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楼上同学的说法
这两天听说我们城市的这点小纠纷都上网了 来看看 捧场的还真是不少 既然觉得自己受了损失 就借助法律 要是心理觉得冤屈 干脆就把当地的同学聚集起来 给你点心理安慰 但是匿名的弄到网上来 狗阿 ...
谁规定的什么事情可以上网说,什么事情不可以上网说啊
萍聚上很多人都说自己的受委屈的事情,为什么lz就不可以?
再说lz也没有公布肇事人的私人信息,
这里面谁是小人大家自有公断,
学生会主席管天管地,还管别人网上要说什么话? 看了楼主的表述的口气以及文字风格,感觉楼主也不是善茬啊,这种事情你直接找他说好了
他的处理方式你要是不满意,该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
在这里酸来酸去,绕着弯的骂人,实在是不会有帮助么。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9-1-30 09: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第4页,了解了事情的大致情况: J: h% C& D. v# Y* c/ T
很简单了,因为C,所以楼主受伤了,不论C是不是故意的,都要赔偿,但是纯医药费(不包括挂号费)由AOK负责,C负责剩下的挂号费车费误工费什么的。如果C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就交给保险公司,没有的话,就C出钱。
6 Q1 R4 N. o, aO1 [% Z3 T5 |- h3 d楼主要做的很简单,把所有账单拷贝以后寄给C,写明几月几号之前要收到钱,收不到就找律师,到时候就不是100欧那么简单的事了。
呵呵,基本上赞同$支持$ $支持$ 不过aok不是傻子,人家不会承担这个医药费的,所以他们问明事情经过后会跟c联系,如果c有第三方责任保险,那aok会跟c的保险公司联系,否则aok会问c追讨这个钱的。当然啦,aok有强大的律师后盾,其实最后c还是必须出医疗费,挂号费,住院费,还有其他由此滋生出来的费用,何必呢。
至于其他,特别是误工费,如果lz自己有unfallversicherung,那么lz可以问他们要,否则也是没有的。
本来不想回的那么仔细,不过看了大家的答复,居然有人认为c完全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支付任何费用,觉得太天真了。lz已经算好的了,没有向aok说明情况,否则c要支付更多费用。
还有就是,就因为c是无意的,所以c只是承担费用,还有就是从道义的角度来说,应该送lz去医院,然后接lz回来。我没觉得lz有什么过分,人家一个人一只眼睛,拎着大包小包的从医院回来,如果换做是你,你会怎么想?当然c如果是故意的,就不完全是费用了,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所以这里也没必要讨论有意无意了。
这里那么多人说的什么不够爷们儿,呵呵,c不够爷们儿,lz也没必要维护他了。而且就算爷们儿,难道自己正当的权益不能维护?不过这件事的后果就是,lz最好换个城市,你在那里肯定会受人排挤的。
最后再说一句,没想到一个学生会主席的势力那么大,有那么人跳出来为他辩护。看来以后还是要当官啊$汗$
[ 本帖最后由 freeman 于 2009-2-5 10:51 编辑 ]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9-1-30 09: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第4页,了解了事情的大致情况
很简单了,因为C,所以楼主受伤了,不论C是不是故意的,都要赔偿,但是纯医药费(不包括挂号费)由AOK负责,C负责剩下的挂号费车费误工费什么的。如果C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就交给保 ...
简单,明了。$支持$ $支持$
lz,在德国不要怕东怕西,所谓有势力有人缘的人,也是要守法,也是要有合法签证,也是跟普通人一样读书,毕业,工作。做你自己认为对的,做人问心无愧就行。 $frage$ 之所以给lz回复的那么细,因为同样的经历发生在我朋友身上,虽然对方是无意的,我朋友还是报了警,因为受伤,医院有记录,事后尽管2方调解完,警察还是给我朋友发了封是否要追究对方责任的信,信里第几款忘了,但写的很明白,因为是无意伤害到人,还是要追究的,对方要因此坐牢或者罚款,最后我朋友还是为对方着想写了 放弃此权利的申明 并 邮寄给警察局. aok那边,对方也负担了一大笔费用,aok对这种事是很敏感的。
所以,那些说c不用负责人的人,不知道你们到底是帮c还是在推c. 说实在的,小事情一状.
可惜当时lz和那个c都表现的斤斤计较事事只顾自己.一方觉得就要别人出钱一开始就拉住c不放,从开始让人家大老远送衣服,到后来开什么省钱的玩笑都是想拉住人家不放呗.
c一方觉得纯属意外认为冤枉,自认为该做得都做了,就像躲个干净.
我看lz为了几十块钱估计在医院里就辗转反侧没睡踏实过, 不要说什么aok放人家一马,你不是为他人着想而是还没到那水平. 该说实话实说的时候,都说不出来,嗨,真是无语了.
结果,出院回来张嘴就提什么给人家省钱,干嘛呀,不过是想提醒c他欠你的..终于把和自己一样的主儿催债似的给逼急了.呵呵,也难怪你们两个无耻之徒反目了,
一丘之貉,统统鄙视一下.ps这个和什么善良没关系, 么有看懂。。。$m27$
呵呵
拜托楼上几位马甲,自己出来表达观点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你们的观点多少有点儿人身攻击啊。我也是马甲,和楼主关系不错,楼主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八面玲珑更谈不上,而且开起玩笑来可能有时候会过火,所以不为人喜。可他站在别人角度考虑问题的习惯,很多人不及。
看看楼主的观点吧。
1. 事情本身的描述永远无法面面俱到,为了平息争议,还用不同颜色的字句修改。
2. 楼主比较、甚至非常欣赏C
3. 楼主后来的玩笑和帐单,主要是出于C之前那种置身事外的态度。
试想是各位,对方明显的态度是要置身事外,你会怎么反应?同时有人鬼鬼祟祟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你小心眼,吝啬。。。。。
4. 至于法律解决,楼主自己是学法律的,一开始就没有法律解决的意思,因为自己也不看好,但是未必无望。说穿了,只要眼睛没事儿,就算了。如果眼睛有事儿,无论是否法律,这口气换谁都不容易咽下,大家觉得呢?
看看反对楼主的观点吧。
1. 楼主不用打工
想说楼主好吃懒做不务正业是吧?
不用打工不代表不用赚钱,大家各自生财有道不偷不抢,你管人家啊?!就算他家境好自己不赚钱,和本文有关么?
2. 楼主外表欠佳,球技不好。和事情本身有什么关系,至今没看出来。
3. 楼主某年某月征友来着。
4. 楼主欺负一个叫XJ的人。
个人感情问题,不足以外人道。
[ 本帖最后由 affedeutschland 于 2009-2-1 09:4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