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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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命地盯着他看,这一次,变成他逃避我的眼光。

“竞争?竞争我干什么?” 看了半分多钟之后,我问他。

“再给我一个机会。” 他喃喃地说。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说这么花哨的话了?哪里看来的?” 我突然感到心里好像火山一样有股岩浆喷涌而出,“竞争,那我问你,早到什么地方吹风去了?” 我举起手表,“我明天下午两点半到两点四十五分结婚,你现在说你要竞争,开什么心?哼,我看你不如帮个忙给我们做证婚人吧,有没有带西装?没有的话…”

他抓住我的手,“璐璐,你不要怪我吃相难看,这大概…大概是我最后一个机会了。”

我摔开他,“你没机会了!因为,你老早老早就把自己的机会统统都用光了! 程明浩,你以前有过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机会的呀, 你都跑哪里去了?现在跳出来又算什么?你说呀,算什么?”

“以前都是我不对…”他恳切地看着我, “我知道错了。”

我镇定下来,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冷,眼睛发涩,我想找个地方坐下,但周围什么也没有。我无力地说,“知道错了,你也不用改了,就简单一点,放了我吧,我,我求求你,不跟你开玩笑,你放了我,我感恩戴德。真的,婚礼你也不要来参加了,没什么花头,你呢,现在就去打点打点,然后飞回明尼阿波利斯去,明天一觉醒来,发现街上女人还是一大堆,顺手捞一把哪个都比我好。”

他不说话,只是用一种温柔而忧伤的眼神看着我,那种眼神不像莱纳斯;不让我同情,是叫我彻彻底底跟着一路痛进心里去,痛得恨不得把心挖出来,却明白就是挖出来也没用,因为那不过是用一个更大的伤疤去掩盖已有的伤疤,欲盖弥彰。

“你不要看,” 我痛得吃不消了,大声对他叫了起来,“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吗?” 然后飞快地转过身,“我回去上班了,一点钟要开会。”

“你不要走。” 他又要拉我。

我闪身躲开,“我知道我们公司的股票只剩下几块钱了,再开会迟到,说不定真的被裁员,让你神机妙算!”

然后我咚咚咚一路跑回去,一连翻过几个坡,这一次,头也不回。

回到公司,电话上已经有一个他的留言,我不理。等我开完会,他又打过来,“下班以后我们谈谈好吗?” 声音里几乎在哀求,“我真的需要跟你谈谈。”

我想了一会儿,慢慢地说,“算了吧。” 我把电话挂掉。

那个下午我的工作效率几乎等於零。部门里的同事凑钱买了一张礼品卡算是结婚礼物,老处女叫我放假回家,我说不要紧。大家觉得我很敬业,其实我只是需要找点事情做,可是又偏偏什么也做不来。

后来,杜政平打电话来,告诉我他那个朋友留他吃晚饭,回旧金山会比较晚,我问他面试情况怎么样,他说“看来没什么希望”。我正要挂电话,他突然说了一句“老婆,我现在只剩下你了”。

我的心里像被扎了一根针进去,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开车小心,不要喝酒。”

挂上电话,我一直发愣到下班。

程明浩站在我家门口等我,看他的样子好像已经等了很久。我在他面前站了一会儿,做了一个“请走” 的手势,他摇摇头。

我投降,请他进去,给他倒了一杯茶,他双手捧着接过去。动作似曾相识,感觉恍若隔世。

我搬了张凳子坐在他面前,两手放在膝盖上,“谈吧。我听着。”

他半天没说话,随后缓缓地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我,“好不好看?” 那是一个小小的、金属的环,顶上有一点东西,在傍晚的阳光下微微地闪烁着。

我伸手接过来,那是一个细细的戒指,环上浅浅地旋刻玫瑰花纹,托着一颗很小很小的钻石,跟上次杨远韬送给郑滢的项链上的碎钻差不多大 --但她的项链上足足有二十颗;然而,那真是一个可爱的戒指,因为钻石小,反射出的阳光毫不刺眼,暖融融的,好像在对人微笑。那是一个会笑的戒指。

我抬起头看着他,他拿出另外一样东西,是我还给他的那条同样嵌玫瑰花纹的项链。他打开圆形的挂件盒,拿掉里面自己的照片,摩挲了一会儿上面的花纹,然后递给我,轻轻地说,“它们其实是一套。那次你做完近视矫正手术后我来看你,开始准备送给你的,我是想趁你眼睛一能看清楚就给你戴到手上去,不过,后来,后来又拿掉了,就只给了你一半。”

我一手拿着戒指,一手拿着项链,定定地坐在椅子上,他低下头看着杯子里沉了一半的茶叶,“这个设计很别致,我看见就喜欢,觉得你应该也会喜欢…你向来喜欢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我就买了下来。买的时候,我还在想,这样的话,既好看又实用,比如你平时可以把戒指戴在手上,需要洗手的时候可以把它拿下来放在挂件里,不会丢…其实当时有两种设计,一种是玫瑰,另外一种是星星月亮,我挑来挑去,还是觉得玫瑰比较吉利…”

“那,那你后来怎么没给我呢?” 我颤着声音问他。

“我看见你床头放的那本珠宝手册,” 他停顿一下,喝口茶,“里面好像随便哪个戒指上面的钻石都是一克拉两克拉,还有,你告诉我,有个同事订婚,手上的钻戒像麻将牌,吓得别人戒指没她大的开会都不敢坐她旁边。我觉得,我觉得这个实在拿不出来,后来我就想,算了,等我以后多挣点钱,也去买个像像样样的戒指,还有,混得好一点,再要你嫁给我吧。”

我呆呆地瞪着那个戒指,一直到上面暖融融的光开始模糊起来,“我又没说要多大的…戒指要那么大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其实,我没那么在乎的…” 我的喉头哽住了。

他抬起头,眼睛里有一点亮亮的东西在闪动,“可是,可是我在乎啊。我不要你也不敢坐在人家旁边怕人家笑,觉得你男朋友真穷酸…其他人看见说不定也会那么想…那样的话你一定会觉得很没面子。我怕你在我面前高高兴兴地收下,心里又偷偷地委屈,还不肯跟我说,你有时候像小孩子一样,心里难过,又死不肯承认...”

我的眼泪终於流下来,“关他们什么事?我的戒指关他们什么事嘛?你莫名其妙…要送就送,不送就不送,送一半,恶不恶心?你留着自己戴吗?程明浩,你这个大笨蛋,大傻瓜,大臭虫,大狗屁,…你…你,活该你找不到老婆,活该! ”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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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滚到脸颊上,我想去擦,可两只手都不空。他伸手来替我抹掉,“这种心态现在想想有点可笑,我娶你做老婆,你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只要努力,总有机会对你好,想怎么对你好就怎么对你好,想送你多大的戒指就多大,对不对?可是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

“你是不是为了这个才决定去明尼苏达那家公司?”

他点点头。

“那怎么不告诉我?”

“我不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实际经验也不多,自己心里一点没底,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既然有机会就应该试试,如果能把位子坐稳,发展空间就大了。我知道你总希望我留在旧金山,说不定会觉得我是故意的…你这个人心思重,容易多想。后来我突然想,索性我们结婚吧,虽然男人二十五岁结婚好像早了点,不过那样大概可以让你安心,然后我就去买了那个戒指…只不过,临到送出,才发现不上台面… 我当时想,再等一段时间,也就是一两年吧,等未来有点眉目了再跟你说,” 他又喝了一口茶,抿抿嘴唇,“我甚至还想,等我那边差不多定下来,前景要真的不错,就让你跟我过去,大不了将来我养你,反正那里房子也没有加州贵。没想到后来你一下子跟我说要分手,我一逞意气就答应了…也是因为这个,后来我知道你和小杜又在一起之后会那么生气…”

他静静地看着我,说话的时候语气和脸色都很平和,像在说一件久远的往事。这些心思,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讲过,所以我不知道;我以为他的人生规划里没有我,我错了;我以为他的心里没有我,事实却恰恰相反,他把我藏得那么深,就象郑滢喝醉那天晚上他用拳头紧紧把我的拳头包在里面一样,深到我自己都看不见。有些事情,我们以为有足够的时间,去说,去做,去了解,其实却没有;我们的时间凝固在那块没有送出的手表上面。

程明浩的话一点一点像雨水渗进我心里的每个角落,我忍着鼻子发酸,“我又没说要你养。你养得起我吗?我很难养的。”

“我知道现在可能还不行,不过,我总是想,我如果能尽量混得好,你至少心态可以好一点,不用像现在这样担惊受怕,一天到晚又怕工作做不好又怕裁员又怕被人家欺负,一点点事情都提心吊胆,连梦话都说的是英语… 你那副样子真让人心疼。在美国混不太容易,有时候走错一步就全盘皆输,所以我希望你能多一点选择,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活得稍微轻松一点,”他碰碰我的脸,“还有,你现在比出国的时候还瘦,人家到了美国都变胖,就是你越来越瘦 …”

“那叫苗条,好多同事都羡慕呢,吃饭的时候偷偷看我到底吃什么能不胖。”

“一身的骨头有什么好羡慕?我不吃那套,我要你高高兴兴的,长得胖胖的,就像 -- 就像史努比一样。”

当一个男人语气坚决地要我向一只狗看齐,我心里所有的眼泪都喷涌而出 --在他默默下定决心把所有的艰难一肩挑的时候,我却在拼命地猜忌、妒嫉、生气也给他气受,他心里一定也很委屈,又要装做若无其事,真难为他了。

“璐璐,别哭,别哭,不许哭了,”他把我从椅子上一把拉过去,贴在他的怀里,他衣服上有一股烟味,我一边捶他的肩膀一边哭得更凶,“叫你不要抽烟,我叫你不要抽烟的呀,你不听话,你不听话…”

说到这里,我的嘴唇已经被堵住了,他用力地吻我,好像要把所有的废话都挡回去。透过烟味,我闻到了他身上久违的气息,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他一边热烈地吻我一边开始抚摸我,让我“一身的骨头” 刹那间酥软无力,没有思考的余地,只觉得一颗心像被搁在火焰上摇摇晃晃的空气里,热热的,被蒸得微微发晕,又生怕随时会掉了下去。

朦朦胧胧之间,我感到程明浩把我抱了起来,一直抱进房间,用他的身体把我压在床上。他滚烫的嘴唇一路吻过我的额头、眼睛、鼻子、脸颊、嘴唇、脖子,然后接着往下,他的喘息声变得越发急促,一边吻我一边呓语一样地说“你是我的,是我的” ,我顺着他的动作微微颤栗,紧紧地抱住他。他几乎有点粗暴地扯开了我的衣服,随后去解他自己的衣服,动作却突然停住了,我们的眼光一起钉在枕头边的一样东西。那,是一个没用过的保险套。我通常在枕头下放一两个保险套,刚才不知怎么搞的,它滑了出来。

