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h 发表于 2007-10-18 07:27

原帖由 stl02 于 2007-10-17 22: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看我的上个回复吧,话不中听,但是这个理啊!
搞得个个法官律师似的,别那么复杂好不好?
如果能认定PROBEFAHRT,那就是VERSICHERUNG的事:
1。LZ出示过驾照吗?
2。签过字了?
3。车挂牌了?
这儿还有 ...

这个....这里是华人论坛, 同胞有难, 就算在里面可能犯了点错, 大家当然要帮着出点主意解决了. 事情的经过楼主都写了, 他是过来寻求帮助的, 有能力帮的, 像上面几位讨论合理减小损失的, 万分佩服+强烈支持. 过来拍砖的, 自己想想有意义吗? 如你所说, 这里没有法官, 大家都是中国人, 当然要向着中国人了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7-10-18 07:55

Es passiert hier sowieso immer wieder. Siehe z.B.: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02208&highlight=%2Bskyline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05640&highlight=%2Bwisental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40856&extra=&highlight=Kostenvoranschlag&page=1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35857&highlight=o2

cmh 发表于 2007-10-18 08:17

嗯, 搜了一下那人的帖子, 发现也是强人啊: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32870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7-10-18 08:48

原帖由 mazhenzhou 于 2007-10-17 11: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惜你没抓住核心:关键不在于是否Probefahrt,而是grobe Fahrlässigkeit的问题。

其他的争论就太学究了。

Man kann auch hier lesen: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486158&extra=page%3D33&page=2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34858&extra=page%3D1%26amp%3Bfilter%3Dtype%26amp%3Btypeid%3D139&page=3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37930&extra=&highlight=%2B%B1%B4%BF%C7&page=2

pechgehabt 发表于 2007-10-18 10:57

原帖由 stl02 于 2007-10-17 22: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看我的上个回复吧,话不中听,但是这个理啊!
搞得个个法官律师似的,别那么复杂好不好?
如果能认定PROBEFAHRT,那就是VERSICHERUNG的事:
1。LZ出示过驾照吗?
2。签过字了?
3。车挂牌了?
这儿还有 ...

这 些 都 没 有 , 我 已 经 讲 的 很 清 楚 啦 。

我 不 是 不 愿 意 赔 , 要 赔 也 要 合 理 , 车 行 漫 天 要 价 , 本 身 就 是 宰 人 。

既 然 如 此 我 也 不 怕 走 法 律 程 序 , 就 算 赔 也 心 服,有 个法 律依 据 哦 。

pechgehabt 发表于 2007-10-18 11:06

虽 然 有 些 人 不 会 说 话

我 认 为 没 必 要 吵 来 吵 去 。 相 信 大 部 分 人 是 热 心 帮 人 的 ,

大 部 分 人 也 是 很 宽 容 的 ,不 会 斤 斤 计 较 $送花$ $送花$

一 个 朋 友 帮 我 到 大 学 问 了 问 律 师 , 那 个 律 师 也 不 是 很 清 楚 。 毕 竟 他 也 需 要 查 案 例 研 究 的 。 不 过 他 说 那 封 信 写 的 很 好 , 会 有 帮 助 , 感 谢 太 有 才 了 $送花$ $送花$
他 还 说 我 寄 了 信 , 可 以 不 用 再 说 什 么 , 等 他 们 的 反 应 如 何 , 再 做 下 一 步 打 算 。 而 且 我 有 同 事 在 旁 边 作 证 , 这 也 很 重 要 。 大 不 了 输 了 官 司 , 赔 1000多 啦 $害羞$ $害羞$

sfde 发表于 2007-10-18 11:28

输了官司不光要赔车行的损失,好像还有你和车行双方的律师费吧?光律师费算下来就不少啊。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8 12:32

原帖由 cmh 于 2007-10-18 08: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这里是华人论坛, 同胞有难, 就算在里面可能犯了点错, 大家当然要帮着出点主意解决了. 事情的经过楼主都写了, 他是过来寻求帮助的, 有能力帮的, 像上面几位讨论合理减小损失的, 万分佩服+强烈支持....
$支持$ $支持$ 大家都是想帮个忙,帮不上的,帮着顶个贴。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7-11-2 10:12

楼主现在怎么样了?
Ist das Problem gelöst?

chinaboy99 发表于 2011-4-20 09:11

回复 45# 猪哼哼


    我好像觉得如果停车的地方有点下坡的情况, 以前的教练就说要挂倒车档停车, 所以可能车行的地不是平的,当然他们全挂倒档停车,不知道我说得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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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教懂民法的大虾,我好倒 霉 啊,去车行看车, 操作失误,把车给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