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usen
发表于 2005-6-14 22:44
最后一个故事真得太惨了
linda
发表于 2005-6-15 22:53
Originally posted by 我是笨笨 at 2005-6-14 23:06
楼主厉害啊,找了这么多感人的故事,看的人眼泪汪汪的!
强烈要求加精!
还有就是辛苦楼主了!难得一下子看到这么多的好作品!
可惜原帖子打不开了,我这里的网络不行.
可能还有很多很多故事不能转载了.$失败$$饶命$$饶命$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5-6-16 01:33
爱情跟生命是两大主题。想在短片里有震撼效果就得有人爱。有人死。反正没什么好结果的东西会加大读者的怜悯心。不过换句话说。人类这个方式是否有点变态?成功者的故事大部分还类似一点。而失败者却各有各的悲惨。
最爱北京
发表于 2005-6-16 21:32
把连接或者作者的名字留下来吧!
linda
发表于 2005-6-16 23:57
Originally posted by 最爱北京 at 2005-6-16 22:32
把连接或者作者的名字留下来吧!
作者:一人一人一人
链接: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flag=1&idWriter=0&Key=0&idArticle=351615&strItem=feeling
如果哪位朋友网络不错能打开的话,请继续转贴,谢谢!$支持$$辛苦$$辛苦$
我根本就打开不了了,天涯的服务器天天都瘫痪$汗水$
fengfeng25
发表于 2005-6-17 07:42
有一个人,十四岁那年,她有了继父。
继父很有学问,是大学教授,待她也特别好,很耐心地教她功课,经常给她买衣服,还常瞒住她妈给她钱。年底,她生日,她继父买了一款三千多块的手机送给她。她妈责怪她继父说,孩子这么小,用手机干吗?继父就分辩,说只要孩子喜欢,钱算什么?而且现在的孩子有几个没有手机?不能让孩子在同学那抬不起头。再说,有个手机也方便家长与孩子联系。
继父带来一个十二岁的儿子。继父对他要求非常严格,很少为他买东西,更甭提私下里塞钱,还是她妈看不过眼,会经常买点衣服、球鞋什么的。她妈就小声说,要不要给儿子也买一个?她继父一摆手,笑着说,免了,儿子还小。何况女儿是外销产品,当然得从小就注重包装啦。她在自己的小屋里听见继父的声音,很感动。她早就看上这款手机。那次陪继父上街买东西,她只不过在摆有这款手机的橱窗前多呆了半分钟,她继父就记下来了。她兴奋地用手机给好友发短信,告诉她们,她有一个天底下最好的爸爸。她发了一个又一个。
继父爱抱她,爱亲她的脸。她虽然不大喜欢,也没放心上,以为这是他表达爱意的方式,毕竟他是教授,还曾留过学。她在家里很少喊爸,而呢称教授。
几年过去了。渐渐,事情就不大对劲。继父抱她时越来越用力,还有意无意侧过头对着她耳垂呵气,那双白晰柔软的手更时不时落在她臀部来回揉搓。她吓坏了,绷直身体,每一根神经都感受到了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压力。她猛地推他,跑开。然而,这仅仅是开头。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开始上演。他有每天冲凉的习惯。于是,只要她妈不在家,他就叫儿子去做作业,然后肆无忌惮地裸露出下身跑到她房间里来。门是没有锁的。她跑去买了一把,自己装上。他老实了几天,但几天后的午夜,她妈上夜班,她妈是医生。他从阳台那边翻入她房间,扑上来。她被撬开。骨头都被他捏碎了。他就像一头兽。教授——叫兽。
她不停地喊。她不知道自己喊的是叫兽还是教授。她的眼泪打湿了月光。
fengfeng25
发表于 2005-6-17 07:43
70《她始终未曾离开他片刻》
