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flower2009
发表于 2009-8-9 13:40
我看过当事人的帖子,她自己承认论文“很烂很烂”。。。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说很烂,说明人家有自知之明.跟人家是不是认真写论文没有逻辑关系.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09-8-9 13:42
本帖最后由 老太爷2008 于 2009-8-9 14:44 编辑
对受害者是否抄袭的怀疑,并不等于默认北大才子及其GF的恶行。骗子是应该去揭露去诉诸法律,当初我也很同情受害者,也在发帖抨击骗子。
但从各方面的信息和受害者本人的帖子来看,怀疑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如果 ...
wanxg 发表于 2009-8-9 14: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抄袭是一个学术道德问题;
诈骗是一个公共道德问题!
你觉得哪个更能激起公愤?
你觉得你的社会地位能对哪种行为有评判权利?
steven2009
发表于 2009-8-9 13:43
这种处理态度很中国。
modelica 发表于 2009-8-8 21: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确实很中国!
蛙蛙
发表于 2009-8-9 13:43
应该说是一个人故意翻越护栏过高速。。。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喜欢抬杠呢?为了标新立异而故意与众不同有意思吗?
翻越护栏,和撞死人都是交通事故,都属于交通违规。而这次讨论的偷税黑工,和论文抄袭根本就是两回事。前面有人说了很清楚了,不能因为它认为人家是抄袭就故意不改文章,化作正义的化身给人家教训,还轮不到它。
更何况偷税黑工基本已经是既成事实了,是否是抄袭确实那个北大“才子”的一面之辞!!
你不要为了反对而反对,为了抬杠而回贴,好伐。
jojona
发表于 2009-8-9 13:44
本帖最后由 jojona 于 2009-8-9 14:46 编辑
当事人翻越护栏过高速,被正在飚车的车子撞伤。司机本想私了,但当事人那方要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向围观的人讨说法,司机一怒之下。。。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司机一怒之下恐吓翻越护栏的人:谁怕谁呀,我上面有人~
此时围观群众发现司机不仅酒后驾车而且车辆没牌照属黑车。。。
那就这样吧
发表于 2009-8-9 13:46
有没有人去举报阿
德国透漏税是重罪哦
说不定还有牢狱之灾呢
opop
发表于 2009-8-9 13:49
人家说很烂,说明人家有自知之明.跟人家是不是认真写论文没有逻辑关系.
sunflower2009 发表于 2009-8-9 14: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是看了北大博士的揭发抄袭帖子以及相关证据,再看了当事人说的“我的论文确实很烂很烂”后推断出来的。
凡是在德国写过论文的中国人都清楚,只要你真的下了功夫写论文都不至于是“很烂很烂”。
opop
发表于 2009-8-9 13:51
抄袭是一个学术道德问题;
诈骗是一个公共道德问题!
你觉得哪个更能激起公愤?
你觉得你的社会地位能对哪种行为有评判权利?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09-8-9 14: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诈骗一个抄袭的人。。。。{:5_386:}
wanxg
发表于 2009-8-9 13:51
抄袭是一个学术道德问题;
诈骗是一个公共道德问题!
你觉得哪个更能激起公愤?
你觉得你的社会地位能对哪种行为有评判权利?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09-8-9 14: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我看来都是欺骗行为。 我都愤怒。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8-9 13:52
大家别跟那些转移话题的扯啦,人家已经论文当掉,损失不可挽回,还能怎么样?
北大才子那一对,我等待明天的结果。{:5_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