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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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开始肚子疼,等躺到床上,已经一阵阵定时发作,痛得我脑袋发晕,靠做深呼吸来分散注意力。

虽然包里有睡衣,我还是穿着程明浩的一件衬衫钻进了被窝。因为衣服上有他的气息,我喜欢他的气息就这样包裹着我。

程明浩替我把被子塞好,说声“晚安” ,也去睡了。我裹着被子,久久不能入睡,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特别希望自己是个男人,可以免去这种无处去清算的烦恼;像程明浩,虽然躺在地上,我担保他老早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

不知多久以后,痛经愈演愈烈,我不由开始辗转反侧,一连翻了几个身以后,我听见他问我,“怎么了?” 他居然还没睡着。

我打开灯,告诉他我肚子痛。他问我,“很厉害吗?你脸色很白。”

我勉强对他微笑一下,“还可以,” 然后把手按在肚子上揉,“不要紧,以前也经常这样,过一会儿应该就会好的。”

我关上灯,翻个身,一边揉肚子一边开始数羊。数到差不多一百二十只羊,我突然听见程明浩站了起来,轻轻地爬到床上,躺到我的身边,他说,“我帮你揉。”

我点点头。他从背后把我抱在怀里,一只手伸过来,缓慢而有力地替我揉着,像一只不会冷掉的热水袋。他用下巴蹭着我的头发,吻了一下我的耳轮,“这样是不是感觉好一点?”

我半闭起眼睛,“很好。谢谢你。”

过了好一会,果然舒服多了。郑滢曾经跟我津津乐道杨远韬如何体贴她,其中有一条就是她痛经的时候他会帮她揉肚子,当时我不以为然,现在才明白,一样是揉肚子疼,男人的手就是比较有效。

我对他说,“你对我真好。” 过了一会儿,又有点心酸,“你对谁都好,就像张无忌。”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不是那样的。我和那个女孩子真的只是好一点的同事而已,她都从没来过我家。那个风铃,我只当是她的一片好意,没想到你那么在乎。要是真有什么,我为什么还要光明正大地挂在那里等你来发火?”

我说,“谁知道你跟人家好到什么程度。”

他叹了口气,“归根到底你还是不相信我。”

“算了,不要再提了,” 我说,“我喜欢你这样抱着我,像查理布朗抱着史努比。”

“查理布朗是谁?”

“你没看过花生漫画吗?”

“有人说过我是土包子。”

我笑起来,开始给他补课,“查理布朗是花生漫画里的一个小男孩,也是主人公,史努比是他养的一只小狗。史努比是全世界最最可爱的一只狗,它长得胖胖的,和人一样可以站着走路,高兴的时候耳朵会竖起来拧成两个麻花。它不会说话 -- 狗当然不会说话,可是很聪明,会通过表情和汽球上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人家,它还会用打字机写小说呢,”我打个哈欠,“查理布朗其实是个挺倒酶的小孩,凡是他组织的球赛啊、游行啊,一定会下雨,他干什么好像都不大顺利,经常被人家嘲笑,但是他很善良,而且,在史努比的眼睛里,他是世界上最最厉害的人,因为他每天会定时把狗食放在盘子里。我想,史努比大概是唯一一个把查理布朗当回事的吧,” 讲到这里,我已经开始有点迷迷糊糊,“我真喜欢花生漫画,里面的人物一直都不变,永远长不大。想想查理布朗也挺不容易,一只狗养了足足五十年,不知喂掉多少罐头,难怪史努比崇拜他。”

我听见程明浩在我耳边说,“璐璐,我明白了。” 他的呼吸拂过我的脸颊,暖暖的。

“明白什么?”

“我明白… 查理布朗是谁了。”

我笑笑,“我现在好多了,你可以不用揉了。”

他的手停住,却慢慢地、温柔地向上移动,一直到我的胸口。他停顿了一下,轻轻地解开了我胸前的一颗衬衣钮扣,他的手已经触到我的皮肤,却在那里停住,过了一会儿,又把钮扣扣上,摸摸我的头发,“睡吧。”

那一夜,西雅图下着微微的雨,他就那么抱着我睡着了,像查理布朗抱着史努比。那是一个温暖厚实的怀抱。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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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没有送出的手表和程明浩的衬衫一起带回了旧金山。那件衬衫,我当睡衣穿了几次,脏了以后,却一直舍不得洗,因为现在那上面有他的气息和我的气息,难分彼此。於是我把它挂在衣柜的一个角落里。

至於手表,我打算当成新年礼物送给他,或者就作明年的生日礼物也可以,不愁没有机会,还可以顺便看看它走得究竟准不准。

公司裁员之后的一次部门会议上,终於有人忍不住斗胆提出了那个听似简单、其实难度绝不下于电视节目“谁想成为百万富翁” 里价值起码五十万美元的问题: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不被“资源重组”?问题一出口,大家的眼光齐刷刷地投向老处女,看她如何应对。

