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苏打
发表于 2014-3-20 09:13
雨中彩虹 发表于 2014-3-20 08:02
新闻天天报,你就是再不济也能学着点吧
1,法律不管你们的事
2,想让德男倒霉或者出血很简单,参考最近二 ...
法律意识和自救意识非常强 {:7_433:}
vivian97
发表于 2014-3-20 09:22
karzi 发表于 2014-3-20 08:30
在德国分居期间是可以找伴侣并同居的,女方不算小三
问题是那个男的到底有没有分居,分居协议哪有到2016的?另外,只是听那女的说,到底那个男的什么情况?那个男的怎么说的谁知道?那个男的固然是渣男,但是现在她提出的两个问题都是直奔钱去的,能让大家不吐她吗?
karzi
发表于 2014-3-20 09:28
vivian97 发表于 2014-3-20 09:22
问题是那个男的到底有没有分居,分居协议哪有到2016的?另外,只是听那女的说,到底那个男的什么情况?那 ...
德国就算有情人也是不犯法的,分居满3年,应诉方就不能有异议了,那个2016应该指的就是分居期满,离婚无异议的日期。
现在的女方目的确实很明显,但也应该知难而退,因为国内的婚姻法在德国是不适用的,在德国,男人可以养情人,女人也可以,而且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也没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的原则
karzi
发表于 2014-3-20 09:30
顺便告诉楼主,养老金确实是要分割的,从结婚一直到离婚,包括分居期间都是要分割的
狂插猛男
发表于 2014-3-20 09:34
看标题, 这居然还归到"刑事案件"里? Lz你是来找嘲讽的吧?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4-3-20 10:18
欺骗另一方的感情与身体
笑得我都找不到北了,啥叫欺骗另一方的身体啊{:4_290:}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4-3-20 10:24
不贪图诱饵就不会上钩
zuzuzu
发表于 2014-3-20 11:51
jobzhang 发表于 2014-3-20 09:59
算了吧,不要侮辱爱情这个美好的词了。
如果真的爱那个德男,结婚有什么重要的,在一起最重要,他老婆分 ...
{:5_394:}
zuzuzu
发表于 2014-3-20 11:52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4-3-20 11:18
欺骗另一方的感情与身体
笑得我都找不到北了,啥叫欺骗另一方的身体啊
要不楼主赶紧地再骗他上次床, 然后去试试告个强奸什么的{:5_332:}
Reisender
发表于 2014-3-20 11:58
看了下回复,大都是来看笑话的。。。这有什么好嘲笑的,这种事谁都有可能碰上。。。自己想想自己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