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3:22

本帖最后由 桃谷六仙 于 2010-10-9 22:04 编辑

你一定要那么理解是你的事,我有什么好怕的,你真要觉得有什么就去投诉我,甚至可以拷贝 ...
芯蕾 发表于 2010-10-8 14: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说你怕,相反,我一直觉得你挺勇敢的!

芯蕾 发表于 2010-10-8 13:24

我没说你怕,相反,我一直觉得你挺勇敢的!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4: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过奖了,从你的出现就一直是挺lz她们的,真正勇敢的的人是你哈{:5_387:}。

月隐 发表于 2010-10-8 14:01

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真难预测结果,如果万一的万一房东打不赢,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还不得人家自己付。满腔 ...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4: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奇的问一句,你是不是就是房东口中那个比较讲道理的男生啊?
律师自然会给房东建议,咱等着消息就行啦。

骑车的 发表于 2010-10-8 15:47

等你们看过小月月的故事之后,就会觉得,神马房东啊,神马两个学音乐的小姑娘啊,神马300欧加50欧啊,神马750欧啊,神马月票啊,神马厕所弄脏了,神马钥匙弄丢了啊。。。。都是浮云,都是浮云,浮云...
蝴蝶的语言 发表于 2010-10-8 01: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学的不像,人家说的是  MB的神马都是浮云都是浮云      {:5_352:}

kakalein 发表于 2010-10-8 16:31

好奇的问一句,你是不是就是房东口中那个比较讲道理的男生啊?
律师自然会给房东建议,咱等着消息就行 ...
月隐 发表于 2010-10-8 15: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能是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8:44

本帖最后由 桃谷六仙 于 2010-10-8 19:51 编辑

我是我们,我们是桃谷六仙,{:5_380:} 不要把我们当成别人{:5_382:}。

月隐 发表于 2010-10-8 19:06

我是我们,我们是桃谷六仙, 不要把我们当成别人。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9: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像,说你跟楼主不认识估计没人相信。

桃谷六仙 发表于 2010-10-8 19:31

本帖最后由 桃谷六仙 于 2010-10-8 20:35 编辑

不像,说你跟楼主不认识估计没人相信。
月隐 发表于 2010-10-8 20: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神马认识楼主,神马认识房东,神马相信,神马不相信,都是浮云都是浮云........{:5_333:}

gossip.news 发表于 2010-10-8 20:07

走法律途径

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不是这次,就是下次。

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8 23:25

本帖最后由 celinecy 于 2010-10-9 00:27 编辑

哎,看了这个贴,爬了这个楼,让我想了多年前的往事。。。

话说两个东北姐妹来我所在城市打工,租的房子 ...
csyx 发表于 2010-10-6 22: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6:}你这么说我也想起两三年前的一件事来。

那个时候我从外面实习刚回了读书的学校等着写论文,就打算再申请住几个月的学生宿舍。到了studentenwerk门口碰上一熟人刚好去坤她住的房子,各方面条件都比我打算搬进去的那一间要好,房租却还没涨上去,比我可以马上拿到的要便宜很多。然后我们一聊发现挺合适,她有事打算过两天马上搬走又不想多三个月的房租,而我刚好只打算住三四个月左右。我们就说好那最后三个月她把房子直接zwischen给我,之后如果我想继续住再自己去申请一下。因为熟,我们也说好她的家具低价全转让给我,由我处理就行了。

我们正排队等着进去办手续的当口又一同学领了一陌生女生过来,请我们帮忙。说她是国内什么交换生双学士学位的,刚到德国才几天,住在青年旅社里面按天收费,急着要申请间学生宿舍,如何如何可怜。我跟相熟的那个MM一听确实挺同情的,想着是同胞能帮就帮吧,自己吃点小亏也无所谓。所以我们商量之后决定她的房间就直接nach给新来的MM,房子里全套家具只收50欧转让,而我还是去跟studentenwerk申请贵点的宿舍,反正简单的家具我自己以前还存了几样。然后她们两个就一起进去跟管房子的人说了,同意把房子直接nach,不必再通过房管处交收一次。甚至就在当天晚上,新来的那个女生为了省钱就已经搬了进去跟我熟人挤着住了,说好那两个晚上还不算她钱。我熟人也是因为太好说话,看她装可怜哭穷,不但一分钱没预先收,那两天买菜做饭还多做一份,让她一起吃。

结果临到熟人计划好彻底离开的前一个晚上,那个新来的突然变了嘴脸。她硬说那满屋子的家具卖她50欧是坑骗她,她一分钱都不打算给,让我熟人有本事就找人搬走,搬不走就等于白送她了。然后又说反正没正式交接房子的手续,大不了她明天就去studentenwerk毁约,另外找其他房子去(不知道是不是中间找到其他落脚的地方了)。把我熟人气得发晕,匆忙间没准备又找不到其他人帮她处理家具,只好上来找我让我能拿的尽量拿点走,不能全部便宜了这种人。合同我们倒是不怕她毁约啦,因为熟人等于已经正式跟房管处解约了,nachmieter要毁约自然有studentenwerk管。第二天我真的是憋着气,下去见什么收什么也不管自己是否需要,能搬的全都搬上去我那里堆着,说好熟人要是还回来想要回去的话随时都可以。那个新来的女生很不要脸的一路跟着心疼,继续装可怜想要把任何可见的东西都讨要下来,什么锅具刀具啦,杯子碗盘啦,被子寝具啦,书桌书架啦,好像人家都活该白送她的似的。不过我那个朋友真的是脸皮太薄了,愣是被她死皮赖脸赖下一套偏新的桌椅和书架和小柜子箱子,两把伞,还主动留给她一套简单的餐具刀具和锅,外加所有调料什么的。另外就是一张才买了一年的双人大床外加床垫床罩什么的,因为太大也实在带不走。我本来说要找人搬到楼下sperrmuell那里去放着,这个JP要想白得至少也得出点劳力。结果我朋友也拉不下脸这么做,最后就这么一分钱没拿还请这个JP吃了几天白食,房子出让撂下自己的家具离开了。
{:5_386:}说真的多碰上几次这种人,再热心的人也会慢慢的被磨掉善良和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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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作为当事人对恐龙公主及房东事件的再次澄清及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