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a12 发表于 2006-4-11 21:20

唉,自食其果,不爱听也得说~
难怪有些人总喜欢说外嫁女怎么怎么。。。总是会有这样负面的例子,事实啊出现。。。。
别再侮辱爱情了,楼主,你该怎么处理就尽快处理吧,这里很多人给了你建议,包括律师的联系方式,希望你好好解决~

MARSKINGHUIHUI 发表于 2006-4-11 21:25

“知其不可而为之”!!!

最主要的是,你们连孩子都没有,结婚时间又短,BEAMTER 挣的不多,可能他自己连房子都买不起.法庭真的会判给你赡养费么?如果,不呢!你就连律师费都赔进去了.赡养费只是有钱人的婚姻游戏而已!

shufan1999 发表于 2006-4-11 21:36

说真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哪位叫做bluemoon的朋友发表这样的说法,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样说我而且还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我再次说我来到这里寻求的是帮助,论坛不应该是一个很温馨和可以互相帮助对方和开解对方的地方吗?都是在异国他乡,我也不想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从来不想对任何人说出自己的隐私,即使是到了很糟糕的地步任何人在生活里面都是有尊严的,我不需要接受你任何这样的没有实际根据的指责,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办法获得关于德国律师的联系资料,我也不需要来到这个论坛,我不是欲言又止,我也不是有所隐瞒,而是事情发生后到现在我也没有能够清理自己的头绪,所以你们问什么我回答什么,我觉得我至少证明了自己来寻求帮助的诚意,说到最后这个也不是一个非常光彩和值得对任何人宣扬的事情。还有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比较我与楼上所说的那位朋友,我对于自己的婚姻确实有责任,我也在承担了自己的责任,当年我结婚的时候我父母说他不合适我, 但是我不相信,我还告诉我的妈妈说都什么年代还要有门当户对的观点,可那个时候我很年轻,我相信爱情,他对我说会给我一个家, 孩子还有会好好爱我,即使他不富裕,我来自一个还算是殷实的家庭,但是父母从小和我聚少离多,所以我真的渴望有个家, 来到德国后我才发现这一切都要建立在经济的基础上,他认为自己做好了和另一个人生活的准备,但是实际情况是没有,那怎么办?我在忍耐,因为我觉得自己的婚姻还有希望,所以我选择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选择,但是我不知道我的丈夫是否能够和我一样选择勇敢呢?德国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情况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出去税务后,要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还有车子, 日常开销等等, 我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我丈夫不想花钱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反正他说不能马上找到其他房子,我能对这个决定有所改变吗?因为我毕竟不是家里的收入来源,会有任何人听我的吗?还有最后谢谢各位的关注,谢谢上面朋友的提醒,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来到欧洲后就不能回国去拿到驾驶执照。可是很奇怪为什么的我丈夫说可以的,而且在我去年离开的时候还是他说自己亲自到政府机关询问过的。

shufan1999 发表于 2006-4-11 21:56

回答楼上的问题:我没有想要 得到赡养费用, 我是需要用这样的手段叫我的丈夫好好地面对这件事情,我连续不停的用各种能够使用的联系方式联系他, 基本上过了8个月我才得到一封回信,如果我按照这样的频率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才能停止这场官司, 我不想在我以后的生活里总是因为有这件事情而埋下一个定时炸弹, 而且楼上那位说我侮辱爱情的朋友,我不认为我有任何举止和行为侮辱了爱情,我不需要接受这样的说法,我也不觉得自己能够代表所有涉外婚姻的女人,这段婚姻确实是失败了, 但是不是因为嫁给了外国人,是因为我们的性格不合适或者其他的原因,请不要打击全部的涉外婚姻,我确实在努力的寻找律师好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之所以每一天在网上回答大家的问题是因为我觉得很多人在关注和帮助我,我需要给大家同样的真诚,所以我回答很多问题,即使有的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指责,我还是努力的回答大家,我也还是要谢谢大家,很多人说,人情冷暖,多数都是锦上添花的多,雪中送炭的少,我不相信,可是我真的希望很多人 如果还有问题请在阅读完我所有的回答以后,好吗?。不管怎么说谢谢大家。

mixmas 发表于 2006-4-11 21:57

shufan1999 ﹐你不用回答以下問題啦﹐但是自己考慮看看吧﹐這些都是離婚過程中很重要的因素。

你和丈夫有沒有婚前合同或者是財產公證呢﹐有沒有證據顯示你們的婚姻狀況不正常或者是分居狀況呢

你和你老公的戶口到底有沒有登記在同一個地址下﹐你每3個月離開一次﹐那麼累計在德國的時間一共是多長呢

你和丈夫的正常婚姻關係如果沒有超過2年﹐那麼你有可能失去居留權﹐這個也要考慮在內

蓝麦子 发表于 2006-4-11 22:13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11 22:56 发表
我是需要用这样的手段叫我的丈夫好好地面对这件事情,我连续不停的用各种能够使用的联系方式联系他, 基本上过了8个月我才得到一封回信

