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7 17:22
由于在布赖没有遭到反对,“圣奥特利”要强化她的权威,企图坚持把可怜的迈尔斯房间内的窗户也永远关起来。但迈尔斯是个男孩,而且特别任性,他那天使般的脸蛋掩饰了他早熟的灵魂。小迈尔斯不肯就范。“要窗户为的是什么?请你说说看,你这个愚蠢古板的东西——”迈尔斯用略带揶揄的语调,欢快地对那个厉害的女人说,“——如果不是用来朝外看,你倒是说说,要来有什么用处?”
对这个问题,女教师咬牙切齿地答道:“迈尔斯,这个问题该由我来问你。”
仿佛只用木头百叶窗就能把对爱狂热的追求挡在窗外。
可怜的、令人厌恶的鬼魂:到目前为止,全家上上下下都见过她了。
她在屋里到处逛,时而飘到楼上,时而落到楼下,时而游到落地窗前,窗外雪白的铁线莲粘呼呼的花瓣散发出浓郁的芳香……那是她的哭声,说明她是被强行拉开的……是女人因为失去孩子而发出的悲叹,或者是为自己的灵魂快要熄灭而发出的叹息。这个圣奥特利怎么能老是隔在她和福罗拉之间——总是碍手碍脚!就在前不久,手里拿着一本《新约圣经》。
这一天早晨,杰塞尔累坏了,她发现自己进了教室,坐在自己原先的书桌边,她轻轻地发出一声哀叹。她的手臂无力地搁到书桌上,悲伤地把沉重的头埋在臂膀里,遮住脸,由于委屈、困惑和愤怒而热泪盈眶。我是爱,怎么反倒成了邪恶?身后响起了脚步声,急促的呼吸声,把她从迷茫中唤醒,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转过身,看见她的死对头就在六英尺开外直面着她:“圣奥特利”弯腰弓背,宛如跛脚女人。她扬起手臂,似乎要把鬼挡住,厌恶地眯起一双死鱼眼,苍白、突出的前额、薄薄的嘴皮都确定无疑地流露出厌恶之情——“走开,从这里出去!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坏蛋,专门吓人的可恶的东西!”
若在过去,杰塞尔一定会寸土不让,此时看到死对头眼里强烈的厌恶之情,她软了下来,毫无抵御之力。她无法抗辩,觉得自己渐渐溶解,给死对头让出阵地,而死对头则洋洋得意扯着尖细的嗓子,毫不怜悯地追着喊道:“永远别再回来!永远,永远休想再回来!”
现在,厉害的“圣奥特利”更加热衷于盘问可怜的福罗拉,对她毫不容情。“福罗拉,亲爱的,你有事要告诉我吗?”,“福罗拉,亲爱的,你知道,你可以告诉我:我已经见过那个可怕的东西了,我知道。”最无情的话是:“孩子,你不如坦白交待!我跟你的‘杰塞尔小姐’谈过话了,她对我说了。”
杰塞尔是个见证,虽然她无影无形,又无权无势,但毕竟见证了当时的情景。福罗拉被逼无奈,头脑里的泡影爆裂了。她的哭声跟无数孩子一个样,在布赖这所丑陋的宅子的地下墓穴猛烈地回响。福罗拉叫道:“没有没有没有没有!我没有看见!我没有看见!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讨厌你!”
尽管杰塞尔看见孩子歇斯底里地抓住格洛斯太太的手臂,可她却无力干预。
更具有讽刺意义、令人痛苦的是,杰塞尔发觉在所有的人当中,自己该感谢的却是原来的对头格洛斯太太。
天一亮我就要消灭:是时候了。我只不过是夜间的一场梦。
孩子发疯似的嚎哭声震动了整座老宅,一直深入到地下墓穴。一连串脏话从孩子粗哑的喉咙里吐出来。格洛斯太太和另一个女仆送福罗拉去伦敦,看著名的儿科心理大夫,孩子的污言秽语羞得她们把耳朵捂了又捂。
格洛斯太太流着眼泪问道:“这个小天使从哪里捡到这么多脏话?”
“圣奥特利”当然留下来照看小迈尔斯。失掉小福罗拉使她震动——困惑难过,——怒不可遏,但她决心不再失掉迈尔斯。
她也是一个乡村牧师洁白无瑕的女儿,卫理公会派教徒。她跪下祈祷,求众生之父加强抵御恶魔的力量。她诵读《新约圣经》,从中求得慰藉,约束自己,以免非分之想。我们的救世主难道没有从受苦受难的人身上驱走恶魔吗?只要他愿意,难道不能起死回生吗?在竞争这么激烈的宇宙,什么事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迈尔斯,亲爱的,你在哪里?来呀,上课的时间到了!”
在地下深处,在漆黑滴水的地下墓穴,为哀悼他的爱人杰塞尔,奎恩特悲痛不已(奎恩特不是丈夫,但却如同丧妻,悲痛不已:他伤心得半条魂都没了)。彼得?奎恩特听见女家庭教师从一个房间匆匆走到另一个房间,脚后跟咚咚地踩在地上,沉重得惊人。她的喊声犹如秃鼻乌鸦的聒噪,尖厉地叫个不停,“迈尔斯?迈尔斯?——”
奎恩特颤抖着手,准备好最后一次面对女教师。他把自己当作话剧里的一个角色,或者是方程式的一个数。式子里有善有恶,有欺骗,必须有欺骗,否则方程式就不知道该往哪边移动……在一片破镜子里斜睨自己青黄的映像,拔去发白了的髭须,以便恢复当年的阳刚,或者给人以阳刚的印象。回忆起可怜的迈尔斯搂着他的膝盖,喜出望外地把热乎乎的脸蛋贴着他的脸揉搓的情景。
给予和接受爱的抚慰怎么会是邪恶的呢?
杰塞尔消失了。融化了,渐渐没了:犹如不透明的晨雾,黎明时乳白一片,在越来越明亮的晨曦下渐渐褪去。他心爱的杰塞尔!——那个一头“苏格兰鬈发”的女孩,那张处女膜那么鬼难戳破!只化成了一团四散的分子,原子?
因为这就是死亡。而过来只不过是个序曲。是心愿把他们留在布赖,为了所爱的人他们不情愿离开。心愿仍然把奎恩特留下来了。事实刺痛了他。只是分子,原子?我们爱得那么狂热?他看见迈尔斯渴望的脸,感觉到迈尔斯羞涩大胆的抚摸。
准备好面对死对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7 17:23
奎恩特脚上沾着露水,像野兽一样喘着粗气,透过落满尘垢的窗框往屋里瞧。可怜的迈尔斯终于给发现了。“圣奥特利”发现他可疑地躲在书房,舒适地躺在面对墙角的摇椅里——书房在二楼,是一个有拱顶的房间,很久没有人踏进去过一步(就连老爷难得回来那次,也没有进去过)。那是有身份的人去的地方,有点儿像陵墓,黑色橡树木纹的嵌板上悬挂着早已被尘埃吞噬、被人遗忘了的先祖的画像;十二英尺高的书架直达天花板,架上满登登地插着古旧发霉的书籍。有皮面上蚀刻金字的大卷,看上去几百年都没有人翻过。十岁的迈尔斯,面容鲜活,笑起来无忧无虑,天真活泼,跟这么阴暗的地方很不相称!
“圣奥特利”背着手,嘴唇苍白,质问迈尔斯为什么“溜”进这个地方,为什么藏在椅子里,把脚缩起来,这么安静?——“明明知道我一直在喊,在喊你?”