假如有太阳,而我们的眼睛是凸透镜,那个保险套早已被烤焦。

我们慢慢地把眼光收回来,投到彼此的脸上。他的脸上有一种深深的痛苦,反射到我的眼睛里,每一丝、每一毫我都体会得清清楚楚,一样让我痛彻心肺。当所有的伪装的坚强、自尊和自卑都被现实剥落,我终於看见他为我痛苦不堪,却发现那一点也不好看。

床头的小柜子第一个抽屉里有一个深蓝色的绒布盒子,里面是我的婚戒。杜政平说,“你老公再落魄,这个钱还是有的。” 他还说,“我现在只剩下你了”。明天就要结婚,我现在却想同另外一个男人上床。

他心心念念地想着我是他的,而当我真的在他面前,却不再有权利要我 --还有什么比用另外一个男人的保险套去碰他的女人更加令人难堪的?这个女人,其实并不属於他。另外一个男人过不了多久就要回来,到时候,轮到人家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们就那样抱了很久,他伸手把我抱住贴在自己身上,他的脸埋在我散开的发间,仿佛贪恋一种毫无安全感的拥有,像一个绝望的姿势。他抱得我有点痛,但我没告诉他,一旦告诉他,他就会松开手,我不要。我的手插进他的头发里,他今天没有用发胶,头发听话地伏在我的手指间,像刚长出来不久的草地,头发短了,他后脑勺的那个旋露出来,我用手轻轻摸着。

“你们那儿冬天很冷吧,你怎么还把头发剪这么短?”

“那次跟你分手之后,我去剪头发,突然想起以前你总是喜欢玩我的头发,心里难过,就索性把它剪掉了。”

“那不叫玩。”

“不叫玩叫什么?我看你每次都玩得很开心,像个小孩子。”

“为什么总觉得我是小孩子?”

“因为我第一次看见你,你就像个小孩子,” 他轻轻地笑了一下,“那个时候,你对着我的脚研究半天,然后抬起头来一笑,笑得很神气,好像在说‘咦,这土八路好玩’ ,然后又一本正经地跟我握手。”

“什么叫‘神气’ ?”

“就是很可爱,一笑露出一排牙齿。”

“谁笑不露出一排牙齿?所以你觉得我‘太好’?不要赖,你以前女朋友说你跟她分手时候讲的。”

“说‘太好’ 是在找借口,说老实话,那时候,我觉得你未必适合我,我也未必适合你。你看上去像是那种一路顺风、什么苦也没吃过的类型。”

“你当时觉得什么类型适合你?”

“脾气好,能吃苦,好养,可以一起打天下。”

“农民。我要去告诉张其馨你就是凭这个找她做女朋友的,她保证吐血。”

“不许笑我。”

“那就是说你觉得我脾气不好,不能吃苦,不好养,不能一起打天下啦?我…我脾气是不好,可是,其它的…”

他轻轻点了一下我的鼻子,“我知道,我现在都知道了。那个时候没追你,你是不是很恨我?”

我点点头,“倒追男人都追不到,一点面子都没有。”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璐璐,我以前谈过三个女朋友,大学里两个,都是开始没多久就分手了,因为人家觉得我家庭条件太糟糕,后来是张其馨,也分手了。可是你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你…不知为什么,你很把我当回事… ”

“当回事?”

“那次在西雅图,你跟我讲花生漫画的故事,说‘史努比大概是唯一一个把查理布朗当回事的’,我突然觉得我就是查理布朗,其实很普通,百无一用,从来没什么人把我放在眼里,你呢,像那个史努比,那么在乎我,好像我真是块宝,在乎得让我心痛。璐璐,你这个人骨子里很好强,有时候都分不出你是真的坚强还是在逞能…那天我抱着你睡,你的心就在我的手上跳,我想,既然你这么把我当回事,我就要加倍把你当回事,好好养你,守着你,将来不让你吃苦,让你一直那么‘神气’,日子好过一点,脾气自然也会变好,你又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我紧紧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流出来,“没想到你不但农民,还有点大男子主义。”

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璐璐,你再给我织一条围巾,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以前那条不好吗?”

“好,就是太短了一点,我脖子比较长…好像也薄了一点,你知道我们那里冬天冷得要命。”

“美国买不到毛线。”

“买得到的。”

“买不到的。”

“一定买得到的,” 他也变得孩子气起来,“我买到了,你帮我织。”

“不跟你烦了,你现在怎么这么多话。”

他捧着我的脸,看了半天,认真地说,“等会儿小杜回来我去跟他说,他想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在他的手掌里摇摇头。

“你又在逞能了。以后我会一直对你好,我这个人说话算数。”

“我已经跟他结了一半婚了。我对他老是说话不算数,人,不能总是说话不算数。”

我们久久地凝视着对方,直到把彼此眼睛里的痛苦都看了个透透彻彻,又变成一种凄凉回到心里去。突然间,我抱住他,把头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口,因为我体会到了那次郑滢说的感觉: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 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麻辣辣的痛。原先或许不用告别的,总是一个先去买了船票要走的,或许也挽留过,也哀求过,然而终於还是走了;到了此刻,真要拼了命,跳下水去或许也能游回岸边,但是船开都开了,渐行渐远,有多少人会那么做?历来不是只有泪眼相对、无语凝噎的吗?

郑滢没说错,最坚决的告别是在床榻之间,在本该最最亲密的时候。这样的告别,连后路都一起切断了。我,放弃了他。

程明浩终於慢慢地放开我。我穿回衣服,他掏出一支烟,又放了回去,“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半个小时之后,我叫他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不要去看了。”

“我答应过要带你去看浪管风琴的。”

“我不要看了。”

“那好,”他低下头,“帮个忙,把它戴上,让我看看,好不好?” 他把门打开一点,让车里的灯亮起,然后把那个玫瑰花纹的戒指递给我。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那颗小小的钻在暖融融的灯光下微笑,他脸上有一种满意的神情。戒指稍微大了一点,我说,“总比太小好。”

我把戒指拿下来还给他。他把它放进项链上的挂件盒,看了一会儿,摇下车窗,突然把它扔出窗外。那条链子在夜色中划了个弧线,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惊愕地看着他。

他转过头来,“这样也好,以后可以不想你了。再也 --不想你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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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里一阵痛,“你 -- 你要给我好好的。”

他点点头。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说,“走,送你回去。”

我叫他在离我家一个街区的地方停下来,“我自己走回去。”

他伸手过来轻轻地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叫小杜赶快转回学生身份。还有,你也要好好的。”

我点点头,车门开到一半,听见他说,“祝你幸福。” 我回过头,他正一动不动地盯着前面,两手紧紧地握着方向盘,手指关节挣得发白。

我也轻轻地说了句,“祝你幸福。” 眼泪又一次淹进心里。“祝你幸福” 是浪子最后一次温柔的回眸,讲出了口,便没有退路;只是,到了此时此刻,我们之间,已经分不出谁是浪子。

程明浩的车亮起红灯,缓缓开动,喷出一股白汽,散进夜色,像一声叹息。

我回到家,杜政平正站在冰箱旁边吃一杯酸奶。他问我哪里去了,我说出去随便走走。我脱下鞋,光着脚走到他面前,“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回来,” 他正舀起一口酸奶,勺子停在嘴边,又送到我面前,“要不要吃?蓝莓的。” 那是我最喜欢的牌子中我最喜欢的口味,上个星期他去买菜时忘记了,回来后想起又专门去跑了一趟。

我点点头,张开嘴,他把勺子送进我嘴里。酸奶又酸又甜,小粒的蓝莓滑过我的舌头,凉凉的。

他自己吃了一口,“你吃东西怎么总是喜欢舔勺子?”

“不浪费啊。”

他又舀一口送到我嘴里,“傻瓜,又少不了这么一点。”

刚才进门前的刹那,我的确闪过念头,把下午的一切都告诉他,然后去找程明浩,可是,那个念头像霉菌一样被一杯Yoplait的蓝莓酸奶消灭掉了。酸奶杯对面的人,跟我相依为命。

2002年8月某个星期四下午两点三十分,我和杜政平结婚。我穿着上次去参加郑滢婚礼时的那条裙子,那是我来美国以后买的最像样的衣服 -- 其实是郑滢替我买来衬她的新娘装的,婚礼结束后就送给了我。

郑滢和她先生当证婚人。她很担心,在洗手间里对我说,“这样的话,你的负担就重了。”

我淡淡地说,“会过去的。”

下半年,眼看一个个交货日期越来越近,我们承诺的烤肉串还是半生不熟。上上下下一起加班,测试部门开始三班倒,天天早上把发现的问题列成一大张表贴得到处都是,后来甚至贴进洗手间,让人在五谷轮回之际不忘修理程序。

那段时间过得十分辛苦。我费了一番心力,终於婉转而坚决地让那位名校出身的实习生明白实际上没有人对他在若干科研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感兴趣,也没有人需要他来对现行工作流程提什么“观察和想法”,只需要他“干”,点通之后,他固然有点失望,工作起来倒也尽心尽责;比较令我担心的是那个怀孕的女同事,她本人固然敬业,胎儿却不甚合作,反应非常重,工作效率当然受影响 --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公司制度下,女人不因怀孕受到歧视,也就不可能得到什么优待,尤其是这样的非常时期。

我对郑滢抱怨,“真没办法,开半个小时的会要出去吐两次,一个人顶多当半个人。说起来呢人家已经尽力了,怪又怪不得,催又催不得,吐得眼泪汪汪地看着你,只好帮她顶,真是要命。”

郑滢说,“所以我打算以后怀了孕就辞职。” 她和郑广和正在努力制造一个“爱情结晶”。

“有了吗?”

“哪那么快,刚开始呢。”

事实证明,郑医生任何方面效率都不低,两个月后,郑滢拿着一叠文件到我的办公室来,“帮我复印一下。”

“你们的复印机又坏了?”

