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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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句模棱两可的话显然让马克更加相信我刚才一边给他打电话一边哭哭啼啼,其结果是他约我下班以后到公司对面的Starbucks 见面,一谈三个多小时,每人喝干两大杯咖啡,把我碰到的那个问题方方面面、仔仔细细分析了个透彻;弄了半天,他把工作交代给我的时候就预料到这一点,只是懒得告诉我。马克的脑子像个活数据库,那些旧代码都已烂熟其间,我打印的一堆材料他翻都没怎么翻,拿了支笔就在纸上勾划起来,讲得头头是道,让我茅塞顿开。我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感叹,赶走这样的人,对公司其实是一个多么大的损失。
马克告诉我,他下个星期就要离开旧金山去佛罗里达一家公司工作。他摇摇头,“这里的人太坏。”
我有点着急,“那我要是再碰到问题怎么办?”
他想了想,在纸上写了几个人名,“你可以去找这些人问问。这些东西当初就是我和他们几个一起设计、制作的。”
我一看,吓了一跳,那上面差不多都是跟老处女平级的人物,“他们会理我吗?”
“会的,” 马克那张总是拉得长长的脸第一次露出一个近乎慈祥的微笑,“因为我会给他们打电话关照。老实说,有些东西除了他们,人家也不懂。哼,现在那帮人,一天到晚除了勾心斗角,能干成什么?” 还是没忘了数臭数臭不成器的“末代灰孙” 。
我忍不住调皮起来,“你就是做1.0 版的时候认识他们的吗?”
马克嘿嘿地笑起来,“差得不远了,是做1.2 版的时候。其实,就算工作上没有问题,这些人你去认识认识,对将来在公司里发展也会有好处。” 原来,不喜欢搞人际关系的人未必不知道其重要性。
分手的时候,马克摸摸秃了一半的脑袋,诚恳地说,“真不好意思,一直以来把我对艾米的态度转嫁到了你身上,希望你不要介意。呵呵,说起来,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把一个女孩子弄哭呢。”语气里居然还颇有几分成就感。
我看看他,把鼻涕和那个想向他坦白的念头一起忍了下去。既然他认为破了自己的一项记录,又何必让人家扫兴?
走到街上,天还没有黑。我觉得这场感冒真是值得,不仅解决了问题,还从马克那里借来几条人脉;想到他最后那句话,又觉得挺好玩:要把我弄哭,是那么容易的吗?您?还不够。就算真是林妹妹,也不会对着焦大掉眼泪呀。
我用力吸吸鼻涕,看着旧金山夏日傍晚水洗过一样澄净的天空,微笑了,然后接着往前走。
那个周末,我拉程明浩一起去看码头。他不同意,说我感冒还没好、那里风又大;而我坚持要去,说需要晒晒太阳。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和程明浩最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着旧金山湾走过海湾大桥、渡轮大楼、渔人码头,一直走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路上的风景美轮美奂。
从小我就对码头和那些延伸到海里的栈桥有一种深深的迷恋,说不出为什么,只是看见它们,心里便觉得很高兴。
他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里面称斤两卖各种巧克力,又漂亮又好吃,尤其是一种里面包椰丝的黑巧克力。每次走过那里,我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为什么是两把,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 程明浩质疑我随机订出来的规矩。
“那还不简单,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 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 他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吧。就照你的,抓两把。好不好?” 他的手比我大很多,他抓一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两把。於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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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我破例让他抓了三把,然后得意地告诉他如何用鼻涕骗来马克的同情,让他终于肯教我的事情。
“他以为我真的哭了,结果良心发现,就约我出去…”我拿起一颗巧克力,剥掉糖纸往嘴里一扔,一边嚼一边献宝一样讲得眉飞色舞。
程明浩静静地听完,然后说,“璐璐,下次要是再有人这样突然约你出去,记得先把去向告诉我,好吗?”
“马克其实人很好,就是脾气怪一点而已。”
“我不是说他,是说假如再碰到类似的事情。有时候,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是怕人家吃我豆腐?”
