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2:14
shanghaixiaoniu
发表于 2012-11-10 22:18
本帖最后由 shanghaixiaoniu 于 2012-11-10 21:19 编辑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骗取家庭医疗保险是怎么回事呢?这儿没看懂。
因为她实际上是自营业主, 德国保险公司规定, 如果你的做自营业主的时候, 年收入不超过1万二还是1万7千5的, 可以还是跟着老公的保险, 不用自己重新买. 那她现在在德国报的是没有收入, 然后还在用老公的保险, 其实等于是在骗保险公司.
fusion
发表于 2012-11-10 22:1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骗取家庭医疗保险是怎么回事呢?这儿没看懂。
可能意思是她自己的收入其实必须自己教医疗保险了,但还赖在lg那里吃免费餐吧,我猜的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2:21
shanghaixiaoniu
发表于 2012-11-10 22:2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对的。收入超过一定限度,就必须自己另外买保险。
这么看,楼主又多一项罪名,晕死!
她现在左右都不是, 只能看往哪边能处罚的轻点.
xdjm1
发表于 2012-11-10 22:25
manjusaka 发表于 2012-11-10 2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國這裡,只要你是從國內銀行走明帳,也就是用匯款方式把錢匯到德國來,一般不會有問題的~除非你是用現金的 ...
你的说法真的不对。阿扁就是通过银行转帐把钱转到瑞士银行的,结果被瑞士当成黑钱。
通过银行转帐,数额大的也必须要说明来历,否则就是黑钱。
shanghaixiaoniu
发表于 2012-11-10 22:2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对的。收入超过一定限度,就必须自己另外买保险。
这么看,楼主又多一项罪名,晕死!
而且自营业主是要买私险的, 好象是这么说的.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2-11-10 22:28
都这时候了,花钱请律师吧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2:2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2:30
circle777
发表于 2012-11-10 22:33
大花猫 发表于 2012-11-10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品牌的东西拿到中国去卖是要有授权的,否则的话叫平行进口,也就是走私。国内新闻前段时间不是把一个做代购 ...
是十一年,够狠的
xdjm1
发表于 2012-11-10 22:34
这个事真的不要小看了,听说过一个中餐馆老板偷漏税被查到,罚款30万马克,或者6年牢。
后来这个老板坐了6年牢,说是相当于每年挣5万马克,餐馆老婆打理。LZ 还有房产啊。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2:34
majia001
发表于 2012-11-10 22:36
最近的新闻www.bild.de/regional/frankfurt/betrug/millionen-betrug-mit-der-mehrwertsteuer-27089784.bild.html海关正瞪大了眼睛抓这件事呐...
退税退到卡上,是会出现某某退税公司的名字的, 正是这个部分和巨大频繁的数额引起了银行或者说FA的关注!
lz当然可以辩解是亲人或者朋友的退税额打在了自己德国的银行卡上. 但是通过退税公司来做的退税,前提必须是私人购物,不涉及商业行为. 偶见过有导游一个月之内在某outlet购买某品牌钱包钥匙包等小物件几万欧元,这种情况恐怕就很难解释为自用.
lz还是请个好律师吧!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2:3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10 22:38
绿皮车嘟嘟嘟
发表于 2012-11-10 22:52
gaoshenzhang 发表于 2012-11-10 12: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次我给我老婆转了一万欧到她就有银行打电话问她,这个钱是怎么回事,要她解释清楚。看来这边德国的银行就 ...
啊?那每年家里都打多于1W欧的生活费。。。也从来没人问嘛。。。是因为是JUNGE KONTO吗?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2:54
绿皮车嘟嘟嘟 发表于 2012-11-10 2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啊?那每年家里都打多于1W欧的生活费。。。也从来没人问嘛。。。是因为是JUNGE KONTO吗?
是一次性打的嘛?是一次性打多于1W欧,依法必须问;不是一次性打多于1W欧,依法不能问。
qwycd
发表于 2012-11-10 22:58
不是FA来抄家,是LKA和bundespolizei,这事情估计LZ要出点血了,补税和罚款免不了了。LZ太低估德国收缴税款的能力和决心了。
dizit
发表于 2012-11-10 23:00
楼主给其他某些做同样事情的代购敲了警钟啊!
绿皮车嘟嘟嘟
发表于 2012-11-10 23:04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一次性打的嘛?是一次性打多于1W欧,依法必须问;不是一次性打多于1W欧,依法不能问。
当然是一次性打的。。。
没这么多钱怎么延签?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3:05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2-11-10 22:07 编辑
绿皮车嘟嘟嘟 发表于 2012-11-10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然是一次性打的。。。
没这么多钱怎么延签?