“不是,我怀孕了,” 郑滢居然脸红起来,“我现在复印、打字间都不进了,连电脑也尽量不用,怕辐射。”

“那么严重?”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三个星期后,郑滢辞职。我有点失落:刚刚有了那么一丁点 “拉帮结派” 的可能性,“帮派” 却扔下我走了。

我们公司在高科技泡沫期间的最后一次“资源重组” 进行得相当丑陋。2003年1月,忙碌了半年的项目接近尾声,公司看准时机再度裁员,几个测试和客户服务部门被连窝端掉,一间间空旷的办公室像一颗颗被拔了牙的牙洞,看得人心里发涩。其他部门多多少少受点影响,我们部门里被“重组” 掉的,正是上一轮裁员中的那位漂亮的告密者,说实话,没有人同情她。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两年以来,我们所有人像参加了一整套海军陆战队心理训练,由手忙脚乱、惊慌失措变得训练有素、沉着冷静,真正做到了“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人不动声色地端起他的枪接着往上冲”。如果大家集体度假,完全有实力组团去亚马逊河的原始森林探个究竟,什么食人部落,发扬团队精神,三下五除二把部落酋长捉来,然后就地开会讨论怎么个吃法,清蒸还是油炸,刺身还是叉烧。吃得饱饱的,回来以后,用软件画出电子版路线图发送全公司,推荐别的部门去。

2003年初,杜政平收到位於南加州一所大学的奖学金去念博士学位;他说,“真好笑,我开着宝马车去上课。” 我听得出他声音里的苦涩,生活中有些圈子实在兜得莫名其妙。

杜政平的学校在洛杉矶,每隔两三个星期回一次旧金山。他对我很好,记得我喜欢吃什么牌子的酸奶,记得给我带他们学校附近面包房某种很好吃的巧克力面包,记得天天准时打电话来说“老婆晚安”。正当我们开始逐渐习惯所谓婚姻和各自的角色时,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六月的一个周末,我从纽约出差回来,不知是不是在外面吃错了什么东西,我的手臂上长出一些小小的红水泡,根据经验,我估计那又是过敏反应,立刻拿出一颗过敏药吃下去。

可能是舟车劳顿,加上过敏药的作用,不到十点钟,我就有点昏昏沉沉了。那天,杜政平回旧金山,我们做爱之后,他突然问我,“刚才你在想什么?”

“什么?” 我迷迷糊糊地问。

他打开台灯,“我是说,刚才,你在想什么?”

“我没想什么。”

“你好像… 很不起劲。”

“我累了,坐了六个小时飞机。”

“我也累了啊,开了六个小时车。”

我睁开眼睛,愤怒地看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咽下一口口水,“也没什么…我刚才看你那么冷淡,以为你想起了他…”

“活见鬼!”我抓起枕头朝他打过去,一面打一面开始流泪,“你冤枉我,你冤枉我,你冤枉我…”他一个劲地认错。

我的眼睛像坏了的水龙头,泪水只是不住地往外流,夹在眼泪里的翻来复去只有一句话,“你冤枉我”。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委屈:我知道他以为我想起了程明浩才表现冷淡,其实,我刚才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没想,我只是吃了一粒过敏药而已。

他到底还是介意的,因为程明浩是我第一个男人。他或许以为我冷漠的时候是在想程明浩,我热情的时候是把他当成了程明浩,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他冤枉我了。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也并没有完全冤枉我,无论怎么刻意遗忘,回忆中的一个片段常常会措不及防地再现眼前:西雅图的那个雨夜里,他温柔地抱着我,轻轻地解开我胸前的一颗钮扣,他的手指触到了我的皮肤,犹豫一下,又轻轻地把钮扣扣了回去,然后摸摸我的头发说‘睡吧’ ,像查理布朗抱着史努比。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动,一个捧着我的心睡着的男人,我能忘记吗?

我很想忘记,也真的忘得差不多了,可是,很不巧,这么一个片段偏偏从记忆的墙缝里漏了下来,能怪我吗?

那天晚上,我哭了整整一夜,毫不欺场。以前我说过每人身体里都有个孩子,现在我身体里的孩子不知是饿急了还是尿湿了,哇拉哇拉哭个不停,我根本无法控制;真的,不是我想哭,我管不了他。

杜政平给我倒了一杯水,我喝下去,接着哭;他又倒来一杯,我又喝下去,还是接着哭;最后他拿来了一整瓶矿泉水,我咕咚咕咚灌下半瓶,还是接着哭。好像已经没别的事情可以做,只能哭它个地老天荒。

哭到后来,我的喉咙已经哑掉,眼泪把床单打湿了一大片。杜政平把一条毯子盖在我身上,隔着毯子抱住我。

那是一种很苍凉的感觉:你要问我人与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是什么,我会说,就是一条梅西百货买来、二十九块九毛九的毯子的厚度。

快天亮的时候,他终於忍不住,穿上衣服出去了。

从前孟姜女用眼泪淹倒八百里长城为了寻找一个男人,现在我用眼泪活生生把一个男人淹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跟她有得一拼。

2003年8月,杜政平提出离婚,我答应了。我们的情分,仅仅捱到纸婚年。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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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於做了一件让郑滢和张其馨刮目相看的事,代价是我的嗓子哑了差不多一个月。小说里动不动就是天天“夜不能寐,以泪洗面” ,告诉你,那是假的,你去试一夜就够受了。

杜政平的爸和我妈后来知道了我们结婚的真正原因,现在听见说要离婚,想当然地跳着脚在越洋电话里骂他“忘恩负义、过河拆桥”,我说不出话,他一声不响地把黑锅都背了。

我们没什么家当,加上分居两地,一拍两散,简直像玩了一场过家家。最后见他那一次,他买来很多Yoplait 的蓝莓酸奶放在冰箱里,上下两格都塞得满满的,够我吃起码两个星期。他临出门,突然转过头来问我,“关璐,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我看着他,点点头。

“不够跟我过日子对不对?”

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

他沉默了一会儿,苦笑一下,“你怎么…怎么就不肯努力一下呢?”

我低下头。

这个被我用眼泪淹走的男人把门轻轻关上。我觉得自己失败得不能再失败。

在又能说出话来的第一天,我走进老处女的办公室,交上一份初步计划书,申请负责部门里新开始的所谓“客户服务”项目。一月份的裁员中,客户服务部门几乎被砍到最低限度,公司就号召所有人员提高“服务精神” ,老处女对上级精神从来是“见风使尽帆” ,专门设立一个“客户服务” 项目,以加强和客户之间的联系,提高对客户反馈意见的回应。部门少壮派里好几个人都摩拳擦掌,我幸运地拿到那个项目,他们都很羡慕,说做好了明年一定再升一级。我笑笑,升不升级倒还在其次,我只是想多找点事情做。

那个月底,郑滢生了一个男孩,名字是郑广和的父母起的,郑老太太懂点不知什么麻衣相术,照着孩子的出生时刻算出五行缺木,便起名郑嘉森,谐“加森” 的意思,英文名字正好就叫 Jason。

我想来想去,不知该买点什么送给她,又不想送一张礼品卡算数,在公寓对街的超市的婴儿用品部门转了半天,还是拿不定主意,最后买了一大堆各式各样的纸尿布 -- 我想他们肯定用得著,浩浩荡荡地搬回家。过街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后背有点发热,回头一看,又没有人。我耸耸肩,接着往前走。

我用粉蓝的礼品纸把尿布包裹好,写一张卡放进去,送到医院去。孩子很可爱,产妇和“产夫” 都喜气洋洋,郑滢一直暗暗担心的“产后忧郁症” 一点影子也没有。

我问她,“很痛吧?”

她一拧眉毛,“嘶” 地抽抽嘴角,摆出一个“废话” 的神情,“知道吗,世界上的痛分成十个等级,一级最低,十级最痛,第九级是拿烧着的烟头烫皮肤,你知道第十级是什么?就是女人生孩子!”她嫁了医生老公后说话专业不少。

郑广和在旁边呵呵笑着,“算很顺利的,很顺利的,顺利得很,真的,顺利得很。有录像带,以后放给你看。” 他不敢给自己的太太接生,却不务正业地把整个分娩过程都拍了下来,显然对自己的摄影工夫很得意,一再邀请我以后去他们家看。

我正在琢磨如何婉拒这份盛情,郑滢瞪他一眼,“说得轻巧,你倒是来生生看!”

这个时候,该喂奶了,护士把孩子抱来,请我“回避”。郑广和笑嘻嘻地把我送到门口,然后关上门,我心里第一个反应是“干什么我回避他就不要回避”,随之发现这个想法是多么可笑,却还是有那么一点不服气“我和她睡一个枕头的时候你在哪里”。我站在医院走廊的窗前,心里非常失落:人有远近亲疏,对於郑滢来说,现在,那扇门后面的,才是她最亲近的人。那么,我呢?

几个月后,张其馨也生孩子了,是个女孩,长得几乎是林少阳的翻版,眯眯眼,动不动就眉花眼笑,可爱极了。他们起名叫林达,英文名字Linda。

张其馨生孩子的时候出乎意料地坚决不许林少阳进产房,她不知从哪里听来,说男人看过太太生孩子以后就会失去什么“神秘感”。我后来问郑滢有这回事吗,她不已为然,“听她瞎说,照这样,我老公不但看,还帮女人生孩子,岂不是早就不举了?”

后来,郑滢背地里跟我说,“张其馨跟我讲过,将来我们可以攀亲家,我心想算了吧,女儿像爸,林少阳拈花惹草的脾气我又不是没见识过,将来要是继承下来,我们Jason 怎么吃得消。”

我笑了起来,“儿子像妈,你以前风流倜倘的时候可不比他差,要搞定个把Linda 应该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终於忍不住把程明浩最后一次跟我见面说的话都告诉了郑滢,她听完,想了一会儿,拍拍我的肩膀,说“算了吧”。

她的理论是“男人对感情就像对保险套一样,当时再投入,过后就会扔进垃圾桶,不会捡起来用第二次的。”

我说,“不是所有男人都这样的吧。”

“我问你,假如你现在去找他,他已经有了别人,或者他已经不爱你了,你受得了吗?”

“我不知道。” 我想起程明浩把项链扔出车窗时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他是个比我坚决的人。

她认真地看看我,叹了口气,“你够胆就自己去试试吧。”

那天晚上,我打开电脑,进入Yahoo邮件网站,颤着双手打进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再打入那个他从前告诉我的密码 -- 我的生日。我和自己打了一个赌,假如这个密码还有用,假如他还用我的生日去开启他的邮件信箱,我就给他写信;如果不行,就算了。

同自己打赌的结果是,不行。他已经改了密码。我不知道是赌输了还是赌赢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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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客户服务” 项目有两个直接后果:一个是需要经常出差,一个是需要经常挨骂,两个我都不喜欢,相比之下,更不喜欢后者。各级主管在大会小会上信誓旦旦的“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在质量上妥协” 和大学二年级男生分手时爱说的“无论如何我都等你” 一样听听可以却万万信不得;由於人手缺乏,去年的烤肉串出门之后,隐藏的问题一一暴露出来,客户投诉达到了几年以来的一个高峰。我负责联系客户,把投诉分级,然后根据不同等级定出处理方案,问题够大的话,就需要亲自上门或者组织同事去。部门其他同事去了几次,发现这种差事基本就是送上门去挨骂,挨完了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去帮客户把问题搞定,便你推我我推你,弄到最后,很多时候只好我自己硬着头皮去。开始很难受,后来逐渐发现挨骂也有所谓“边际效用”,第一次觉得痛不欲生,第二次就好些,第三次更加习惯,到后来,变成工作流程的一部分:顾客就是衣食父母,表现不好,爹妈不要打屁股吗?

