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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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7:42
樓主的表達也太不清楚了。我還以為LZ朋友自己的退休金被扣了呢,心想這怎麽可能呢。
原來是離婚官司遺留的糾紛。話說LZ朋友結婚7年(後面LZ又説是10年),听意思是一直在德國生活,那麽法院判決應該自己能讀懂吧?還是壓根自己就沒讀,全聽律師説的了?律師是和LZ朋友中文交流的嗎?
LZ朋友還是認了吧。翻案的唯一可能就是證明律師當時忽悠了自己,這難度。。。可想而知。要怪就怪自己當時為什麼沒有在仔細讀協議后再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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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7:44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因为是任何正常人都不会自动发弃的东西,所以才气的要死。
我朋友有德国护照,通过德语考试和德国政治考 ...
那個協議她在簽字之前是不是自己也沒有讀啊?為什麼不讀啊?協議又是誰起草的啊?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7:46
該用戶已被刪除
发表于 2013-4-3 17:46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7: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会吧,2个人各有各的律师。她老公开始说用同1律师。便宜,不用付2次钱。我朋友怕有圈套才找的自己律师。 ...
確實有可能串通,不過這個很難證明。你朋友自己的律師到底有沒有儘力,也要看整個官司的結局,而不是單把退休金這一條拿出來看。
左牵黄右擎苍
发表于 2013-4-3 17:48
这种事一般发生在那些好吃懒做眼高手低的泼妇身上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7:59
Goldeneye89
发表于 2013-4-3 18:01
看不懂的法律文书,怎能签字?必须请翻译。典型的省小钱,误大事。
德国人离婚不管夫妻情面,只看利益。知道外国人德语不会,而且不懂德国社会风俗和法律,所以能骗就骗。
那些说退休金本来就不是你的人,就是不懂。离婚法规定,结婚期间所有利益增长对半分,包括退休金,企业退休金。但是退休金并不是自动划给。有些人知道女方不懂,给点小利益,骗女方签字放弃。
这个律师有问题,排外或者男方私下给他好处。可以投诉或者控告律师。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8:06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8:14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3-4-3 18:27
跟德国人结婚那么多年,德语还那么差,你应该检讨一下自己,有进取心的女人不应该是这样的
左牵黄右擎苍
发表于 2013-4-3 18:29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8: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厉害,这么以偏概全。见过泼男么?泼妇是只占便宜不吃亏的。
泼妇是占小便宜吃大亏
Goldeneye89
发表于 2013-4-3 18:30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8: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朋友結婚7年(10年是他的前妻),是一直在德國生活,法院判決就算德国人也不能讀懂。除非律师用普通话解释 ...
律师的法律文书,可以提前在家里看。
法庭上,并不是都听懂,但是和利益分配的关键的几点一定要懂。德国人在法庭上当然可以听懂关键点。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9:01
ichmag
发表于 2013-4-3 19:11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8: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朋友結婚7年(10年是他的前妻),是一直在德國生活,法院判決就算德国人也不能讀懂。除非律师用普通话解释 ...
没有国人律师啊?不是有中国人的律师吗?现在悔死她。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9:13
达拉然
发表于 2013-4-3 19:20
离婚还能分退休金? 我以为只有Hausfrau离婚才能拿到赡养费呢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9:24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4-3 19:28
楼主要是你自己的事情,最好想明白要说什么。要是朋友的事,最好先打听清楚是怎么回事。
就去了法院。不懂法的朋友听得似懂非 懂,就签了字
离婚判决不需要当事人签字。即使是放弃退休保险权益的平衡,法庭是要双方书面提出特别申请的。不是随便的。
而且男的离过婚,那么退休保险权益已经和前妻平衡过了,和这后妻平衡的点数就不可能太多。如果像你说的,是自营开业的,那么每月缴纳多少退休保险是跟据每年收入确定的。要是他经营不善,没什么收入,也不会交很多。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9:29
ichmag
发表于 2013-4-3 19:32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9: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坏蛋,干吗诅咒人? 中国人的律师,德国人的律师,谁想那么多了!律师的工作内容不是一样的吗!挣你钱 ...
现在律师替你争取权益了吗,还处在语言问题上,不说了。
pistazie
发表于 2013-4-3 19:33
wimlwiml 发表于 2013-4-3 17: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矛盾的人和事情啊,一个特别有事业心的女人,有工作,签字看不懂意思,就随便签了,然后为了每个月几百欧 ...
{:4_290:}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4-3 19:33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3: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退休金能拿。
律师什么都没干。挣了一大笔中国人的钱。你的利益他才无所谓呢。
律师也没说,3年内法院可以 ...
这说法是哪里来的? 如果双方都有律师代理出庭的话,离婚裁决当时就生效了。哪里来的三年?
所以楼主你说的根本就是驴唇不对马嘴。你要不把判决书贴上来,或者你朋友签的所谓文件,才能真相大白。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9:42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4-3 19:45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8: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Verjährungsfrist beträgt drei Jahre
别的律师提到了.
离婚裁决没有Verjährungsfrist。你确定你朋友能明白别的律师说什么? 你自己弄清楚了是在讲什么吗?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9:45
勒白阿仁
发表于 2013-4-3 19:51
楼主上蹿下跳的,不是那个传说中的有事业心上进但不会电脑的女人,就是想和那个传说中有事业心上进但不会电脑的女人搞百合的。通篇上下只有四个字——气急败坏,典型的国内人思维,这样的婚姻,外人和她离婚是太正常不过,稍微有点自尊自爱的女人在发觉婚姻生活不能凑合的时候都是想着尽早的干净脱身,而不是再纠结那每个月的几百欧元。说句实话,外嫁这个名声是不好听,但多半都是被楼主那个所谓的“朋友”给搞臭的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4-3 19:52
creditsuisse 发表于 2013-4-3 16: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是律师和前夫串通起来了?
可这朋友还是那律师的房客呢。你说这都是什么样的关系。谁家律师接受委托连带租房子给委托人。
webcxc
发表于 2013-4-3 19:53
你要想寻找帮助就好好发帖.内容断断续续.
你要是只是想抱怨就无所谓了
你那个朋友这次弄清楚人家说什么了么?别为了没听懂的东西伤健康.
girls-wg
发表于 2013-4-3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