“小心无大错。” 他一本正经地盯着我。
我看着他笑起来,“你怎么跟我妈一样麻烦?” 我又剥颗巧克力往空中一扔然后让它稳稳地掉进嘴里,“我都这么大了,你以为我是傻瓜,会给人家随便吃豆腐吗?”
他用手把我被风吹乱的头发拂平,温柔地看着我,“你有时候就像个小孩子,我当然怕你被人家吃豆腐。”
“我要是不当心被人家吃了豆腐,你还会要我吗?” 他这种看宣德炉一样的眼神每每让我不由自主问出一些愚蠢的问题。
“不许胡说,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我们站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旧金山湾,碧蓝海湾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海湾大桥相映成趣,对面伯克利的远山像一条轻柔的浅蓝色缎带,勾划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日的风轻抚着我的衣袖,阳光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泊。这样的景色把“吃豆腐” 的无聊话题都渲染得浪漫无比。
这原本就是一个哪里都可以让人海誓山盟的城市。
程明浩的手轻轻地搭在我的头发上。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说,“你的头发摸上去真暖和,冬天的话大概像个手炉,可以拿来取暖。”
“不许,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我已经不算聪明了。”
“那你还老是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那一袋巧克力吃光的时候,程明浩告诉我,今年年底,他打算去西雅图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那么远? ”
他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旧金山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脚下的海浪。
他揽过我的肩膀,“怎么,不高兴了吗?”
我摇摇头,“我在想,你去了西雅图,谁来管我被不被人家吃豆腐。”
他把我搂进怀里,“小傻瓜,才半年我就回来了呀。你不许胡思乱想。”
我呼吸着他身上的清新气息,转头看看远处向天边延伸的码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却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这一点,怎么以前从来都没想到呢?
每天有成百上千的船只离开旧金山湾边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华盛顿州的那个海港城市吧。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2
125
到了渔人码头,程明浩拉我又去买了一瓶海盐,“把你打翻的那瓶补上”。我说“不用了” ,他却坚持要买;这个人固执起来很固执。我笑着问他,“以后要是我不当心把这一瓶再打翻,你是不是会立刻从西雅图跑回来看我?”
“那我们马上再去买一瓶备用,或者多买几瓶,你爱怎么打就怎么打。” 他也笑起来。
“算了吧。” 我捧着那条新的彩虹高高兴兴地往前走。
已经能很清楚地看见金门大桥,每次走到这里,我心里都会有点淡淡的失落,因为金门大桥一出现,就意味着这一场瑰丽的行程即将结束。这一次,我突然有一个新发现:43和45之间的那个码头,上面的牌子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有点滑稽的编号“43 ½” ,从前走过很多次都没有注意过这一点。
那是一座二分之一的码头。二分之一的码头,可以用来干什么呢?
“我想大概它只有一般码头的一半规模吧。” 程明浩说。那座码头看上去的确是比旁边的码头都要短。
“说不定它是作某些特殊用途的呢?比如说,只接纳船只进港口,而不离岸的?” 我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那还叫什么码头?” 他笑我。
“所以叫二分之一的码头呀。” 我坚持自己那个荒谬而不失浪漫的想法,而且觉得很有道理;或者说,我希望它有一定道理。
我们买了一些馄饨皮子和加工了一半的肉馅回家,打算包馄饨。程明浩卷起袖子开始剁馅,我给他围上我那条上面印着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围裙穿在他身上,几乎是吊在胸口,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这是不是更加像个肚兜?我已经二十几岁,用不着这个了吧。” 他摊开手,想把围裙摘下来。我不许他摘,说,“戴着让我看看嘛。” 我喜欢看他戴我的围裙 -- 很不合身,却恰恰是我的印迹。
包到后来,馅没了,还剩下一叠馄饨皮子。我埋怨他,“都是你,每一个馄饨里放那么多馅,现在要一个个拆开来重新包,真麻烦。”
他说,“不用啊。” 一边把那些馄饨皮子包成了一个个空心的小馄饨。
“这能吃吗?”
