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III
发表于 2009-8-9 12:04
...
博士事件也教育大家做人一定要厚道,守法。不要随便用自己的账户替别人收帐。干私活不要张扬。千万不要自己和网络对抗!挑战公共道德。
oskargans 发表于 2009-8-9 12: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
nat
发表于 2009-8-9 12:07
{:5_390:}又删楼了,那发帖的积分还在不...
celinecy 发表于 2009-8-8 22: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笑死 {:4_283:}
opop
发表于 2009-8-9 12:09
这种人错了还这样张狂,不断的挑衅公众的道德底线。记住这里是德国,不是中国。法律不是摆设。基本的司法公正还是有的。
这位专业童鞋说的太好了,这个博士根本就没有任何道德观念,胡搅蛮缠
跟他论道理根本没 ...
Lattemacciatoo 发表于 2009-8-9 12: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事人也把在国内混文凭的想法带到德国,她也忘了这里是德国,不是中国。
她自己都说论文写得很烂很烂,这样的论文当然没人愿意改。
两边都有不对的地方,但我个人认为抄袭论文拿自动软件翻译后让别人修改的做法也相当的可耻!
Spiesser
发表于 2009-8-9 12:09
出去度假,没来一个星期,出了什么大事。
那个好心人给个总结
骑车的
发表于 2009-8-9 12:10
那个,是博士生,还不是博士呢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8-9 12:11
博士签证允许的话,还是可以打零工吧。我认识一个人给我说的,他打过零工,还是休一个礼拜的假打的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8-9 12:13
那个男的我就说没那么小,他07年还是06年就开始读博了,要是现在才24岁,除非是少年班的,看着好老,那么深的法令纹
YY妈妈
发表于 2009-8-9 12:23
从前天拍的现在,俺也了解了点事情的始末。凭心而论,那个男的是比较极品,那个女的呢,顶多贪玩,不太负责任,也不是十恶不赦,只不过他们事先都没想到这次玩大了,得罪了人,引起了公愤,这可能跟他们平时的自负,甚至自狂有关吧,男的自己觉得自己是北大才子,一会儿是c suchen之星,一会儿是开元之星的,很自以为是了些,女的本人应该大面上比较优秀,但毕竟年轻,不懂为人之道,智商高,情商低,希望这次真能吸取个教训。
但就事论事的来说,告官,我觉得财政局并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外国人法他们肯定没违反,税法应该也没违反,我觉得这种学习之余改个论文,挣点小钱,连个自由职业者都算不上,财政局的人应该不会为这点数目叫真的
steven2009
发表于 2009-8-9 12:24
当事人也把在国内混文凭的想法带到德国,她也忘了这里是德国,不是中国。
她自己都说论文写得很烂很烂,这样的论文当然没人愿意改。
两边都有不对的地方,但我个人认为抄袭论文拿自动软件翻译后让别人修改的 ...
opop 发表于 2009-8-9 13: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国人的论坛 永远好像都是跟风的多,说出自己真实想法的人少啊!{:4_291:}
franzi
发表于 2009-8-9 12:25
当事人也把在国内混文凭的想法带到德国,她也忘了这里是德国,不是中国。
她自己都说论文写得很烂很烂,这样的论文当然没人愿意改。
两边都有不对的地方,但我个人认为抄袭论文拿自动软件翻译后让别人修改的 ...
opop 发表于 2009-8-9 13: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做法的确不好。但是就算考试作弊还不算刑事犯罪吧?和偷税能比吗?况且难度真的很大。
如果让你现在去阿拉伯国家留学一年,年底写篇论文,估计你也写不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