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我找工作??全德国就一个你了?有意思
不过搂住先回答一个问题,你到底有没有老婆?是不是出来玩,没想到被别人玩了,好像很多人抖着么怀疑你,但是你不回答啊
如果是的话,那骗你这点还是少的
你既然前面都说我“小人”了,我回答你还有什么意义?无论我回答什么都一样,你心里已经已经确定了一个答案了,就像我也确定了一个答案:你是一个喜欢找碴,喜欢讲风凉话,看帖子不认真回帖子欠考虑的愤青一样,所以我不会回答这个没有意义的问题。
同时,希望你碰到了困难千万别到论坛上求助,否则会被当成“小人”的,因为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的,就是雷锋人说他是“傻子”呢。
另外,也请你不要总拿你的怀疑代表“好多人”的意见,因为论坛里绝大部分人都是想在异国帮助同胞,只有少数象您一样有事没事说别人是“小人”的人,希望看到同胞有难,还说风凉话的。中国之所以近代被欺辱,就是您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中国人对同胞的困难熟视无睹,还落井下石,呜呼!可悲呀!公正的说一句,德国之所以发达,团结和信任是重要的原因,至少我认识的德国人很少互相倾轧的。
我在的城市,中国人比日本人还多,但是日本人都住在一起的,中国人都分散在各处(不是媚日,只是说句实话,请抗日网友不要拍砖)。
你看看你的做法:我碰到困难,真心向大家求助,你上来先是下一个结论:楼主是“小人”,抓贼是错的,然后再代表“许多”网友要我自己招供当了凯子,还觉得我被人骗少了,你觉得你这种做法是“中国人”应该做的吗?摸摸自己的脊梁和良心还在不在?和你没有任何宿怨的一个普通海外同胞你都这样对待,可见如果同胞真的有了困难,你除了上来再补几刀子,你还能做什么事情?在和平时期,你叫“愤青”,在战争时期,你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汉奸”!为你这样的人浪费版面和时间,我都觉得耻辱,只是想在这里让你这个“愤青”看清你“汉奸”本质,不要自以为聪明地影响中国人的团结。
时间不早了,请你早些休息,明天全世界那么多论坛还有更多的碴等你这个“愤青”去找呢,累坏了我可不担待,不过最好用日语在日本人德国论坛里面找碴,中国人不喜欢汉奸的!要是日本人也不喜欢“日奸”的话,只能请你去“吉隆坡”了?为什么?脑筋急转弯,想必你能来德国,IQ还是有一些的。 原帖由 legendlake1 于 2007-5-27 19: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精彩,非常感谢!您为这事专门同德国朋友交流,还花这么大版面知会我,不胜感激。需要在下尽力的,请给我电邮,在个人信息中即可得到。可能您帮助别人并没有目的,但是受人点滴恩,必以涌泉报。
如果钱要走 ...
想要让她留下不良记录也要等法院判决后才能留的,你光到警察局备案是无法让她留下案底的。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你要有准备,千万别太相信德国人的办事效率,抻你几个月是很正常的。 原帖由 岸非 于 2007-5-27 15: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偷拿你的钱不对,不过事情全部是你说的,究竟如何谁也不知道,但是你因投资失败,转而想搞跨她也不是什么好鸟,两个人半斤八两
$握手$ 原帖由 大飞 于 2007-5-27 20: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小女孩不爱老男人的钱难道还爱他的人么?
上了人家又觉得太贵?难道你真爱上她了么?
就跟演艺圈潜规则后又出来爆料的女星一样的恶心贴。
多踩两脚!!!!
你既然认为小女孩只爱老男人的钱,那请你回答如下问题:
1.生你出来的人是否曾经是个“小女孩”
2.你认识的人里面是否也有很多“小女孩”
3.按照你的结论,和最基本的逻辑推理,她们是“小女孩”的时候应该都“只有”一个选择:爱老男人的钱!我衷心希望你少认识些“小女孩”
再请回答如下问题:
1.你是否是一个老男人?
2.生你出来的人是否需要“老男人”的帮助?
3.你是否认识很多老男人?
按照你的结论,以及基本的逻辑推理,至少他们中间有一个不爱“小女孩”但是上了小女孩,是谁呢?你不希望是第二个,我不希望是第一个
看,没有人侮辱你,你自己在侮辱你。
下面是我给magicstar855 的,你参考一下,你就知道你是什么人了。看完以后,你就知道你为什么总是喜欢侮辱你自己了,其实,侮辱任何人,都是在侮辱你自己!
