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 阳 发表于 2005-11-27 13:29

原帖由 berlinsky 于 2005-11-27 13:04 发表

斜阳同志自从头像换成杀手leon猫之后   发言风格大变啊   还是比较欣赏以前那个幽默风趣的小老头

这里主要工作还是huMM在做   请大家一如既往支持她   有了内情等于法律版又多了个小帮手   这不赚到了吗?:lol:

不要说 “大变” 好不好,听着怪怪的:(。俺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同志,不要对我的狙击猫有偏见;)

小胡同志一贯踏实工作,我们对她的成绩还是充分肯定滴,对她的支持也是始终如一滴,:D

考虑到身体状况,所谓退居二线,也是组织对她的关怀嘛,还是希望lerlinsky同志能多负起一些责任来

下次我希望看到,是你,而不是小hu,收到这种带有威胁性的 短消息嘛。。不对,这话咋那么别扭……

好久不冒充老同志了,发个言还真不习惯。

就是说电脑有辐射,跟人生气更划不来,小胡同志应该多休息,以后再重返工作前线嘛。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11-27 13:39

原帖由 斜 阳 于 2005-11-27 13:29 发表


不要说 “大变” 好不好,听着怪怪的:(。俺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同志,不要对我的狙击猫有偏见;)

小胡同志一贯踏实工作,我们对她的成绩还是充分肯定滴,对她的支持也是始终如一滴,:D

考虑到身体状况,所 ...
好久不冒充老同志啦?那你现在冒充谁呀?$怕怕$

小胡身体很好    年轻   精力充沛又热心   前段时间她度假的时候我帮着看看摊子   这阵子要开始忙了呵呵   可能往后一段时间来的次数会少了

斜 阳 发表于 2005-11-27 13:46

我也忙呀,谁都没功夫冒充了。等寒假闲了再考虑怎么定位吧,比如冒充个转世灵童啥的。$蒙一把$

老少皆宜嘛:lol: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11-27 14:11

原帖由 gast 于 2005-11-27 12:36 发表


我也觉得小hu同志应该退休了,小hu同志已经未老先衰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是应该的。可是在执行的时候是因执法人而异的。如果执法人把自己的很多理念夹杂进去,当成自己的法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
你说到网民,我就跟你说网民,你说网民到这里来征求意见,寻求帮助,是想听你在那里冷嘲热讽呢,还是听你的话,去杀人呢?

你对于别人冷嘲热讽的话,我虽然看不过去,但是觉得你本人可能愤世嫉俗,就没说什么,但是你教唆别人去杀人,这种行径在法律版就是不可以!你说,等你教唆的那个人真的去杀了人,回头跟警察说,他是在DOLC的法律版收到指示去杀人的,请问,到时候你负责还是我这个版主负责还是LIVE老大负责?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11-27 14:15

原帖由 berlinsky 于 2005-11-27 13:12 发表


偶尔发生的删帖也是事出有因的   被删帖的人也不要想太多   很多情况是对事不对人的   请多理解吧
我都不删贴,一般来说,GAST说几句有异常人的话,大家看到他帖子上面,朝下的小拇指就知道,我扣了分,外加已经警告过了!他说的话是不可取的。

顺便再说一遍,已经警告两次了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11-27 14:17

原帖由 斜 阳 于 2005-11-27 13:29 发表

不要说 “大变” 好不好,听着怪怪的。俺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同志,不要对我的狙击猫有偏见

小胡同志一贯踏实工作,我们对她的成绩还是充分肯定滴,对她的支持也是始终如一滴,

考虑到身体状况,所谓退居二线,也是组织对她的关怀嘛,还是希望lerlinsky同志能多负起一些责任来

下次我希望看到,是你,而不是小hu,收到这种带有威胁性的 短消息嘛。。不对,这话咋那么别扭……

好久不冒充老同志了,发个言还真不习惯。

就是说电脑有辐射,跟人生气更划不来,小胡同志应该多休息,以后再重返工作前线嘛。
我笑晕在电脑桌前,我说斜老,相对于电脑辐射,您帖子的··笑··果更强烈啊!

mixmas 发表于 2005-11-27 15:02

原帖由 斜 阳 于 2005-11-27 13:29 发表


不要说 “大变” 好不好,听着怪怪的。俺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同志,不要对我的狙击猫有偏见

小胡同志一贯踏实工作,我们对她的成绩还是充分肯定滴,对她的支持也是始终如一滴,

考虑到身体状况,所谓退居二线,也是组织对她的关怀嘛,还是希望lerlinsky同志能多负起一些责任来

下次我希望看到,是你,而不是小hu,收到这种带有威胁性的 短消息嘛。。不对,这话咋那么别扭……

好久不冒充老同志了,发个言还真不习惯。

就是说电脑有辐射,跟人生气更划不来,小胡同志应该多休息,以后再重返工作前线嘛。

名字打错啦,故意的还是无心的啊

斜 阳 发表于 2005-11-27 15:13

原帖由 mixmas 于 2005-11-27 15:02 发表


名字打错啦,故意的还是无心的啊

意外意外,打错了个字母,好在没lerlin这个词。

看上去像列宁sky了:o

gast 发表于 2005-11-27 18:22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5-11-27 14:11 发表

...你对于别人冷嘲热讽的话,我虽然看不过去,但是觉得你本人可能愤世嫉俗,就没说什么,但是你教唆别人去杀人,这种行径在法律版就是不可以!你说,等你教唆的那个人真的去杀了人,回头跟警察说,他是在DOLC的法律版收到指示去杀人的,请问,到时候你负责还是我这个版主负责还是LIVE老大负责?...

1。什莫叫冷嘲热讽?举个例子看看?

2。不是我教唆别人去杀人,而是人家本来就有想杀人的念头,这点你要搞清楚了。再说,看了那个贴子的人都知道是楼主一时说的气话,难到你也相信她会去杀人?那你扣她的分了吗?

我来德国热线这莫长时间就只跟你这个斑猪发生矛盾,而且也就你这个斑猪 跟其他人矛盾多,不该反省一下自己?

建议小胡同志自己给自己扣50分。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11-28 14:30

原帖由 gast 于 2005-11-27 18:22 发表


1。什莫叫冷嘲热讽?举个例子看看?

2。不是我教唆别人去杀人,而是人家本来就有想杀人的念头,这点你要搞清楚了。再说,看了那个贴子的人都知道是楼主一时说的气话,难到你也相信她会去杀人?那你扣她的分 ...
你的逻辑如此之混乱,我都不知道怎么一条条反驳你!

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有什么逻辑关系?如果有的话,我用你自己的话去反驳你说的那句,如果没有关系,你写出来干吗?

第二条,有一点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你是多么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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