再过四个月,就达到分居一年的离婚要求了。LZ的意思是想当面说清楚??。。或者你也可以办旅游签证过来找他?去你所在城市的税务局,然后报上他的名字。一间办公室一间办公室地找。总会有面对面的机会。。

东篱 发表于 2006-4-12 08:45

LZ这事真有些奇怪, 你总该知道你LG的名字吧, 去户籍管理处找找, 如果你无所求的话, 要求离婚不难. 其它东西, 居留啦, 赡养费啦, 只要婚离成了, 该怎么办怎么办.

00:00 发表于 2006-4-12 10:18

``

不是和德国人一结婚就可以拿到长期居留吗

怎么会3个月离开一次呢:lol: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4-12 12:36

太离奇了,如果说是出于爱情两个人结的婚,怎么这么短时间就出现这种变化。在一起还要睡沙发什么的,想结婚确不找房子?除非一开始你们2个对你们的婚姻已经有私下的协议了,他在德国是有固定工作和地址的,想要失踪不会那么容易,反而搂住倒是可以失踪跑到英国去让人找不到:lol: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8 19:23 发表
今天早上我收到他的邮件, 上面写明要离婚可以必须归还 给他一切,包括结婚戒指感觉是搂住主动提出离婚的?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9 12:10 发表
我没有办法回到德国去, 因为我不知道我居住在什么地方,是否能够找到我的老公, 后来签证过期了,所以我没有办法回到德国,我目前拿旅游签证生活在英国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11 12:51 发表
我的英国签证 是5年内多次入境的那种,不是我不想回德国,而是任何签证过期后你都没有办法回去, 你如果想要回去就需要签证, 旅游签证是最快能回到德国的签证,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办理,



现在又有英国5年的签证,对英国的签证不是很了解,就因为有个姑妈和表弟在那里就能拿到那么长的签证?

搂住是来寻求帮助的,但是故事里有矛盾的地方实在是比较多,也不用一一解释那么费劲了。
其实说的越多越难自圆其说。

反正你需要的法律帮助也有人给你律师电话了,剩下的一切找律师就可以了。

真的不想在这里贬低你,但是如果随便利用别人的同情心,真的是那种既做某某又要立牌坊的l
类型。鄙视一下$bs$

[ 本帖最后由 prisonbreak 于 2006-4-12 13:45 编辑 ]

缘份 发表于 2006-4-12 12:41

我LG去anmelden 的时候,办事人就和他说,因为结婚了,所以我们必须一起anmelden,不给他一个人anmelden的,她还拿出条款给我们看,害得我还得去一次,所以LZMM,你应该还有那张anmelden的纸吧,你就完全可以根据这个找到他的,因为,就算他abmelden的话,rathaus也有记录的,在德国合法的想找个人,还不难得。况且你应该知道你公婆在弗莱堡的地址吧,去找啊,不能这老两口为了躲你也搬家吧。还有就是LZ,你LG8个月才给你一封信,"我连续不停的用各种能够使用的联系方式联系他, 基本上过了8个月我才得到一封回信",MM,8个月不给你信,你也不急,你觉得你们还有爱情吗?要是我,8个小时,LG敢和我玩失踪,那他就不用回家了,因为这根本就证明他不爱我了,不在乎我。所以LZMM你不要怪这里的MM怀疑,因为你说的很多根本就不成立,而且越是看了MM的回帖,就越觉得MM的话前后矛盾。你问问这里结婚的MM,哪个LG 8个月才给封信,她还能像MM你这么有耐心。MM又说来到德国不知道居住在什么地方,hotel MM总知道吧,如果MM真的是想解决问题的话,去司徒,找了一般的hotel,40欧一晚而已,你也说你家里还算富裕,都能支付你去英国的费用,来德国的这几个小钱,应该不算什么的。我就是不明白,离婚这么点小事,签个字就结了,你又说什么"如果要是他在德国自己起诉离婚,可是如果他不给我任何消息,我在国内的法律里也还是已婚的身份,这样对我不公平, 赡养费仅仅是需要他回应我的手段, 不是目的,"MM你觉得没有你的签字,你们的婚离得了吗?其实你这件事多简单阿,找个律师,发封律师信,不就结了吗?真不知道MM的初衷是什么?

[ 本帖最后由 缘份 于 2006-4-12 13: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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