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肥的小猪
发表于 2009-7-31 15:53
你这逻辑还真有趣,如果你坚决不同意人家带人来住,人家就有两个选择:一是背着你仍然带人来住,二是既然你不同意、就不带人来了
你好像只考虑了假设1吧
另外,我也觉得你不该同意带人来住,这是从双方的安全角 ...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9-7-31 15: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说跟同学是来打工的,早出晚归,会异常小心不影响到其他人
话说这份上了,我不同意岂不太不尽人情?——好像这有些违背我题目里的于情于理的定义,呵呵~~~
我租房经验不多啊,不知道这想法对不对:如果我当时坚持不同意他们俩人住,一种情况是她不来住,这样她就影响了我继续找租客——至少是一段时间,这种情况下定金要退?那这定金交的还有什么意义啊;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说的,背着我带人来住,这种事儿除非不被我发现,发现我定然全额押金不退!——唉,这也是气话,真这样八成我又是上来发帖发牢骚了~~~
gutidee
发表于 2009-7-31 15:54
奶宝,这事摊你身上你会怎么办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5: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不往外租
rabbitsy
发表于 2009-7-31 15:55
这才是正理
现在的情况是双方都有过失,不过过失的比例不同
不能待遇一样吧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5: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好象没什么损失把,而且XX的HM 也管的不严的,还答应了退全额KAUTION。LZ不爽的是,2个人住了 没有多问他们多要租金把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9-7-31 15:56
租房的事,楼主是违法规定租出,不对,那女生是违法规定租入,也不对
1比1,俩人谁也别说谁
领男人回家的事,楼主可没什么过错,能说那女生不理亏么?
所以扣钱,不能说没道理
再说楼主kaution还没拿到手, ...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5: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这第一个错误是两个人共犯是没错的。不过可以明确的说,如果真被捅出来,LZ作为租房者要承担的后果比那个房客要大的多。LZ是本市的学生,姓名资料啥的都在STW保存着,更别说还有一笔押金还没到手。那个租房子的人可是啥事都没有,如果在租房期间被捅出来,可能还有被勒令退房的风险;现在租房行为已经结束了,于是这个风险也没啦~~
所以LZ为自己考虑点的话,也不该那么计较这一点钱,搞得人家不痛快,后患多多。
别以为人家急着回自己的城市就不会投诉了,想投诉的话一个电话就可以。也可能当时没打算投诉,事后觉着憋屈,一时兴起就投诉了。LZ遇到这点事都会觉得吃苍蝇了,难道那个房客被扣了50块就不会觉得吃苍蝇了?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09-7-31 15:56
她说跟同学是来打工的,早出晚归,会异常小心不影响到其他人
话说这份上了,我不同意岂不太不尽人情?——好像这有些违背我题目里的于情于理的定义,呵呵~~~
我租房经验不多啊,不知道这想法对不对:如果我 ...
肥肥的小猪 发表于 2009-7-31 14: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LZ没有因此受到惩罚,扣了人家kaution的话,房客心里肯定不舒服,等她缓过来不定怎么来电小动作呢,为了几十欧太不值了。要是LZ在退房的时候得知自己被SW警告或者罚款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扣kaution。换位思考一下,房客肯定觉得是LZ故意找茬了。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5:57
临走突然要扣kaution的房东,换任何人都不会答应等6周的,何况LZ回国了。
而且私自转租绝对是房东不对,很多不是这个城市的人可能不知道这是学生宿舍啊,人家到了sw可有的说,LZ就百口莫辩了
qiqi84902059 发表于 31/7/2009 14: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私自转租的人,当年斯图加特多少中国人要露宿街头
完全按规定,不需要我们讨论谁对谁错,SW会裁决
yasuko
发表于 2009-7-31 15:57
再说了,私自转租学生宿舍本来就是lz的错,要是她们心不甘,把这事给告了,lz就因小失大了。。。我以前也租朋友的房子,后来被发现,不仅我自己要马上搬出去,朋友也再也不能住学生宿舍了,当时自己可气了,后来想想确实是自己有错在先,如果按手续过来就不会害的自己的朋友没房子了。。
亚特兰帝斯
发表于 2009-7-31 15:58
哦,第一遍看的不仔细,原来LZ也不住这个房子了啊,那你不会因为以后想起来他们曾经在你房间里搞过什么而有阴影了吧?不然我想你在学生宿舍根本住不下去啊,不知道那张床曾经睡过几十个人,有多少人邀请过男女朋友来家里过夜。。。。。。
想不通LZ有啥损失需要这个50欧来填补的,你也不是法官,有权力判定人家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罚个款,交个罚金啥的。。。。。。
LZ够厉害的。
mbean
发表于 2009-7-31 15:58
我的就是。。。。。
我真想匿名了,但是匿不了。。。
我也是学生宿舍租给个女孩子,说好了不能两个人住,然后我人走了,她说给我加钱要住两个女生,我说不行,我房间很漂亮很干净的,不愿意人太多弄乱了,加 ...
