国超市管理的稀松以为有空子可以钻 没注意到诚信凌驾于法律之上!
3. 即使他不被遣送 他在德国有没戏了 记录存在于她的档案里 一辈子的事情 他找工作甚至今后入籍会有非常非常大的影响 即使是做人 谁还愿意和一个小偷做朋友
4. 智商也有问题 基本大学读下来我看够呛
总结 打包走人!
liluo
发表于 2011-11-19 11:54
我觉得楼主是女人 不是他自己所说的同志 大家都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1-19 12:03
piaoguodeguo
发表于 2011-11-19 17:07
等延签结果
小色狼
发表于 2011-11-20 01:35
bluesky1108 发表于 2011-11-17 13: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初次被记录在案(注意不是说初次行窃),情节不是足够恶劣,不会被遣返的。
会被遣返的是累计被判处 ...
刚刚回家,看了你的回复,谢谢你,我也让她看你的回复了。事情有进展之后我会再更新。
TNR12
发表于 2011-11-21 16:41
{:4_297:}
火龙果啊火龙果
发表于 2011-11-21 21:28
30-40欧吃的……心血来潮就偷走了,难以想象,一个小女生怎么抱得动{:7_444:}
duke
发表于 2011-11-23 12:01
三四十欧食物。。那得多大一堆啊? 你确定她是在“偷”而不是在“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