“当然。”
“好吃吗?” 我实在很怀疑。
“你试试就知道了。”
水开了,他先把包了馅的馄饨下锅,等它们煮好,再把那些空心的小馄饨下进去,水一滚就捞上来,另外盛了一碗,“你尝尝看。”
我试了一下,果然很好吃,没有馅的馄饨,入口即化,是一种别样的滑爽。
他煞有介事地说,“这是我们程家的一种特别做法,叫‘泡泡馄饨’ 。”
“根本就是偷工减料,” 我笑他,“不过倒是真的很好吃,记住了,叫泡泡馄饨。”
吃完馄饨,我随手把筷子平放在碗上,起身去拿纸巾,“放着吧,今天我来洗碗。”
等我回来,他已经把我的筷子拿下来,斜搁在碗边,“以后筷子不要那样放,不大吉利的。”
我真难以理解学生物的人何以如此迷信,“你对人家也这么管头管脚吗?”
他把桌子上的碗收起来,“人家关我什么事?我只要管好你就行了。”
我微笑地看着他,突然忍不住亲了他一下。
“干什么?”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我说,“没什么。喜欢你。”
事实上,他刚才那句话,让我莫名其妙感动得几乎想流泪。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简直巴不得他对我管头管脚,而对人家统统狼心狗肺。爱情,有时候自私起来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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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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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星期五,我居然在公司里看见了杨远韬。当时我捧着一叠资料乘电梯上楼去开会,他正好就站在我的对面。其实我以前并没有和他正式照过面,是他胸前蓝白相间的临时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於是我开始打量这个男人。
杨远韬今天没戴墨镜,穿深蓝色衬衫、米色西装裤,两条手臂抱在胸前夹着一台手提电脑。他身材高大挺拔,脸颊瘦削,眉头微皱,棱角分明的嘴唇紧抿着,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每隔几层楼抬眼看一下指示灯。我还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结婚戒指。的确有味道,但是,看上去却一点也不像个找了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发展婚外情的男人,倒像个标标准准的好丈夫。
可是他的的确确找了一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做情妇;我不由开始想,所谓好丈夫,究竟长什么样?
正在这个时候,他大概发现我在看他,朝我微微扬了扬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吓了一跳,立刻也点头致意一下,然后马上把眼光移开。
星期六和郑滢一起去逛街,她背着那个仿的 PRADA 包,果然以假乱真,维妙维肖。
我问郑滢杨远韬怎么会到我们公司来,她说,“他们公司和我们公司其实互为客户,所以,他时不时要来跑一趟。觉得他怎么样?”
“不错,看上去挺酷的。”
“你跟他说话了吗?”
“当然没有,他又不认识我,总不见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他说‘我是郑滢的好朋友’ 吧。你们现在怎么样?”
我问郑滢“你们现在怎么样” ,她却告诉我一些零零碎碎的有关杨远韬太太的事情:杨太太两年前辞了工作,现在天天待在家里,正好有大把的时间来管理丈夫。杨远韬每年要去他们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好几次,她大概是有点怕“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加上听说男人回了国会“树欲静而风不止”,很花了一番工夫,在中国那边不动声色地收买眼线,每次回去都是大包小包整套的化妆品带去送人,非常慷慨,却没想到后院起火,问题偏偏出在自己身边。
“她每个月都要核对老公的信用卡账单,细得很呢,” 郑滢叹了口气,“真是好笑,她一抬手送一整套兰蔻给中国办公室那边最丑的一个秘书,杨远韬花一百块钱都要给个说法。”
好一个厉害的女人。
“她不是身体不好吗?怎么管起老公来还这么生龙活虎?”
“人家是全职、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管,还能不面面俱到?”
“那杨远韬不是很辛苦?” 我忍不住笑起来,“两个女人,外加两个公司来回跑,难怪他老是皱着眉头。”
“我不管,他的老婆他迟早自己摆平。”
经过一家首饰店,郑滢拉我去看戒指。
店里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我问她,“两个女人看戒指,人家会不会当我们同性恋?”
“怕什么,美国人才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只管你有没有钱。”
“你会自己花钱买戒指?”