迈尔斯朝窗户看了一眼,只是那么短暂的一瞥,欢快地说,“我只是看这本书看得着了迷,你瞧——”他把放在膝盖上那一卷古书《宗教裁判所指南》指给女教师看。“圣奥特利”干巴巴地问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孩子,把阅读拉丁语当成乐趣来了?”迈尔斯咯咯地笑道:“我跟大家一样,读拉丁语就是为了——受罪。”
“圣奥特利”企图把《宗教裁判所指南》从迈尔斯的膝盖上拿开,但迈尔斯搞了一个恶作剧,把书摊开,厚重的书“砰”地掉到地板上,扬起一团灰尘。迈尔斯喃喃说道:“噢,对不起!”
迈尔斯又瞥了窗户一眼。奎恩特,你在吗?
奎恩特朝前探身,想和迈尔斯的目光对接,但那个难缠的女教师走到他们之间把他俩隔开了。他真想徒手把她扼死!她立即盘问起迈尔斯来,虽然盘问得严厉,却带有乞求的语气。“告诉我,迈尔斯:你妹妹真的跟那个女鬼交流过了,是不是?那个我的前任?这就是福罗拉害重病的原因吧?”可狡猾的迈尔斯立即予以否认,甚至说他不知道“圣奥特利”说的是什么。他摇身一变表现得像个小得多的孩子,“圣奥特利”伸手想把他抓住,他作鬼脸,东躲西闪,他的眼睛又飞快地往窗口一瞧。奎恩特,该死的,你在哪里?快来救我!
“圣奥特利”敏捷得像一条蛇,一把抓住了迈尔斯。她那对近视的死鱼眼放出传教士好心劝善的光。“迈尔斯,亲爱的,只要把事实讲给我听,你知道,别撒谎:你会使耶稣基督心碎,也会使我伤心,如果你撒谎的话。可怜的福罗拉受了‘杰塞尔小姐’的诱骗,是不是?——而你,——你和‘彼得?奎恩特’搞的又是什么名堂?你知道,如果对我说实话,用不着怕他。”
迈尔斯油滑地狂笑,矢口否认。“你说的事我一点不知道。福罗拉没有病。福罗拉到伦敦是去看我们的叔叔。杰塞尔小姐的事我压根不知情,她死的时候我去学校了,不在家。至于彼得?奎恩特——唔,”他涨红的脸蒙上厌恶的表情,“——那人死了。”
“不错,是死了!但是,他还和我们一起待在这里,在布赖,一直在!”女教师的爱心被漠然视之,难过地高声叫道:“迈尔斯,我想,你是知道的。”
“‘和我们一起待在这里’?‘一直在’?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在哪里?”那孩子一脸漠然,天真无邪的模样,把人弄得昏头转向,奎恩特瞧着也不禁感到纳闷。“该死的,你在哪里?”
“圣奥特利”得意洋洋地指着奎恩特把渴望的脸紧贴着的窗框。那女人肯定不知道奎恩特就在那里,但她却认定了奎恩特在,她疯狂地走来走去,指着迈尔斯惊恐的目光责备说:“在那里!——你一直知道他在那里,你这个坏孩子,坏孩子!”
虽然迈尔斯直视着奎恩特,却似乎看不见。“什么?”他叫道。“‘彼得奎?恩特’——在哪里?”
“那里,我说——在那里!”女家庭教师大发雷霆,敲着玻璃,似乎要把玻璃敲碎地说。
迈尔斯痛苦地放声大哭。他面如死灰,看样子要彻底垮了。然而,当“圣奥特利”想要把他搂在怀里,加以保护的时候,迈尔斯却把它推开。“别碰我,别管我!”他叫嚷着说,“我恨你!”
他从房里跑出去,把“圣奥特利”扔在后面。
留下“圣奥特利”和彼得?奎恩特透过窗户四目相对,此时没有了激情,像一对在彼此的怀抱中已经受够了磨难的情人。
我们必须这样想问题,如果天造邪恶,使其存在,那么世上有善良也就顺理成章。
迈尔斯这孩子奔进了温和湿润的夜,他跑呀跑呀,夺命而逃,头发湿了,贴在前额上,他的心活像一条滑溜溜的小鱼儿猛烈地撞击着肋骨。虽然明知毫无结果,那个疯女人指着的地方根本没有东西,可迈尔斯仍然怀着希望,畏惧地叫道:“奎恩特?——奎恩特?”
风在高高的林木中呼呼地吹,星星刺破天空。当然没有应答。
迈尔斯听见池塘中牛蛙呱呱的叫声,脸上露出了微笑。每年这个时候。那一阵阵有节奏的蛙鸣。深沉、紧迫、可笑,但有尊严。而且这么多!夜里的空气犹如情人嘴里面的环境,温暖湿润。最适合牛蛙。它们的季节开始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7 17:24
殉难
他是一只身体健壮的公崽子。打从出娘胎以来就生机勃勃,食欲旺盛,长得非常之好:二十个粉红的小指头完整无缺,几乎要用显微镜才看得清楚的小指甲尖尖;粉红色螺旋状的小耳朵;小鼻子扇动,已经对危险有所警觉。眼神欠佳,用来观察运动,而不是用来看人的轮廓、面貌或者分辨颜色(实际上他可能一直是个色盲,这个毛病从来没有人给他指出,所以说他“眼盲”未免有点形而上学)。他上下腭的肌肉出乎意料地有力,小牙齿整整齐齐,像针一样尖利(不久会长出更多小牙齿),卷起的粉红色小尾巴没有毛,细得活像一条线,十分可笑。胡须只有十分之一英寸长,但抖擞着,也挺硬,像小小毛刷上的鬃毛。
她是一个美丽的小女婴,亲爱的父母把她叫做比比女,是在父母柔情似水的性爱高潮中怀上的,命中注定要被爱窒息,被爱吞噬的美国比比女被虔诚地抱进了早产儿保育器。长春花花蕊般蓝色的眼睛,如丝般柔软的金发,玫瑰色的漂亮小嘴,扁平的小鼻子,光滑的高加索人的皮肤。给犹太区的乳母打了个电话,请求从她们的大气球奶子里购买母乳,因为比比女的母亲奶水稀少,不足以提供充足的营养。保育器把受污染的空气过滤干净,用气泵把氧气输入她的肺部,因此她没有理由像别的婴儿一样悲伤地哭得使人心慌意乱。在保育器里,空气、温度、湿度犹如热带雨林,比比女满面红光,茁壮成长。
而他,尽管连自己的妈妈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却飞速地长大!几天之内体重就翻了番,三倍、四倍地长!在一群兄弟姐妹中,他被饥饿驱策着精明而贪婪地脱颖而出。他醒着的时候不停地啃噬,不但啃噬可以吃的东西,而且啃噬那些显而易见不能吃的东西,诸如纸张、木头、骨头、某些金属薄片等,不知道是饥饿难忍而养成了啃噬的习惯,还是因为就是爱啃噬,谁说得清?他的门牙一年能长四到五英寸,这是事实,所以他得把门牙磨短,以免长进脑子里,把他弄死。假若他的大脑皮层能生发出高级的认知能力,他也许能猜到他的基因处于困境:这是自主的行为,还是不由自主的行为;既然生存是个问题,什么是被迫;在自然的魔力下,谁能与自然反其道而行之?
