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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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讲个笑话。”

“我不想听。”

“那我给你做脑筋急转弯。”

“没意思,做来做去还不是那几道题目。”

程明浩想了一会,“那我唱歌给你听,保证你高兴。”

“原来你会唱歌啊?”我好奇起来,因为我从来没听过他唱歌;每次要他和我一起唱,他都抵死不肯。

“你听着。”他清清嗓子,开始唱“爱如潮水”。等唱到“爱如潮水将我向你推”,我已经明白他为什么以前从来不愿开口:这个人唱歌严重走调,碰到张信哲的歌高音不断就更加夸张,三句两句之后离题十万八千里,到天涯海角转了一圈居然还能摸回原来的调门,非常好玩。

我听得笑起来。他唱完一首,一本正经地问,“怎么样?”

我吹个口哨,拍拍巴掌,“再来一个!”

“你点吧。”

那天,他一共为我唱了七首张信哲的歌,一直到我笑不动为止。

说来有点奇怪,我熟悉的人大部分都很会唱歌:郑滢、张其馨和我之所以成为好朋友,就是因为大学一年级时一起排了一首 I Swear代表化学系参加学校的外文歌曲大赛;杜政平能把齐秦模仿得维妙维肖;蒋宜嘉擅长刘文正费玉清的老歌。程明浩是个例外,他声音低沉厚实,说话很好听,唱起歌来却乐感全无,叫人跌掉眼镜。

我说,“程明浩,不是气你,你唱歌真的有点像猫叫春。” 朦胧之间,我看到他凝视着我,丝毫没有生气,相反,脸上挂着心满意足的微笑。我的心里流过一股小小的、温暖的电流,我把自己的手放到他的掌心里。

我开始跟他“想当年”,“刚开始,我们三个人还不熟,排 I Swear的时候,大家都想抢主唱,结果每人唱一遍,只有我能把最后一句的高音唱上去,就轮到我主唱。那一次很出风头,不过,好像也只有那一次。”

记忆里,那大概是我唯一一次盖过郑滢和张其馨,其它方面,她们好像都比我厉害:郑滢精灵漂亮、伶牙俐齿,张其馨温柔可爱、说话得体,和她们在一起,我总是那个最安静而不太引人注意的。郑滢对我说过,她将来结婚,我是当伴娘的最佳人选:个子没她高又不算矮得太过分,长得没她好看又不算拿不出去。有时候,我简直怀疑,我们之所以一直可以做最好的朋友,就因为我是个天然的陪衬 -- 她性格那么强,碰到个一样强的,不吵翻天才怪。

我说,“人要是长不大该多好。”

“你是压力太大了,连做梦都想着工作。”

“有什么办法,公司已经裁员两轮,大家要保住饭碗,抢起业绩来一个个都像德国狼狗。想想真烦,什么都要抢,我本来就不大聪明,只好加倍用功,否则,更加抢不过。其实我现在就抢不过人家,有时候明明被人家占了便宜都没话说… ” 我讲不下去了,因为我突然想起了张其馨和西雅图那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心里像被一块大大的石头堵住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女人比我聪明,比我漂亮,比我温柔,我知道的;我很怕她们来跟我抢程明浩,因为我抢不过。项目被人家抢走了总还有下一次,他要是被人家抢走了,让我到哪里再去找一个呢?我好不容易才让他喜欢我,我很怕再失去他,就格外小器,格外计较;偏偏小器和计较都讨人嫌,於是我更害怕;因为害怕,我变得加倍小器和计较,更不招人喜欢。难怪歌里说爱情好辛苦。

我叹了口气,“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笨?”

“你不笨。”

“我不相信。”

他轻轻地抚摩着我手掌上的纹路,过了很久,慢慢地说,“其实,璐璐,你有很多好处,自己不知道,比如说,比如说,你懂得做番茄炒鸡蛋不需要加水,应该早点放盐,把番茄里的水吊出来,对不对?”

“那算什么。”

“我就不懂。”

我不由微笑起来,心里有点小小的得意,“我还知道煎鱼的时候先用姜擦擦锅子就不会粘底,还有,在红茶里加几片苹果煮一下,茶会特别的好喝,还有,用剩的柠檬可以拿来擦菜刀,你肯定也不知道。”

“不知道。你看,我说的不错吧。”

“你真会哄人开心。”我躺回枕头上,“借你的手用一下。”

我把脸颊枕在他的手背上,这样正好可以搁住眼罩,“我睡觉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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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又睁开来,“有件事情告诉你。”

我隐约看见他正在翻一本什么东西,想起是上次拿回来的那本珠宝店的戒指目录。我脸红了,立刻解释,“这是一个同事送的。她订婚了,手上的钻戒大得像麻将牌,一开会就摊在桌上展览,有几个女同事因为戒指上的钻石比她的小,都不好意思坐她旁边。” 说着说着,一个念头划过我的脑海,假如程明浩现在向我求婚,就算拿一个两块九毛九的“情绪戒指”,我大概也会高兴得要命,马上答应。

他合上那本目录放到桌上,问我,“你要告诉我什么?”

“噢,上次我见到杜政平了,他来旧金山培训。你不会生气吧?”

他摇摇头,“他现在好吗?”