“才不会,我看看式样总可以吧。”
郑滢看中了一个一克拉的钻戒,刻得纯净无瑕,戴在她手上宝光四射。戒指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最坚硬的石头,只剩下柔情似水;凭什么百炼精钢,也变成绕指之柔。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3
127
“怎么样?” 她伸展着手指满意地端详着那个戒指,一边转过头来问我。
“真好看,”我实在忍不住再加上一句,“不过,在戴上去之前,某人好像应该先把他手上的结婚戒指摘下来。” 我又想起杨远韬那个看上去足金足两的白金婚戒。
那一天,我知道了自己左手无名指的尺寸是6号,跟我脚的尺码一样。我问店员,“假如一个人现在买了戒指,将来手指变粗了戴不下,怎么办?” 我有点担心戒指万一像衣服一样穿不下可怎么办。
她微笑着回答,“一般情况下,手指是不大会变粗很多的,” 她抬起自己的手,“我自己的手指也是6号,你看,这个二十年前买的戒指,现在还是正正好好。”
我开心地对郑滢说,“这样说起来,买戒指其实是很合算的。你想,假如说四千美元的一个戒指,看着很贵,可是呢,如果我天天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戴它个五十年,摊下来每天的成本才两毛钱多一点而已,就算加上通货膨胀因素,最多三毛钱吧,都不够一罐可乐。而且,等过了五十年,我都变成老太婆一个,它却还是这个样子,可以传给子孙后代。对不对?”
郑滢说,“神经病。”
走出那家首饰店,郑滢去买香水。不知从什么时候,她不再用香奈尔五号,而换了一种伊芙. 圣罗兰公司出品的香水。她说香奈尔五号太小女人气,“一点城府都没有” 。
“那你去买男人的须后水用好了,保证城府深得吓死人。”
“我是说,香奈尔五号好归好,可是闻上去像长不大一样。”
“所以它才能永恒啊。女人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就是永远长不大的。”
她把那种叫“鸦片” 的香水喷在试纸上让我闻。
“嗯,一股老女人的味道。”我摇摇头,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外婆喜欢在房间里薰的檀香。
“这是成熟女人的味道,神秘,温柔,性感。女人,就该是男人的鸦片。”
“我怎么觉得好像成熟女人体味比较重,所以才需要这么多香料来盖。”
“你真是煞风景。”
“实话实说而已。”
我们坐在购物中心的长凳上吃冰淇淋,郑滢告诉我,林少阳最近当上组长,手下管七八个人,春风得意。张其馨和我现在由於程明浩的关系已经心照不宣地相当疏远,就算见面也往往是郑滢牵头。所以,有关她的很多消息都是间接从郑滢那里听来。
“他很有本事嘛,二十六岁就能这样,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有些人的命相大概是气球,无论年龄,一有风便立刻飘飘乎乎往上升,人家羡慕都羡慕不来;林少阳就是这样的人。
“这就是在小公司里混的好处,当官比较容易一些。看看我们公司,那么多人出身比你好、资历比你厚、人脉比你深,要升一级斗得死去活来,简直比登天还难。像你们部门那个马克,混了十几年,还不是灰溜溜被人家赶跑了。对了,他走的时候,老处女有什么表示没有?”
“老板送给他两件印着公司标志的衬衫,他都没带走,就扔在办公桌底层抽屉里。我看了看,有一件的领子还有点歪。十二年落得这么两件衬衫,简直像在骂人,换了我我也不要。”
“哼,要是他高升,看好了,老处女第一个马屁拍上去。”
“想想真让人灰心。”
“算了,他不走,位子就空不出来,你只能天天买咖啡。别说,你办公室里那张还是人体工学椅呢,所以人家要提出跟你换,千万别答应。”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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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不会答应。接他那些工作,累都累死人,没一张人体工学椅怎么行?还有,马克走的时候,他的一些旧同事私下举行了一次聚餐,你猜我们部门去了几个人?我本来以为大家都会去,结果跑到那里一看,吓一跳,连我才去了三个人。”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那种场合其实是表明态度的,不去,就是说明和他彻底划清界限,同他不是‘一丘之貉’;你们敢去,算你们胆子大。所以,你去了就去了,千万不要到老处女那里罗嗦什么。”
“她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整我?” 原来这里也讲究“连坐” 。
“应该不会,你是新人,‘不知者不为罪’ ,这个道理她总该讲吧。对了,你把那两件衬衫怎么处理了?”