那一段时间,我去了美国很多城市,然而来去匆匆,印象最深的只是它们的飞机场而已。每一次上路,我都带着那个银灰色的手提箱,那上面画着一条小小的彩虹,独一无二,让我在无论哪个城市机场的转盘上都能一眼认出它;每次一眼认出来,心里会微微一颤,当初程明浩给我买这么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的提箱,是不是注定了日后我要走天涯海角的路。后来有一次把箱子托运以后,我坐在窗口的位子上看见地勤人员把行李装上飞机,一个大胖子狠狠地把我的箱子扔进舱,看得我心疼,从此再也不托运 --这个箱子,我可是打算用很久的呀。

我们那一代人骨子里的“土气” 在我离婚之后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一次周末,假如我在旧金山,必然有人热心地帮我张罗“配对”,逼着我去“盲约”,本质就是把一男一女放在一起,让他们掂掂对方的半斤八两,掂得差不多,就开始考虑将来往一张床上睡的可能性。他们心有灵犀,一致认为我不应该这么“闲荡” 着,应该早点再找个男人。

郑滢一门心思地侍候儿子,百忙之中还忘不了叮嘱老公替我张罗人选。郑广和替我安排了他的一个学弟,是个皮肤科医生。他请我去了一家很有格调的西餐厅,我们客气地互相吹捧一番,他“啪”的一声点起打火机把自己的刀叉仔仔细细地烧了一遍,然后伸过手来也要帮我的刀叉消毒,我立刻明白这或许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卫生的一顿饭,但绝对是和这个男人吃的最后一顿饭,因为他脸上的理所当然实在叫人怀疑他日后上床前也会拿出酒精来替太太好好消毒一下。林少阳撮合他同事的表弟,热情奔放,约会两次之后就要在车里拉我裙子的拉链,吓得我不敢见他第三次。张其馨甚至想到“蓝田日暖” ,我说“算了吧,我又不会吟诗”。后来居然连蒋宜嘉也出场来干这种他认为“只有你们女人才喜欢”的勾当 --由此可见他们认为我情况严重,他头脑冷静、严格遵循“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 的原则,找了一个在高科技浪潮中不当心做了“运输大队长” 的男人,而且在人家面前把我塑造成一个类似的“受害者” -- “痴情女子”为了保住男朋友的身份,以身相许,人家过河拆桥,落得孓然一身,当然,此刻“痴情女子” 早已想通,断然不会吃回头草的,时刻准备着迎接一份新的感情。人家大概很有“同是天涯沦落人” 的感觉,三句两句之后诉起衷肠,尽数从前老婆的不是,越数越气,最后居然“老实说,我知道她现在在非法打工,哪天高兴了,检举到移民局去,让她吃不了兜着走”,那顿饭我无比坚决地付了一半钱,包括小费 --这样的男人,欠他一分钱都会于心不安。

如此若干会合下来,几乎所有的人都放弃了我,不,应该说,他们终於放过了我。

偶尔和郑滢、张其馨凑到一起,百分之六十的时间她们讨论孩子,百分之三十的时间她们讨论老公,剩下百分之十的时间用来教育我。

郑滢说,“关璐,你已经都二十七岁了,还离过一次婚。”

我说,“你不是说在美国,女人离婚次数越多身价越高吗?我才一次而已。”

张其馨比较婉转,“我看你呢,是眼界太高了一点,当然眼界高不是坏事,不过,慢慢地也应该适当考虑降下来,否则… ”

“我眼界不高。”

“你说这句话,就说明你眼界太高,还不承认。” 她们异口同声,然后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我越活越不懂事了。

我看看她们,闭上了嘴,她们总是对的。这两个生过孩子的女人现在动不动就教训我,她们已经完全不记得从前把脑袋靠在我肩膀上歇斯底里、把发酵一半的意大利菜吐在我衣服上的时候了,哼,好了伤疤忘了痛。

私下里,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眼界不算高。我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我要一个男人,对我好,不对我凶,不许我喝酒,尤其不许酒后开车,会在我加班的时候,在车里默默地等我,然后送我回家;下面条会问我喜欢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不大会炒菜,做个番茄炒蛋把鸡蛋炒焦,然后自己偷偷吃掉,把番茄让给我;会帮我买一个够硬够牢可以挡子弹的箱子;明明唱歌走调却连唱七首张信哲,用自己最可笑的缺点逗我开心;会温柔地抱我睡觉,让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有时候坚强,而更多时候不过是在逞强;想要把我养胖,像史努比一样。嗯,就这些,好像差不多了吧。

真的,我眼界不高;她们说我眼界高,瞎说八道。

假如有一个这样的男人,我想,我也会对他好。我又不是傻瓜。怎么对他好?让我想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大概会给他织一条又长又厚的围巾,到阿拉斯加都可以戴,南极恐怕就不够了,不过,我才不许他到南极去;我会走很远的路去看他;在天晴或者下雨的日子里惦记他,帮他着想;会给他买块手表;会给他做饭、做菜、做汤;会给他讲花生漫画的故事;会把他的头发弄弄乱然后说“土包子”。好像,好像,也就这些了吧。

2003年圣诞节前夕公司搞活动,有一个竞猜节目,各部门编成组,抢答不同门类的问题。那些问题我大部分连听也没听说过,却在最后一轮中回答出一个关键的地理问题,四两拨千金,我们部门赢得了一棵小圣诞树。

那个问题是:密西西比河的源头在哪个州?

答案是:明尼苏达州。

两个部门都没人来自明尼苏达,所以让我拔了头筹。同事惊讶我怎么会知道,我说是猜的;其实不是,我看过一本明尼苏达的旅游书,所以知道很多关于那里的事情。你问我为什么看明尼苏达的旅游书,长点知识总好啊。

新年前一天,我去市中心买了点东西后在联合广场搭地铁,一个个子高高的男人远远地朝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那是个典型的美国男孩子,但是刹那间,某些久远的回忆扑面而来,让我不由自主地也还了他一个微笑。他擦过我身边,礼貌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兴高采烈地朝我身后墙上的换钞机奔去。原来,他不是在对我笑。

我立刻跑回地面上去,穿过好几个街区,走进一家书店。我找遍了园艺部的书架,没有发现一本上面印着非洲紫罗兰的书。肯定卖掉了,四年还买不掉一本书,叫什么书店?

2003年12月31日晚上,我在一家超市里看见雪宝莉酒买一送一,立刻就买了两瓶。拿回家之后,我打开一瓶,慢慢地把它喝光,脑袋开始有点发晕,不知怎么搞的,把另一瓶也给打开了,才突然想起,这种酒开了瓶就要喝完,否则会变成醋,於是,我把它也喝了。慢慢的,我眼前的酒瓶和酒杯悠悠地跳起华尔兹。

酒劲让我睡不着觉,於是我在网上闲逛。逛到一个网站,是专门写网络日志的,供人把自己的思想、生活片段像生鱼片一样陈列给人家看。我从来没有对这种东西产生过兴趣,可是那天的雪宝莉让我突发奇想,也开了一个网络日志,我给它起名字叫“我们这样长大” 。我要写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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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天路” ,也就是把“关璐” 拆掉两个边旁。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它使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书“天路历程” ,而且,天上的路,多浪漫。

然后,我写了一个史努比式的开头,“那年夏天,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踏上了来美国的班机…”天色发亮的时候,我居然一口气写出整整五大页,雪宝莉功不可没,难怪李白要喝醉了才写得出诗。

我把写出来的东西贴到网上去,第二天清醒过来,自我感觉良好,於是接着往下写,写着写着,编出一个故事来。那是一个有关恋爱的故事,并无新意,无非是A 爱上了B,B不爱A,偏偏去爱C,C呢又爱上了D,可惜那个D君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E暗恋,要命的是E干什么不好,一定要跑到A和B之间插上一脚… 三两个回合之后就把人物关系搅成一锅粥。我其实很想写个出息一点的题材,只可惜回想一下成长历程,很多时间的的确确都是浪费在谈恋爱上。

酒不能天天都喝,兼之要上班,每天只能写一小篇,写到十几篇,居然真有人看,发来电子邮件鼓励我接着往下写。我骨子里某种叫做“人来疯” 的物质起了作用,於是乐颠颠地接着往下编,并忍不住告诉郑滢。

郑滢第一个反应是“好,这样你说不定也能找到个男人”。她已经对我现实中的表现绝望,开始寄希望于网络。她现在不用上班,婆婆又刚从中国来探亲,帮着看孩子,所以有很多时间可以挥霍,比如 --看我涂的鸦,不过,她比较关心的是“怎么还不上床,再拖下去当心人家觉得那个男的性无能”,还专门打过招呼“你要是不会写,说一声,我帮你捉刀”。

写到四十几篇的时候,我有点累了。我的文采本来就不算好,编故事又要考虑前因后果,很麻烦,好几次都想停下算了。可是,每次决定要停下,总有一种奇怪的力量从心里某个角落冒出来,逼着我写下去。好在爱情大概是人类活动中最最没有逻辑可言的东西,怎么千奇百怪的情节,山穷水尽了,来上一句“不知怎么搞的” ,总又能硬着头皮往下编:心情好的时候多编一点,差的时候少一点;被老板表扬了情节欢快一点,挨了客户的骂,那天的情节就比较凄惨。写到六十几篇,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故事里那个女人的个性仿佛很像我,而那个男人,他…他也变得似曾相识…

逐渐逐渐,看的人越来越多,评论也越来越多,有说好的,有说不好的。有一天,我去郑滢家玩,她拿来一叠打印纸放在我面前,“都是骂你的。”

我拿过来仔细一看,很多人在骂我小说里的女主角,有些人用英文骂,更多人用中文 -- 好像觉得骂女人这种重要的课题怎可随便托付了番邦的语言。中文基本上分两种骂法,一种由外向内,从身高、身材、体重、长相透视其“卑鄙的内心”,像旁氏润肤霜;另一种功夫更高,像朵尔胶囊,由内向外,从“丑恶的本质” 推断出这个女人必然是个丑八怪。英文就比较简单,一个词“stupid” ,由此可见还是祖国的文字博大精深,拿来派什么用途都不怯场。

“说句实话,你的人物刻划有问题。” 郑滢一本正经地清清嗓子。我正襟危坐,聆听她这辈子的第一份“文艺批评”,“写女人给男人看,不是你这个写法。”

“那怎么写?”