老处女耸耸眉毛,首先声明,任何“资源重组” 的决策都是上层再上层做的,她本人知情决不比我们早多少,更没有决定权,言下之意“哪天我叫你滚蛋你别怪我,要骂骂公司” 。随后字斟句酌地说,我很理解大家的想法,但你们也要明白,在现在风云变幻的市场环境下,公司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保持和提高竞争力,从长远来说,正是为了“我们大家” 。所谓“资源重组” ,以后可能会成为公司提高竞争力的一种手段,希望你们能够顺应潮流。

这是个天大的坏消息,我们面面相觑,汗毛不约而同竖了起来,那一句“顺应潮流” 听上去更加像“节哀顺变”。是真的:不知什么时候,把我们当宝贝一样请进来的公司,现在,开始嫌弃我们了,如果赶走一些“我们” 可以把股票拉高一个半个百分点,它不会手下留情。

会变心的,不仅仅是男人。这种变心,连撒泼胡闹、“一哭二睡三上吊” 的余地都不给你留。

老处女看吓着我们了,又满脸笑容、安慰似地说,她“个人认为” ,在当今环境下,公司要“资源重组” ,涉及的对象往往是那些“技能已经不再为公司急需” 的员工,所以,作为员工,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尽量努力工作,用工作成果去证明自己的技能是公司所“急需” 的。

我们又一次面面相觑。我想起一个成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曾几何时,每个人收到的录取通知上都写着“我们坚信您将成为本公司极有价值的资产” ,突然间,他们好像不再“坚信” ,“资产” 们就需要去证明自己还是有用的,而这种优胜劣汰,搞不好几个月就来一次。早知如此,当初废什么话?

当“资产” 们不约而同想到“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偷偷整理简历打算另觅东家的时候,没料到美国的“高科技行业” 本质上竟然和红楼梦里的大家族一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你被抄家了吗,那么我也气数将尽。很多小公司一夜之间倒闭,大公司基本都境况不佳、或明或暗地在裁员,101公路两边原本寸土寸金的办公楼宇开始不断出现空位,一批又一批失去工作的人搬离,在这个地方,没有工作是根本无法生活的。

2001年,这个被俗称为硅谷的地方跌进了一片愁云惨雾。

六月份,我们整个部门脚底朝天。好几个项目一起完工,人员又减少了差不多四分之一,大家要赶里程日期,要顶上分到手里的额外工作负担,以证明自己是公司“急需” 的人才,忙得不亦乐乎。

大家开始向 Chris自觉靠拢,在几百人的大会上排队抢话筒问煞有介事的问题,在漫长的会议结束前一秒钟争先恐后发言,每个人都意识到,从今以后的竞争会更加残酷也更加现实,因为,那已经不再是为了风头,为了意气,为了大一点的窗子或者舒服一点的椅子,而是为了-- 自己的立锥之地。

有人说,亚洲人忧患意识强烈,我也一直相信这一点,直到某一天在公司吃早饭,一个平日总是嘻嘻哈哈的美国同事青着眼圈苦笑,“昨天晚上我做了个恶梦,梦见被裁员了,吓出一身冷汗。后来我就再也睡不着,开始算如果我真被裁员的话,以后拿什么去交房屋分期贷款,是不是从退休金帐户里拿一部分出来折现,有哪些投资可以卖掉救急,还有孩子的教育基金怎么办,哪些东西可以抵税,一直算到天亮。” 我突然明白,其实,无论在哪里,人心都是一样的。在这个很大程度上金钱等於尊严的社会,谁潇洒得起来?

差不多天天晚上加班,老处女每天七点半准时给我们送比萨饼当晚餐,然后坐镇办公室到大约十点。明是关心,其实是监工,老板都在,谁都别想走。

有一天,为赶一项工作,我从早上六点一直干到凌晨一点,连续十九个小时 --后来有人告诉我那破了我们部门当时的加班记录。我开车回家,马路上空空荡荡,只有一盏一盏路灯从视野里滑过。我的上下眼皮直打架,突然,它们合拢了,我的意识开始迷糊。过了一会儿,我猛然意识到自己是在公路上,吓得浑身一震,马上睁开眼睛,车子已经开过了好远。

我立刻打了自己两个耳光,然后打开两边的车窗,让风灌进车里,直到确信已经完全清醒为止。

我在最近的一个加油站停下,买了一罐可乐,回到车里,咕咚咕咚灌下去。

临晨1点40 分,我坐在公路边的汽车里,呆呆地喝可乐。刚才,我在七十英里的时速睡着了,而车子还在往前开,假如当时发生什么意外,此刻我说不定已经死了。

一阵深切的悲哀随着午夜的风席卷而来:生命是非常脆弱的。我们吹嘘它很坚强,其实,它就是非常脆弱,人可能会因为各种意想不到的原因而死去,就象刚才我可能会因为开车睡着而客死他乡。

要是真的那样,我岂不是很惨?连二十五岁都不到,辛苦了十九个小时,身边一个人都没有,还有,连婚都没结过。

要是真的那样,程明浩很快就会知道消息,我相信他会很难过,可是,他会不会后悔没有跟我结婚?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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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听了我开车睡着的事情,点着我鼻子警告,“工作上卖卖力就够了,犯不着去卖命。老实说,卖力也应当适可而止,那帮人现在只盯着数字,根本不在乎员工投入了多少,等这个季度业绩出来,不好,裁,还不见效,再裁,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的。”

“知道了,”我托着腮帮点点头,“不过,你知道吗,开车时睡着其实挺舒服的,童话里面的人物骑着鹅在天上飞,说不定就是那种感觉。”

郑滢白我一眼,“你有没有告诉程明浩?”