比比女从来不为这类问题伤脑筋。在玻璃顶盖的保育器里她一盎司、一盎司,一磅、一磅地长大,吃了睡,睡了吃——根本没时间考虑这类问题,直到有酒窝的膝盖顶住了玻璃,呼出的气在玻璃上凝成不透明的薄雾。她的父母开始为她长得这么快而烦恼,同时也为她的女性美而感到自豪。她的小脸宛如一朵玫瑰花,尖尖的小乳房,髋部的曲线,胖得起褶的肚皮和胖墩墩的小屁股,肉桂色的阴毛,睫毛浓密,没有瞳仁的眼睛,这一切都使她的父母为之感到自豪。比比女有一个吮吸大拇指的坏毛病,于是她的父母就在她的大拇指上涂了一些桔黄色的碘酒混合物,看上去很美但味道却很难吃,心满意足地看着她把大拇指放进嘴巴,立即吐出来,呕吐,难受得直扭的模样。在四月一个温和的日子里,保育器里发现从比比女胖乎乎的大腿间流出一团团酒红色的血块,我们全都感到十分惊讶,不以为然,但有什么办法呢?比比女的爸爸说,人不能战胜自然,甚至不能使自然发展往后拖。
他的兄弟姐妹太多了,逶迤成行,挤满了一个仓库的地下室。他觉察到他自己在世界上无穷无尽地繁衍,因此不会灭绝。世界上与他有血缘的兄弟姐妹成千上万,这对于他是个安慰,但也是焦虑,因为个个都饿得如狼似虎。吱!吱!吱!饥饿的叫声在繁殖,无以数计。他学会用爪子狂乱地抓挠攀爬陡壁,以他最大的耐力奔跑,咬断敌人的咽喉,跃起,飞腾——比方向空中扑上去十一英尺高,从城市的一个屋顶跃到相邻的另一个屋顶——以此阻止尾追而来的对手。他学会了在必要的时候一边奔跑一边吞噬还在悸动的生肉。嘎嘣!骨头在上下颚里脆响,快乐在上下颚辐射,敲击着他的小脑瓜。他从不睡觉。他的心不分昼夜地狂跳。他知道不能自己退到角落里,也不能躲到没有出路的地方。他要永远活下去!——终于有一天,他的敌人给他布了一个陷阱,他饿得吱吱叫,浑身发抖,闻到了香气,他扑向发霉的诱饵,被绊住,一棍朝他的项背敲来,打中了易受损伤的椎骨,差点落到他那颗吓坏了的可怜的脑瓜上。
他们骗她,说只不过是个生日派对——只有家人参加。首先是洗礼,接着施以油礼,把不需要的毛发剃掉、拔掉,把需要留下的毛发烫卷,她斋戒了四十八个小时,他们让她塞得饱饱的,顶四十八个小时。他们用铁线刷子擦她柔嫩的肌肉,用刺鼻的香草揉擦伤口,小阴蒂被切下来,扔给聚集在院子里的母鸡,此时已经剃过阴毛的阴唇被缝合起来,喷射出来的血液被盛在一个金的圣餐杯里,她的龅牙被用钳子强行压平,大鹰钩鼻被老手飞快地一掌,打碎鼻梁骨,使软骨长成更符合要求的轮廓。然后是用束腰文胸束腰,要把比比女二十八英寸的粗腰紧缩到更符合要求的十七英寸,使她凝脂般的屁股和大腿翘起来,气球般靓丽的双峰坚挺。她的五脏六腑被挤进胸腔,起初她感到呼吸困难,嘴里吐出带粉红色的泡泡,后来,她掌握了诀窍,对她古典的沙器式身材和新发现能使男人浮想联翩的能力欣喜若狂。她的穿着如非煽情的丝绸贴身薄裙,也是古香古色,很有吸引力。她行走时步态婀娜,起酒窝的膝盖互相摩擦,细瘦的脚踝微微颤抖,她穿一双薄如蛛网有黑色直纹的透明丝袜,足登白色缎面锥跟露趾鞋,开始有些不自在,后来掌握了个中奥妙,很快就心领神会,成了不知廉耻的荡妇。她红着脸,吃吃地媚笑,打手势谄媚,扭丰腰肥臀,乳头在胸部饰有金片的裙子里宛如一粒花生米坚硬地竖起来,闪亮的眼睛如洋娃娃的眼睛一般,往后仰的时候就会闭上,长春花花蕊似的蓝眼睛没有瞳仁,不会使人心神不宁。比比女不同于老是打主意、盘算着、谋划着让某些可怜虫吃亏上当从而占便宜的婊子,她出生于良家,你可以查其家谱,她身上有很多文身(在左大腿上),既丢不了,也不会走错路,不会像你总在报纸上看到的许多人那样逃出去,在美国迷了路。他们在她的身上洒满最高雅的香水。如果你是个男人,是个正常的男人,你会血液沸腾,只有一种行为能使你心满意足。他们把内科大夫证明她干净,没有性病的体检报告翻印了许多份散发出去,或者说她是个处女,尽管她足登高跟鞋,步履轻盈,吃吃媚笑,红着脸透过指缝偷窥她的追求者,仍然能使人对此深信不疑。可怜的比比女有时候会给人错误印象:那殷红多肉的嘴唇,使人不禁联想到厚厚的阴唇,哪怕最规矩的正人君子也难免不产生这样的邪念。
肮脏的寄生虫!淫秽的小畜生!他们对他大为光火,似乎他自己选择了这个种。因此在内脏种下了斑疹伤寒症,唾液里带有腹股沟腺炎的病菌,粪便中排出各种各样的毒素,倒使他感到幸灾乐祸。他们要他死,他们想要消灭他的种群,没有什么比朝城里的垃圾堆胡乱放枪更坏的了,子弹在他身边爆炸,看见他害怕地吱吱叫着,从一个躲藏的地方窜到另一个地方,垃圾在他的脚下飞扬更使他们高兴。他们则怪他从别的食肉动物口中抢走鸡骨头,他们没有证据,却责怪他生吞小猪,搞得一地狼藉。还有第十一大街一楼那个婴儿,他的母亲扔下他不管,跑到一个街区以外的商店买香烟和牛奶——啊,我的上帝,啊!啊!啊!我真不愿意知道这件事——屋里起了火,在寒冷的一月夜晚,因为电线的绝缘层被啃掉,火势失去控制,猛烈地燃烧起来。这怎么能怪他呢?怎么就是他的错?在他成千上万的兄弟姐妹中,每个都饿得饥肠辘辘,都要不停地啃噬,有什么证据一定要归咎于他?一群孩子拿着大石头追他,大叫大嚷,捏着嗓子起哄,从一个屋顶追到另一个屋顶,在他拼命往一堵砖墙上爬的时候,打伤了他。不过,尽管脚爪没有抓牢,他毕竟还是逃脱了。他脚下一滑,跌下来——重重地掉到空中,跌进了通风孔——顺着气孔掉到五层楼下的地面上,触到地面时,发出高声的尖叫,——他在半空中垂直翻滚,红眼睛充满恐惧,因为这类动物懂得恐惧,尽管他们不认识恐惧二字。他们却怀揣恐惧,是说怀揣。尽管他的每个细胞都努力求生,每个粒子都像你我一样,追求永世长存(达尔文建议说,最聪明的是不要希望生物能够活受千年罪)。