“挺好。不管怎么说,投资银行总比我们这种什么高科技公司稍微稳定一点。幸亏你当时没有转学计算机,这个行业是卖青春,累得要死,还动不动裁员,不累死也吓死。对了,你什么开始上班?”程明浩在一家科研机构找到了工作,工资不算高,不过比较稳定,而且在旧金山,有这两点,我已经很满意了。

他说,“还没定。”

我说,“等你回来以后,陪我去看浪管风琴,我要听它唱歌。”

“好,” 他用另外一只手摸摸我的头发,“不早了,睡吧。”

我闭上眼睛,脸颊贴着他的手背,隐隐约约几乎能感受他的脉搏在跳动。我睡得很好,没有再做梦。

第二天,等我已经能够看得清清楚楚的时候,程明浩拿出一个深蓝色的绒布盒子,“送给你。”

我的心跳猛然加速,“是什么?”

“打开看看。”

我望望他,他看着我微笑。我揭开盒盖,里面是一条项链,细细的白金链条,一个圆圆的挂件,挂件上刻着细致的玫瑰花纹,非常好看。我把项链拿出来,发现那个挂件其实是一个薄薄的小盒子,打开来,里面刻着同样的玫瑰花纹。

他帮我把项链戴在脖子上,我照照镜子,问他,“怎么想到送我项链?”

他说,“有一次走过一家商店橱窗,正好看见,觉得你大概会喜欢。就买了下来。说起来,我还没送过你像样的礼物呢。你喜欢吗?”

我说,“喜欢。你看,这个盒子里还可以放一张小照片呢。” 却有点失望:为什么不是戒指呢?随后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是不是受郑滢影响太深,也想着二十五岁以前清仓?

我剪了一张和程明浩的合照想放进那个挂件盒,结果还是太大,我想来想去,把照片上的自己剪掉,留下他,放进去,正正好好。

几个星期以后的一个周六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郑滢突然打电话来,声音很哑,语调也有点不对劲,“关璐,你过来陪陪我。”

我马上去她家,门开了一条缝,我走进去,郑滢穿着睡袍坐在浴室的地板上,头发蓬乱地覆盖在肩头上,她抱着膝盖对着马桶发呆,手上戴着杨远韬送给她的那条手链。

我走过去,叫了好几声,郑滢才抬起头来,她脸色苍白,眼睛哭得发肿,无神地瞪着我,眼白比眼黑还多。我觉得不对头,蹲下来问她怎么了。她只是一个劲的摇头,却死也不开口。

我着急了,用力地拍她的肩膀,“怎么了?你倒是说话呀!”

她还是不言不语。

“你怀孕了?” 我开始猜测。

郑滢这才“哇” 地一声把头埋在我的怀里,又歇斯底里地大哭起来。我抱着她,轻轻地帮她拍背,像史努比抱着在沙漠里吃苦受累的史派克,一面开始刮脑汁想在美国怀孕了该怎么办。

郑滢哭了足足有十分钟,才渐渐平静下来,断断续续地开始说话。

我听了好几遍,才听明白,原来她并没有怀孕,而是刚才,杨远韬正在和她温存,突然接到医院的电话,杨太太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几辆车连环相撞,她的本田雅格被挤在当中,目前究竟怎么样还不知道。

“关璐,你知道吗?我咒过她出车祸的呀,我咒过她出车祸的呀!”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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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抓住我的胳膊,抬起哭得发红的眼睛,皱着眉头,无助地看着我。

“那又怎么样?她可能被你撞死,不可能被你咒死,”说起来,我大概还帮她一起咒过,“你去撞她了吗?没有。”

“我知道她不可能被我咒死,可是…你知道吗,刚才我们在床上,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他不接,后来电话响个不停,他说关机算了,我说还是接吧,说不定真有什么要紧的事情。然后他就接了,然后就知道他老婆出事了… 我突然就很想吐,我觉得他很恶心,我也很恶心,恶心得要命!”她把手指插进两鬓的发间,闭上眼睛,一个劲地摇头,“你知道一个男人一面跟你做爱一面铁板着脸问‘我太太现在到底怎么样’ 是什么感觉吗?”

我说不出话来,因为我不知道,但是,可以想像那应该是一种“没齿难忘” 的经历。我试图用手指帮她梳理头发,却一点也梳不通。

终於,我说,“你不要太自责。”

郑滢已经平静下来,拉拉睡袍,淡淡地说,“我不是自责,就是觉得有点恶心。你说他老婆会不会死?”

“难说。车祸最凶险了。”

“假如他老婆死了,他岂不是不用离婚了?” 郑滢抬头看看天花板,唇边泛起一个苍白的微笑,“不过,那样的话,大概我每次跟他做爱,都会想起那个女人。唉,还是她厉害,不过,” 她叹口气,“够惨,惨得我都佩服。有时候,我晚上睡不著,就想假如我是那个女人,日子可怎么过得下去?这么一想,又觉得她很了不起。”

原来,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对手,常常也免不了惺惺相惜。

晚上,杨远韬打电话来告诉郑滢他的太太没死,只是受了点伤,不过,孩子流产了,叫她“不用担心”。男人通知情妇“不用担心” ,因为原配没死,细想起来,实在有点滑稽。

“知道了,” 郑滢很平静地挂上电话,拿了块毛巾洗脸,“关璐,我们出去吃饭。”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朝我笑笑,“饭总要吃吧,就当庆祝他老婆没死好了。”

我们去北滩那家以提拉米苏著称的意大利餐厅。郑滢今天胃口出奇的好,吃完前菜、套餐,轮到甜点,一连吃掉三块提拉米苏蛋糕,“越难过的时候,越是要多吃,否则更加难过。” 她这么说。

她问我,“你知道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里是什么意思吗?”