“没有。告诉他,他一定会训我一顿。”

“他一定会很心疼你。”

“我自己想想都后怕,用不着再拉个人一起怕。”

不久以后,我陪郑滢干了一件很无聊的事情:跟踪杨远韬的老婆。起因是郑滢在不知哪本书上(她现在很用心钻研两性关系,特别是有关“蓝杏出墙” 的话题) 看见说男人发生婚外恋情,一个很大原因是为了寻求自己妻子身上缺少的东西。郑滢对这个说法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她想看看杨太太身上到底缺什么东西。

我们选了杨远韬出差的一个周末,开我的车,停在他们家马路对面守株待兔。郑滢说,“他老婆基本上每个星期六下午要出去美容,然后或者去健身,或者看看朋友什么的,然后大概六点左右回家,日子真好过。” 情妇往往对原配的日程了如指掌,不管情愿与否。

郑滢今天穿了件上面画着个骷髅、还缀了几块亮晶晶金属片的T恤衫,下配条松松垮垮、麻袋一样的休闲裤和运动鞋,头发盘起来塞进浅灰色的鸭舌帽,像个高中生,以至于我刚看见她都差点认不出来。

她看看我披在肩上的长发和身上的粉蓝色亚麻布无袖连衣裙,大为赞赏,“关璐,你今天看上去很有味道嘛,” 还没等我来得及“哪里哪里” 一下,“这样的话,就算她发现,八成也会觉得你是那个狐狸精。”

“她见过你?”

“应该没有。”

“做贼心虚。”

郑滢的时间表很可靠,下午一点多钟,一辆本田车开出来,车里是一个女人。“应该就是了,” 郑滢肯定地说,“他老婆开本田雅阁。”

我们跟着那辆本田雅阁一路到了一家商场。杨太太今天并没有去美容或者健身,而是去购物。我们跟着她,不,准确地说,是她的背影,穿过人流,转了好几个弯,最后走进一家服装店。

进去以后,打量一下四周,才发现这居然是一家孕妇装的专卖店。我看了郑滢一眼,她咬咬嘴唇,脸色有点发白。我们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那个女人的腰腹部,可是从背后,什么也看不出来。

那个女人挑了几件衣服,走进更衣室,久久不出来,那个架式不像试衣服,倒好像要就地把孩子生下来。

我翻了翻衣服的标价,令人咋舌,顺口说,“想不到怀孕这么花钱,” 随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立刻补上一句,“不过,我知道有些人喜欢买孕妇装当睡衣穿,因为觉得舒服。”

然而,我说什么都没用,因为郑滢铁青着脸,根本不在听我说话。

那个女人终於走出来,付了帐,拎着店里精致的提袋朝我们的方向走来。我们一起做贼心虚地转过身去。

那天的经历证实了一点:情妇往往低估了原配的侦查能力。因为那个女人走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停了下来,然后轻轻地说,“你好。” 一股淡淡的“鸦片” 香水味通过空气传递过来。

我们不得不硬着头皮转回去,有一刹那,我真的害怕她把我当成“狐狸精” 一个大耳光甩过来。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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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郑滢几乎同时暗暗倒吸了一口气。杨太太的个子总有差不多一米六八,象牙色的皮肤,弯弯的眉毛画得恰到好处,碧清的一双眼睛,天然有点上翘的唇角给整张脸增添了一些风趣和俏皮。她穿一条蓝底嵌白条纹的松身裙子,看得出价格不菲,身上唯一的首饰是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清清爽爽。站在她的面前,我们在身高上和心理上都不由立即矮了一头。

这一会,我们看明白了,杨太太的肚子的确微微鼓起,她来买孕妇装并非摆“空城计” 。

那是一个相当漂亮而有气质的女人,和杨远韬简直天生的一对,我想他们以前大概也是金童玉女。看来,男人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并非一定是由於“里面的世界不精彩” ,只是他们想拥有两个世界而已。

杨太太并没有被郑滢小太妹似的外表蒙蔽,微笑着问她,“你是郑滢吧?”

郑滢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然后豁出去似地点点头。

“我先生跟我提起过你。他说你人很好,也很能干,”她说话的语气低沉而温柔,却让我想起“二月春风似剪刀”,“像你这样聪明漂亮的女孩子,一定有好多人追吧?”