他就这样从屋顶的边沿摔了下来,顺着通气孔跌下来,高度大约与一百七十个从他的鼻子到他的屁股的长度相等(不包括他的尾巴,因为他的尾巴不卷曲,笔直、坚挺,比身体还要长——八英寸!)。于是我们面带笑容,以为这个小畜生会摔成个肉饼,却看见他四脚着地!有一点点摇晃,却没有受伤!没有伤筋动骨!你想象一下我们会怎样气冲牛斗,暴跳如雷!从这么高摔下来,会把我们该死的身体里每一根骨头都摔得粉碎,而他却摇摇胡须,卷起尾巴,一溜烟逃走了!夜色像一泓黑色的臭水,掩护他落荒而逃。
国防军械库当夜打折出租,这是一个淡季,在烟雾弥漫、宛若洞穴的长廊里,一排排座位上聚精会神地坐着刚刚修了边幅的男人,他们的面孔如梦似幻,看不清楚,他们模糊的眼神犹如软体动物紧紧地附在比比女身上。他们肥胖的手指夹着香烟,沉重的生殖器犹如熟了的、略带紫色的无花果,绷在裤裆的纤维上。没错这些都遮得好好的,没错他们都是精心挑选的正人君子。是正儿八经的人。多数人对军械库里小贩的叫卖显然不感兴趣。还远不到喝啤酒、可乐,吃热狗、饴糖玉米的时候,男人的眼睛都热辣辣地盯着比比女。上帝,那个东西真有分量。在今天的世界上,找个合格的老婆可不容易,旧式的女孩是我们孜孜以求的。我们的理想是找一个嫁给我们已故的父亲那样的女孩。可怎样才能找到那样的女孩呢?在这个今不如昔的世界。于是乎比比女甩着肉桂色的鬈发,赏心悦目地绷起脸,露出雪白的牙齿,令人头晕目眩地莞尔一笑,她边唱歌边朗诵为这种场合自编的小诗,飞快地转动手里镶着宝石的短棍,把棍子抛向军械库的椽子上,棍子在最高点似乎神奇地停了一瞬,然后又落到比比女伸出来的手里——那一排排看得目瞪口呆的观众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于是比比女鞠躬、脸红、低头,稍停一会儿,拉一下袜子,整理一下耳环,调整一下深深嵌进肉里的束腰,束腰压出的印痕几天内不会消散。比比女吃吃笑着,向观众飞吻,全身皮肤放出光彩,十分可爱。拍卖人手里拿着麦克风,在观众中游走,举着拍卖锤。他名叫乔治?毕克,身穿一套无尾晚礼服,束一条红腰带,大腹便便,得意洋洋。嗨——,我听见叫5000,8000,10000,10000,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7 17:25
10000,他的尖嗓门叫得十分怪异,犹如催眠的咒语,于是竞拍立即开始。一位日本绅士摸着左耳廓,用手势出了一个价;一个皮肤黝黑,缠头巾的先生转动黑亮的眼睛示意加价。嗨——,我听见有人出15000,20000,25000-25000-25000,一个留小胡子的日尔曼美男子顶不住诱惑,应了25000,一个剃平头的地中海绅士,一个德克萨斯先生,一个体格魁梧、一身冒汗、擦着扁平的红鼻头的男子竞相抬价,30000,35000,50000,一边挤眉弄眼,推推搡搡,催促比比女走向台前。来吧,小心肝。现在不是害羞的时候,来吧,宝贝。我们大家都知道你今天夜晚到这里来为的是什么,你这个骚货,别惺惺作态,你这个笨母猪,先生们要看看你这头牡牛的奶子,看看骚羊的乳房,也要瞧瞧这头骚羊的乳房美,哈—哈—哈!而在池座,一个直到此时还不为人注意的相貌英俊的白发绅士,举起戴着白手套的手,做了一个应拍的手势。
他打斗得精疲力竭了,浑身的伤疤有的结痂,有的化脓生蛆,身体上到处是小伤口,他曾经为之自豪的尾巴得了坏疽,尾巴尖已经烂掉。但他还是忍着,无怨无悔地啃木头、纸张、电线的绝缘胶皮、薄金属片,还跟往常一样有胃口,其上下颚、牙齿、内脏、肛门还是处于难以自控的状态,似乎给他的时间无穷无尽,他的饥饿也一样没有尽头。所以他要按自己的方式啃噬整个世界,他会在身后留下一堆堆浓稠、黑乎乎的粪便,那就是确定无疑的了。可老天爷却另有安排:他生于一个只能平均活十二个月的种群——还得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而这个五月,在沙利文街这座五层的老砖楼里,情况绝非顺利。楼里有些地方没有住人,二楼是马特波利?贝克利面包店,该店在当地很有名。“本店特产的结婚蛋糕自1949年以来闻名遐迩”。他在墙里一个隐蔽的角落做了一个窝。他紧张地嗅着一个理论上可以吃的东西(一个在街上被汽车撞倒,又被接踵而至的车辆压扁、变硬,只剩下长和宽的兄弟),在饥饿的痛苦驱使下,他不停地嗅着,眨巴着眼睛:在五楼,和他许许多多同类在一起,因为大自然的安排就是这么古怪,当棕色的和黑色的种群占据同一个地盘的时候,棕色的(体形比较大,也更穷凶极恶)住在较低的地方,而黑色的(胆子较小,比较沉着)住在较高的地方,觅食比较困难,所以他吃东西的时候,或者企图吃东西的时候,就听得有声音犹如裂帛,接着就有一个毛茸茸的身体飞扑过来,咆哮着,露出比他长、比他更有杀伤力的门牙、爪子,后腿像转子的叶片一样快速地敲击地面。他吓坏了,身上的每一个跳蚤和虱子都警觉起来,每一个细胞都在呼唤饶命,但面如满月的希芭却毫不留情,她是一只漂亮的银灰色虎斑猫,因为她喵喵叫得暖人心而受到主人的宠爱。可是在这个五月的早晨,在马特波利?贝克面包店的老砖楼里,她却杀红了眼,要撕咬,要吃掉对方。他俩紧紧地搂在一起厮打,厉声号叫,他正要咬她的颈静脉,可狡猾的希芭已经一口咬住了他的颈静脉。他俩在肮脏的地面疯狂地翻滚,希芭不光用尖利的牙齿撕咬,还用后脚乱踢,招招都能置他于死地,不错可他也拼了老命厮打,不错他把她的耳朵撕下了一个角,不错但一切都为时已晚,不错你看得出希芭的体重会赢得这场战争,即使他又叫又咬,拼命自卫,希芭还是咬断了他的咽喉,事实是她撕出了他的五脏六腑,那些倒霉的肠脏一条条粘呼呼地踩在她的脚下。好一阵喧闹!好一阵恸哭,你还以为有人遇害了!他渐渐咽气,她开始大口大口吞噬,喷涌出来的鲜血味道好极了,还在抽搐、有肉纹的肌肉味道好极了,希芭的上下颚在他疙疙瘩瘩的小脑瓜上合拢,咬碎了头盖骨,压碎了他的大脑,他灵魂出了窍。只是出了窍。贪婪的希芭(她从没挨过饿,她的主人把她养得油光水滑,当然给她吃得饱饱的)在他们落地的地方把他吃掉了,不但吃掉美味的肉,还啃他的硬骨,嚼他的软骨,把他伤痕累累的尾巴一节一节地吞下肚里,把粉红色涡轮似的漂亮耳朵吃掉,再吞下粘呼呼的眼睛,连胡须的刚毛也不放过。之后把自己洗刷干净,把他从记忆里赶走。