有一个人,是好男人,年过三十,一直未娶。有俩朵玫瑰,一红一白,用各自的方式深深爱慕着他,他又不想因为自己的选择而伤害其中任何一个。这事就拖下来了。眼瞅露珠儿一点点从玫瑰花瓣上消逝,玫瑰虽无抱怨,他不免心烦意乱,也就更专注地投入到工作中,结果事业在短短几年就取得辉煌。
这天,他看《万历十五年》,看到吏部安排中下级官吏职位时竟取决于一根竹签,心中一动,就想抛硬币。坏事了,突然间心肌梗塞,心肌大片坏死,还好抢救及时,暂时保住一条命,但半个月内必须进行心脏移植手术。手术本身不是问题,难就难在没有一颗新鲜的心脏。
爱慕他的那两位女子在病房外抹着眼泪,等待奇迹。但医生带回来的消息一个比一个坏,终于,在倒计时的最后三天,红玫瑰突然离开了。白玫瑰不无诧异,又暗自齿冷,仍留在医院,一边祈祷,一边做好为男人送终的准备。患难见真心。这或就是爱的试金石吧。知情的人都开始唾骂那位离开的女子——她哪是红玫瑰,分明是墙壁上的一滩蚊子血。
奇迹发生了。也许是白玫瑰的爱感动了上苍。最后一天,医生找到了一颗心脏。手术进行得非常成功,连排异现象也未发生。
他娶了白玫瑰,她是他一生的月光。他发誓要爱她到永远。没有人再提起当年那个无情无义的红玫瑰了。他和白玫瑰恩恩爱爱,爱得如胶似漆,为此,他甚至感激红玫瑰当年的离开。
就这样,过了五六年,一个女人找到他,说是红玫瑰的闺中密友,曾一起在孤儿院长大。女人交给他一份日记,就离开了。他本来不想看,打算扔火堆里烧掉,突然想起女人满是哀伤的眼,心中一动,打开了日记。
日记的最后一页写得非常潦草,上面还夹着几页文件。
为了让他活下来,红玫瑰故意死于一场车祸,并委托她的密友把她的器官全部捐献,并特意指定了心脏的用途。
她的心一直在他胸中跳动。她始终未曾离开他片刻。
(本文由whui提供素材)
fengfeng25
发表于 2005-6-17 07:44
71《尤其是飙这种功率强劲的私家车》
有一个人,三十出头,就已荣任副局长。在官场打过滚的人都知道,从副到正,无异于从商品到货币那极为惊险的一跳。
他用钱搞定县长,却奈何不了新来的县委书记。那是老头,已经活到不必贪财的年头。无奈之下,他只好派人跟踪书记大人。兵法云,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情报工作做得扎实。很快,他手上就有一大叠小册子。噢,书记大人蹲厕所时放的屁一定是三个,喜欢在无人处抠脚丫并把手指头伸至鼻尖嗅,而且,而且好色。每次见到县里漂亮的女干部瞳孔立刻放大,舌头舔嘴唇的频率非常高,那二郎腿抖得凶猛无比。得打好这张“寡人有疾”牌。
他暗自沉吟,目光落在老婆身上。资料显示,书记在遇上他老婆时,上述症状特别明显。他老婆在妇联当干事,人称县城一枝花,端的是体态婀娜,再怎么威严的制服穿在她身上,也平添三分风流。这是有来历的。他老婆是老副县长千金,年轻时,号称公共汽车。在她门口排队的男人从来就不少,但愿意把公共汽车弄回家的,倒一直未曾出现。好歹这也是一个私家车的时代。
老副县长为此长吁短叹。
他那时还是个乡间老师,听闻此事,当即请了几月病假,打听到千金小姐经常出没处,昼伏夜出,与她耗上了。干柴逢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千金小姐也着实厌倦了男人丛中的游来逛去,便把他领回家门,没过多久,他成了老副县长的乘龙快婿。借此春风,他迅速从一个乡间老师成长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这令县城里不少男人私下无不痛骂自己鼠目寸光。
他对老婆很好。结婚伊始,千金小姐因难忘旧情与某壮男在床上蹦达。他无意碰上,微微一笑,掩门出去。千金小姐感动得涕泪交加,等他回来指天发誓。他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就安慰老婆,你也不会因此少什么零件吧。
老婆破涕为笑。老副县长老怀甚欢。退居二线前,终于拼着打破头的精神把他推上副科级岗位。只是,现在人走茶凉,老副县长指望不上,老副县长的千金倒可以继续发光发热。他就去与老婆做思想工作,做得地摇山动火花四溅。