“记住了,要‘三大一小’ 。三大,眼大、波大、屁股大,一小呢,就是脑子要小,不但要小,而且最好像刚出笼的馒头,连个纹路也没有。男人一看,又漂亮又容易上手,想叫春的叫春,想发骚的发骚,你的人物就算是刻划好了。” 然后回到正题,“你这样是找不到男人的。”

我啼笑皆非,“又不是花花公子,” 随后扑哧一笑,“照这个标准,你婆婆人气大概很旺。” 郑滢的婆婆我见过几次,货真价实的“眼大波大屁股大” ,加上嗓门大,一定坚持要给我算命,算出来说我有什么“旺夫运”。我心想,“旺夫” ,怎么旺?把男人当成煤炉拿扇子扇吗?同时庆幸没告诉她我不久前才离婚,免得她改口说我“克夫” 。

郑滢像所有的媳妇一样,和婆婆之间有些不大不小的摩擦。那天她在房间里对我抱怨了整整一个多小时,因为她无意听见婆婆和邻家另外一个来探亲的老头聊天,口气里好像觉得家里媳妇掌管经济有点“乾纲不振”。

“哼,自己生出来的儿子,有点什么毛病都不知道?郑广和除了会给女人接生没什么别的本事,尤其不会管钱,我哪次洗衣服不从他口袋里翻出几张钞票来?还好意思说,他管钱,我跟他一起去喝西北风。”

我说,“算了,她是自己没管着,心理不平衡,只要你老公肯让你管,关她什么事。”

郑滢笑笑,叹了口气,“我想将来孩子稍微大一点,还是要出去工作,省得莫名其妙吃这种废话。其实男人也挺不容易,一个人养家,太辛苦了,我能工作,总是减少他一点压力;退一步讲,男人也不是百分之一百可靠,万一他将来出出花样,或者碰到个什么车祸意外,我不能独立,岂不是措手不及。” 我算是彻底领教了郑滢的百无禁忌,我想,假如世界末日真的来临,大家都绝望了,她一定还能找出办法来活下去,顺便把她的夫君也从废墟里拉出来,成为下一个人类纪元的亚当和夏娃。

我们接着鉴赏人家扔过来的臭鸡蛋,有些人或许比较豪爽,觉得骂骂故事人物不过瘾,直接照顾到作者头上来,用词不大好听。

郑滢说,“太过分了,明天我也去注个网名,把他们骂个狗血喷头。”

“算了。人家要骂就骂。” 我淡淡地说,“有人骂总比没人理好。”

“你是不是挨客户的骂挨上瘾了?” 她皱起眉头看着我。

“我是无所谓。”

我看着她的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她,其实,我并不是挨骂上瘾,只是不在乎。那些人,他们再骂,伤不着我。不要说他们,客户点着我鼻子一口气骂上半个小时,伤不着我;和同事在会议上恶吵一架还是被人家占去便宜,伤不着我;老处女把我叫到办公室里去话里藏刀地训一顿,固然令人难过,也伤不着我。其实,这个世界上,真正能够伤着我的,只有一个人,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让我伤心,因为,我自己愿意被他伤害。

从郑滢家出来,我又去买了两瓶雪宝莉酒,因为我的故事快编不下去了,我需要它来刺激一下头脑。

我把酒当果汁那样一杯一杯喝下去,然后打开电脑。懵懵懂懂间,像有人在我面前开了一扇门,我突然明白了“天路”究竟在干些什么,不是玩头脑游戏,不是炫耀思想,不是自虐虐人,而是,而是,一个不知究竟是坚强还是脆弱的女人,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我天天制造些无中生有的文字堆到网上,是希望 -- 有一天,或许,他会看见,也觉得似曾相识,然后看着看着,猛然发现,那个“天路” 其实就是他的“璐璐” – as always。

只要他仔细地去看,就会发现我很不开心。他曾经说过见不得我不开心,或许他还在乎我,或许他就会来和我打个招呼,或许,我就会有机会把很多话告诉他 --以前曾经说过的,和没说过的。

或许。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也不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这是一则寻人启事。

那天晚上,我把“我们这样长大” 改名为“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十三个字的题目,不高明也不吉利,却再贴切也没有了。真的,再贴切也没有了。

某人自己说过的话,他不会不记得吧。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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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一天起,我开始用功: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一边开车一边编故事,到家就写,然后在同一个时间贴上新的一章,风雨无阻,因为老处女教过我们,“按时交货、言而有信是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每一章都多多少少翻点花样,单恋完了暗恋、暗恋完了明恋、明恋完了三角恋、还有苦恋网恋远程恋,慢慢地把故事变成一篇“恋爱大全” ,好像除了同性恋和老少恋,其它无所不包;隔几天,看看读者反应,如果他们不大起劲了,我就搞搞笑,吊吊胃口,甚至开开黄腔。上次“沧海月明” 项目的经验让我受益匪浅。

现在我在乎人家的反应了,很在乎。每次有人夸我,我都很高兴,并且希望他们夸完了能替我把文章转到别的网站去;有人骂我,也不错,骂得好,喝口水,消消气,明天千万别忘了接着骂,要知道,“骂” ,也是能把人给“骂” 出名的呀。

我希望人人都来看我编的故事,希望“天路” 能够出名-- 管它什么名,希望“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这个令人费解的题目能够遍布网络的四面八方,像夜色里散在机场地面上无穷无尽的引航灯,每一盏,都是一声小小的召唤。马克. 吐温先生要是知道我拿他的幽默感来搞这种名堂,不知会不会鲤鱼打挺从墓穴里跳出来。

故事越来越长,我的酒量也越来越好,两瓶雪宝莉已经不在话下,开始慢慢向贝莉、马莉布、杜松子酒发展。酒总是让我心情愉快,思如泉涌。好东西。

郑滢和张其馨一有节日假期就叫我去吃饭,“感受一点家庭的温暖”。她们大概认为自己在做善事,我却觉得好像在受罪,因为我和她们之间的共同的语言已经越来越少了。农历新年,我们五个人在郑滢家里吃饭,都是他们说话,先轮流抱怨一番:郑广和抱怨现在做医生要买越来越高的保险否则一旦被病人告就死定;林少阳抱怨下属不听话干活不认真还跟他摆龙门阵;郑滢抱怨儿子每天早上三点钟开始哭简直比闹钟还准时;张其馨抱怨体重增加了好多而且手臂抱孩子抱得有点痛。

终於抱怨完了,下来是叽哩喳啦:汽油价格叽哩喳啦叽哩喳啦;湾区的房子叽哩喳啦叽哩喳啦;孩子的教育基金叽哩喳啦叽哩喳啦;夫妻税表是分开填还是一起填叽哩喳啦叽哩喳啦;人寿保险叽哩喳啦叽哩喳啦…… 基本上,把他们的话都摘录下来,再稍微编辑一下,就可以出一期MONEY 杂志。

我没什么好抱怨,也没什么好叽喳,正巧坐在酒瓶旁边,就一杯杯倒来喝。那天开的都是加州的红酒,好酸。突然,周围没声音了,我抬头一看,十六只眼睛正注视着我用做实验的标准手势把糖倒进酒杯。

我对他们傻笑一下,“这样,酒就不酸了。”

那四个人停止叽喳,把杯子挪开,开始教育我,人生了孩子以后可能就会不由自主地倚老卖老。郑滢说“你就不能积极一点” ,张其馨说“我建议你适当扩大社交面”,郑广和说“天涯何处无芳草”,林少阳说“我手下有个人不错,要不什么时候见一下” ,没一个讲到点子上。他们大概觉得我在借酒浇愁,其实,我真的只是想把酒变甜一点罢了。少见多怪,罗什么嗦。

我酒没喝过瘾,回家以后,又跑出去买了一瓶雪宝莉,对着瓶子喝。喝到飘飘然,做起白日梦来:假如我和程明浩生个孩子,会长得像谁?假如生个女孩,应该比较像他,那很好,不过,个子不要太高,太高了将来选择结婚对象余地就小,也不能太矮,像我这样,一天到晚看人家的鼻孔,会产生自卑感;假如生个男孩,更加应该像他,否则,将来打架怎么打得过人家?早知道,去吃什么避孕药,怀孕就怀孕好了,总会有办法的,那样的话,现在我说不定也跟着他们一起叽哩喳啦,倚老卖老。我心底里还是有点羡慕他们的。

我拿出电脑,上了很久以前和郑滢、张其馨一起去过的那个同学网站,找到我们学校的生物系1997届毕业班,然后一个个班级找过来 -- 还是第一次发现生物系有那么多班。终於,我在某一个班的名册上发现了程明浩,立刻翻那个班的留言簿,找到他一条很短的留言,时间是今年一月份,说他换了工作,在新泽西一家公司上班,那个地方叫新布朗什维克,什么名字。搞了半天,我弄明白了密西西比河起源于明尼苏达,他却已经不在那里了。他还说,欢迎在东部的同学去找他玩 -- 会有女同学吗?

我趴在桌上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看见还剩下小半瓶雪宝莉,立刻把它喝完。

我继续写“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很多人不喜欢里面那个女主角,我开始担心,因为我逐渐发现他们并没有骂错 -- 在过去的岁月里,我的确曾经犯过那么多可气、可笑、可恨的错误,我怕哪天程明浩要是看见了,也不喜欢,怎么办?於是几次想悬崖勒马把她挽救回来,变得“三大一小”,却不知道该怎么挽救,绝望之际,却突然意识到,还挽救什么,我的所有缺点、毛病、错误,其实,其实,他都是知道的呀!他又不是因为我有多好才爱我的,他爱我,是因为我把他“当回事” ,是因为我和别人不一样,是因为我,是我。那,我还怕什么呢?

我又高兴了。不改,打死不改,我要让他一眼就能认出我来。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故事越编越长,看的人比从前多了,我每天观察网站上的点击数。那个数字让我很受鼓舞,它代表一个面目模糊的人群,越来越大,我期望着,某一天,在人山人海里会变戏法一样露出一张熟悉的脸,朝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问我,“你等我很久了吗?”