我摇摇头。

“是‘捡起我吧’ 的意思,因为它做得烂塌塌的,一叉就散开来,所以叫这个名字。说起来好笑,提拉米苏是以前意大利经济萧条的时候,家庭主妇没有原料做新鲜的甜点,就灵机一动,用隔夜的奶酪、面包和咖啡一层层摊上去做出这种蛋糕给小孩子吃,根本不上台面;谁想到现在大家都拿它当回事,还一本正经跑到餐馆里来吃,以为高雅得了不起。” 她把最后一口蛋糕送进嘴里,认真地舔舔嘴唇,“哼,我觉得我自己就像一块‘捡起我吧’,看上去漂漂亮亮,标价也像模像样,其实骨子里贱得要命。现在好,人家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却忘记结帐,不要说小费。”

“你不要这样说,” 我听得难过到都不知怎么安慰她,一面却不由想:或许,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变成一块提拉米苏蛋糕,光鲜神气的外表下面掩饰着的,是一颗患得患失、忐忑不已、卑微如同隔夜面包的心,只希望老天开眼,对方“捡起我吧”,怕就怕“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 。

杨太太车祸过后,告诉杨远韬她同意离婚,但是,郑滢终於还是决定跟他分手,还准备搬个地方“去去晦气”。正式搬家那天,张其馨、林少阳和我一起去帮忙。郑滢说,“不用麻烦林少阳了。” 张其馨眼睛一瞪,“还是麻烦麻烦他吧,否则帮他省下时间正好到网上去花女人。”

我们到的时候,郑滢已经把大部分的东西都装好箱。张其馨和林少阳把客厅里的纸箱抬下楼,我和郑滢在房间里整理最后一些零碎。

郑滢对着床头的一个小茶几发了半天呆。她说,“当初我买的时候先是挑了一个有棱有角的,后来他看见了,说那样走路不当心可能会撞痛,硬是帮我去换了一个圆的才安心。” 她擦擦眼睛,“男人对女人好的时候,真是像小孩子一样,让你想恨都恨不起来,他们不知道这样最最可恨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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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决定跟他分手?” 我问。

郑滢用手一下一下抚摩着那个小茶几的圆边,淡淡地说,“上个星期,他来找我商量以后怎么办,那时候他老婆还没说答应离婚。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没个头绪,就索性上床,结果你猜怎么样,他居然不行了。还是头一次这样,当时,我们都很吃惊,他盯着我看,我也盯着他看,看着看着,我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我跟他之间有一根带子,就像电视上轮船开船的时候扔出的那种五颜六色的带子,他拉着一头,我拉着另外一头,船开了,带子越绷越紧,慢慢地变成很细很细、蜘蛛丝一样的线,我就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线‘啪’ 的一声断掉,他把他的心收回去,我也把我的收回来。他大概也有这种感觉吧,后来我就说,我们分手吧,估计我不跟他分手,他大概也会跟我分。”

“你还爱他吗?”

“做爱都做不起来了,想爱也不行,” 她叹口气,“我觉得做爱大概也有份额,做完了,由不得你不服。有时候,身体最诚实了。”

“他老婆现在还要离婚吗?”

“老公都已经浪子回头,还离什么?自然眼开眼闭,大家当没那回事,你以为女人真有那么争气?就是可怜了那个流掉的孩子,听说她以后倒是还可以再生,不过说来说去,女人总是比较吃亏。算了,不跟她抢了。你看我干什么?”

“我觉得你其实心蛮好的。”

“也是为了我自己,否则,只怕真的每次跟他做爱都会犯恶心。”

郑滢没有把杨远韬送给她的手链还掉,她说,“反正他付不起帐,这就留着当小费吧。”

8月份,程明浩回到旧金山。我叫他陪我去买巧克力,“你说过要补给我的。”

走到一半,他突然说,“璐璐,有件事情跟你商量一下。”

“什么?”

“有关我的工作… 我可能暂时不会回旧金山了,”他告诉我,有一家明尼苏达州的制药公司决定录用他,条件非常好,而且,估计进去不久就能负责一个实验室。

我抬头望着他,“你想去吗?”

他点点头,“机会的确很好。”

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开始和那家公司联系的?”

“很久以前,不过,他们上个月才叫我去面试,又过了两个星期才发录用通知。”

“那也就是说,上次我动手术,你回来看我的时候已经知道了?”

他犹豫一下,点点头,“当时没告诉你,是怕会影响你的心情… 璐璐,我想… ”

我的心里像一块好不容易拼好的拼图骤然被一把拆开,一时间连个头绪也找不到。我想起那天晚上,我问他工作的情况,他说“还没定” ,原来那个时候,他心里早已有了决定,只是为了不影响我的心情,不肯告诉我 -- 他倒也知道那会影响我的心情! 在我希望他早点回到我的身边、然后永远不要离开的时候,他却惦记着半个美国之外某个地方的前程,何等讽刺!

我打断他,“那家公司在哪里?”

“明尼阿普勒斯。”

“假如我说不要你去呢?”

他脸上浮起一层为难的表情,“璐璐,这就是我想跟你商量的。”

我凝视了他一会儿,摇摇头,心底那张拼图还是乱七八糟。我终於挤出一个介于微笑和冷笑之间的笑,“你都已经想好了,还跟我商量什么?其实,我这个人很通情达理的。不是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吗?明尼阿普勒斯算得上什么?小意思,你想去,就去吧,我没问题。”

“璐璐。” 他拉住我。

“干嘛?我都同意了,你还罗嗦什么?”

