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蕾
发表于 2010-10-8 12:27
例如:这类下定义式的恶评就颇具攻击性,有违和平精神,涉嫌人身攻击,占边儿言语暴力
好像 ...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3: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说lz来发帖是为什么呢,我在后面的也有解释过,请不要用你狭义的的想法来扭曲我的意思好吧。还有提醒这位新马甲同学,如果你真的觉得这是人参公鸡,你可以去投诉我,非则你还是回家洗个冷水澡再来回帖。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2:38
本帖最后由 桃谷六仙 于 2010-10-8 13:40 编辑
那你说lz来发帖是为什么呢,我在后面的也有解释过,请不要用你狭义的的想法来扭曲我的意思好吧。还有提 ...
芯蕾 发表于 2010-10-8 13: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我也顺便提醒你,无论楼主发帖的目的是什么,都是他的自由,而你对他目的的揣测只是你个人的想法,以此推到别人不是善类,完全是基于你的想象,而不是事实,好像不妥。说实话,你说得又不是我,我没什么好激动的{:5_390:}
另:你问我说楼主为什么发帖,我还真没兴趣去猜测。{:5_386:}
芯蕾
发表于 2010-10-8 12:39
房东,支持你采用法律的手段来追讨你的权益,非则真是辜负了那位桃谷六仙提出的和平冷静解决方法了{:5_342:}。
芯蕾
发表于 2010-10-8 13:01
那我也顺便提醒你,无论楼主发帖的目的是什么,都是他的自由,而你对他目的的揣测只是你个人的想法,以 ...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3: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觉得是有目的,我为什就不能说呢(我也没说什么目的呀,做人坦荡荡有什么好怕的),没错她发帖是他的自由,回帖也是我的自由吧(好既然你要在善类上做文章,那我再说一遍,不是善类不一定说这人是坏人,也有不是好欺负不好惹的意思,如果像lz所说房东说的不是事实,她的再次发帖不就说明了这个吗?),那你为什么要用你狭义的理解来揣测我的回帖呢{:5_350:}?还认为这是人参公鸡,是不是也完全是基于你的想象呀{:5_387:}。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3:02
房东,支持你采用法律的手段来追讨你的权益,非则真是辜负了那位桃谷六仙提出的和平冷静解决方法了{:5_342: ...
芯蕾 发表于 2010-10-8 13: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真难预测结果,如果万一的万一房东打不赢,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还不得人家自己付。满腔热血有时解决不了问题。我的立场是,大家还是私了吧,尽量别劳师动众,进入法律诉讼。双方实际利益上都别亏就行。利益上扯清,再道个歉,就完事了。
kakalein
发表于 2010-10-8 13:08
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真难预测结果,如果万一的万一房东打不赢,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还不得人家自己付。满腔 ...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4: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私了也是双方得同意,到现在那恐龙还不知道下落呢。我顺便猜一下,你应该是恐龙在柏林的同学或朋友吧。
wave0518
发表于 2010-10-8 13:09
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真难预测结果,如果万一的万一房东打不赢,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还不得人家自己付。满腔 ...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4: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怎么听着话里有话?
希望房东坚决走法律途径解决,不要动摇!
芯蕾
发表于 2010-10-8 13:10
本帖最后由 芯蕾 于 2010-10-8 14:12 编辑
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真难预测结果,如果万一的万一房东打不赢,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还不得人家自己付。满腔 ...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4: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你不用帮人家担心,如果真能私了能解决,还需要在论坛上费那么多口水吗?再说这个私了应该怎么了(从lz他们描述的角度,好像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吗?){:5_389:}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3:12
你也觉得是有目的,我为什就不能说呢(我也没说什么目的呀,做人坦荡荡有什么好怕的),没错她发 ...
芯蕾 发表于 2010-10-8 14: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quot
看来这是一个咬文嚼字的问题。
这不是想象,而是按照字面的意思,不是善类属于明显的贬义词。要形容别人厉害,如是褒义,中文有很多其他选择。如果你担心别人以后在字眼上找你麻烦,还是尽量用词准确。另在法庭上,也是按照通常意义去理解用词。这时候自由心证,未免太刻意!
芯蕾
发表于 2010-10-8 13:19
本帖最后由 芯蕾 于 2010-10-8 14:20 编辑
你也觉得是有目的,我为什就不能说呢(我也没说什么目的呀,做人坦荡荡有什么好怕的),没错她发 .. ...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4: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19:}你一定要那么理解是你的事,我有什么好怕的,你真要觉得有什么就去投诉我,甚至可以拷贝下来拿到法庭告我去{:5_319:}。我就不信这世界上就没有公理了,坚决支持房东去告{:5_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