我想,真要有了那么一天,我大概会高兴得掉下眼泪来,然后说,“才不是等你。”

我负责的客户服务项目在2004年一季度结束时告一段落,出差又出差、挨骂无数次的成果是我们部门负责产品的客户投诉率降到比去年同、还低百分之二十,远远领先其他部门;锦上添花的是那位长得像贝多芬、连“请坐” 都没来得及说就骂我半个小时、每隔三句话来上一句“我们要起诉你们公司” 的客户不知是不是有点于心不安,专门写了一封长长的电子邮件来把我狠狠夸了一顿。老处女在上级面前很露了一下脸。在项目开始的时候,我满心希望借此再往上爬一级,可是,到了收尾的时候,却发现爬不爬都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根据种种迹象表明,公司打算把我们这一片的大部分项目转移到海外子公司。

谣言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飞了,印度的子公司开始派员工来培训,来了一拨又一拨,学的就是我们做的工作。管理层开始不承认,后来终於不得不承认,用个模模糊糊的“发展海外业务” 来掩人耳目,但是大家心里越来越清楚,这一波迟早会来,到时候,比任何一轮裁员都要可怕。我们营营役役,像一群小鸟,辛辛苦苦地在大树上筑巢,天天数着窝里有几个蛋了,然而天气一变,都被雨打风吹去。

终於有一天,大家都着急了。因为马屁精周末来加班,“无意中” 在公共打印间里看见了一张老处女打印的一份文件,这一次,他忍不住把这个消息广播给所有人听,因为的确休戚相关:我们的老板在卖房子。不得不承认,现在是卖房子的好市场,然而,以老处女宝贝她房子的劲头,卖房子,绝对不简单。

大家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老员工忙着打听现在被公司解散的行情,看看是不是趁机退休算了,少壮派都开始偷偷地为自己张罗后路。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已经写过一百集,我的脑汁被榨得差不多了,心情也越来越沉重,因为我知道故事总会收场,如果,如果到了收场的那一天,还是我在唱独角戏,怎么办?

我对骂和夸都已经习惯了,心情有点像看一部自己导演的电影,是午后场,坐在最后一排,回放那些过去的日子,那些聪明和愚蠢,那些错失的缘分,看着观众或感动、或悲伤、或不以为然。电影总会散场,下午场完了还有夜间场,这一部放完了还有下一部。等那个大大的“完” 字打出来,灯光亮起,不得不走,或许有人会对我说“真不错” ,“谢谢” ,但是,没有人会来温柔地拍拍我的肩膀,接过我手里的可乐和爆米花,说“璐璐,我们回家” 。没有。

我真害怕那种曲终人散的凄凉 --此刻再夸再骂,时过境迁,谁还记得我?我要一个记得我的人。我希望他来骂我,他肯来骂我,就说明他还在意我,他骂我是恨我不争气,那样的话,随他怎么骂,我好好认个错,等他气消了,又会像从前那样宝贝我,我就又能神气活现地撒娇了。这种骂,挨得多值得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22

201


强将手下无弱兵。2004年美国国庆节前,老处女最后一次在她家后院的游泳池边请我们吃烤鸡腿和热狗,并暗示大家另觅出路时,大部分的人已经有了着落:有打算退休的,有转行搞地产经济的,有坚决与硅谷共存亡、准备等经济进一步复苏再慢慢找工作的,大部分人另寻东家。

8月份,我们的产品总监正式宣布老处女手下的部门在美国的开发计划中止,除了极少数并入其他领域,大部分项目迁往印度子公司。我们每人有一个月时间自寻出路,公司这次做得比较仁慈。老处女升级调往洛杉矶分公司做另一个产品的总监,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马屁精在拉斯维加斯找到工作,想想也对,高科技原本就该是无所不在的,而且那种地方哪个行业都是包赚不赔,饭碗应该比较容易捧牢,他得意洋洋地对我们公开了那套用来计算部门同事“竞争力” 的代码,果然设计精密、干净漂亮,和他工作上得过且过的作风全然不同。Chris 的去向让全体人跌掉眼镜,这位老兄不知怎么钻营弄到了一个外派印度的名额,因为这样相对容易升级,他已经买好一打保罗衬衫,立志到那个东方文明古国蹲点三年五载,有了点功名再杀回美国来平步青云,证实了他的确是所有人里最有宏图大志的一个,原来美国人也相信“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凭去年做客户服务项目的经验和人脉在达拉斯分公司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算很对口,但感觉比较稳定,新老板同意保留加利福尼亚的工资,我已经很满足了。

同事们聚在一家印度餐馆吃饭,Chris挑的地方,说这里有全市最好的印度菜 --他现在对任何同印度有关的东西都大感兴趣。刚进公司的时候我立下志向,将来哪一天走的时候要部门所有同事来送行,现在实现了,只是没想到我同时也给他们送行。我们一边大嚼咖喱鸡咖喱猪肉咖喱牛肉咖喱羊肉咖喱蔬菜一边骂老板拿人血染红顶子一边忙着留通讯方式,气氛空前融洽,甚至依依不舍起来:没有了利害关系,人都变得可爱三分;勾心斗角的人一旦惺惺相惜,通常更容易欣赏对方。

月底,林少阳启程回中国,这两年,他随着从前的老板一起又升了两级,终於发现小池塘里容不下大鱼,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担任中国分公司的技术总监。林少阳本来希望张其馨留在美国,用他的话来说“留个后路”,张其馨却断然辞了工作陪他回去,说“老公不在,我一个人呆在美国有什么意思”,我和郑滢私下里觉得她是担心林少阳旧病复发,弄出点什么花头。七年前,她来美国是为了一个男人;现在回去,却是跟着另外一个男人;她的牺牲精神依然无人可比。

那天下午,下了一场雨,我正在公司底楼的图书室里还参考书,无意中透过两道玻璃窗看见一道斑斓的颜色轻轻柔柔地搭在对面楼外的一个转弯角里,直扑入眼。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是一条彩虹。它像座小小的桥梁在草坪上凭空架起,让人看着心里又踏实又舒服,宛如哭过的天空还给大地一个微笑。有这么一道彩虹,下多大的雨都值得。

我看着看着,心里激动起来,马上跑出去,跨过草坪,把手放在彩虹上,让它的颜色浅浅淡淡地印上手指,感觉很神奇。我叫住几个同事,叫他们看,他们也微笑着赞赏一番,但我知道他们并不明白我到底为什么如此兴奋。后来,彩虹慢慢散掉,我却高兴了整整一个下午,因为,我终於见到真正的彩虹,它比装在瓶子里的还要好看。

郑滢生过孩子以后母性越来越强,知道我调去达拉斯,难过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说舍不得我,“你一个人跑到德克萨斯去干什么?”

“德克萨斯怎么了,没有州税,房子又便宜,钱经用,多好。”

“那么远,气候又没这里好。”

“你忘了我们那时候想来美国差点都打算申请阿拉斯加的学校?”

“此一时彼一时,” 她嘟起嘴,“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你一个人跑那么远,心里就难过,难过得要命。他妈的。”

我搭住她的肩膀,眼睛也有点酸:仔细想想,十一年了,我和郑滢几乎就没有怎么分开过,一路手牵手磕磕碰碰走来,在中国在美国都大大方方地枕一个枕头睡觉、在街上勾肩搭背,见识过彼此最最尴尬难堪的时刻,我给她提供卫生巾,她给我提供避孕药,我骂过她的男朋友,她也骂过我的男朋友。都不是信奉两肋插刀的人,却差不多做到了肝胆相照;然而,千里搭长篷,哪有不散的宴席?

她说,“德州大概比这里更加难找男人。”

我说,“不一定要急着找男人啊,玩两年也好。”

她看看我,突然问,“你是不是还在想着他?”

“没有。”

“骗人,你文章里的那个人就是他。”

“我只是有时候会‘想起’他,不是在‘想着’他。你难道不会偶尔想起从前的人吗?”

“我不会‘想’出一篇小说来天天自己揭疤。”

那天回家的路上碰到堵车,望着车窗外随处可见的棕榈树,不由也难过起来。刚来加州,看见棕榈树,大惊小怪了很久,现在看惯,却又要走了。

达拉斯我去过一次,是拜访一个客户,匆匆忙忙停留了三天,对它只有两个印象:一. 有一位美国总统在那里遇刺;二. 那个城市的机场叫Love Field -- “爱情田地” ,听着很浪漫,其本身设计也和爱情一样扑朔迷离,让人动不动迷路。不久,我又要去那里,住不知多久,然后说不定又会搬去另一个地方,然后说不定还有下一个 -- 可能是芝加哥、亚特兰大、纽约、波士顿、休斯敦,谁知道呢?

在这块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间的浩荡版图上,干什么都不大容易,唯有流浪,实在太容易了。

其实刚才我并没有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达拉斯,那儿没有州税,房子便宜,钱经用,却也没有我认识的人-- 连个Chris 都没有。跑那么远,会孤单的。对了,程明浩一个人跑来跑去,他也曾觉得孤单吗?