“你在生我的气。”

“我没生气,我好得很呢。走,先陪我去买巧克力。”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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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顺从地陪我走到那家卖糖果的商店。我找到那种椰丝巧克力 -- 说起来,已经有好久没吃了,然后,拿起店里最大型号的纸袋,对程明浩说,“把它装满吧” 。

我们一起往纸袋里装巧克力,记不清抓了几把,反正最后袋子装得沉甸甸的。

程明浩付了帐,我们走出商店,我说,“谢谢你。”

他问我,“这么多,你吃得完吗?”

我对他微笑一下,“慢慢吃,总归吃得完的。”

不知不觉,已经走过金融区和中国城。我们沿着缆车路线爬上一个僻静的坡,隔着生满常春藤和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碧蓝的旧金山湾和魔鬼岛上的白色灯塔。

“我还没去过魔鬼岛呢,从前放‘石破天惊’ 的时候我就想着,将来假如能到美国,一定要去看看,” 我喃喃地说,“不过要坐船。其实,旧金山好多地方我都没去过。” 记得有一次,我差点就去了,后来想起他也没去过,就没去;我想等他回来以后一起去。

“等一下我陪你去。”

“不用了,”我突然转过身对着他,吸了一口气,说,“我们分手吧。” 其实,一路上,我一直在想用应该用什么样的口气、什么样的神态说出这句话,但当我听着自己说出来,却平静得像是别人的声音,在说别人的事情,心里不由诧异起来。从前想都不愿想的事情,现在真的发生了。

我站得比他高,正正好好直视着他的眼睛,认识这么久,好像还是第一次同他肩并肩、面对面说话,感觉有点奇怪。程明浩脸上的表情在一刹那间冻结,好像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过了几秒钟,他的眉毛慢慢地往一起皱,眼睛紧盯着我,“璐璐,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们分手。”我的心头一阵发紧,随后痛楚逐渐蔓延开来。原来,刚才只是一阵短暂的麻木,就像手上被刀子划开,一开头并没有什么感觉,过了一会儿眼见鲜红的血珠浸润伤口,一点一点冒出来,直到一发不可收拾,才明白伤得实在不轻。

“你说我们分手?” 他居然还没听懂。

我开始不耐烦,“是的,我说,我-们-分-手-吧! ” 我的声音尖利地划过空气,惊得旁边树丛里的两只鸟扑簌簌飞走了。这一次,好比在伤口上泼了一瓢盐水,让我痛得眯起眼睛。

“为什么?” 他终於反应过来,扳住我的肩膀,“就为了我想去明尼苏达工作吗?” 他的眉头拧成一个结,声音里有些惊诧、有些不解,甚至有点愤怒。

我甩开他的手,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他。我看着他的眼睛,脑子里蒙太奇般地闪过很多片段:从第一次见他,到那条银灰色的围巾,到海盐拼成的彩虹,到浪管风琴,到非洲紫罗兰,到套鞋花盆,到冬日风里的第一个拥抱,到旧金山湾边的散步,到雨夜里的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真是谈了一场色彩缤纷的恋爱。我们曾经离得很远很远,远到我觉得自己在发神经,远到他不相信会有结果;后来终於渐渐接近,一直近到此刻碧空白云下的四目相对,近到我以为可以牵手一生的距离,然而,每一次,都是我在向他靠近,而他,却要把自己拉得越来越远,远到我够不着,还在这里问我“就为了我想去明尼苏达工作吗?” 。

“为了…为了…很多事情,” 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一面说话一面感觉血往脑门上涌,我努力把声音控制得还算平静,“不是你的工作,是你…你总是让我很难过。”

我黯然地垂下头,“跟你在一起,我好像总是很难过,谈恋爱,不应该越谈越难过,对不对?” 我抽了一下鼻子,“你真的很厉害,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让我难过,我吃不消,我想我大概需要一个不让我难过的人。”

他把手插进裤袋里,慢慢地握成两个拳头,许久没有说话。我们陷入了难堪的沉默。

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我终於无法忍受,解下脖子上的项链,又从背包里拿出手机,一起递给他,“还给你。”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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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手机和项链捧在手上,等他来接,他却一动不动。

“还给你,我不要了。” 我重复一遍。他还是不动。

“你没听见吗?” 我用力把他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扳开手指,把两样东西塞进去,“就这样吧。”

说完“就这样吧”,我有点茫然地看着他。在我看过的中港台日韩爱情片里,这个时候,男主角大多会冲上来指天说地表白一番,或慷慨激昂、或缠绵悱恻、或赌咒发誓、或大言不惭。而女主角根据剧本通常有两种反应:欲擒故纵、想跟他继续下去,就泪水涟涟带着万般委屈扑进他怀里说两句肉麻话,例如“你真坏,害得我想离开你都不行” 之类,然后雨霁天晴;要是下定决心一刀两断,则泪水涟涟带着万般委屈推开他夺路而逃,一口气窜过若干个红绿灯,最好还冒出一辆火车 -- 没有火车起码也要公共汽车,没有公共汽车起码也要有一排出租车什么的夹在当中,让他追了半天追不上,无限怅惘地凝望着背影悔之晚矣。

我已经打定主意照第二种情节演,可是男主角不大配合。程明浩盯着手机和项链看了一会儿,才慢慢地开口,“璐璐,我真的让你总是很难过吗?”

