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ybetty 发表于 2014-3-19 18:08

vivian97 发表于 2014-3-19 20:08

本帖最后由 vivian97 于 2014-3-19 20:12 编辑

男人的话能信,母猪也能上树。不过看LZ朋友提出的最后两点都是奔钱去的,觉得那个男人的老婆才可怜呢,人家老公让她开了个洋荤,还伤了精气,好歹给人家老婆一点补偿吧。

alex1009 发表于 2014-3-20 00:21

女方不是故意要放当小三的,看标题,是男隐瞒结婚

smyazh12 发表于 2014-3-20 06:48

要是国男,女方估计要将其弄死,可惜是老外,只能以这种方式闹一下。为啥区别对待?

☆笑着流泪★ 发表于 2014-3-20 07:33

{:5_323:}

雨中彩虹 发表于 2014-3-20 08:02

新闻天天报,你就是再不济也能学着点吧
1,法律不管你们的事
2,想让德男倒霉或者出血很简单,参考最近二奶反腐,我党高官都能被拉下马更何况一德男?
具体方法:拍照,录像,留各种聊天记录越露骨越好
闹翻后摊派,先发聊天记录给对方正室同时cc给德男,不从再发至德男公司同时cc给德男。另单独发一份照片录音给德男邮件末尾写youtube,facebook

karzi 发表于 2014-3-20 08:26

在德国,分居最短10个月就可以提起离婚。而分居后已经算独立的个体,就连税卡都变回1级。在分居期间再找伴侣也是不犯法的,而跟新伴侣在未结束上段婚姻的情况下生活在一起一样也不违法。税卡也能再次换成3级。你说男方隐瞒已婚事实,但在德国人看来,分居再找伴侣是很正常的,不存在重婚。
离婚的时候,赡养费是根据双方实际收入来算的。如果收入低的一方是因为残疾,年弱,或者要养孩子而无法全职工作,收入高的一方便要将自己收入高出对方收入的一半给对方作为赡养费,至于赡养费的年限是根据他们婚姻的长短,如果收入低的一方已经有伴侣,那赡养费可以减少甚至减免。
我感觉是男方不想跟现在的女友结婚而找的借口,因为赡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并不是离婚后才给的 ,一般是分居开始 ,女方就可以要求

karzi 发表于 2014-3-20 08:30

jobzhang 发表于 2014-3-19 15:57
当了小三还这么嚣张,真够无耻的。
你要赔钱给那个德国男的,还要钱,你破坏人家家庭。

在德国分居期间是可以找伴侣并同居的,女方不算小三

kissyoyo 发表于 2014-3-20 08:52

异地恋 不靠谱这女的应该多了解情况 也比到了4年才发现好
男的不想离婚 女的不结婚继续在一起也没什么 在德国也是ok的也可以生个孩子什么的。。。。

jobzhang 发表于 2014-3-20 08:59

alex1009 发表于 2014-3-19 15:17
唉,那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啊,也得让男的受到处罚吧,女方是很蠢,但 相信坛里的女友们都 明白,女人一旦爱上 ...

算了吧,不要侮辱爱情这个美好的词了。
如果真的爱那个德男,结婚有什么重要的,在一起最重要,他老婆分多少钱,有什么重要,你们不是有爱情吗?
想用婚姻来改变人生的人不要用爱情,用买卖,你做买卖亏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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