郑滢没有回答她那个问题,其实她也不用回答,因为无论说“有” 或者“没有” 好像都不对头。她只是死死地盯着杨太太的肚子。

杨太太显然注意到了她的眼光,优雅的神情里漏出一股难以掩饰的胜利者的骄傲,“我们早就想要个孩子了。”

郑滢终於抬起头,抿了抿嘴唇,干巴巴地说了一句“恭喜” ,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有点亮晶晶的东西在闪。认识这么多年来,头一次见她如此露怯。

我意识到自己闯进了一个角斗场,两个女人正在一堆孕妇装旁边不动声色地你死我活,而一个胎儿成了最有力的武器。没有流血,却一样残酷无情。

我装模作样地看看手表,然后拉拉郑滢,“三点钟了,陪我去剪头发吧。” 她点点头,勉强对杨太太微笑了一下,“我们先走了。”

杨太太还是维持着她优雅的笑容,“再见。对了,香奈尔五号其实并不太适合你们小女孩子,喜欢香奈尔的话,可以试试看Coco。” 她大概并不知道,用香奈尔五号的,其实是我而不是郑滢。

回家的路上,我们一句话都没说,因为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也知道她现在更愿意一个人发呆。所以我让她发呆,同时心里忍不住想:香奈尔五号怎么了?

曾经以为青春是最值得骄傲的本钱,但那天,那个比我们老了不知几代的女人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像砂皮一样把我的自信心打磨掉一层:她说“香奈尔五号其实并不太适合你们小女孩子” ,真实涵义恐怕是“你们小女孩子其实并不太适合香奈尔五号”。我看看郑滢,她正靠着车窗瞪着外面马路上的车流。我想,她受的刺激比我要大得多得多。

后来,我去一家香水店专门比较了一下,发现杨远韬太太并没有说错,香奈尔的Coco的确显得更加“年轻” ,然而,我并没有买,因为割舍不下香奈尔五号那种坦诚相见的芬芳馥郁。我觉得,那是一种可以用一生的香水。我喜欢永恒不变的东西,它们总是让我觉得安心,既然可以用一辈子,早了几年又何妨?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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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终於开口了。她把汽车遮阳板翻下来用上面的小镜子照照自己的脸,问我,“你说她漂亮还是我漂亮?”

我刚想说“都漂亮”,随即觉得这种说法骑墙而混帐,想了想,改成“你比她年轻” 。

她叹了口气,“除了年轻,她还少什么呢?”

是啊,除了“年轻” ,我也说不出杨太太究竟少什么;或许,那就是杨远韬要从郑滢的身上寻找的,他也的确找到了。可是,“年轻” 这个东西是“皇帝人人做,今年到我家” ,每个女人都会年轻也都会老去,所谓“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怎么讲呢?

时间是每一个女人的滑铁卢。

我想,假如我是男人,无论拥有杨太太还是拥有郑滢,都会觉得心满意足了。可是,真正的男人偏偏就觉得一个不够,难怪有人说男人和女人来自不同的星球。某个星球上的人,也不知怎么进化来的,天生比较贪心,脸皮也比较厚。

关於他太太怀孕的事件,杨远韬对郑滢的解释是“意外”,绝非他的本心;他说他很后悔,究竟是真是假,无从考证。

“其实我也知道他在他老婆那里肯定要定期交货,可是,他怎么就 -- 就不当心一点呢?” 郑滢咬着嘴唇,一脸“恨铁不成钢”,“早知道,我先送他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避孕套,一个不够,用两个好了啊,真是的。”

“你们打算怎么办?”

“他说先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哼,我怀疑他根本就是故意的,因为我说过今年之类要嫁出去,他当真了。”郑滢把一个喝空的可乐罐“啪” 的一声捏瘪,“我已经不相信他了。”

我以为郑滢会跟杨远韬分手,可是,后来我发现他们还是在一起,郑滢还是在吃郑广和开的药。她有一次这样自嘲,“他现在找我比从前还要勤快,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老婆怀孕了需要保胎。早知如此,不如当时咬咬牙先怀个孩子然后逼他离婚,看他怎么办,” 随后愣了愣,又苦笑一下,摇摇头,“简直像在说梦话,万一他不离婚或者离不掉,难道我去做单身妈妈?再说,现在这种形势,要是真的怀孕,只怕生完孩子就会被公司裁员,到时候,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我心酸的发现,郑滢被她的“爱情” 逼到了一个何等尴尬的境地。这是美国,誓言比什么都昂贵,连做情妇都格外艰难。

过了几天,郑滢在同事的推荐下去做一种稀奇古怪的按摩 -- 用海草和浴盐把人层层包裹起来然后再做推拿,据说很放松,她要我跟她一起去,我坚决不肯,因为那让我想起腌咸鱼。结果,她和一位久违的老朋友不期而遇,的确久违了,那是许文磊。

大才女宝刀不老,三下五除二让原本想“散散心” 的郑滢加倍自卑。郑滢是去“开开眼界” ,而她是那里的常客;郑滢为找工作半路出家学计算机,而她把博士一路念到了底,并且根本不准备急着工作,因为她早已结婚,打算先要个孩子,“反正现在不容易找工作,等风头过去再说”;许文磊的先生属於硅谷全盛时期正好捞到全脂牛奶上面油膏的那一族,由於不知什么原因在2000年聪明地全身而退,卖掉手头几乎所有公司股票,所以现在,她其实也根本不需要工作;最后,致命的一击,许文磊的老公来接她回家,郑滢满心希望他长得猥琐一点让她好歹心理平衡一下,偏偏人家也是仪表堂堂。总而言之,她什么都有。

郑滢很难过,“我现在算是明白了,真正聪明的女人什么地方都聪明,你看,考试的时候人家能考满分,上学校人家能上一流的,嫁老公又能嫁个样样都好的。我们呢,老是觉得自己很聪明,其实傻得要命。”

“有个人要是知道了,说不定比你还失落。”

“谁?”