“我本来打算拿给程明浩穿,后来想想这种印了公司标记的衣服,穿出去也是傻乎乎的,所以就干脆把它们钉在家里写字台旁边的墙上,勉励自己。人家有座右铭,我有‘座右衫’。”
“勉励什么?”
“如果将来哪一天我离开这个部门或者这个公司,绝对不要像这样被人家用两件衬衫赶走;我就算走,也要走得有面子,要部门里全体同事连主管一起来给我送行。”
郑滢笑得捂起肚子,“我第一次听见有人立这么奇怪的志向。”
“我是说真的,”我一本正经,“我可不要人家背地里像现在可怜马克一样可怜我。”
“关璐,你和马克让我想起战争片里面的镜头,前面的小兵踩到地雷倒在地上做了炮灰,后面的小兵扑上去抱着他的尸体嚷嚷两句‘你的血不会白流’ ,然后拎起他的机关枪蹬蹬蹬接着往前冲。笑死人了。”
“我才不会做炮灰。”
郑滢比我高明:她非但不做炮灰,而且每每能把人家轰成炮灰。她最近大获成功的一个项目阴差阳错就是和上次在餐厅里对着土豆条向她大诉衷肠的愣头青合作的,人家不知道她和杨远韬的关系,还以为机会来了,劳心卖力不说,到头来还拱手让郑滢占了大部分的功劳。结果当他满以为自己用了“苦肉计” 、当可卷土重来之时,郑滢才告诉他已经有了男朋友,弄得他职场和情场一起失意。
“现在他在走道里看见我都不打招呼了。”
“那他会不会恨你,以后找机会报复?”
“本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又没做什么错事让他抓小辫子,报复什么?再说,将来搞不好我爬得比他还快,他想报复?那叫犯上作乱。” 她格格地笑起来。
她转个身,让那个“PRADA”背包对着我,“关璐,帮我把润唇膏拿出来,在第二个夹层里。”
我拉开拉链,刚要去翻第二个夹层,突然,背包的带子断了。显然,上海华亭路卖的有些东西做得虽然逼真,却不是太牢。
我和郑滢一起呆呆地看着那个断了一条带子的包。过了好一会,她慢慢地把那条没断的包带从肩上退下来,轻轻地说,“关璐,你的包借我用用吧。”
我们半蹲在地上,一起把郑滢包里那些七零八碎的小东西转移到我的背包里,她把那个倒空的“PRADA” 朝地上抖了几下,然后一声不响地将它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4
129
然后我们接着往前逛,郑滢照样有说有笑,但我看得出无论说还是笑,都有点勉强。
最不该出现的东西往往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我们居然无意间找到了旧金山的 PRADA 店,当然,是货真价实的那个。扑面而来,咄咄逼人。
我正想拉郑滢走另外一条路,她已经看见了那个招牌,脸上的笑容在一瞬间土崩瓦解,转过身,颓然地在一个露天咖啡座的椅子上坐下,“我有点累了,想歇一会儿。”
“喝咖啡吧,我请客。”
我去买了两杯卡布基诺回来放在桌上,郑滢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眨眨眼睛,“真不经用。” 她那副样子像一只被人家踩了尾巴的小猫咪。
“是我拉的时候太用力了。”
“不关你的事,假的就是假的。” 她对着装咖啡的纸杯喃喃地说。
我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光滑柔软;我想,当初她为了杨远韬把那一头卷发拉直,其实也是把自己心里最柔弱的一面展现给他;而他,却没有好好珍惜,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资格、没有能力去珍惜。
我的心里突然间升起一股无名之火 -- 我彻底被那个混蛋,不,那只软软的、上面浇一层巧克力还撒着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激怒了:明明已经有老婆,还要在外面拈花惹草;退一万步讲,真的要拈要惹,就要有本事摆平;现在你拈了、惹了,又想投机取巧,什么东西?郑滢再聪明、再厉害、再有锋芒,她毕竟只有二十四岁,比起一个三十四岁,知道什么时候耍酷、什么时候卖乖、什么时候拿假包来哄哄人的男人,原本就低了一头。我回想起上次看见杨远韬时的样子就来气:一本正经、道貌岸然,人家见了都认为他在思考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其实啊,我看他正在琢磨下次回国怎么去弄个仿造的 Fendi 来骗女人。
半杯滚烫的咖啡喝下去,我越发热血沸腾,一把拉起郑滢,“跟我走。”
“到哪儿去?”