“是的。”

“为什么?”

“你自己知道。”

他突然坚定起来,“我不知道。”

没想到临分手还要做这么一篇记叙文,“好,你不知道,我来告诉你。你和我的好朋友谈恋爱,还跟她上床,我很难过;你同她分了手还私下见面,还对我说谎,我很难过;你跟我上床害得我去吃事后避孕药还过敏,我告诉你,我难过死了;实习你要跑到西雅图去,弄出来一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废话,我当然难过;现在好了,你大概觉得西雅图不够远,不过瘾,看上明尼苏达的哪个鬼地方,天晓得你在那里又会碰到谁,你说我难过不难过?”

他倒是知道抓重点,“那天你是在过敏?”

“长了一脸痘痘呢,” 我泄气地说,“丑得要死,像小时候出风疹一样。”

“难怪你不肯让我去看你,” 他抿紧嘴唇,“璐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其实,后来,我也想过…不过,那个时候,我以为你后悔了,讨厌我…对不起。”

“对不起管什么用?我最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不过,以前的事情我都跟你解释过的啊,你怎么老是抓着不放呢?你这样让我怎么办呢?这次找工作,我承认是我不好,没有早点告诉你,可是 -- ”

“可是,没有可是了,”我感觉到自己的耐心已经像一个吹到顶的汽球,马上就会“吹弹欲破” 。於是,我决定不理那个不照规矩出牌而且强词夺理的男主角,开演我自己的那一场,“程明浩,以后你归你,我归我,你奔你的大好前程,我预祝你马到成功;我呢,想办法去找一个不让我难过的人,皆大欢喜!”

我转身要跑,突然被他一把拦腰抱住,“璐璐,你听我说…”

“我不要听,你立刻放开我,”我想挣开他,可是他把我抱得很紧,一边在我耳边急促地说,“你说我总是让你难过,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很多时候你是在让自己难过?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说,我觉得你好像总是不相信我…”

岂有此理,他居然把帽子扣回到我头上来了。我火冒三丈,加倍用力挣扎,用足吃奶的力气拳打脚踢,还是没用。当一个男人不让你的时候,你骤然发现,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终於,气急败坏之间,我猛地低下头在他手上咬了一口,又用胳膊肘往他肚子上狠狠一顶,趁他两手松开,立即用五十米冲刺的速度飞跑而去。

等我气喘吁吁跑过两个街区,已经是三个坡之外了。我停下来,忍不住回头,想看看他会不会追过来。等了一回儿,他没有。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是不是刚才被我打得很痛?还是觉得我心狠?或者,他其实追了,只是看不见我,以为我已经跑得很远,就不追了?

那一天,我发现,那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是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加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我漫无目的地在这个高高低低的城市游荡,吃完了整整一袋椰丝巧克力。黄昏的时候,我沿着市场街来到一号码头旁的栈桥。

栈桥上空荡荡的,我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听脚边海湾里的涛声。一只海鸟飞过来,停在我正前方的栏杆上,一本正经地盯着我。我没有理它,它却迟迟不肯飞走。我想它可能是肚子饿了,翻翻包,唯一能找到的食物就是几颗吃剩下的巧克力。我把巧克力掰碎,摊在手上放到它面前。它果然是肚子饿了,立刻低下头凑过来嗅了嗅,迟疑一下,又把头转开,终於意识到我这里没有什么油水,拍拍翅膀飞走了。

我有点失望,随后觉得自己可笑:鸟,怎么会喜欢吃巧克力呢?

那一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和程明浩对於彼此,说不定就像那只海鸟面前的椰丝巧克力,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一起,就是不对头。

我们的身高不般配,怪不得他 -- 他拥有可以把 Ralph Lauren西装穿得恰到好处的身材,是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八;

我们不能一起唱歌,怪不得我 -- 我不用伴奏唱蔡琴的老歌都不会怯场,是因为他五音不全;

他对我很好,却偏偏让我难过,怪不得他也怪不得我,是因为他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

可是,我到底要什么?坦率地讲,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不对头,就是不对头,不去多想了。

太阳慢慢地西斜,我站起来,回头朝市中心那一片高楼大厦走回去。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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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找郑滢,告诉她我和程明浩分手了。

郑滢叫起来,“他甩了你?” 脸上摆出一副随时要去手刃陈士美的神情。

“我甩了他。”

郑滢更加惊讶,好像不相信我居然还能有这份出息,“为什么?”

“我们不配。”

“怎么不配?”

“不配就是不配。”

郑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是不是他某方面表现欠佳?要不,过佳,你吃不消?”

我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拜托你别问了好不好?我心情已经够差,还不快来安慰安慰。”

郑滢摇摇头, “不是我说你,要甩也不趁早,辛辛苦苦等到人家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再甩,把愣头青调教得八九不离十然后端在盘子上奉送给别的女人,你以为你是巴顿将军,功成身退吗?”

我没好气,“我是麦克阿瑟,耀武扬威,统治的却不是自己国家的领土。”

郑滢勾住我的肩膀,摆了个很洒脱的姿势,“不配就不配,失恋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经历。走,买酒去!”

我们去爱伯森氏买酒。我说买啤酒,郑滢一摇手“啤酒也算酒” ,她要买威士忌,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喝醉了像郑滢上次那样发酒疯。最后,我们停在一瓶硕大的雪宝莉酒前面。

“买这个吧!”郑滢握住酒瓶上的小把手,“这种酒有一个很出名的典故,就是酒瓶一旦打开,要一次喝完,否则,第二次喝,它会变成醋。”

我打量着瓶子里粉红色的液体将信将疑,“是真的吗?”