我回答你还有什么意义?无论我回答什么都一样,你心里已经已经确定了一个答案了,就像我也确定了一个答案:你是一个喜欢找碴,喜欢讲风凉话,看帖子不认真回帖子欠考虑的愤青一样,所以我不会回答这个没有意义的问题。
同时,希望你碰到了困难千万别到论坛上求助,否则会被当成“小人”的,因为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的,就是雷锋人说他是“傻子”呢。
另外,也请你不要总拿你的怀疑代表“好多人”的意见,因为论坛里绝大部分人都是想在异国帮助同胞,只有少数象您一样有事没事说别人是“小人”的人,希望看到同胞有难,还说风凉话的。中国之所以近代被欺辱,就是您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中国人对同胞的困难熟视无睹,还落井下石,呜呼!可悲呀!公正的说一句,德国之所以发达,团结和信任是重要的原因,至少我认识的德国人很少互相倾轧的。
我在的城市,中国人比日本人还多,但是日本人都住在一起的,中国人都分散在各处(不是媚日,只是说句实话,请抗日网友不要拍砖)。
你看看你的做法:我碰到困难,真心向大家求助,你上来先是下一个结论:楼主是“小人”,抓贼是错的,然后再代表“许多”网友要我自己招供当了凯子,还觉得我被人骗少了,你觉得你这种做法是“中国人”应该做的吗?摸摸自己的脊梁和良心还在不在?和你没有任何宿怨的一个普通海外同胞你都这样对待,可见如果同胞真的有了困难,你除了上来再补几刀子,你还能做什么事情?在和平时期,你叫“愤青”,在战争时期,你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汉奸”!为你这样的人浪费版面和时间,我都觉得耻辱,只是想在这里让你这个“愤青”看清你“汉奸”本质,不要自以为聪明地影响中国人的团结。
时间不早了,请你早些休息,明天全世界那么多论坛还有更多的碴等你这个“愤青”去找呢,累坏了我可不担待,不过最好用日语在日本人德国论坛里面找碴,中国人不喜欢汉奸的!要是日本人也不喜欢“日奸”的话,只能请你去“吉隆坡”了?为什么?脑筋急转弯,想必你能来德国,IQ还是有一些的。 还是那句话,这样的事情不是lz一个人说了就算,
lz的确失败,幸亏警察和律师们都会相信lz的说辞:
“虽然我们在一起几个月,但我们什么都没发生过,因为我们只是普通男女朋友;
我看到她简历就觉得有假,但我当时没当一回事,还为她找工作,任劳任怨,因为我们只是普通男女朋友;
我无心把银行卡和密码放在显眼的地方,因为我们只是普通男女朋友;
我给她买了很多礼物还给零花钱,因为我们只是普通男女朋友。”
很想用两个字母来形容。。。
回复 #130 zimmer8 的帖子
我是好人啊,我衷心希望你们投资永远不要失败,或者失败以后永远不要反击,否则你们就是在自己说自己不是“好鸟”了。 这个帖子很有趣!我本人坚决支持楼主通过法律手段找回自己的利益,而且做错了事情必须承担责任接受惩罚,这些我是和楼主站在一起的,也忠心希望楼主的事情尽快解决。但是我还是相对楼主说几句话,心里话,不知道以楼主的个性是否会真心接受,好了,开说:我觉对于你那个朋友也好还是坛子里的兄弟姐妹也好楼主的心胸略显狭窄了一些,先不说你那个交友不慎的前女友,就说你对待回你帖子的兄弟姐妹的态度我看了就是很不爽!你对于那些和你不同立场的回帖总是针锋相对,甚至还去查询他们以前的帖子以证明别人的人品不配和你讨论这件事情,觉得你自己被骗了感情被骗了金钱很惨,所有人都该同情你支持你,声讨那个坏女人,但是以你的经历和社会经验你应该知道人和人对待同一件事情得看法和立场都是不一样的,你既然在坛子里开贴说事儿就必接受来自四面八方不同的声音,可能有些人的用词不太好,但是我相信他们说的都是自己想说的话,是对你楼主的最直接的看法,开贴说事儿你就该想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就像吃药治病你有时也得忍受随之而来的不良反映吧。一个人说你做的不好可能是偏见,但如果很多人都说你做的不好那就该反省一下自己了,只想要支持不想听意见那么最好就别来坛子里了,你会发现这里你永远找不到你想要得那些单一的东西。呵呵,不知道我这么说楼主会怎么想,可能我现在在楼主眼里已经是个坏人了吧,是不是会回帖骂我,或是到坛子里搜我的帖子来证明我就是哥坏人,呵呵,随便!但是谁都知道人是立体的,不是只通过只字片语就可以下结论的,楼主不能,任何人都不能。人真的不能心胸这么狭窄,瑕疵必报。顺便说一句,楼主你不是最惨的,很久以前曾经听朋友说他的一个朋友不仅被骗了几千欧,伤了心,而且那个女孩临走之前还在那个男孩的屋里留下了一样东西:那个女孩自己的便便!是真的!所以何那个女孩相比你的那个前亲密战友还不算太极品!说得多了怕被楼主骂,不说了,继续潜水!最后祝楼主事情尽快解决,一切顺利吧! lz如果这么说,这里就没这么多看热闹的了:楼主认识这个女学生,想和她发展亲密关系,在革命尚未成功的过程中,为了取得女方的好感,采取各种主动的公开的极度信任的毫无保留的奉献除了肉体,对女方的疑点缺点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结果不幸被女方利用,携款潜逃。
但这么说出来,作为男人是很失败,不过同情的天平马上就偏向你了。试试吧? 原帖由 MAVERICK 于 2007-5-27 2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如果这么说,这里就没这么多看热闹的了:
楼主认识这个女学生,想和她发展亲密关系,在革命尚未成功的过程中,为了取得女方的好感,采取各种主动的公开的极度信任的毫无保留的奉献除了肉体,对女方的疑点缺 ...
太强啦!!:D :D :D $握手$ $握手$ $握手$ 死要面子活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