jovermis 发表于 2009-7-31 00: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实在是太恶心了~
幸好我回国房子都空着不出租的,不管回去多久~ 就怕碰上这样的人
我家东西太多,整理起来不容易,我情愿空着,也比碰上恶心的租客好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5:58
我们不往外租
gutidee 发表于 31/7/2009 14: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ok
奶宝
发表于 2009-7-31 15:59
奶宝,这事摊你身上你会怎么办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5: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这儿留学谁没回过国,谁没往外租过房子呀
我承认我个性比较大咧咧,我也往外租过,我们一条条虽然写的很清楚,也写过不能住2个人之类的,但等我回来,我也没去打听也没问她是否某月某月某日住过几个人,又没弄坏我东西,没给我赞成损失,人家帮我打扫的也挺干净,该退全退了呗。
PS:我也是嫌麻烦,私下租房的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09-7-31 15:59
就这第一个错误是两个人共犯是没错的。不过可以明确的说,如果真被捅出来,LZ作为租房者要承担的后果比那个房客要大的多。LZ是本市的学生,姓名资料啥的都在STW保存着,更别说还有一笔押金还没到手。那个租房子的 ...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9-7-31 14: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这么觉得,我也在回国的时候租房子出去,房客都是上帝啊,我可不敢得罪啊,毕竟是自己做错在先。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6:01
就这第一个错误是两个人共犯是没错的。不过可以明确的说,如果真被捅出来,LZ作为租房者要承担的后果比那个房客要大的多。LZ是本市的学生,姓名资料啥的都在STW保存着,更别说还有一笔押金还没到手。那个租房子的 ...
lian_diary 发表于 31/7/2009 14: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这样说我是可以接受的,为了怕报复息事宁人,这也是为楼主好
但,在感情方面,我认为楼主扣押金没错
idea
发表于 2009-7-31 16:02
租房的事,楼主是违法规定租出,不对,那女生是违法规定租入,也不对
1比1,俩人谁也别说谁
领男人回家的事,楼主可没什么过错,能说那女生不理亏么?
所以扣钱,不能说没道理
再说楼主kaution还没拿到手,要不等6个星期再还她100块的押金呗不知道那个女生同意不同意
怕担风险不同意就别怪楼主因为怕担被HM扣钱的风险扣你的钱...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5: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我觉得这个提议是最于理不于情的,不过lz之前没提到。如果用这个方法,可能楼主就不用搭rp了。
另外我觉得男人留宿这事儿是lz太较真,stw都没说过不能留宿,不能有访客。还是我之前写的,如果lz还继续住,那么因为男人留宿扣钱还说得过去,这都不住了,因为这个扣钱有点强词夺理。
mbean
发表于 2009-7-31 16:02
学生宿舍,水电某全包,其实你也没什么损失。
住两个人你也没坚决反对的,所以错不全在那个女生,况且房租你也收了。其实你也没亏,但是如果楼主是靠房子赚钱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tempo
发表于 2009-7-31 16:04
唉LZ其实就是想为自己收了的那50欧。在网上找点精神解脱。。收都收了。。。有啥好纠结的捏
gutidee
发表于 2009-7-31 16:04
你们这样说我是可以接受的,为了怕报复息事宁人,这也是为楼主好
但,在感情方面,我认为楼主扣押金没错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6: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看清标题,不论情,只论理,,,
讲感情,大家都可以讲,要是按理的话,得找stw 去讲,要不然就是滥用私刑
奶宝
发表于 2009-7-31 16:04
你们这样说我是可以接受的,为了怕报复息事宁人,这也是为楼主好
但,在感情方面,我认为楼主扣押金没错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6: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感情方面?那我们以后再租房协议的时候,是不是不得再加条:给房东造成精神损失的,要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
{:5_379:} 欧耶!
灼灼
发表于 2009-7-31 16:05
租房的事,楼主是违法规定租出,不对,那女生是违法规定租入,也不对
1比1,俩人谁也别说谁
领男人回家的事,楼主可没什么过错,能说那女生不理亏么?
