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8-9 12:25
完了,lv包要被没收了。
我可不觉得那个女的是贪玩,我觉得她们是为了赚钱,然后不负责任,不把别人的事当回事,他们应该受这个教训,论坛里有些人太好心了,活该他们遇到北北。
franzi
发表于 2009-8-9 12:26
如果真的是北大才子收钱,不相信爱去改论文。那么最后的只能说博士觉得是极品中的极品。可以指控太多罪名就太多,驱逐出境估计是不可避免的。还要罚钱,如果钱拿不出,就只能进去好好学习了。除非他马上和人家结婚。我也顺便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律后果。
博士可以自己找律师咨询一下看看我说的对不对。
1.非法从事自由职业,没有劳动局的工作许可工作。博士没有权利自主行业,钱是在他的账户,怎么也解释也不清楚,即便解释清楚。他女友替他说话,那他就面临洗钱的指控。
2 活不是他自己干,非法雇佣劳工。这条比较可怕。他还没有给她女友报税,包括所有的社会保险。这些都是分属各个机构的。他一个机构一个机构的解释,包括保险公司也会找他麻烦。
3 偷税是不可避免。
4发放奖学金机构的要求追缴奖学金的处罚。
这几项是任何一个合法的纳税人都可以单独向劳动局,税务局举报的,这是权力也是义务。
最后我也劝告那些只以为是的博士们,来德国好好多学法,做人尽量低调,网路很可怕,别和网民过不去。
人要学会先做人,其次才是做事,不要把国内的sb习惯带到国外,让人鄙视中国人。
我本来是这里的深度潜水员,但是实在看不下去这种人错了还这样张狂,不断的挑衅公众的道德底线。记住这里是德国,不是中国。法律不是摆设。基本的司法公正还是有的。
你现在已经不单纯是你们之间的私人恩怨了,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去举报你。
最后的忠告就是劝你自己赶快给自己找个好律师,帮你分析一下,自己去税务局和劳动局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吧。也行你还能得到最后的结果。
博士事件也教育大家做人一定要厚道,守法。不要随便用自己的账户替别人收帐。干私活不要张扬。千万不要自己和网络对抗!挑战公共道德。
oskargans 发表于 2009-8-9 12: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他很张狂地公布别人教授名字,威胁要告教授
把这个情况往他所里教授那一发,他也别想混了!
Essen到底几个马普所啊,这不太容易了吗?
玛丽的隔壁
发表于 2009-8-9 12:31
现在的人都怎么回事?那个什么博士固然可耻,但论文抄袭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为什么谴责声一边倒?
angeline0049
发表于 2009-8-9 12:33
现在的人都怎么回事?那个什么博士固然可耻,但论文抄袭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为什么谴责声一边倒?
玛丽的隔壁 发表于 2009-8-9 13: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边倒的原因是,抄袭论文的自己知道不对,没再出来,而改论文的明知道自己可耻,还很张狂毫大放厥词。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8-9 12:33
那个,是博士生,还不是博士呢
骑车的 发表于 2009-8-9 13:1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永远的博士生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8-9 12:36
那个男人才不是24岁。。。他乱写的。。。他都快三十岁了。。。
那个女的是靠她妈嫁给德国人成为德国人的。。。。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9 12:0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顶北北,去年我就发现类似的问题了,这对极品是太极品了,还到处参加选秀
ringty
发表于 2009-8-9 12:36
现在的人都怎么回事?那个什么博士固然可耻,但论文抄袭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为什么谴责声一边倒?
玛丽的隔壁 发表于 2009-8-9 13: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都是一个人在国外应该互相帮帮忙,帮不了至少别害人家.
没见过博士这样的,不但不帮人,反害人,害完人再往人家身上踩一脚,踩完觉得自己挺对还要大家都鼓掌的.
Lattemacciatoo
发表于 2009-8-9 12:37
他们刚给我朋友电话。。。我不让他们接。。。因为他们说给我朋友补偿。。。我害怕他们用毒计。。。说我朋友敲诈他们。。。所以他们才报警的。。。。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9 0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北北,做的对,现在不要和他们有什么接触,
他们的嘴脸实在太无赖了,免得到时候又胡搅蛮缠,无中生有
之前那么张狂,把人家的前途,文凭完全不当会事
现在怕了,想息事宁人,我们也不用姑息他们的前途
opop
发表于 2009-8-9 12:38
这样做法的确不好。但是就算考试作弊还不算刑事犯罪吧?和偷税能比吗?况且难度真的很大。
如果让你现在去阿拉伯国家留学一年,年底写篇论文,估计你也写不出来吧?
franzi 发表于 2009-8-9 13: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事人在国内起码学了德语或过了一些德语考试才能过来读大学的。如果她在毕业前真的一点都写不出来,就说明她根本没有入德国大学学习的资格。身边非常吃力地用德语写论文的外国人很多,那种煎熬大家都经历过,但是只要是真得下了功夫,就算是语法错误多,也能看出这是不是一篇努力过了的论文!
在德国,抄袭论文是要面临被开除学籍的。
opop
发表于 2009-8-9 12:42
为什么大家都对修改论文的人穷追猛打,却如此庇护抄袭论文的人。
抄袭论文后软件翻译让别人修改,这种做法竟然能得到这么多人的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