“蒋宜嘉。男人知道自己从前女朋友嫁得特别得意,多少都会有点发酸。”

“我怀疑那个时候许文磊就是为了这个人把蒋宜嘉甩掉的,哼,难怪那么潇洒。” “四点半” 要是知道她的如意郎君其实是经过如此“一传” 、“二传” 才到了自己手上,不知是不是会格外珍惜。

郑滢一本正经地看着我,“关璐,我觉得我们都在浪费青春。”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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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她,“我们?”

“我应该抓紧时间,像许文磊那样嫁个好老公,根本不用这么辛苦。其实,你也完全可以找个比程明浩好的人。”

“他挺好啊。”

“不是说好,是要靠得住。起码,不让你累得半夜三更在高速公路上自己扇自己耳光。”

“他又不知道。”

“他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郑滢毫不留情地盯着我,我避开她的目光。餐厅的落地窗外,草坪尽处,是一大片北加州的蓝天。我心里浮起那天在公路上睡醒过来一刹那间的感受,假如我撞车死了,此刻的天一定还是这么蓝,它不会懂得为我默哀。

经历过“生死一线间” 的人,大概是会改变一些想法的。比如我,虽然并不太爱听郑滢的那句话,却不得不承认它有道理:他,又能怎么样?

过一会儿,郑滢突然笑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青春,不就是用来浪费的吗?能浪费的时候不浪费,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我跟着她微笑。

郑滢问我,“你相信爱情吗?”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相信。” 老实说,我并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第一次见到程明浩,也并没有什么“触电” 的感觉,只是一看见那个和他俊朗脸型毫不相称的圆鼻头,就情不自禁地希望他对我微笑,希望他对我好,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 ,仅此而已。而且,每当涉及到和爱情有关的问题,我就会犯迷糊,做一些心里没底的事情。我说我相信爱情,是因为我知道,无论我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我都在追寻这种比意大利餐馆菜单还让人看不懂的东西;既然已经在追寻了,相信,总比不相信要好吧。

我觉得我很爱程明浩,然而,他是不是也一样地爱我?

马克. 吐温这个名字的原意是“水深两浔”,水可以用“浔” 去衡量,爱情又该用什么去衡量呢?

那天回家的车流里,我第一次认真地思考这些问题。因为希望他对我微笑,我先对他微笑;因为希望他对我好,我先对他好;因为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 ,我做了很多自己想想都觉得肉麻的事情。到现在,我手里的最后一张牌已经扔了出去,接下来,又如何呢?

假如我已经把手里最后一张牌扔了出去,而他还迟疑不决、在心里暗自掂量,那是多么令人难堪的场面。

有人说,女人使男人成长。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成长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然而女人老得比男人快,我担心等他长大,我已经变成一块用皱的纸巾正好可以去废纸篓。郑滢说青春就是用来浪费的,我没有她那么潇洒,我害怕在青春的尽头是一场空。

那一个周末,我和公司另一个部门的一位男同事一起去爬山。硅谷很多高科技公司里男人太多而女人太少,这种现象被俗称为“狼多肉少” 。我们公司也不例外,而且,我们公司里的“狼”在狼群中不算竞争力最强的,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冒绿光,以至於每个未婚的女孩子,也不管你有没有男朋友,都有几个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经介绍就知道你的名字,聚餐时主动替你拿蛋糕,周末加班会“顺便” 来问候一下,叫你别太辛苦之类的。

这个同事是在一次开会时认识的,因为我们不约而同地一边看报告一边用左手转圆珠笔,而且,用的都是无名指。他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也用左手无名指转圆珠笔呢”,他大概也看见我那个手指上没有戒指,所以,过几天,他约我周末去爬山。

那个人很好,但是,除了都用左手无名指转笔之外,我们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回家后,我在电话里告诉程明浩,我和郑滢一起去爬山。随后心里非常难过,我不许他对我说谎,可是,我却对他说谎了。

过了几天,那个同事又给我打电话来,像所有本分的男人一样告诉我他对我“印象很好”,问我周末是否愿意一起看电影。我拒绝了。

我打电话给程明浩,告诉他上个星期其实并不是和郑滢一起去爬山,而是和另一个男人。我以为他会很生气,质问我为什么骗他,结果他什么也没说。

我终於忍不住,问他,“假如有一天,我碰到一个比你更加好的人,你会放我走吗?”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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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问我,“那个人,他比我好吗?”

“没有。”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可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碰到一个人,对我比你更好,你会怎么办?”