“老实说我不相信,不过听上去很浪漫。”

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一大瓶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红灯不断,有程明浩的好几个留言,都是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他好像很在乎你。”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放心,他以前说过的谎比这个严重,骗他一次,不损阴功。”

我们打开雪宝莉酒。雪宝莉比葡萄酒略淡,清甜甘咧,甜里微微透出一点酸来。郑滢一杯下肚,咋咋嘴,“不错嘛,的确有点像爱情,甜甜的,嗲嗲的,哄得人高高兴兴。”

我说,“比爱情好,爱情酸多甜少,是个王八蛋。”

话音刚落,真正的王八蛋又打电话来了。郑滢照我的意思回答,放下话筒后说,“他在你家门口等你,听口气是要不见不散。”

“不管他。爱等就等,接着喝,今天晚上我跟你睡。”

等瓶子里剩下薄薄一层酒,我们两个人都有点飘飘然起来,郑滢说,“这些留着做实验,看它会不会变成醋吧。”

我摇摇头,把酒统统倒进杯子,“还是喝了吧,真要变成醋,多可惜。”

我仰头把最后一杯酒喝干,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用力勾了一下 -- 我到底还是不愿意让雪宝莉变成醋。我站起来,对郑滢说,“我回去了。”

“你不是说要跟我睡吗?”

“算了,我睡觉喜欢卷被子,不折磨你了。”

“我看你还是舍不得他吧?”

“才不是,我只是想跟他说说清楚,免得他再到处骚扰人。”

“你这样子能开车吗?”

“我做着梦都能开,怕什么。”

我开车回家,上楼,程明浩果然靠在门边的墙上,低着头,两手插在裤袋里,咬着嘴唇,一脸严肃。他看见我,眼睛一亮,如释重负地笑了,几步跨过来,“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整整一天。”

“我没去哪里,就是到处转转,” 我打开门,“进来吧。” 我请他在沙发上坐下,倒了一杯茶给他,他双手捧过去。

他大概闻到了我身上的酒气,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一点点,” 我对他笑笑,“叫雪宝莉,以前从来没喝过,味道很好。放心,不是为了你。”

“那你自己开车回来的?”

“我又没喝醉,其实,就算喝醉了也无所谓,这个时候路上根本没什么车,上次我还一边开车一边睡着了呢,醒过来以后扇了自己两个大耳光…”我突然发现自己多话起来,想说的不想说的一起出口,看来雪宝莉喝着像糖水,后劲却不可低估,“程明浩,我教你,以后开车开累了想睡觉,就打自己耳光,一左一右两下,人立刻清醒,很管用的… ”

他的脸色沉下去,眉毛越皱越紧,“你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告诉你,你会说我一顿,叫我当心,然后,跑到你的明尼苏达去,隔了… ” 我对着墙上的美国地图数,“内华达,犹他,怀俄明,南达科塔,也不多,才四个州…你隔了四个州来关心我,对不对?” 我伸手拿过他手里的茶喝了一口,把茶杯递还给他,“程明浩,其实你是个很好的人,就是不合适我。”

他把杯子放到茶几上,随后蹲在我面前,抬起头,用手臂环抱着我的肩膀,“璐璐,我不去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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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了一下,程明浩接着往下讲,“我不去明尼苏达了,就留在这里,好不好?”

“为什么不去?”

他抓住我的手,“为了你啊。”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温柔地凝视着我,灯光下,他的脸上全是深情,看得我心头一阵发颤。他那么高大,此刻却像个孩子一样仰视着我;他已经说会为我留下来,我知道,只要我笑一下,点点头,顺势扑进他的怀里撒撒娇,一切就都过去了。

但是,我身体里一种奇怪的力量紧紧地拉住了我,随后我想起下午看见的那只不吃巧克力的海鸟。当他终於开口说了我想听到的话,我却不由开始怀疑,这些话,对於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而我们之间的“不对头”,是不是他选择留在我身边就可以解决?

於是我摇摇头,“算了,还是去吧。你不是说机会很好,放弃太可惜吗?”

他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我已经想好了。”

“你弄痛我了。”

他松开手,“对不起。”

我用两只手相互揉着,一言不发。他坐到我身边,伸手把我搂进怀里,我顺从地靠在他肩膀上,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我以前还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

“你抽烟吗?”

“今天下午抽了几支。”

“几支?”

“四支。”

“抽烟不好。”

“我一般不抽烟,今天找你找不到,着急了。”

“还是不好。”

“那我以后不抽了,其实我本来就没有烟瘾。”

“不过,你抽烟倒是不难闻。还有,我听说过,香烟也叫‘忘忧草’。”

我把手贴在程明浩的胸口,他的心脏在我的掌心下面坚实有力的跳动 --那是我一直想去却没有去成的地方。我把头埋在他衬衣领口,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夹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

我莫名其妙地想起某本书上看到的一个统计,说从金门大桥上跳下去是旧金山一种历史悠久的自杀方式,而在这些自杀者当中,大部分的人都选择从金门大桥北侧、面向旧金山的方向往下跳,只有少数人才从桥南侧、面对太平洋的方向跳。有关“专家” 经过研考,提出推断,说这是因为大桥南侧的水温度略高,而且旧金山市区的风景较浩瀚的太平洋显得更加“温暖” 一点,导致自杀者作出这种下意识的选择。

那时候,我觉得这种推断啼笑皆非:一心求死的人,会去贪恋那一时片刻的暖意?直到这一刻才明白,这种说法搞不好还真有道理,因为,当我终於有了足够的勇气去跟一个人告别,却无法抑制地加倍留恋起他的体温和气息。

过了半天,我说,“程明浩,你还是去明尼苏达吧,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路,大家都自由。”

“你怎么还这么想?” 他把我抱得更紧。

“我一直都这么想的。今天早上我说分手,你以为我是在吓你吗?”