只不过:希芭吃过中餐正在小睡,猛然醒来,感到肚里难受,可怜的希芭吐得死去活来,十分不雅地翻滚,从楼梯上一路往下吐,直吐到马特波利面包店后部。她痛苦地喵呜喵呜叫,可没人听见。她跌跌撞撞地走到一根椽子上,椽子的下面放着一大桶一大桶香草蛋糕面糊。她哇啦啦把五脏六腑全吐了出来,应该说吐的是他的五脏六腑:是他数不清的碎片:一阵痉挛、窒息的呕吐,以吐出他的胡须告终,这些胡须此时已经变成短短的一节节。可怜的猫咪!——可怜巴巴地慢慢跑回家。爱慕她的主人把她抱起,拥在怀里,责骂她说,希芭你跑到哪里去了!那天,希芭的晚饭开得很早。
爱得神魂颠倒的X先生是最死心塌地的追求者,也是糊涂到家了的新郎。比比女绯红的粉脸上印满了他的热吻,他紧紧地搂住比比女,搂得她啊地叫出声来!参加婚礼的人特别是她的父亲全都高兴得哈哈大笑。X先生是个体面的老先生,人长得十分英俊。他是世上的精英。当乐队演奏起“我真的爱你时”,他领着比比女走进光滑的舞池。他的舞姿多么高雅,多么熟练地带着新娘,他翻领上有一朵血红的康乃馨,笑起来露出一副洁白的假牙。这一对跳得多么优雅,比比女身穿古香古色令人瞠目的婚纱,这件婚纱是当年曾祖母的嫁衣,也是外婆和母亲的结婚礼服;戴的也是祖辈传下来的结婚戒指,肉桂色的鬈发里编插着从山谷里采来的百合花。比比女笑起来可以看见嘴里粉红色的齿龈。她的新郎把她拉进怀里,在嘴唇上狠狠地吻一下,她啊地叫了一声。他用壮实的手指抚摸她的肩膀、乳房、臀部。香槟祝酒,喝醉了的欢声笑语一直持续到深夜。大主教亲自吟咏圣歌祝福。比比女坐在X先生的怀里吃新郎喂的草莓和结婚蛋糕,在欢笑和亲吻中互相把对方的指头吮干净。比比女咀嚼着蛋糕,惊慌地发现里面有一个粗硬的东西,像软骨,又像硬骨碎片,或者一小段电线。但她教养好,羞于把嘴里的异物吐出来,如果真的是异物:小心翼翼地用舌头把它推到一边的臼齿旁,以免受到伤害。而他,X先生,是个绅士,则把满嘴的结婚蛋糕用香槟送了下去,连眼都不眨一眨地把东西全吞下肚里。他在比比女粉红色涡轮似的耳朵边悄声说道,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行为心理学的一个试验,有关条件作用现象的试验,即将在《科学美洲人》上发表,即将引起极大的轰动。可是自然没有告诉他这个可怜的可怜虫,他也没有表示认可。他被关在铁线网笼里,饿得半死,被迫啃噬自己的后腿,仅仅几个小时后,他就学会了只要有一点点即将对他进行折磨的迹象,他立即有所反应,受监控的心脏会惊慌地快速跳动起来,患黄疸的眼球在眼眶里侧翻,一种非实体的难受犹如二氧化硫,渗透他的灵魂。但对他的折磨要进行下去,因为有无数的表格要填;几十个年轻助理参加试验。为了测量他这个哑巴种群的“害怕”程度,他们逐渐加大力度,使他越来越惊恐,直到在他的头顶真的冒出烟来。他们用燃烧着的针叶把他的毛皮烧焦,把燃烧的针叶放进他的肛门,把他的笼子放低,搁在本生灯上烤,看着他古怪的动作笑得流出了眼泪,摇晃、敲击他的笼子,以每小时九十脉的速度旋转他的笼子,他们对他不仅适应了对他们的手势做出反应、还能根据他们所说的话给予恰当的呼应,似乎他能听懂他们的话感到惊奇,而最令人惊异的是——这正是《科学美洲人》上文章争论的症结——四十八个小时后他能准确无误地一想到折磨又要开始了,立即做出反应(只要试验者在实验室内,而不是在实验室外,有意识地“想”他们所想)。一个不同凡响的科学新发现!不幸的是,他死后,这样的试验再也不能仿效。因此作为科学毫无价值,而在心理学界,这个试验也不过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X先生很爱他的比比女!——让她浸泡在芳香的充满泡沫的浴缸里沐浴,为她梳洗垂到臀部的肉桂色长发,卿卿我我地和她说情话,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头天夜里热烈地做爱过后,第二天早晨把早饭端到床上,坚持用他自己的剃须刀把她身上的汗毛剃掉,把腋窝上、腿上和胯里“难看”的毛剃去。一星期又一星期、一个月又一个月。直到一天夜晚,他的阳具举不起来,他才意识到他已经对比比女起酒窝的肥臀,比比女的肚脐,比比女长春花花蕊般的蓝眼睛,对比比女撒娇献媚的啊腻烦透了。对她玫瑰花蕾似的嘴唇腻烦透了。他意识到她平淡的鼻音刺激他敏感的神经,她的习惯使他厌恶,好几次他发现她在抓挠浑身的肥肉,自以为没人看见,她对自己不太苛求,忍不住要挖鼻子,她沐浴过后,浴盆里经常散发出屁臭尿骚,她的经血染脏了祖传的白被单,排水槽里集结着她的鬈发,她早晨呼出的鼻息口气犹如他自己穿旧了的鞋子里面发出的臭气。她伤心地大瞪着疑惑的牛眼,若有所问,噢,最亲爱的,我做错什么了吗?你再也不爱我了吗?我究竟做错什么了!她庞大的身躯坐到他的腿上,肥厚的手抚摸他的颈脖,把满嘴的肉气呼到他的脸上。于是他残忍地将两条腿分开,比比女狼狈地跌到地板上。她默默无言惊讶地望着他,满肚子委屈。他挥起手背打过去,打得她鼻血直流。噢,叫你坐,母狗,你坐!他嘟哝着说,你还坐不坐!诶!