我还是坚持天天写故事,看的人比从前少了,大部分人都觉得情节索然无味,我想出很多办法来搞花样,却还是索然无味,好些人写来电子邮件问打算什么时候结局。说老实话,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心底里暗暗盼望的是,某一天,会有人出来帮我写那个结局,可是一直都没有,我依然面对着一个庞大而陌生的人群,没有那张熟悉的脸。还是,他明明在里面,却不肯告诉我?因为他还在生气,或者嫌弃我,或者,更加糟糕,他已经有了别人,根本不爱我了?这些可能性让我感到绝望。

我好几次想给他写电子邮件去,写好却又删掉,因为我太害怕我的猜测会成真:他现在比以前混得好了,也更帅了,脾气又好,应该也会有女孩子喜欢他的吧,假如人家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换了我,也不会拒绝。糟糕的是,要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并不是太难做到的呀。假如他说“欢迎你来找我们玩”,我怎么说?真要那样的话,我宁可不知道。

我给自己定下一个期限,到在旧金山分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他还不来找我,就算了;然后我像史努比一样接着用功,矢志不渝地将“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写成一块鸡肋,把上面仅余的肉都啃光,眼看着满地引航灯一盏盏熄灭,熄灭一盏,就有一根刺扎进心里,到后来,那颗拳头一样大的心变成了仙人球。不会有人喜欢捧着仙人球睡觉吧。

他,没来找我。

我三下五除二把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整得很凄惨,让人家来同情,随后在结局里把她发配到某个天涯海角去“开始新生活” 、“明天会更好”。读者反应不错,觉得她“长大了” 、“成熟了”。我有点不明白:长大就是这样?好像意思不大。要真这样,我宁可长不大。

有人写来电子邮件说“我的经历和你小说里的那个女孩简直一模一样,看了你写的结局,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吓得我汗毛都竖起来。误人子弟,罪过罪过。

以后的日子飞快地过去,我忙着和加州的朋友告别,整理东西,把不多的家当能卖的卖、能送的送,余下的一些打好包,准备寄去达拉斯。九月初,我的公寓租约到期,郑滢又正好和老公一起回国探亲去了,我便带着不多的行李搬到一个同事家里的客房暂住。

离去达拉斯上班还有一个月,我决定再好好看看旧金山。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22

202


现在我每天有大把时间在街上闲逛。我不是一个很有想象力的人,所以逛来逛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

旧金山湾边的码头还是安安静静,像功成身退的老兵,悠悠地坐在那里晒太阳;

一号码头旁边栈桥上的路灯换过了,栏杆好像也漆了一下,漆成一种很好看的绿颜色,我喜欢;

渔人码头永远人挤人,那个卖海盐的地方现在换成了一个贝壳手工艺品的摊子;

那家巧克力商店关门了。也难怪,东西卖那么贵,不关才怪。

我去了一次魔鬼岛,自己去的;以后我应该习惯一个人去玩。

有一次,我突然发现自己站在北滩一个僻静的坡,那里,隔着生满绿色常春藤和紫红色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碧蓝的旧金山湾和白色灯塔。我望着望着,生起一个奇怪的念头:犯罪心理学说罪犯事后往往会一再返回作案现场,那么,他有没有回来过这里?我们曾经在这里一起谋杀了一段爱情,将之毁尸灭迹,现在我回来了,那我的同谋呢?

郑滢曾经评价我越变越“感性” 了,她嘴里的“感性” 基本上等同于“神经” 。有人说,旧金山这个城市不宜久留,它会让人变得多愁善感,消磨意志,或许是真的吧,这里山太绿,水太青,风景太美,回忆太多。所以,离开这里,对我有好处;我不能多愁善感,我要意志坚强。

在觉得把所有该去的地方都走遍之后,我脑门上突然亮起一个灯泡,还有一个地方没去。那个地方,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我从现代艺术宫后门出发,过马路,向右拐,绕过游艇俱乐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尽头,我终於看见了 -- 浪管风琴。网上说,这几年来,由於经费问题,这些其貌不扬的管子没有专人照顾,连它们,也被抛弃了。

我沿着石阶走下去,坐到一个管子旁边,管子上结了一层蜘蛛网,我把它抹掉,然后把耳朵凑上去,里面隐隐约约传来水声,却听不见其它的。於是我换一个,再换一个;其实我知道,浪管风琴效果最好是在清晨五点钟潮汐来临的时候,黄昏往往听不见什么;但还是换一个,再换一个,一直换到最后一个,水声中缓缓传来一阵模糊而温柔的旋律,像一只小小的手把音符送进我的耳朵。我仔细地听了很久,终於听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离别的歌;它今天专门加了个班为我唱这首歌,是代表这个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这里的一千多个日子在跟我说再见。

我的眼睛里慢慢地盈起水光:难怪上次我没找到,它是不希望我见到它在风雨里哭泣的样子。这就是旧金山的告别,不是在乌云和阴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风斜阳里,轻轻地、温柔地唱一支歌,在泪光中微笑,好像在说“一路走好”。

唉,这个倔强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语还休的城市,你叫我,你叫我说你什么好呢?

蒋宜嘉和他太太给我饯行,告诉我他上个星期去洛杉矶开会,见到了杜政平。他又结婚了,娶的是一个同学。

我说,“很好。”

“连他都走在你前头,” 蒋宜嘉摇摇头,“以后去了达拉斯,就更难了… 唉,真要不行,我看你也可以考虑找个美国人。”

他太太热心附议“美国男人其实也有不错的”,口气好像美国男人低了一档,而且有一个排在那里等我挑,这不知算不算一种逆向歧视。

我把达拉斯的好处重播一遍,免得他们没完没了地可怜我,然后岔开话题,问候四点半肚子里那个名字在两年多前就已经起好的小蒋。

蒋宜嘉立刻起劲,再三强调他儿子踢起他老婆肚子如何有节奏感,“我儿子,乐感能差吗?” 他得意洋洋。讲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什么,“张信哲出新歌了。你知道吗?”

2004年9月10日,张信哲在沉寂歌坛几年后出新专辑,名为“下一个永远”。他接受访问时表示不会改变路线,继续唱情歌。

“现在的人爱听情歌吗?” 蒋宜嘉有点怀疑。

“当然,他们推出之前,肯定作过市场调查。” 我说。我心里想的是,情歌是关于爱情的歌,只要还有人相信爱情,就会有人爱听。比如我。我就相信爱情。

我去网上找来这首歌听,歌词写得很有意思,说是恋人分手,希望能够从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见,我们都各自拥抱下一个永远”。

怎么搞的?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的人,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只剩下最后几天了,我把家当和汽车都运去达拉斯,把最后几样行李小心翼翼地装进那个银灰色的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写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铺,而收藏家,都是孤独的。我的“古玩铺” 里东西不多,有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浅蓝色衬衫,一块银灰色表面的男式手表,和一个形状活像套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罗兰送给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后面的花园里。我这个同事喜欢也善於摆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罗兰送给她,我很放心。

那个同事建议我利用剩下的几天去度假,我问她可以去哪里,她耸耸肩膀,“找个你以后不大有机会去的地方啊,比如说夏威夷。”

“一个人去夏威夷?”

“那么西雅图?”

我笑着摇摇头,心里想到了东部的某个地方 -- 从来没去过,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机会去。

第二天晚上,我又想起那只套鞋花盆,把它从箱子里拿出来端详,淡蓝的底,鞋帮上还画了两朵兰花,很漂亮。看着看着,一个念头突然划过脑海,为什么不去试穿它一下呢?

我坐在地板上,脱掉鞋袜,把左脚伸进花盆,越伸越进,脚尖触到了鞋尖,脚跟碰着鞋跟,凉凉的;我吸了一口气,把右脚也往里伸 -- 曾经在哪里看见过,说人的右脚比左脚要稍微大一点,慢慢的,我的右脚居然也放进了那个花盆。我把两腿伸直,看着那个稳稳当当地套在我脚上的花盆,发了好一会儿呆后,突然泪如雨下。

程明浩是对的 -- 他买这个花盆的时候猜我说不定可以拿来当鞋穿,现在我果然穿得下!

我想起那一次,他去新墨西哥,把这件事告诉我,我怀疑地看着他“你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他看看我的脚、抓抓头发说“看起来你的脚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 ;还有那次,我在他的办公室,把一只脚放在花盆旁边比着玩,他说“恐怕还是小了一点”,我说“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 。

然而,如果我真的脱了鞋袜穿进去,就会发现,它其实却是正正好好的呀,从前,我们为什么,为什么都不相信呢?为什么没有尝试过,就急着否定了呢???

我看了看手表,九点四十分,东部时间应该是十二点四十分了。我想了想,立刻打开电脑,去订能找到的最早一班去新泽西的机票。

我一面颤着手指输入信用卡信息,一面仿佛有个严厉的声音在敲打着我的头脑:关璐啊关璐,你有胆子写出二十万字的垃圾来让不相干的人把你从内到外再从外到内骂个淋漓尽致,怎么就没有勇气去找他、告诉他你已经离婚了你以前错了你还在乎他你很想念他你希望他能原谅你所以请他想骂就骂,你,你还爱他呢?!

我的心里突然明亮了:四年前那个清冷的冬天,程明浩因为看见这个花盆,立即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去找我,他怕一旦去晚,我“就被别人追掉了”;现在花盆在我手上,轮到我还这份情,我要去找他,免得为时太晚,他被别人抢掉。我不要恶梦成真,若干年之后再碰见他,他微笑着向我介绍身边的女人“这是我太太” ;我要站在他身边,让他对人家微笑着说这是我太太,或者老婆,或者妻子,或者内人… “贱内”就实在太难听了,不许那么叫,前面四种应该已经够用了吧… 什么可爱温柔贤惠,我就算不够,总可以学吧,学着学着,不就变成真的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凌晨三点四十分,一架飞机从旧金山起飞。我拉开舷窗,黑沉沉的玻璃映出我发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笑。我发觉自己的笑果然很神气,“一笑露出一排牙齿” ,心里很受鼓舞。

我要站在他面前,不管三七二十一,问他“你还要不要我” ,假如他说“要”,我就会立刻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他的脖子,像史努比那样耳朵拧成麻花。

阿弥陀佛,但愿他现在没有别的女人,但愿他心里还有我,但愿他说“要” ,不对,美国好像归上帝管,无所谓,你们哪个有空就来管一下吧,到时候,我一样给红包,好了吧?

来美国的时候,我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里会有我想要的幸福,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个角落在哪里了。对了,那个城市叫什么来着,新布朗斯维克... 唉,什么名字。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23

203/结局


飞机在九千多米的高空稳稳滑行。天气真好,一点气流也没有。我像第一次坐飞机时那么激动,连果汁都多要了一杯,坐在空荡荡的机舱里,思维天马行空。

我一遍遍回忆着和程明浩从认识到现在的来来回回、反反复复、莫名其妙,突然想到,或许那是真的,我们的人生路注定会纠结在一起,说不出什么道理,却会不由自主地一次次碰头:彼此辜负又彼此等候,彼此期待又彼此背叛,彼此伤害又彼此原谅。而冥冥中决定这一切的,不是什么所谓的命运,而是 -- 爱情。是爱情让我们一次次绕回原点,浪费那么多时间,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终於明白过来,很简单,太简单了,我们,不过是在岁月的迷宫里寻找走散的旅伴而已。

青春,就是拿来浪费的 -- 只要那个人值得。我们都曾经在爱情里蹉跎,而回首望去,那些浪掷的光阴竟然如此的无怨无悔。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爱情。一直都相信。

如果有人问我相信什么样的爱情,让我想想,有了,我相信的爱情既不是“寒光耀目流星没” ,也不是“沉沉天际苦勾留” ;我相信的爱情,是一道彩虹:让人灿然欣喜,又踏实又舒服,不会天天出现,也不用天天出现 -- 总瞪着看眼睛会累的,我们以前想过要把彩虹装进瓶子,多傻。因为见识过那奇迹般的景象,所以安心,因为领略过那瑰丽的色彩,所以放心;安心放心之后,接着往前走…哪里的路都不太好走,总有坑坑洼洼,说穿了谁能真正顶天立地,无论一米五八还是一米八五,都有不得不低头甚至看人家鼻孔的时候,然而,当人生的际遇宛如狂风暴雨席卷而来,我会把手放在你的掌心,替你结上围巾,帮你一起看路 -- 我的眼睛现在也都是一点五了噢;你会帮我穿上套鞋,不让我踩进水塘,为我撑一把伞 -- 撑天实在有难度,伞就可以。别人或许会欺负我,但你不会;别人或许会让你吃亏,但我不会。你像查理布朗,觉得做人最要紧的并非“快乐” 而是“不要不快乐”,我像史努比,认定生活的终极意义是“当一只好狗”,平平凡凡,却一结多少年的缘分。当尘埃落定,青春梦醒,我们的容颜老去,却还能拥有孩子般清澈的眼光和神气的笑容。我看,这样也就差不多了吧。

风雨之后,天边挂起彩虹,又慢慢散去,知道吗,彩虹会散去,却不会消失,永远都不会,因为,它原本不就是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水汽?平时弥漫在我们呼吸的每个瞬间,只消一场雨,便又奇迹般地呈现,哪里的天空都下雨,不是吗?

