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sender
发表于 2014-3-20 15:35
jobzhang 发表于 2014-3-20 14:04
这种事情大部分人不会碰上的,只有拿婚姻当买卖的人才会碰上。
我只从女方来说,女方是小三,事实吧。 ...
她和男人交往的时候他并没有告诉她他结婚了,然后告诉她又说自己已经分居。这样也能叫小三?
jobzhang
发表于 2014-3-20 15:56
Reisender 发表于 2014-3-20 15:35
她和男人交往的时候他并没有告诉她他结婚了,然后告诉她又说自己已经分居。这样也能叫小三?
小三是中国词汇,德国没有这个词的,她去年就知道人家有老婆的,是在交往把。她还不是小三,什么是小三。
人家男的愿意离婚,她想到人家的老婆要分财产,无耻吧。你连人家的老公都拿走了,还计较钱。
人家男的不离婚,她想到了要人家赔钱,无耻不无耻。明明白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搞得她好像吃大亏。那德国人说,做爱的时候是老子在动阿,老子让你享受了德国的大鸡鸡,女的要付钱把。在中国鸭比鸡贵阿,德国鸭更是稀有物。
这个女人是非常贪婪,无耻和愚蠢的女人,你说这种恶心贴发一个地方也就算了,还发在婚板。
Reisender
发表于 2014-3-20 16:04
jobzhang 发表于 2014-3-20 16:56
小三是中国词汇,德国没有这个词的,她去年就知道人家有老婆的,是在交往把。她还不是小三,什么是小三。
...
你看清LZ写的了吗?她哪里提到自己要分钱了?她问抚养费的问题是为了知道是男人的借口还是事实如此。你这么偏激,看起来是受了刺激,因为对方是德国人
jobzhang
发表于 2014-3-20 16:38
Reisender 发表于 2014-3-20 16:04
你看清LZ写的了吗?她哪里提到自己要分钱了?她问抚养费的问题是为了知道是男人的借口还是事实如此。你这 ...
我不偏激,也不激动,我只是用一个旁观着的身份看问题。如果她的男朋友是中国人,我一样的,我是对事不对人。
在21世纪了,男女平等的社会里面,有欺骗肉体的可能性吗?只用强奸的可能性,那个小三做爱的时候德国人没有强迫,她是自愿的。她明明白白知道人家有老婆的,没有离婚,,还要今年51结婚,这不是小三,什么是小三。
邓文迪是公认的小三,你说的那些分居,在邓文迪和那个媒体大王身上都符合。大家都认为邓文迪是小三。唯一的区别是邓文迪上位成功了。你说她不算小三,因为德国没有小三这个说法。
楼主在贴子里面说来说去就是2个事情,
1,面子,不结婚没面子,
2,钱,结婚了,要分给德国人的老婆很多钱,不结婚要德国人赔钱。
我理解得对把,我觉得这个女的很无耻是一个贪婪愚蠢下贱的女人,有错吗?
勒白阿仁
发表于 2014-3-20 16:41
Reisender 发表于 2014-3-20 16:04
你看清LZ写的了吗?她哪里提到自己要分钱了?她问抚养费的问题是为了知道是男人的借口还是事实如此。你这 ...
我为你的理解能力感到惊讶,这个楼主明显是过来问钱的,所提的几个问题哪一个不是围绕一个钱字
smyazh12
发表于 2014-3-20 18:14
我为这样的女同胞X脸。
Lilia
发表于 2014-3-20 18:31
Reisender 发表于 2014-3-20 16:04
你看清LZ写的了吗?她哪里提到自己要分钱了?她问抚养费的问题是为了知道是男人的借口还是事实如此。你这 ...
我开始也和你一样,觉得LZ没想要钱,毕竟也是被骗了感情,挺惨的。但是后来又去主楼看了下,看到最后6个字。。。现在只能为LZ 的IQ,EQ捉急了。。。{:4_305:}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3-20 18:35
本帖最后由 鱼之乐 于 2014-3-20 18:37 编辑
先结婚,再办结婚证??
那还叫结婚?
2.如果隐瞒婚姻,欺骗另一方的感情与身体,在德国是否属违法,可否要求补偿
在中国也不算违法吧?德国这边结了婚一样可以有情人,你看看德国总统,还是公开的咧。。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3-20 19:06
你男朋友不会刚好叫 HELMUT HOSCHI 把?{:5_312:}
http://bbs.tianya.cn/post-393-2555-1.shtml
dc3
发表于 2014-3-20 19:16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3-20 19:06
你男朋友不会刚好叫 HELMUT HOSCHI 把?
http://bbs.tianya.cn/post-393-2555-1.shtml
{:5_370:} 2007年的帖子也让你挖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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