他许久没有说话,最后轻轻地笑了笑,“要真是那样,我会放你走。”

我愣在那里不知怎么回答。我满心以为他会说“不会” 或者“你怎么问得出这样的问题” ,却万没想到他那么干脆地说“我会放你走”。他都说“会”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十分后悔问他那个问题:不问,起码不至於得到这样一个答案。

郑滢知道这件事,痛心疾首,“你,你,你可傻得真有水平啊。要脚踩两条船是这么个踩法的?要么你继续跟那个人约会,等成功了再跟程明浩摊牌,要么你就此打住,哪有这样一面给人家吃皮蛋一面自己乖乖招供的呢?你当心两边不着。”

我笑笑,“反正我现在也没有两边。” 随后突然害怕起来:程明浩让我来去自由;这一次,我遇见的人没他好,但下一次呢?会不会有一天,我真的遇见一个更好的人,他就那么大大方方地放我走了?我越想越难过。

六月终於过去,好几个项目做完,大家空闲下来,心里却一致开始偷偷发慌,因为仔细想想,正是那些无穷无尽的工作、那些每个人一天咒三遍的里程日期使我们对公司而言“有价值”,现在,项目告一段落,该如何去证明自己还是为公司所“急需” 的呢?

风水轮流转,我手头上那些又老又涩的工作突然抢手起来,因为老版本产品的客户已经相当稳定,也就是说,总会有活干。好几个同事向老处女提出他们想“提高自己这个领域的技能”,最后被 Chris 拔了头筹,分配来和我交换一部分工作,用老处女的话说,“这样有利於部门里技能平衡” ,其引申意义不下于“这样我随时叫谁走都可以” ,听得人汗毛凛凛。

和 Chris 一起工作是对智商和情商的双重锻炼:他很懂得“不耻下问”,从不介意浪费我多少时间,而且,妙就妙在,他甜言蜜语地慷慨挥霍了我的时间之后,永远“不为世人知” ,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绝口不提,好像一切都是他自己无师自通。等稍微熟悉了一点点,便开始故态复萌,把肚子里的半瓶水拼命晃荡,指手划脚,让我又恨他又佩服他:有些人的牛皮就是吹不破,你也拿他没有办法。

七月份,我突然接到杜政平的电话,他来旧金山培训,想约我见面,我犹豫半天,还是去了。

杜政平穿了件斜条纹的T 恤衫,一见面就热情地跟我握手。他没怎么变,想想也是,才一年多,能变到哪里去?

我们坐在一家 Starbucks 桔黄的灯光下看窗外的风景。我说,“你们公司不错嘛,舍得送你到旧金山来培训,简直像在度假。”

他笑笑,“我还是第一次来加州呢,” 顿了一顿,又说,“这里天气真的很好。”

我们交流一番近况,终於无话可说了。我喝我的薄荷摩卡,他喝他的卡普基诺。

他问我,“程明浩好吗?”

我点点头,“好。” 也问他,“你女朋友好吗?”

他喝一口咖啡,“我们分手了。”

“怎么会?” 随即意识到这个问题好像并不太适合由我来问。

“她说跟我在一起看不到将来,” 杜政平摇摇头,“你们女人真的很稀奇,她说我没有诚心跟她结婚。可是,问题是,她从来没跟我提过她想结婚啊,我怎么会知道?”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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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当然不会跟男人说‘我想结婚’。她是觉得你爱她,就应该知道。”

杜政平苦涩地摊摊手,“不好意思,我爱她,但我真的就不知道。”

我想了想,说,“可能她爱你更多吧。”

杜政平转过头来看看我。我望着窗外远处高速公路上的车水马龙,淡淡地往下说,“有时候,最痛苦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人明明爱你,可就是没有你爱得多。老是付出付出付出,是很累的,而且觉得特别不公平,因为连骂他的理由都没有,离开他的借口都找不到。”

那一刹那,我佩服起那个女孩子来,她为了“看不到将来” 离开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心里一定比杜政平更难受,但她至少做到了。我从程明浩身上一样看不到将来,却只是蒙着眼睛不去看,自欺欺人。

杜政平还是一脸茫然。我对他微笑一下,“我瞎猜的。”我想,男人不会理解,女人的爱情,很多时候就是玉石俱焚的。

两杯咖啡喝完,杜政平说,“你好像不大开心。”

我说,“没有,是最近工作太忙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说句你大概不会爱听的话,当时去追我女朋友,有点也是为了和你赌气。”

我又笑笑,“谈恋爱是不能赌气的。”

他也笑了,“你不如说谈恋爱赌气也没用。” 然后问我,“说实话,今天出来见我这个老情人,是不是先跟程明浩请示过,得到了他的批准?”

我摇摇头,“他这方面很民主,从来不约束我。” 我想,就算真的告诉了程明浩,他也未必会吃醋。

我们在街口分手,我们交换名片,说“保持联络。”但是,我们心里都明白,那是一句空话。老情人,不过就是偶然相聚,几杯咖啡满与空之间的交情。

郑滢过二十五周岁生日,没有什么排场,只是一些在旧金山的朋友凑在一起吃了顿饭。杨远韬没来,或许是他老婆现在管他更紧,或许觉得我们都知道他的根底害怕尴尬,但是人不到礼到,他送给郑滢一条白金手链,细细的链子上缀着几朵精致的小花,手工很细。为了这条链子,我猜他大概又存了很久的私房钱。

郑滢把链子戴在手上,晃了几下,问我,“像不像手铐?”