“你跟我来。” 我一直把她拉到PRADA 店门口,“不就是像腌菜缸里捞出来一样的尼龙包吗?又不是买不起,我们进去挑一个吧!”
“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买个 PRADA 包包送给你,行不行?”我掏出钱包打开,“这张信用卡上限两千两百,还有这张,上限两千七百,总够了吧。哼,不就是‘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 吗?我也会,老实说,真的PRADA 我还没见识过呢,今天借这个机会也开开眼界!”
郑滢瞪着我看了好半天,脸上是不可置信的表情。我朝她扬起眉毛,“走啊,我难得这么大方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她瞪圆的眼睛慢慢拉细、拉细,最后抿成两条线,笑了起来,“你想做冤大头吗?”
“今天这个冤大头我做定了,反正没人查我的帐。”
她拉起我的手,“成全你,不过我们先换个地方。”
二十分钟后,我们坐在“圆桌” 比萨饼店里分享一个三层饼料、外添一层起司的“豪华型” 比萨饼。
郑滢已经很久没这么放纵胃口了,如同饿虎下山,左一块右一块,一个人吃掉三分之二。她咕咚咕咚灌下半听可乐,“假如刚才我跑进去挑个包,你真的会帮我付帐?”
“会。”
“不心疼?”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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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帮你消灾,” 我笑着拉她到路边的一棵树上摸了两下,“程明浩教我的,他说很灵。现在呢,祝你旗开得胜。”
郑滢说到做到,趁杨远韬不注意时把香奈尔五号喷到他的衬衫和西装上,严阵以待等他太太发作。结果,好几天过去,一点敌情也没有;她终于忍不住问杨远韬他老婆最近有没有说什么,答案是否定的。原以为会“刺刀见红” ,结果对方却连刀都没亮出来;香奈尔五号这个香水品牌刚出来的时候,有人曾用“一个响亮的巴掌” 来形容它何等沁人心脾、令人难忘,现在,郑滢这一个巴掌甩得响亮,却结结实实打在了棉花上,毫无反应,着实令人泄气。
“会不会是喷得不够量?”
“什么呀,你是没闻见,简直香飘万里。”
“或者他回家之前换过衣服了?听说现在有些男人狡猾得很,办公室里专门放一套备用的衣服呢。”
“应该也不会吧,他对女人的香水不那么敏感,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和他老婆用的是一个牌子。我看,要不是他老婆鼻子有问题,就是涵养功夫特别好。”
“肯定是后者,自己用香水的女人不可能鼻子不好吧。这种不动声色的女人最厉害了,让男人想同她翻脸都没得借口。” 我突然对杨太太好奇起来,原本以为她是只一触即发的“河东狮” ,现在看来未必如此。
“学学人家吧。要是哪天程明浩身上沾一点香水味,你老早一哭二睡三上吊。” 郑滢无精打采地说。
“他身上只会有酒精味,才不会有香水味,” 这个事件倒是变相提醒了我,“对了,将来我也绝对不许他自己用什么香水、须后水之类的,什么味道都盖不住,防患于未然,一有风吹草动,立刻明察秋毫,架起火盆来严刑拷打。”
“照你这么说,我算是‘患’ 了?” 郑滢有点不高兴了。我看得出来,她有点忌讳这种“原配” 口吻。
我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立刻改口,“你们的情况比较特殊,算‘相见恨晚’ ,缘分转错了弯、只好打个U-turn绕回来,行不行?”