交配,交配,交配。疯狂地交配。在他雄性的鼎盛时期,他做了几十个、几百个、几千个子女的父亲,现在这些子女到处乱叫乱跑,到处都有这些小混蛋在脚下乱钻,在他进食的时候把他挤到一边去,成群结队地欺侮他,是的真正是成群结队,幼崽长得真快,令人惊奇地长得快,今天一英寸长,明天两英寸长,后天就变成四英寸长了。那些完美的小脚趾、小爪子、小耳朵、小胡须、优雅卷曲的小尾巴、小门牙、狼吞虎咽的胃口。我突然感到一阵恐惧:我不能死,我生来就是要无穷地繁衍。那不是他的过错!他的敌人现在居然把毒药捏成团,要把他和他的子孙从这一带清除掉。可这不是他的过错!看来几乎每天,是的,每天,或许,每个小时,他和他某几个姐妹欲火中烧,没时间休息,没时间仔细考虑,一个两英寸的东西,一团肉,一条棍,热乎乎,充血坚挺,快如活塞,不知疲倦,从他后腿之间那个柔软的袋子里显露出来,是的他无力抗拒,比啃噬更加迫切、更折磨人的快感,他只起附带的作用!所以不能怪他!可他的敌人却要阴谋除掉他,他们不给一线生机。他们残忍、冷血,放出最可口的毒药,甜的、糊状、臭面包气、可口得无法形容,他本该知道(他不知道吗?),可他无法抗拒。他挤进那一群黑压压犹如波浪涌动的幼崽里,这些幼崽一浪压一浪,胃口大开,极度兴奋地吃起来。这种毒药真是个恶魔,它不让这些可怜虫死在大楼里面,而是让他们感到极度干渴,因此,进食后他和他成千上万的儿女跑出大楼,拼命找水,喝水,以减轻剧烈的干渴,他们涌向码头,涌向河边,犹如一股黑色的浪潮,眼睛放出幽光,粉红色的尾巴上的毛几乎全掉光了。人们看见他们发出尖叫,而他们急于找水,根本不加理会,在河里他们当中有的淹死了,有的喝呀,喝呀,喝呀,直喝到按原计划的阴谋把肚子喝涨,鼓起来了,最后把肚子涨破。城市清洁工戴着防毒面具,一面把尸体铲进垃圾车,一面发牢骚。随后用水龙头冲洗小路、街道、码头。在一个肥料厂,他和他的后裔将被碾碎、磨成颗粒状的粉末,作为商用或家用肥料出售。当然对毒药只字不提。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7 17:25
X先生对妻子的感情变得越来越麻木,越来越神秘。婚后不到一年,X先生开始把“生意上的合伙人”(他是这样称呼这些人的)带到家里来。这些“生意上的合伙人”对比比女眉来眼去,偷窥她沐浴,在她耳边放肆地挑逗,碰她、摸她、调戏她,而X先生则常常抽着雪茄,漠然视之!起初比比女感到震惊,难以理解,随后又气愤又委屈地放声大哭起来,跟着乞求别动粗,再就是一怒之下把丝绸袍子之类衣物扔进箱子,接下来就是日日夜夜神经错乱地躺在浴室积水的地板上,豢养她的人吝啬地给她一点食物,而且不定时,对她许愿说要带她去阳光充足、绿意盎然的地方,要给她买圣诞节礼物。许了许多愿,却没有一个兑现。后来有一天,一个戴面具的人出现在门口,他身着皮军装,威风凛凛,戴手套的双手放在背后,黑皮靴擦得锃亮。比比女匍匐在地,急切地吻他的靴子,把肉桂色的长鬈发缠在他的脚踝上。乞求,可怜可怜我!别伤害我!我是你的!我对上帝起过誓,无论健康还是有病,永远和你在一起!她以为这个戴面具的人其实就是X先生(在这种情况下,难道这不是合情合理的猜想吗?)。比比女心甘情愿地随他进了主人的房间,上了那张古香古色有四个柱子的铜床,尽管做爱的时间很长,十分疼痛,她感到呼吸困难,心情紧张,却没有抗拒,如果这种行为可以称为做爱的话。直到最后,那个戴面具的人得意洋洋地拿开面具,比比女这才发现他是个陌生人——而X先生则站在床脚,嘴里抽着雪茄,泰然自若地看着。这是多大的耻辱!多大的痛苦!接下来一连几个星期更莫名其妙的是,“生意合伙人”接踵而至,都是来过一次以后就再也不来了,X先生一步步变得越来越残忍,再也不是绅士,强迫他的妻子躺在他俩的婚床上,把她捆起来,使她无法反抗,任由这些“生意合伙人”胡来。一个用锉得利如刀片的指甲割裂她柔嫩的肌肤的男人;一个皮肤上有亮疤鳞屑的男人;一个脖子上有火鸡肉垂的男人;一个半边耳朵掉了的男人;一个头上一根毛都没有,笑起来阴森可怕的男人;一个全身感染,伤口还在滴血,斑斑点点,宛若异国文身的男人。可怜的比比女如若不从,则遭受鞭打,被烟头烧烫,挨拳打脚踢,狠揍一顿。比比女差点被窒息、被扼死、被淹死;嘴里的堵塞物被唾液浸透,比比女的叫喊徒劳无益,她狂乱,抽搐,流出一道道粘呼呼的血,X先生最讨厌见血,又使出丈夫惩罚妻子的手段冷落她。
他饿得昏了头,害怕地躲开敌人,藏在一堆砖头后面,啃噬起自己的尾巴来——起初有点儿胆小,后来啃得越来越贪婪,越来越津津有味,欲罢不能。可怜的皮包骨的尾巴,二十个粉红的趾头,肉垫、后腿、美腰、排骨、肠脏、胸、胰腺、脑子等,最后连骨头也啃得一干二净。髅骷的对称美充分展示出来,此时他昏昏欲睡了,心满意足,昏昏欲睡,用脚爪挑剔地梳洗一番,然后在九月温暖的阳光下蜷曲起来小睡。他长叹一声:多么宁静。
只不过:当他蜷缩在最喜欢的砖头上打瞌睡的时候,有两群本街坊的男孩子悄悄地爬了上来,抓住他,他害怕地叫着被扔进一个纸箱,“啪”地盖上有气孔的盖子,骑着自行车把他送到一个白发老先生的家里,老先生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说话的声音很有教养。他给了每个孩子五美元,高兴地搓着手,声音轻柔地咯咯笑着观察蜷缩在纸箱角落头的他。好!你是一个外表粗野的家伙,不是吗!使他大为吃惊的是,白头发先生竟然喂他;虽然没有恶意,却抓着后颈把他提起来仔细察看,看他身上毛光水滑的地方,特别对他整齐的门牙感兴趣。他鼻息粗重,十分兴奋,满意地喃喃说道,是的,我相信你能行,老兄。
比比女再也不许离开屋子,被关在三楼一套卧室内,她以坚韧的态度和乐观的精神逐渐调整,设法适应变化了的生活环境。一天的时光她大半懒洋洋地躺在床上,修理指甲,大吃X先生的生意合伙人给她买来的美味巧克力。有时候,大大出乎X先生本人意料之外,她还浪漫地坐在X先生身边看电视(她最爱看新教会的传教士),像美国的家庭主妇一样自言自语地抱怨,护理自己的伤口,从杂志上剪下菜谱,和女朋友打电话聊天,按商品目录采购,读圣经,身体变得越来越重,人越来越闷闷不乐,怀着前途未卜的心情,拔眉毛,往身体擦香脂,报乐观的态度,尽力而为。她的婚姻向使她闹心的方向发展,她努力不往这方面想。因为比比女不是那种动辄哭哭啼啼、怨声载道、絮絮叨叨的妇人。一天夜晚,X先生回家后径直跑上楼进了她那天被用白丝带捆绑在婚床的四条铜柱上关了一整天的卧室,洋洋得意地解开骆驼毛外套,说,看,我给你带什么东西来了,亲爱的!一边用颤抖的手指拉开裤子的拉链。比比女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他跳了出来——吱吱叫着,红眼睛,露出带有白沫的亮晃晃的牙齿,竖起弯曲的尾巴,比比女撕心裂肺地叫起来。
X先生和他的伙伴(男伙伴)以科学的眼光,冷眼观察比比女和他的关系(他们用编电码的方式把他简称为他)。一开始,这一对使出大力气互相排斥,甚至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当把用网装住的他放到比比女的床上时,比比女虽然被堵着嘴,也拼命叫喊。挣扎得这么厉害,精彩的杂技表演,他吱吱地惊叫,似乎到了动物愤怒得忍无可忍的边缘,他咬、抓、博斗,似乎为了自己活命,比比女尽管手脚无力,看样子懒洋洋的,也拼命搏斗,似乎也是为了她本人活命!这样持续了几个小时,一整夜,第二天夜晚,第三天夜晚。在X先生居住的柏林格门街这个引人入胜的居民街从来没有发生过X先生家里这么非同寻常的趣事。
他不愿意这样做,他当然不想这样干,X先生戴着手套强迫他到那里去,他这个小小的披着毛皮的畜生,用尽吃奶的力气挣扎——可怜的比比女四肢摊开,摆成一个“大”字,无可奈何,被他的爪子和牙齿弄得伤痕累累,鲜血淋漓。为什么先逼着他嘴在前,接着,头在前,再接着是光滑的身体,为什么要到那里去——在那里面——他透不过气来,他快窒息了,他用牙齿撕咬想要挣脱,然而,即使如此,X先生仍然兴奋得双手颤抖着硬是把他推进去,而X先生的同伙则站在床边肃然起敬围观。推进去,再往里——推进比比女肥胖的大腿间血液热乎乎、富有韧性,伸缩性极强、博动着的管道里——再往里推,直推到只剩下光滑、毛茸茸的屁股和粉红色的尾巴。他恐慌得啃噬把他紧紧困住的肉壁,血液间歇地喷出来,几乎把他淹死,比比女骨盆肌肉不由自主的痉挛几乎把他压扁,要不是他和比比女都昏厥过去,还不知道这场战斗如何收场。连X先生和他的同伙也良心发现地松了一口气,这一夜的争斗总算停了下来。
如同圣女贞德被绑在卢昂的火刑柱上殉难,火苗越来越高,没头没脑地吞噬着她,直到把她烧成灰烬。据报道,圣女贞德临死前欢天喜地地高呼:“耶稣!耶稣!耶稣!”