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

咦,我怎么也讲得出这么拈酸的话来,真不好意思。

飞机终於在新泽西降落,我一夜没睡,却异常清醒。我开车去新布朗斯维克,一路上琢磨着见到他应该用什么口气说那句“你好”,同时心越跳越快。

到了他那家公司,我直奔前台告诉接待员我要找一位员工,我不知道他的部门、分机或者办公室号码,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在这里到底干什么,但我有很要紧的事,非常要紧。

那位接待员叫我等等,在电脑上查了一会儿,拨了个电话,好像没人接,她又看看电脑,再拨一个,讲了几句,带着遗憾的表情告诉我,程明浩不在公司,他的一个同事说他从昨天开始休假一个星期。

“去哪里了?”

她摊开手,“不知道。”

我央求她再去问一下,因为我必须找到他。她犹豫一下,礼貌而坚决地说“对不起,我们就算知道也不能透露员工私人度假的行踪。”

上帝和佛祖一起怠工了。

我垂头丧气地走出他的公司,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在这里,我一条路也不认识。一个星期,他会跑哪里去了呢?还有,有人同他一起去吗?

我慢慢回到现实中来:几天后,我就要去达拉斯分公司报到,不可能留在这里等他;而且,就算我真的等,等来等去,等来的不是一个人,那时候,他拿我怎么办?我又拿他怎么办?我真怕他说“对不起” 。

事实上,我对他的境况一无所知。

我越想越灰心:昨天半夜三更逞着意气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不过是一场想当然。我真能折腾。

晚上,在目的地旧金山的美洲航空班机上,我找到一排空位躺下,用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飞机上的毯子粗糙扎人,一点也不舒服,但我还是马上睡了过去,毕竟,太累了,明天上午还要搭飞机去达拉斯的什么“爱情田地”。狗屁。

一觉醒来,不知睡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坐起来,想揉眼睛,却发现脸上全是泪水,凉的,好像挂在那里已经很久了。刚才好像没做什么恶梦,怎么就哭了呢?我觉得很奇怪。

我用纸巾把眼泪擦掉,明白了:是我身体的那个孩子趁我睡着的时候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我已经累得哭不动了,但她还不甘心,不甘心啊。孩子,比大人更加不容易放弃,也更加不讲道理,她只知道,没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受委屈了。

乖,不哭,我们已经尽力了呀。

窗外已是深夜,随着机翼的轻轻摆动,下面海市蜃楼般出现一块灯火辉煌的织锦地毯,旧金山到了。

七八个小时之后,我又回到机场,左手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右手拎着一瓶用硬纸捆好的雪宝莉酒。达拉斯应该也买得到酒,但能带的话,还是带一瓶吧。

上飞机前是例行的一番慌里慌张,我总是要到最后一分钟才去钱包里翻驾照,身上又通常会有钥匙手链手表皮带硬币之类的东西让安全警报器呱呱乱叫。费尽周折终於过了安全检查,我把手链戴上,手表戴上,硬币和钥匙各就各位放回口袋,穿上外套,系回皮带,穿上左脚的鞋,再穿上右脚的鞋,这时,有个男人把我的箱子和酒瓶拎过来放在我面前,我抬起头对他微笑,一句谢谢却钉在舌头上。因为,那个人是程明浩。

我曾经想过见到他要不管三七二十一,问他“你还要不要我”,真正见到,却发现这个计划行不通。相反,我脸发烫,一心只是想着用箱子去遮盖那个酒瓶。

他先开了口,“真巧啊。” 声音里透着欣喜。

“嗯,是很巧。” 他还是又高又挺,头发还是短短的,眼光还是和从前一样温煦清澈,身上却穿了一件山青水绿花样毫无规则的衬衫,像是把一条彩虹放进搅拌机里转上一分半钟又勉强拼起来,说实话,很难看。我心里嗝登一下,以前从没见他穿过这么灿烂的衣服,那些扑面而来的颜色让我有点不安,难道 -- 他找了个喜欢五花八门的女人?

他眼也不眨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笑,心里十分懊恼,早知如此,至少应该用冷水敷敷脸,让肿起的眼泡消下去。

他把眼光慢慢地移到我脚边的酒瓶,问,“这是什么酒?”

我咽了口口水,“雪宝莉” ,然后加上一句,“不是自己喝,是带给朋友的。我现在从来不喝酒。”

“你真的不喝酒?”

“不喝。” 我扬起眉毛和嘴角,坚定地扯谎。

他仔细看了我一会儿,摇摇头,很温柔地微笑起来,“你不喝酒,怎么写出来的文章里足足有六种酒的喝法呢?还都写得很地道。”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文章?”

他从背包里拿出厚厚一叠纸,“是你写的吧?”

我看了看,明白他在说什么了,开始结巴,“你,你也看见了?你,你怎么看见的?”

“说起来很巧,前两天有人安排给我相亲,我去了,吃饭的时候,没什么话讲,就问那个女孩子喜欢看什么书,她说最近在看网络上的一篇小说,题目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我问她是谁写的,她说作者叫‘天路’ 。我回家后立刻到网上把这篇文章找出来,我通常不在网上看东西,这还是第一次,看了整整一个晚上。看完就给你打电话,没打通,后来,我把其他人的电话一个个打过来问他们你现在怎么样了,只找到蒋宜嘉,他说你这两天就要去达拉斯,还说,你离婚了。所以,我就飞过来了…不过,你已经搬掉,我就想你说不定已经走了,不如索性到达拉斯去找…”

我低下头,用左脚搓右脚,再换右脚搓左脚,“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聊?”

“你很厉害。”

“怎么厉害?”

“能写出那么长一篇文章,” 他笑了笑,说,“我就写不出来。”

我跟着笑了。我也觉得自己很厉害 -- 他差一点真被别的女人抢走,而不知不觉中,我的文字替我把他给抢了回来。那二十万字的垃圾,每一个字都值得。

上帝和佛祖没有怠工,他们只是去了coffee break,回来以后加倍卖力。

“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盯着他胸前的钮扣,“还不知道。”

他声音轻了一点,“那,你有没有想过 -- 再找一个人?”

我吸了口气,咬咬嘴唇,终於说,“不大容易吧。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同行业…”

沉默。

沉默。

沉默。

有个声音问,“璐璐,你,你,你看我怎么样?”

然后,轮到他结结巴巴,等他一本正经声明上次相亲不过是两年来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半年之前且没有结果,并且他的烟已经戒了“百分之八十” 的时候,我忍不住抬头看向他。那个傻瓜的圆鼻子上居然在冒汗。看着看着,我也开始冒汗了,不过,是在眼睛里。

我来不及给眼睛擦汗就笑了起来,一面伸手去按他的鼻子,“那你把头发留长一点,还有,把这件衣服换掉,丑得有水平。”

他也不好意思地笑了,“来得太匆忙,忘记带衬衣了,这是昨天去超市随便买的。”

我打开行李箱,拿出手表和套鞋花盆,取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浅蓝色衬衫,“土包子,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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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4日10点34分,旧金山国际机场。某个二十八岁半的愣头青把我紧紧地抱进怀里,光天化日之下吻了好久好久,然后二话不说,把一个印着玫瑰花纹的戒指牢牢套在我的左手无名指上 -- 套得比我们公司的股票还牢。我把眼睛里的汗统统擦在他衬衣胸口,左面湿透了擦右面。当时围观者达几十人之众,引来保安问询,我们来美国后还从没出过这么大的风头。

原来,两年前他把那个戒指放进项链里扔出车窗后,想来想去又舍不得,开回去,冒着生命危险从对面方向的车行道上把它们又给捡了回来。

一个小时后,我们一同飞去“爱情田地” ,果然在那里迷路,兜了一个大圈子才找到出口。不过,我们一致认为,这个机场名字吉利,风水也好。

两天后,我们去参观美国总统遇刺的地方。那是个悲伤的纪念,但我们的态度都不够严肃。得罪了,肯尼迪先生。

几个月后,我们“闪电式” 地结婚了,在那个叫“唉,什么名字” 的地方。郑先生郑太太飞来参加婚礼,千里送鹅毛地带来一份别致的礼物:打开画满玫瑰的包装纸,里面是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保险套。不仅如此,郑滢写的贺卡简直可以拿去做广告,先是煞有介事说这个款式是某资深妇科医师专门推荐 -- 我相信那位医师不但推荐,肯定还身体力行用过,然后“请放心使用,它和你们的爱情一样固若金汤” 。但是,这份礼物我们一直都没有用过。因为我们都很想知道:生个孩子长得会比较像谁。

那瓶雪宝莉酒,我拿它做了一个实验,喝掉一小半,剩下的过几天再打开,结果你猜怎么样?呵呵,雪宝莉没有变成醋。

不过,现在程明浩坚决禁止我碰任何和酒精有关的东西,连加一点点兰姆酒的提拉米苏都不可以。因为,因为 -- 我要做妈妈了。他也不让我听张信哲的情歌,说“好听归好听,太悲伤了” ,还说要去找“乐观、向上、陶冶情操的音乐”来让我听。我以为会回到小学的音乐课,把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听到昏昏欲睡,结果他老人家搜刮半天,居然找来小虎队的“星星的约会” 和范晓萱的“洗澡歌” 。

呵呵,亏得他音乐品味不高。


(全文完,感谢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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