“随你怎么说,反正都一样,” 她很低落,“现在他老婆也不跟他吵也不跟他闹,挑得他跟着一起装傻,真难办。”
“郑滢,算了吧,这种有家庭的男人麻烦一大堆。你有时间精力跟他老婆斗,在周围抓一把男人,总归拣得出个把像样的吧,等拣出来再慢慢调教好了。”
“不行,” 她又抬起头来,“他明明爱的是我,跟他老婆之间现在充其量只是‘情义’,凭什么要我让步?” 讲得理直气壮。
回想起来,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们或多或少都相信过所谓“爱情”,真的可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
两个星期后,郑滢的信念加倍坚定。她又给我看一个 PRADA包包,这回,是真材实料的;跟着那个包还有一叠银行对账单。
“这是他背着老婆私开的一个帐户,每个月存一点,积下的钱给我买的,你看,这张是三月份的,说明他认识我不久就开始偷偷存钱了。他说,他一直想给我买一份像样的礼物,那次回国带个假包回来,其实自己心里一直很过意不去。这回本来想买条项链给我,看见我包坏了,就索性帮我买个新的。” 她一脸骄傲。我翻着那些银行对账单,都是几十块几十块一存的,倒也称得上用心良苦,觉得啼笑皆非 --一个年薪六位数的男人需要耍这种把戏帮自己的女朋友买一个包,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正宗的 PRADA使郑滢越发义无反顾,打定主意为杨远韬忍辱负重,“将爱情进行到底”;与此同时,我却又为了一点鸡毛蒜皮和程明浩恶吵一架。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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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林少阳开始的。那一天,我的电脑出了点问题,程明浩来帮我修,弄到差不多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来说,前一天,他们有个项目告一段落,老板请手下的学生吃午饭,“你猜我在那家餐馆看见谁了?”
“谁?”
“林少阳,他跟一个女孩子在一起。”
“然后呢?”
他看看我,接着往下说,“不是张其馨。”
“那可能是他哪个同事吧?工作午餐。” 我心里猜林少阳说不定又认了个干妹妹。
“他们好像很亲密,手拉着手呢。”
我还是不说话。
他终于忍不住,“他还在跟张其馨谈恋爱,是吧?”
“应该是吧。上次我们去看望她,林少阳炒菜炒得不要太起劲。他们还说要去夏威夷度假呢。”
他又看我一眼,“那就当我没说,把螺丝刀给我。”
我拿着螺丝刀走过去,递到他面前,却不把手松开,“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是觉得,林少阳看上去有点…”
“有点什么?”
“你应该知道的。”
“我不知道。”
“那就算了。”
“你有话就说,行不行?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我把螺丝刀重重地往桌上一拍,转身走开,躺到沙发上去翻一本杂志。
过一会儿,他走过来,蹲下身,用手臂圈住我的肩膀,“修好了。”
我不理他。
他用手盖住我面前的杂志,和颜悦色地又说一遍,“修好了,起来验收吧,小姐。”
我抬起头来,“我现在告诉你,林少阳是个纯种大情圣,昨天他八成在花女人、要不就是送上门去被哪个女人花,你怎么想?”
“花就花,他爱花谁去花谁,不关我的事。”
“关你事的,” 我坚持,“否则,你为什么拐弯抹角地告诉我?”
“那你说,关我什么事?”
“你是想让我知道,然后去告诉张其馨,叫她提高警惕。所以说,关你的事。”
“我不是那个意思;再说,我也没什么确凿证据。”
“你还关心她,是不是?看见她被男朋友耍,有没有点心痛?”
“璐璐,你怎么会那么想?” 他有点着急了,“我只是偶尔看见了,跟你说说而已。”
“你真的只想‘跟我说说’ 吗?”
“算了算了,不说了,好不好?”
“你是可以‘不说了’ ,可是我怎么办?按照道理,我好像应该去跟张其馨吹吹风,可你让我怎么开口?难道我告诉她‘程明浩昨天看见林少阳跟人家约会’ ,然后让她来找你对证?” 我冷冷地说。
“那你要我怎么样?” 他的眉毛拧起来,“我说都已经说了。”
“我…我不要你怎么样!”我骤然生起气来,却一点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生气,“你走开,我要一个人待着,可以吧?” 我从他的臂弯里挣脱出来,抱起一个靠枕蜷到沙发的另一边,朝他瞪起眼睛。或许,正是因为找不出合适的理由,才要用加倍的生气来壮自己的胆色。
“关璐,你要讲道理啊。” 程明浩无可奈何地说。他已经很久没叫我“关璐” 了,看来,他也开始生气了。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说,“我不许你再提起她。”
“可你也认识她啊。”
“不管。”
“我也不许你再提起林少阳。”
“好,不提。行了吧?”