谁来清扫这一片狼藉。谁,忍住偏头痛,来收拾她擦破的大腿间一叠叠湿透了的卫生纸,她怕看见自己肿起来的下巴,怕在任何镜子般明亮的平面照见青紫的眼睛,看见自己悄悄地独自哭泣,小心翼翼地穿着拖鞋、仿日式的棉衣便服在卧室里走来走去。唯一的安慰是在大多数房间里至少有一台电视,哪怕吸尘器轰鸣,她也不孤单。有蒂姆牧师,有教士杰西,还有斯威特?阿拉巴玛?麦克高文陪伴。至少是个安慰。因为比比女不但受到这个世界上应该对她的感情最负责任的男人亲手让她蒙受的这种奇耻大辱,不但事后全身瘫软,隐隐约约记起身体受了损伤,要冒感染、不育、妇女病复发的危险——不但如此,第二天还要被迫收拾这一片狼藉。除了她,还有谁。洗床单,清洗血迹斑斑的床单可不是闹着玩的。她要手足着地把地毯上的印渍擦干净(成效甚小)。用吸尘器清洁地毯。
吸尘袋里已经装满了尘土,换新的袋子又麻烦。换新的吸尘袋总是遇到问题。头晕,好几次疼痛难忍,只得坐下来喘口气。她的双腿上流着乌黑的血,犹如一条条血肠。她用刷洗沙锅时刷断的钢刷纤维深深插进她的手指。啊!爱情到哪里去了!一天夜晚,他着实给了比比女一个惊喜。他郁郁寡欢平静地说,今天不是比比女的生日吗。她以为没人惦记着她的生日,这个念头折磨着她哩。刚德拉大饭店是城里为数不多的印度豪华餐馆之一,在这家餐馆也可以点比萨。他们走进这家餐馆的时候,饭店的员工都在守候着。生日快乐!放气球,半嗔半怪地齐声说道:你以为我们忘了吗?比比女点了一瓶黑刺李杜松子汽水,这瓶汽水直接浇到了比比女的头上,她咯咯笑起来,用手拍嘴巴,把打嗝压下去。比比女的丈夫责骂饭店的服务员,为了一干二净地摆脱这场冲突,比比女走进卫生间,照着玫瑰色灯光映照下的镜子补妆。还好,感谢上帝,左眼下的青紫已经渐渐褪了。接着,她小心地用卫生纸垫好便盆,以免沾染上传染病。自从患上艾滋病,比比女变得更讲究。随后她坐在卫生纸上,心里卸下了一切负担,正感到快乐,才过了一会儿,她回头一看,尽管或许她已经意识到背后有东西,只是偶然一回头,看见离她不到六英寸远,在玻璃上覆盖着寒霜、有点儿阴暗的窗台上,有一只眨着红眼睛的巨大的啮齿动物。啊,亲爱的上帝,是一只老鼠,那两只眼睛正盯着她的眼睛,她的心猛然一沉,几乎停止了。可怜的比比女尖叫起来,叫声渗透了饭店每一堵墙壁。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7 17:26
后记:关于怪诞
从文学这个角度看,什么是“怪诞”——什么是“恐怖”?为什么这些表面看来受思想排斥的东西对一些人具有如此久远的吸引力?
我认为人的经验是最深奥的。尽管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观存在于这个世界,从自我这个角度认识世界,这个“主体”是难以接近的,因此对别人是不真实的、神秘的。而其正面形象——所有的人都一样,从最深层的意义上说,全是陌生人。
文学领域的怪诞林林总总,无法界定。我们已有许许多多关于这方面的形象。远至盎格鲁-撒克逊古史诗《贝奥伍夫》中格伦德尔的妖怪母亲,近至教堂墙壁上雕刻的丑陋顽皮的怪兽;从《伊利亚特》所描绘的大屠杀的恐怖实景到弗兰兹?卡夫卡的《在苦役营(InthePenalColony)》里“不平常的器械”;从以圣哲罗姆名字命名的隐修会会员波希的喜剧性梦魇形象到20世纪艺术性很强的电影——维纳?黑佐格1979年把德国1922年经典的无声电影、F?W?茂瑙的《吸血僵尸》重新制作。恐怖故事都是难以给“怪诞”定义的例子。“怪诞”是一个敏感的题材,它使戈雅的艺术天才、达利的庸俗超现实主义、洛夫?克拉夫特不加修饰描写内心世界的才能、伊萨克?迪内森的巴洛克式结构复杂、形式怪诞的小说、格林神话故事宿命论的朴素文风以及威廉?福克纳复杂的想象力(其登峰造极之作为《献给爱米丽的玫瑰》)有了用武之地。
在莎士比亚舞台剧《李尔王》里格劳谢斯特长期遭受的磨难是舞台上登峰造极的怪诞形象,谢苗尔?贝科特男女主人公倒霉的命运也是如此——例如《嘴》里女人的嘴巴。从尼古拉?果戈理的《鼻子》到保尔?鲍里斯的《远方的故事》(ADistantEpisode);从卡尔?科林格、爱德华?蒙克、古斯塔夫?克莱门特和埃贡?席勒的血肉恶魔形象到弗兰西斯?培根、埃里克?菲斯克、罗博特?戈贝尔(罗伯特?高博);从叶米雷亚斯?戈特赫尔夫(《黑蜘蛛》,1842)到后现代幻想家安吉拉?卡特、托马斯?里戈逖(Ligotti)、克利夫?巴克、丽萨?图特尔(LisaTuttle)和主流畅销作家斯蒂芬?金、彼特?斯陶伯(Straub)、安娜?莱斯——从以上作家我们认识到尽管怪诞小说的风格各有千秋,大相径庭,其笔触之大胆却如出一辙。(鬼怪小说是否一定属于怪诞流派?——非也。维多利亚时代的鬼怪故事里的鬼魂总的说来都是太“美好”的。无论作者是男是女,其作品里面的鬼魂都大有淑女风范。亨利?詹姆斯的鬼怪小说跟其同时代的作家伊迪斯?华顿、哥楚德?阿瑟顿一样,大多数作品虽然写得十分雅致,但太迎合上流社会的口味,而不能称之为怪诞。)怪诞形象在H.G威尔斯的《拦截人魔岛》里是可怕的兽人,而当代最有灵感的怪诞电影制片人戴维德?克劳恩伯格的怪诞形象则是犯忌的(如《变蝇人》、《明星脸》、《母巢(TheBrood)》、《裸体午餐》)——也就是说,怪诞总是离不开直言不讳地涉及肉体,这种怪诞无论用多少认识论的注释也无法驱除。实际上可以定义为“美好”的反面。