所以扣钱,不能说没道理
再说楼主kaution还没拿到手, ...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5: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说的挺在理的。不过lz当初就不该同意住两个人。
deggcat
发表于 2009-7-31 16:05
说实话,我挺鄙视LZ的,如果LZ的房客去SW告LZ,我完全可以理解. LZ现在最好还是祈祷自己房客的rp比LZ好些吧.
ditto
发表于 2009-7-31 16:05
以后再要转租房子,注意啦,事先说好:不许在房间xxoo...不知道德国人出租房子有没这条啊?知道有的私房规定不许晚上留宿人,不过房客白天干嘛,房东无权干涉吧?估计即便那女生没让男人住那儿,被lz知道她白天让男人在房间待了,然后想象他们可能会做的事,越想越不爽,也会要扣人kaution吧?不过话说回来,你这房子以后自己根本不住了,你有哪门子不爽啊?想多在这房子上搞点钱,当初提高点房租好了.搞这套真够jp的.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6:06
其实我觉得这个提议是最于理不于情的,不过lz之前没提到。如果用这个方法,可能楼主就不用搭rp了。
另外我觉得男人留宿这事儿是lz太较真,stw都没说过不能留宿,不能有访客。还是我之前写的,如果lz还继续住, ...
idea 发表于 31/7/2009 15: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算了
不争了
大伙都是厚道人,要往外租的话我先报名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9-7-31 16:06
你们这样说我是可以接受的,为了怕报复息事宁人,这也是为楼主好
但,在感情方面,我认为楼主扣押金没错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6: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意思是,事情都这样了,就没法谈公平可言了。说白了就是,两方面的人,都想通过这种不合规定的私下租房行为省钱,这种事不就得双方互相体谅互相包庇么?差不多就行了,闹翻了都没好处。
LZ想讲理,不过这事情根本就没理可讲,因为自己先做了见不得光的事情。当然那押金是在LZ手上,LZ可以自说自话就扣了。但是如果这么搞就等于撕破了脸,万一对方背后捅你一刀,你也没辙。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09-7-31 16:07
你们这样说我是可以接受的,为了怕报复息事宁人,这也是为楼主好
但,在感情方面,我认为楼主扣押金没错
a11aa11a 发表于 2009-7-31 15: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房客没有给LZ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下,LZ扣了点钱,这造成的结果就是加价出租,这可比私下转租性质恶劣,我们这里的规定是私下原价转租本市学生,可以。私下转租非注册学生,警告。私下加价专责,马上被退宿而且kaution不退。全国sw大同小异,要是被SW发现的话,LZ麻烦不小,这不是违反规定,这是违法,因为是利用了SW的资源谋取利益。事情一说就没边了,还是息事宁人的好。而且这个房客也挺讲理的,帮忙收拾住的也很小心。
gutidee
发表于 2009-7-31 16:08
房客没有给LZ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下,LZ扣了点钱,这造成的结果就是加价出租,这可比私下转租性质恶劣,我们这里的规定是私下原价转租本市学生,可以。私下转租非注册学生,警告。私下加价专责,马上被退宿而且kaut ...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09-7-31 16: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个讲理的人
idea
发表于 2009-7-31 16:09
最根本的,我以最大的恶意揣测的,楼主如果最开始知道是两个人住,可能会多收钱。但是只收了一个人的租金,后来知道被人骗了不爽,想把“损失”找回来吧。
肥肥的小猪
发表于 2009-7-31 16:10
我想不光是斯图,在德国的学生大部分都碰到过私自租房的事儿吧~~~
唉,也就是自己恶心了半天就非得也恶心对方一把,现在想想何苦呢苍蝇也不是啥好玩意,我干嘛也得逼人家吃一个!
有人说主要原因是钱拿少了,可这真不是我一开始想到的,我这个月房租拿回来就ok了啊,多赚几十块钱我也不会瘦两斤~~~那你说说,我还能有啥招儿?
tempo
发表于 2009-7-31 16:10
最根本的,我以最大的恶意揣测的,楼主如果最开始知道是两个人住,可能会多收钱。但是只收了一个人的租金,后来知道被人骗了不爽,想把“损失”找回来吧。
idea 发表于 2009-7-31 16: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额。有道理。。。
ditto
发表于 2009-7-31 16:12
在感情方面?那我们以后再租房协议的时候,是不是不得再加条:给房东造成精神损失的,要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
{:5_379:} 欧耶!
奶宝 发表于 2009-7-31 16:0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一直没搞懂,lz到底受了什么精神损失?还是受什么刺激了?把房租给人家,不许人家在家和男朋友亲热?以后她自己不住那房了,想到有人趁她不在的时候在她房间xxoo,觉得恶心...是这个精神损失吗?
亚特兰帝斯
发表于 2009-7-31 16:13
我现在在想,那个MM和 BF回家后看到这个帖子,会不会得到点启发去SW告LZ啊,也许他们本来没想到这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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