他又伸过手来抱我,我闪开,把头埋在膝盖上,“我还是不高兴。”
我们僵持许久。我听见他叹了口气,“关璐,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讲了,你不能老是这样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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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4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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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任性了?”
“我觉得你喜欢抓住小节不放,比如刚才…”
“你认为那是‘小节’?”
他点点头,“我能跟你讲,就说明我并不把它当回事,对不对?”
“那我倒问你,你有什么事情不能跟我讲的吗?” 我抬起头来,盯着他的眼睛,“要轮到什么样的‘大节’ ,你会不肯告诉我?” 话到这里,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为了什么吵,只是觉得横也不对、竖也不对,就象在高速公路上迷了路,只能一个劲开下去,等下一个路口再看究竟开到了哪里。
程明浩默默地在我身边坐下,一句话也不说。
“你说话呀,” 我拍拍他的手背,他没有反应,我用力拉他的衣袖,“你说呀。”
好半天,他才开口,“你要听什么?”
“问题不是我要听什么,而是你要说什么。”
“我没什么要说。”
我赌气地翻个身、又拿起那本杂志盖住脸,“没话要说,那你就走吧。我现在想一个人待着。”
我本来以为他会再来哄我,可是,他真的站起身来,把车钥匙往口袋里一放,走了,还把门重重一关。
我把杂志往地毯上狠狠地一摔,越想越生气:居然真的走了,连句话也没有。算起来,这大概是我们第一次比较认真地吵架,为什么吵不好,偏偏是为了张其馨和她那个情圣男朋友。他居然为了张其馨和我耍酷,岂有此理! 好,你和我耍酷,我陪你耍,看谁更加酷。我不相信我耍不过你。
第二天晚上吃过饭,程明浩又来看我。当时我正在换厨房里的灯泡,灯装得很高,我在一张餐桌椅上搭了个小凳子,站在那上面才能够着。听见门铃声,我下去开门,等他进来后,我也把门“砰” 的一关,然后自顾自又要爬到凳子上去。
他按住我的肩膀,“我来。”
我说,“我自己可以。” 我坚持自己换,他在下面一手按着凳子,一手扶着我的脚踝。
等我把灯泡换好,他立刻伸手把我抱下去,“以后这种事情让我来做。”
“我又不是不会。” 我挣开他的手,把凳子和椅子都放回原位。
“璐璐,昨天是我不对,别生气了,好不好?”
“你有什么不对的?是我任性、抓着‘小节’ 不放,跟你兴风作浪,所以,我检讨,还要麻烦你老人家大人不计小人过,肚子里呢撑撑船,” 我冷冷地回他,“你不待在家里整理我的罪状,跑来干什么?”
“你究竟希望我怎么样?” 他脸上的微笑慢慢地消失了。
“我敢希望你怎么样?你不高兴了,会一甩门跑掉,我吓都吓得半死。” 我忍不住又把声音提高半度。
那天的结局是,程明浩再一次“一甩门跑掉” 。他走了以后,我开始懊恼:他明明是为了道歉而来,我却一点面子都没给他留,下次见面,怎么下台呢?
当时我还担心着“下次见面” ,结果,后来的好几天我们都根本没有“见面” ;他没有再来找我,连个电话也没打。
等到第五天,我真心诚意地后悔了,我想,他一定是在生我的气,而且,恐怕气得不轻。
我上班开始分神,一有外线电话就立刻拿起来,希望是他打的,结果都不是。
那天,我无精打采地回到家,一上楼梯就看见门口放着一盆花。别致的花盆我一眼就认了出来,是程明浩办公室桌子上的非洲紫罗兰。
我环顾四周,没有人;我把花盆拿起来左右打量,也没有纸条什么的。
一个可怕的念头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心,让我打了一个哆嗦:他,这是要跟我分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