1840年最伟大最受争议的恐怖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出版了《恐怖故事集》,其中包括后来成为经典的《红死魔的面具》、《泄密的心》、《陷坑与钟摆》、《一桶白葡萄酒》、《厄舍屋的倒塌》。在这一个时期,文坛上存在着一个作家和作品颇丰的不同流派,这一流派借用建筑学用语被称之为“哥德式”小说。坡对这一流派十分了解:霍拉斯?华尔普尔的《奥特兰多城堡》(发表于1764年的哥德式小说)、里查德?坎伯兰的《蒙特利玛斯的毒害者》(1791)、安?德克利夫的大作《阿多夫之迷》(1794)和《意大利人》(1797)、M.G.刘易斯的《修道士》(1796)、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1818)以及C.R.马图林的《流浪汉梅尔墨希》(1820);E.T.A.霍夫曼离奇的寓言,其中《沙人》(1817)最具有坡的特色;与坡同时期的作家华盛顿?欧文(其亲切友善、娓娓道来的散文风格掩盖了《瑞普?凡?温克(李白大梦)》和《睡谷的传说》里的怪诞)以及纳桑尼尔?霍桑。还有美国最早的哥德派作家查尔斯?布洛克顿?布朗的《威兰德(Wieland)》(1798),而坡反过来对怪诞小说和神秘侦探小说也起了很大的影响,其广泛之程度无法衡量。谁没有受过坡的影响?——不管这个影响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不管这个影响是大还是小,谁在青年甚至少儿时代没有沉醉在坡的作品里?
对文学的爱好使我们为之受惊吓,为之震惊,有时候受其排斥,这种对文学的爱好似乎如同对白天、对理性、对科学的怀疑论,对真理“真实”的反冲动力一样深深地植根于人类的心理活动中(暂时忘却理性事实上是否真的与“真实”有联系)。奥伯利?比亚兹莱阴险狡猾的两性人难道不如詹姆斯?麦克尼尔?惠斯乐的画像真实?雪利登?拉?芬努的《吸血鬼卡米拉》(1871)或者布林?斯托克的《德库拉(吸血惊情四百年)》里过度耸人听闻的情节能使人的敏感性难以忍受,而投向更“文学”的作品,例如亨利?詹姆斯的《螺丝在拧紧》,和托马斯?曼象征主义-现实主义的作品《魂断威尼斯》、《马里奥与魔术师》、《特里斯坦》“……那个名叫安东?克洛齐亚的孩子,是个良种婴儿,他以巨大的能量和残酷无情为自己抢占生活中的地位,年轻的母亲似乎在每天难以察觉的低烧中渐渐消瘦”)在所有畸形恐怖的庞然大物中,吸血鬼传统上总是最吸引人又最令人反感的,因为吸血鬼总是被描绘得具有美学的吸引力(即从性爱这个角度出发)。(红头发,不戴帽子的彼得?奎恩特,“非常坚挺”,正是亨利?詹姆斯的《螺丝在拧紧》中要拧紧的绞链——除非他本身就是颗螺丝)。这就是严禁宣扬的事实,不能说的禁忌——即邪恶并不总是令人厌恶的,反而常常有吸引人之处,自然界的灾害和事故只把我们当作牺牲品,吸血鬼所具有的力量不同于自然界和事故,它并不单纯危害我们,而且要让我们积极地成为它的帮凶。
孩子们特别容易受怪诞形象的影响,因为孩子们在学习如何分辨“真”、“假”;“善”、“恶”。每个小小孩子的精神体验是感情、印象、事件以及与“意思”结合起来的“各种形象”的万花筒,过后将被时间覆盖而遗忘——怎样才能看懂这个熙熙攘攘、处于鼎盛时期的宇宙?我童年时代最早、至今仍然和“真实”事件一道深深印在脑海里的最恐怖的形象是刘易斯?卡洛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当时我住在一个小农场,农场里常常杀鸡)。在这一本总的说来令人烦扰的书结尾的那一章里,爱丽丝在宴会上将加冕成为王后,宴会开始大有希望,后来迅速陷入一片混乱:
“当心你自己!”白皇后用双手揪住爱丽丝的头发尖声叫道。“就要发生怪事了!”
接着……转眼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情都发生了。蜡烛全都飞到了天花板上……每个瓶子都拿了两个碟子做翅膀,用叉子做脚,鼓动着翅膀朝四面八方跑去。
这期间,爱丽丝一直听见有一个粗哑的声音在她的身边哈哈大笑,她转身想要看看白皇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却见一腿羊肉坐在一张椅子里。“我在这里!”从盛汤的盖碗里响起一个声音,爱丽丝又回头一看,刚好看见白皇后宽宽的、善良的脸从盖碗边缘对着她笑了一会儿就消失在汤碗里了。
一分钟也不能耽搁。有几个客人已经躺倒跌进了碟子里,汤勺已经朝爱丽丝的椅子舀过来。
爱丽丝从梦中醒来,逃脱了被吃掉的梦魇。如同她在奇境中历险的梦中醒来。但如果记忆把无法形容的东西保留下来,而无法形容的东西又不能还原成梦,那该是什么样的慰藉?
从更技术的意义上说,从美学的角度表现恐怖是与经验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在提高心灵的内部世界(或许将其排斥)使之外化这方面有联系的。在这个解构时代,即使我们没有能力从心理学和人类学方面把表面上看起来模糊的文件进行解码,不论神话故事、传说、文艺作品、客观推断出的历史、科学报告等,在怪诞存在的情况下,我们也该能够马上感觉到真假同时并存,由于心智是相当真实的——其中包括感情、情绪、交替的困惑、信仰等——尽管无法度量。主观性作为人的本质也是奥秘,是把我们区分开来不可或缺的东西。
我们对恐怖小说评价的标准是在阅读恐怖小说的时候我们越来越感到害怕,被迫飞快地阅读,暂时把通常的怀疑完全悬搁起来,不提出问题,几乎把自己作为书中的一分子,积极参与,我们别无他法,只有把故事读下去。跟神话故事一样,怪诞和恐怖文学也感染了我们的孩子,在孩子的心灵中唤起了某种初始的东西。恐怖的外在表现五花八门、林林总总、无边无际——而恐怖的内涵则难以捉摸。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景,我们可以凭空猜想,但居住在这个五光十色、人口众多、喜欢交际、忙着从事外部事务的世界里,作为社会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有自己的职业,有自己的角色,有自己的社会身份,以有别于他人。况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自认为得心应手、安闲自在——不去胡乱猜想,不是聪明透顶的吗?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
1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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