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丸
发表于 2006-4-10 18:38
既然有电话留言机,我觉得他还是在原来的地方的,如果他真的搬了,应该会把电话也取消或是搬走(不是说经济上不富裕吗,应该不会白交钱吧)。
那你就从应该来一趟找他, 反正就是离婚阿。不知道你现在是否还是要争取什么权益,如果要赡养费什么的,估计离婚就要费点事情。那个男人让你把戒指都还给他吗, 你就先答应。等到办完手续, 当着他的面,把戒指丢到湖里还给他。最好再抽他一个大耳光,我就不相信, 他还敢报警抓你吗?就算警察来了,也别怕。
如果回来找不到他人,就去警察那边报失踪,联系德国的律师。毕竟你不来德国什么事情都办不了啊。
bluemoon
发表于 2006-4-10 20:00
奇怪, 感觉LZ说话自相矛盾的.....
即然放不下, 那么把单人床和沙发扔了, 双人床总放得下了吧?
即然地址还没变, 为什么信件全退回来?
即然拿了二年的居留为什么还需要旅游签证去德国?
即然有钱来了英国, 总不会没钱来德国吧? 不要说连家门钥匙都没有吧?
没听说住单人签的房屋合同得三个月离开一次, 每次离开都去英国, 英国也不是这么好去的, 每次都得办签证的吧?
这么小的房子结婚签证或是单身证明外管局根本开不出来!!
:lol:
[ 本帖最后由 bluemoon 于 2006-4-10 21:07 编辑 ]
shahaizi
发表于 2006-4-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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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麦子
发表于 2006-4-10 20:42
A。3个月一次的签证,是旅游签证。LZ当初过来德国后,就应该和你的先生一起去外事办换夫事团聚签证。这种签证一般是3年。
不明白为什么一直用那种3个月一次的签证。
B。你当初来到德国后,有没有和你的先生一起去当地的户口登记处办相关手续,这同时也是一种结婚手续(表达可能不太正确,请专业人士补充:))
C。至于他失踪的问题,你可以通过德国驻中国大使馆解决的。如果你本人也真的想离婚的话。
暂时只知道这些,祝你好运
bluemoon
发表于 2006-4-10 20:46
原帖由 蓝麦子 于 2006-4-10 21:42 发表
A。3个月一次的签证,是旅游签证。LZ当初过来德国后,就应该和你的先生一起去外事办换夫事团聚签证。这种签证一般是3年。
不明白为什么一直用那种3个月一次的签证。
B。你当初来到德国后,有没有和你的先生一起 ...
她已经换签证了,"我和德国老公在2003年9月结婚的, 婚后我来到德国生活了一年在这一年里拿到的是一年的家庭团聚签证,然后我在去年7月拿到了另外2年的签证后"
所以她说要办旅游签证再来德国, 我也很奇怪............
蓝麦子
发表于 2006-4-10 20:53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9 12:10 发表
而且那个房子的租房合同上写明的是单身居住,短期的探亲可以但是不能长久的居住,所以我必须3个月内离开那里一次,...我基本上要3个月离开德国一次
LZ,你这种三个月离开德国的情况,应该是由于你的签证,而租房合同是不可能有这种“无理要求”的
蓝麦子
发表于 2006-4-10 20:54
原帖由 bluemoon 于 2006-4-10 21:46 发表
她已经换签证了,"我和德国老公在2003年9月结婚的, 婚后我来到德国生活了一年在这一年里拿到的是一年的家庭团聚签证,然后我在去年7月拿到了另外2年的签证后"
所以她说要办旅游签证再来德国, ...
她在第三页第一贴里面说,三个月离开德国一次。。。如果是2年的签证,没必要啊。
bluemoon
发表于 2006-4-10 21:06
原帖由 蓝麦子 于 2006-4-10 21:54 发表
她在第三页第一贴里面说,三个月离开德国一次。。。如果是2年的签证,没必要啊。
所以说啊, 这个女的说话前后矛盾....$frage$
liuliu66
发表于 2006-4-10 22:44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
关于3个月就必须离开家一次
德国住房有这个规定,就是你的亲朋好友(Besucher)从中国来看你,可以住在你这。期限是3个月,如果超过3个月,房东有权力把她们赶出去。
所以说,这个德国老公住的地方只有他一个人的户口(Anmeldung),lz没有,每次只是作为Besucher而住在那的。不明白的是,既然结婚了,为什么不能把你的户口给转进去呢?
问题2就是,你到底拿得是什么签证。如果没有超出签证有效期的话,你可以随意的出入德国境啊,不用你老公的许可。如果超出签证的有效期的话,就不一样了。
lz,你是不是和你老公之间有什么事问题而偷跑回去的啊。$frage$$frage$$frage$
缘份
发表于 2006-4-10 23:24
我们学生宿舍的HM和我们说,在德国如果是合法夫妻,即使居住的是10平的房间,HM也没有权利将其中的一个赶出来,更不用说住3个月就必须离开这样的事情。LZ,你现在既然持有的是德国有效签证的话,人又在英国,你还不如买张机票飞过来,直接找律师办离婚,很简单的,律师一般都会说英语的。或者,你总知道你LG的地址吧,或者他父母在弗莱堡的地址,你可以在英国委托律师,发律师信,通知你LG离婚的事情,我想起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LZ没必要想不开要自杀,这世界的好男人很多的。
PS,总感觉LZ你有难言之隐,没有对这里的JMs说实话,如果那样的话,可白费了这么多jms给你出谋划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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