“为什么?”

“我累了。”

他把我拉开一点,正视着我的眼睛,“璐璐,我已经说过我不去了,还不行吗?”

雪宝莉的后劲愈演愈烈,我朝他笑笑,“你以为我那么不通情理?说实话,你能有那么好的机会,我很高兴,替你高兴… 你要是真的为了我留下来,看着挺感人,可以后万一工作不如意,就算不说,心里大概也会怪我,我怎么担当得起。你要是去了呢,我又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其实我这个人很没用,玩不起也输不起…当初我就是为了你到旧金山来找工作的,那时候工作好找,无所谓,可这一次,我是真的不敢再冒险了,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差,我又没什么大本事… 所以,我呢,就不跟你去了,我怕这样跟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得很惨,” 我把手放在发烫的脸颊上捂着,一肚子的话借着酒劲往外冒,“不过,程明浩,我已经很努力了…很努力,我觉得我努力得比你多。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能太努力,太努力的话,叫犯贱…我早就知道你根本不适合我,不适合我,其实,我都知道的,就是不相信,可不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他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适合你呢?”

“什么样的人适合我?比如…比如,呐,杜政平吧。他为了我转学,后来还说要为了我到加州来找工作,他会为我干很多事情,你,就不会,呵呵,不是我看扁你,” 我冲着他傻笑,“你害得我跟他分手…看,人家现在肯定也不会再要我了,都怪你,要不是你,说不定我早就跟他结婚了呢。其实,我需要的大概就是那样的一个男人...” 我说出来的话越来越离谱,但自己却无法控制,相反,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心里竟然隐隐有些高兴 -- 我觉得终於伤到他了。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终於,咬紧了嘴唇,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关璐,你,你,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那句话让我清醒了一点,我抬起头,正对着他的眼睛,不由打了一个哆嗦,他的眼神里交融着惊讶、痛苦,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不甘示弱地抬起下巴,扬起眉毛,鼓起两个眼珠子,心想“我还怕你不成”。那个情形就象武打片动不动就喜欢决斗的剑客,约在什么雪山之巅,你瞪我我瞪你,一面冻得牙齿打战、浑身发抖,一面互相揣摩对方会出什么招数,直到其中一个突然拔剑,闪起一道寒光。

我们僵持不下,终於,我拔出了剑。我说,“是的。”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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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最后咽了一口唾沫,苦笑着摇摇头,“原来是这样。”

“哪样?”

“原来我不但让你难过,还让你后悔,” 他放开我,叹了口气,“这样说起来,你是对的,我应该去明尼苏达。你既然觉得我不合适,以后…以后我们就分手吧。” 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分手吧” 这几个字,像一根吊在空气中的蛛丝,却直钻进我的耳膜里去,然后变形成一根又硬又长的铅丝,扎得脑子一阵阵发晕发痛,没有余力去思考。

我低下头,黯然看着脚下地毯上的花纹。他沉默着一口一口喝茶,等一杯茶喝光三分之二,他下定决心似地说,“这样也好,那我走了,璐璐,以后 -- 保重吧。” 然后突兀地站起来,却好像不知道门在哪里,久久没动。

我抬起头,他抿紧了嘴唇看着我,两只手的手指深深地抠进手心。有那么一个片刻,我几乎想去帮他把手指扳开,但终於没有,我听见自己微弱地说,“你也保重。”

他轻轻地关上了门,锁舌“搭” 的一声扣进去,像扣到我的心里。就这样了?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墙上的钟显示十一点四十五分,二十四小时之前,一切都还好好的,现在却已经完全翻了个样。再过十五分钟,又是新的一天,我还是我,却已经没有他了。

楼下有汽车发动的声音,我立刻冲到窗口。我看着那辆熟悉的道奇车开出去,到了路口,右边车尾亮起黄灯,转过弯,加速。程明浩开车一向很小心,我总是笑他一个弯能转半天,今天,他好像转得特别快。我曾经很多次目送他这样离开,今天是最后一次了。我想,他大概会去买一辆丰田4Runner把所有家当都装在里头一路开到明尼阿普勒斯,把道奇车和关于我的过往一并扔下。今后他再碰到的人,不会知道他开过这么一辆东倒西歪的破车,遭遇过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我目送他消失在路的尽头,摸摸自己的脸,还是滚烫,却没有一滴眼泪。我想,我大概变勇敢了。

几分钟后,我发现自己根本没变勇敢,只是时候未到。因为,当我回到沙发前坐下,拿起那杯剩了三分之一的茶,把嘴唇贴在他刚才喝过的地方,才喝了一口,我突然把杯子扔到地毯上,一头埋进靠枕里嚎啕大哭起来。人家说酒后吐真言,为什么我吐出来的真言像一堆臭狗屎?