我说,“比手铐漂亮一百倍,肯定很贵。”

她笑起来,“你觉不觉得我现在心理承受能力强多了?记得那次,为了他请客吃饭放我们鸽子,我还喝醉过酒呢,真是夸张,” 然后又自言自语似地说,“男人送的首饰,除了戒指,其它统统不值钱。”

我并不喜欢郑滢语调里透出来的玩世不恭,但这句话的确有道理。首饰中,女人最最宝贝的大概就是戒指了。公司里结了婚的女同事,再不喜欢首饰,多半都戴着戒指;我们部门有个女孩最近订婚,每天都把未婚夫送给她颗硕大的钻戒骄傲地戴在手上,逢到开会,在会议室暖融融的灯光下宝光四射,搞得大家都不由自主分散注意力。她还发给每个未婚的女同事一本那家珠宝店的目录,我把它带回家随手翻开来看看,不得不承认,戒指,就是特别迷人。迷人的,并不是那块金属或者石头,而是附带的一个承诺,因为不是每个男人都给得起,给得起的,也未必肯给。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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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吃到一半,林少阳的手机响了,他出去听电话。张其馨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凑过来跟我们说,“我看又是他哪个女网友。” 张其馨吵过几次,加上每次林少阳公司组织活动,凡是可以带朋友的,她都积极出席,让大家都知道他已经“名草有主” ,林少阳在生活中收敛了许多,却把拈花惹草的劲头用到了因特网上,并且加倍卖力。

“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一清二楚,不拆穿而已,” 张其馨很不高兴,“他最爱去风骚的那个网站我也看过,肉麻得要命,男的统统标榜帅哥,女的全体自称美女,一天到晚哥哥妹妹,根本就是一帮丑八怪在意淫。”

“他的网名是什么?”我好奇起来。

“‘春风十里’ 。”

郑滢噢哟一声,“这么土的网名能泡到女孩子?”

我问,“林少阳是扬州人?”

“不是,他喜欢小杜的诗。”

“小杜?杜政平?我从来不知道他还会写诗。” 郑滢一头雾水。也怨不得,念书时她交过很多科目的男朋友,就是没有喜欢古文的;大学语文课上老师慷慨激昂地讲解“将进酒” 和“行路难”时,她正在教室最后一排埋头钻研“鹿鼎记” 里苏北奇男子韦小宝无与伦比的骂人技巧。

张其馨心情不好也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是杜牧。比杜政平老了上千年呢。”

郑滢恍然大悟,“我说呢,难怪那么土。”

“网上有个女人看见他叫‘春风十里’ ,就也起个名字叫‘卷上珠帘’ 。够露骨吧?”

郑滢说,“嘿嘿,挺性感。他们勾搭上了?”

张其馨翻个白眼,“天天调情。那个女人真不要脸,开口闭口‘春风哥哥’ ,他呢,‘珠帘妹妹’ 、‘珠帘妹妹’ 叫得我恨不得把他株连九族。对了,那个女人还关心他有没有老婆。”

“他怎么说?” 我们异口同声地问。

张其馨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这就是我最恨的,他跟人家说‘你发张照片给我我就告诉你’ ,那个女人这下子倒知道摆斯文了,假模假样不肯给他,然后两个人接着网上调情。你们说气不气人?”

“你怎么不跟他讲?”

“跟他讲,他抵赖得比谁都快,还会反过来说我小心眼,因为他们除了敲敲键盘调调情,的确什么都没干,” 张其馨叹了口气,“看得见、摸不着总比看得见、摸得着要好吧。无论如何,网络总还是虚幻的。”

这个时候,林少阳回来了,一脸阳光灿烂,让我想到他那个“春风十里”。他笑眯眯地问,“说什么呢?”

张其馨刹那之间又恢复了平静和温婉,轻描淡写,“噢,我们在说关璐做手术的事情。” 看得我和郑滢目瞪口呆。我想她过上几年,涵养大概和杨远韬太太有得一拼。

林少阳立刻又体贴入微地为她布菜拿纸巾,完全标准好男朋友的样子。我觉得他是爱其馨的,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去打野食呢?“窝边草” 被拔光了还要到因特网上去找?难道男人天生就不会专心地爱一个女人?

那一年,因为从九月份开始公司将不再补贴员工的近视矫正手术,好几个同事都在夏天去做了手术。我本来并不特别想做,所以下定决心是因为有一次开会隐形眼镜掉了,半个部门的同事嘻嘻哈哈地钻到会议桌下去帮我找,而且,自从戴隐形眼镜以来,我的近视已经加深了好多,我很怕会接着深下去。

我两个月前去看过医生,做了检查,正式手术定在七月底。我跟程明浩早就说好,到时候他回来陪我一起去,可是,手术前一个多星期,他突然告诉我,可能赶不回来,因为他的一个项目快要结束,时间很紧张。

我很生气,“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他说,“临时出了点变化,我也是才知道的。可以改期吗?”