可能是知道学生身份,账号有记录,就不问了。比如其他被询问过的情况,如果没问题,下次同个账号再打同类款项,就也可能不问了。
这些措施都只是为了排除洗钱的可能。
绿皮车嘟嘟嘟
发表于 2012-11-10 23:11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2: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能是知道学生身份,账号有记录,就不问了。比如其他被询问过的情况,如果没问题,下次同个账号再打同 ...
可我一次也没被问过。。。可能每次都看是国内同一账户打来的吧
而且。。NACHNAME还和我一样的。。。再加上是学生账户。。。应该能想到。。是生活费啊。。有规律的。一年一次。。。- -0
CHD
发表于 2012-11-10 23:12
祈祷LZ 能一切顺利
maimai123
发表于 2012-11-10 23:15
谢谢大家的回复哦,
的确我代购包包让父母或者带回去的,就是海关敲章的,而且国际机场zoll也开箱检查包都在的才敲章的,这样应该能算带回国了吧,我朋友和我家条件不差,我说都是他们买的不可以吗?
律师我也请了,至于说代购暴利的我没有,如果我暴利赚很多我也不会哭好几天了。。。我不是按退税得钱的,只是一个包给我10-50而已,真没想那么多。。。。本来只想在家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陪陪孩子的。。。。。
就是由于自己懒了,还有退税嫌麻烦退到国内然后再转给我,就索性退到我卡上了,我每一次还特地问global blue退税人和信用卡名字不同要紧吗,他们说没关系的,没想到是visa公司管的。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3:22
maimai123 发表于 2012-11-10 2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大家的回复哦,
的确我代购包包让父母或者带回去的,就是海关敲章的,而且国际机场zoll也开箱检查包 ...
说了,lz不要太担心,我觉得大部分罪名是完全可以洗清的,最后不会是大事,因为最终涉案数目不会大。lz如实诚恳地说明就好,这些商品不是你的而且确实出关了;并问fa,需要用什么来证明,你愿意配合。这样来争取主动。本来即使lz不配合,他们也没辙。durchsuchung没查到相关罪证不是。
当然,之前询问好律师,问这样做有没有坏处。
maimai123
发表于 2012-11-10 23:25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了,lz不要太担心,我觉得大部分罪名是完全可以洗清的,最后不会是大事,因为最终涉案数目不会大。lz ...
嗯。。
本来睡也睡不着,每天失魂落魄的,昨天皮夹掉了,今天手机差点也掉了,还好人家打到我家。。。
谢谢。。。真的
nomattewhen
发表于 2012-11-10 23:25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2-11-10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海关盖了章的发票就是出口证明,Amazon就是这么退税的,虽然说这中间有些不同,但她是事实出口啊,就是 ...
即使可以报Vst也是每个月都要按规定申报的。
而lz如果在德国境内交易,即使物品最后被带出德国,也是携带者退税,没有lz的事。
tuiziii
发表于 2012-11-10 23:28
maimai123 发表于 2012-11-10 2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大家的回复哦,
的确我代购包包让父母或者带回去的,就是海关敲章的,而且国际机场zoll也开箱检查包 ...
先放宽心吧,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后悔也无济于事,也只能等和配合税务局的调查,也许结局并不会如想象的糟糕。祈祷{:5_335:}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3:32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2-11-10 22:36 编辑
maimai123 发表于 2012-11-10 22: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
本来睡也睡不着,每天失魂落魄的,昨天皮夹掉了,今天手机差点也掉了,还好人家打到我家。。。 ...
法治社会坏处是常常坏人因为证据不足得不到应有惩处;好处是一般冤枉好人的可能性比较小。lz是法制观念比较弱,有不妥乃至很不妥的地方,但罪名中最大的两个,一个洗钱,一个骗税,从lz提供的信息看,确实没有做过;也应该确实能证明自己没有做的。并不是账号流动金额大就是洗钱,也不是税打到lz卡上就是骗税。或者说,最起码,fa或者检察院,并没有证据证明lz做了那样的事,而只是严重怀疑,所以才搜查想找到证据。最后就算起诉,也应该不会是这样的罪名;如果一定强行以这样罪名起诉,法庭也不会对lz不利。
但当然最好,在起诉之前就阻止住,让fa从态度和证据上都明白他们怀疑大方向是错了,尽管lz确实有不对。所以个人觉得lz应该在征询律师意见,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情况下,以积极配合的态度提供自证无罪证据,尽管依法无须提供。
最后应该跟刑事没什么关系,或者只以个相当轻的罪名起诉,法庭看律师的本事了。不会有大事的,lz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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