我睡不着觉,一遍遍地听张信哲的爱如潮水。当潮水退去,沙滩上除了海草和贝壳,什么也没有,多么悲哀。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一觉睡到下午四点,星期一照常去上班。我暗暗地期望程明浩会打电话来,可是又不知道该期望他说些什么,因为话,的确已经说清楚了。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他都没有打电话来。十天以后,他突然打过来,却是跟我告别,说第二天一早就要出发去明尼苏达了。他真的要走了。

我问他,“你买了新车吗?”

“买了,因为我打算自己开过去。按我们公司的政策,自己开车搬家,还能拿一笔补贴。” 他的声音很平静,几乎不带什么感情。

“4Runner 感觉怎么样?”

他顿了一顿,“我买了一辆佳美。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这个车型比较省油。”

我心里突然牵动了一下,然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股勇气,“上次跟你讲的,有一大半是气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说完以后又觉得荒唐,都分手了,还指望人家放在心上?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不要紧。其实,我觉得你讲的很有道理,” 他的声音渐渐柔和起来,“关璐,有几句话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想到了就跟你随便说说吧。没有性别歧视的意思,不过,我觉得女孩子是应该嫁得好一点。这个地方条件好的人也不少,你去花点时间,看准机会,完全可以找到一个比我,不要说我,比杜政平条件都好的人…当然最好有绿卡,钱多一点,不过关键还是人,绿卡这个东西,没有的时候当然觉得要紧,等你一旦有了,就不会再那么心心念念…挑个身体脾气都好一点的,同事顶好不要,其实,最好都不要同行业,这样的话将来免得一棵树上吊死…还有… ”

我惊讶地发现这个男人居然也会这么婆婆妈妈。我听着听着,眼泪慢慢地掉下来。

等他终於告一段落,我问他,“假如我找不到呢?”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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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悠悠地说,“你不去找,怎么知道找不到。” 声音又恢复了最初的平静。

我接着问,“假如我就是找不到呢?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同行业,蛮挑剔的呢。” 说到这里,我感觉到自己的心砰砰直跳。

他又沉默了。我紧紧地握着话筒,下意识地开始用手绞电话线。过了好久,他说,“我相信你能找到。”

一滴眼泪掉在我嘴唇上,我伸出舌头去舔舔,很咸。我明白了:他已经决定放弃我了。在他的世界,我说不定比那辆道奇车滚蛋得还快。

“你很现实。” 我擦擦眼睛,深吸一口气,不让哭腔传到电话那头去。

“你不是也很现实?”

他话里淡淡的讽刺激怒了我,我昂起头,清清嗓子,对着话筒装出一副轻松的声调,“我当然找得到,说不好我年底之前就找一个人陪我过圣诞节,年底之前找不到,我肯定找一个人陪我过情人节,你看着好了,不,也用不着你看…你呢,就混得出息一点,到时候,大丈夫何患无妻,连找也不用去找,只要等着兔子一只只扑上来,清蒸红烧随你的便。哼,你们男人就是比女人占便宜。”

“璐璐,” 他突然提高声音叫了我一声,又没了下文,只是轻轻地干笑了一下,说,“那就这样吧。”

“嗯,就这样吧。”

“保重。”

“保重。”

随后我们握着电话,等着对方说再见。终於,我先开了口,“再见。” 既然提出分手的是我,好像应该我先说再见。

“再见。”

挂上电话,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雪宝莉真的变成了醋在我的心里晃荡。感觉好像小时候过年过到正月十五晚上,在冷风里放最后一支炮仗,怀着告别的心情点着了,看着它飞上天,在空中炸开,发出一声巨响,顷刻间化成千万片散向四面八方。因为是最后一支,所以听得格外真切,也格外凄凉。

我百无聊赖地在网上闲逛,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又去了那个叫 mapquest.com的网站。我在目的地里打入明尼阿普勒斯,在出发地里打入旧金山,电脑告诉我,明天早上,他有可能会先过海湾大桥去奥克兰,然后一路往东取道科罗拉多的丹佛,再北上去明尼阿普勒斯,那是很长的一条路,要开好久,州际公路通常空旷而无聊,又没有旅伴,他可千万不要在路上睡着。

为了“庆祝” 失恋 -- 郑滢现在的论调是“只要还活着,任何事情都值得庆祝” ,我们两个去租了整个季节的 Sex and the City,叫张其馨一起过来看。其中有一个情节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夏洛特说一段失败爱情的“疗伤期” 等於“爱情期” 本身长度的二分之一。

“妈呀,关璐,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程明浩的?” 郑滢一边很酷地往腿上涂脱毛膏一边大惊小怪地叫起来。

“四年以前。” 我难堪地说。

“那就是说你要疗伤差不多两年,” 她伸起两个手指煞有介事地说,随后又立刻修正,“不对,那是美国女人的算法,到中国女人这里应该起码乘个1.2 的参数,到了你那里,哼,我看应该起码再乘个1.2。关璐,我看你三年之内不必谈恋爱了。”

张其馨不同意,“我听说过治疗感情创伤最好的药就是开始另外一场感情,” 她突然停住了,难为情地看着我,“关璐,你是不是还想骂我?”

“骂什么?”

“那个时候,我去跟程明浩谈恋爱,就有点这个味道,” 她转头去看看郑滢,“是不是有点卑鄙?”

“不是有点卑鄙,是非常卑鄙,” 郑滢斩钉截铁,“占着茅坑不拉屎。”

“他有多喜欢你?” 几年之后,我终於问出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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