我问医生手术是否可以改期,他说那样的话就要排到十一月份以后。於是我告诉程明浩,“算了,到时候我叫郑滢陪我去。”

他说,“对不起。”

我失望地说,“你说话不算数。”

手术在下午,结束以后,郑滢把蒙上眼罩的我送回家,一路骂骂咧咧程明浩“什么东西” 。她扶我到沙发上坐下,自己到厨房去做晚饭。这个时候,程明浩突然来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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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一看见程明浩,立刻开溜。

我问他,“你怎么来了?”

他说,“前几天把工作赶了一赶,不过还是晚了。”

程明浩走过来,一路凑到我鼻子跟前研究我的眼睛,“你感觉怎么样?”

“比以前不戴眼镜的时候看得稍微清楚一点点,医生说慢慢地会越来越清楚。”

他伸出两个手指,“这是几?”

“三。”

他又伸出三个手指,“这个呢?”

“四。”

他着急了,又伸出四个手指,“那这个呢?”

我笑起来,“第一次是二,第二次是三,这一次是四。刚才是跟你玩的,谁叫你现在才来。”

他舒了口气,也跟着笑起来。他淘好米,把饭锅放上电炉,打开冰箱搜索,“好像没什么东西了。你晚饭想吃什么?”

“我想吃炖蛋,上面撒一层葱花。”

“有番茄,番茄炒鸡蛋吧。”

“我喜欢吃炖蛋。”

“炖蛋可能对伤口不大好。”

“那也叫伤口?”

“番茄炒鸡蛋,上面撒一层葱花。” 他开始打鸡蛋。

“你都决定了,还问我干什么?”

他把饭菜端到茶几上,叫我吃饭。

我说,“把勺子给我。”

他说,“我来喂你吧。你这副样子像‘X档案’里跑出来的,我怕你会吃到鼻子里去。”

於是我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分享一盘番茄炒鸡蛋,吃了几口,我问他,“你放了几个鸡蛋?”

“四个。”

“那怎么轮到我全是番茄?”

他不好意思地说,“刚才水放少了,鸡蛋有点炒焦了。”

“其实做番茄炒鸡蛋是根本不用放水的,只要早点加盐,把番茄里的水分吊出来就可以。放了水,反而淡了。”

吃完饭,我忍不住问他那个陈词滥调的肉麻问题,“医生说明天应该就可以恢复视力了,假如到时候恢复不了,我的眼睛坏掉怎么办?”

他说,“应该不会。现在这种近视矫正手术的成功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美国医生就怕人告,挑病人的时候也会特别小心,没把握的根本就不会去做,失败机率不到百分之一。即使真的失败,也可以再动手术,不致于造成永久性伤害。所以你不用担心。”

“你怎么知道?”

“我有个同事前一段时间也做了这种手术,医生发给他一盘资料带,我借来看了一下。本来我挺担心的,看过之后放心了很多。”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因为标准答案好像应该是“如果你眼睛坏掉,我会养你一辈子” ,花色一点的还有“如果你的眼睛坏掉,以后我就得一边开车一边看地图了”,“如果你的眼睛坏掉,吃饭就得我负责看菜单了” ,“如果你的眼睛坏掉,以后看电影我就要一边看一边跟你讲情节了” 等等等等。但是程明浩的那个回答我也挑不出什么错来,因为反过来想,假如我眼睛真的瞎掉,就算他养我一辈子,一边开车一边看地图,吃饭负责看菜单,一边看电影一边跟我讲情节,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幸福可言?

晚上没有什么好的电视节目,我们躺在床上聊天。因为前一晚上心情紧张没有睡好,一会儿我就迷迷糊糊睡着了。恍惚中好像看见老处女敲敲我办公室的门告诉我,我某个项目的设计方案有很多问题,她不能批准,我请她再给我一点时间修改,她微笑一下说“不用了,我已经叫 Chris 全部修改好了,以后你就不用管了。”

我“哇” 的大叫一声,坐起来,一身的汗,才意识到那个设计方案其实要下个月才交,Chris 的确曾垂涎三尺,但老处女最终还是决定让我一个人做,而且,就算真的出了什么问题,她也绝对不会跳过我去找他修改。刚才,不过是一场可笑的梦而已。

程明浩不知是一直没睡着还是被我叫醒了,他打开灯,伸过手来替我擦额头上的汗,问我是不是做恶梦了。

我问他,“我刚才说梦话了吗?”

他点点头,“不过,你说的是英语,还特别快,像在跟谁吵架,我没听清楚,好像是有关什么东西通过不通过的。”

我苦笑一下,“那是我在梦里上班呢。公司用我,是不是很合算?现在几点了?”

“才十一点多。” 程明浩给我倒了杯牛奶。

我把牛奶喝完,想起刚才的梦,心里很难过。我问程明浩,“你能不能让我高兴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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