坐私家车的味道确实不错,尤其是飙这种功率强劲的私家车。
于是,第二年,他离了婚,被发配至某偏僻山区做个挂名副乡长了。
fengfeng25
发表于 2005-6-17 07:45
72《他立刻被打成一个巨大的马蜂窝》
有一个人,是有钱人,也喜欢做善事,所谓日行一善,一天没做就难受。
有一年,他下大决心捐资百余万去盖一所老人院,打算为那些无依无靠大奶已近的孤寡鳏独提供临终关怀。县政府领导很赞赏他的计划,大力支持,就问他准备选址何处。他看中县郊的一块地。
那里真美,是透明柔嫩的。天空湛蓝,不掺一丝杂质;田野碧绿,搀起裤管的农人在一望无垠里弯腰插秧,田埂上,几头哞哞叫的牛。更远的地方是连绵奔腾一抹淡青色的山。几只鸟从那一抹淡青中悠悠飞出,啾啾地呜,翅膀雪白。偶尔还有一团团乳白色的湿气从眼前轻轻荡过。有几处农舍镶嵌在树林边,黑砖灰瓦,浸在阳光中,熠熠闪光。一条缎子般亮的小溪从那闪光处淌出,潺潺的,明朗轻快,如圆舞曲。
他还请来了拿罗盘的风水先生。确实是好地方。但问题是,这块地的主人并不肯出卖这块祖传下来的土地。他感到为难,向领导汇报。领导勃然大动,立刻雷霆万均。没几天,领导通知他,地已划拔,手续已清。
石料、钢筋、砖瓦等种种建材一一准备妥当。但进场施工时,那户人家发动全村百姓来阻挠。为此,县里不得不派出警察去维持秩序,并带走起头闹事的几个人,其中就有这户人家的男主人,而这位体弱年衰的老者,或许过于愤怒,竟在警车上吐血而死。事情一下子变麻烦了。
老者有三个儿子,二个闺女,其中,小儿子正在外地打工。
那天,他正在乱七八糟的工地上踱着步,愁眉不展。这些日子,为应付老者的亲属,他已心力交瘁。他也不是没有后悔之意。这山真冷。这水真寒。突然,一个满面杀气小伙大步走来,取出藏在衣服里的鸟铳,也不多话,搂响。
他立刻被打成一个巨大的马蜂窝。
淡淡的风
发表于 2005-6-17 07:46
73《他是想当英雄吧?》
有一个人,家境窘迫,学习成绩却好,次次考全年级第一,尽管他经常逃学,并时不时与同学打架,还喜欢举着拳头砸墙壁,然后嘶牙咧嘴对人说,当拳头上那些凹凸处全部磨平后,他的功夫也就练成了。他练的是啥功夫,老师们不感兴趣,一致公认这家伙是天才。中考那年,他以高出第二名五十分的总成绩考入一所小中专,免学费,国家还另外发钱,若与女生交道打得好些,还能省下饭菜票往家里寄,更重要的是,中专出来也是干部身份。
他就去了。很多人羡慕他,也有几个人深感惋惜。
他毕业回了老家,做业务员,渐渐地,也不知道是从哪天开始,他就像脱胎换了骨,整个人都变了,变得谦和儒雅,见老人拉板车一定帮忙去推,见孩子跌倒,一定伸手去扶。一开始还有人说他沽名钓誉。但随着时间流逝,他的名字让越来越多人感到温暖。他的业务能力很强,做下他们那个厂70%的业务。他原本艰难的家境因为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还为念初中的弟弟买了一套正宗的阿迪达斯。他也谈了一个女朋友。
他确实是一个天才。如果他弟弟没把他那柄匕首带到学校耀武扬威,可能许多案卷上将永远蒙着灰尘。他恨贪官污吏,每有所闻,必谋定而去,潜入其家,夺财杀命。他从未滥杀一人,有着令壁虎也诧异的耐心。没人怀疑过他,他甚至在一次归来路上挺身与车匪搏斗而获省公安厅嘉奖。
但也让人不明白的是,他留下一本厚厚的日记。上面不仅记载着他以“莫文随”名义捐给穷人、残废人等流水帐,还详细记载了贪官之名、罪行以及他对他们的判决。他把自己视作法庭。他是想当英雄吧?
审讯过程异常顺利。他始终笑着,在竹筒里倒豆子,并不时提醒被警察忽略的细节。但他始终没说,他为何要这样做?他的女友不相信这是事实,疯了。他从狱里传出话,说对不起她,来世给她做牛做马。他没对他父母说什么,也没抱怨他的兄弟。他微笑着走上刑车,目光遥远而又深不可测。他突然对站在审判台边英气勃勃的女兵说了声,“你真好看。”那天,阳光如瀑,晴空若洗。
有人在门口摆起香摊。他们祭奠他。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