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funy
发表于 2007-3-9 17:03
原帖由 kaitian 于 2007-3-9 16:58 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儿媳和公婆属于姻亲关系,无法律上的抚养、赡养义务,况且丧偶改嫁儿媳与前夫已无夫妻关系,因此也无 ...
“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到底是什么人? $考虑$
难道按某些人的说法,属于一纸空文?不可操作?
或者是属于法官自由发挥的地方?
funfuny
发表于 2007-3-9 17:05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3-9 17:01 发表
要是法律没有相应规定,这是可不就难办了?所以阿,还是把这个问题划给法律来管比较好。
$frage$
法律没有相应规定,难办了,还要强行要把这个问题划给法律管?
cosimo
发表于 2007-3-9 17:06
原帖由 funfuny 于 2007-3-9 17:03 发表
“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到底是什么人? $考虑$
难道按某些人的说法,属于一纸空文?不可操作?
或者是属于法官自由发挥的地方?
终于同意某人的说法了?;)
cosimo
发表于 2007-3-9 17:07
原帖由 funfuny 于 2007-3-9 17:05 发表
$frage$
法律没有相应规定,难办了,还要强行要把这个问题划给法律管?
:D :D :D
我只能说,你的id实在取得太好了!
kaitian
发表于 2007-3-9 17:08
还有孙子孙女呢
原帖由 funfuny 于 2007-3-9 17:03 发表
“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到底是什么人? $考虑$
难道按某些人的说法,属于一纸空文?不可操作?
或者是属于法官自由发挥的地方?
funfuny
发表于 2007-3-9 17:09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3-9 17:06 发表
终于同意某人的说法了?;)
你这是陈述句还是一般疑问句啊?
funfuny
发表于 2007-3-9 17:10
原帖由 kaitian 于 2007-3-9 17:08 发表
还有孙子孙女呢
那属于法官自由发挥了?
funfuny
发表于 2007-3-9 17:12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3-9 17:07 发表
:D :D :D
我只能说,你的id实在取得太好了!
你的id倒是很绕口。。。。。取的实在不怎么样。。。。。;)
kaitian
发表于 2007-3-9 17:12
三、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产生赡养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
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原帖由 funfuny 于 2007-3-9 17:10 发表
那属于法官自由发挥了?
funfuny
发表于 2007-3-9 17:14
原帖由 kaitian 于 2007-3-9 17:12 发表
三、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 ...
那看来中国法律说的还是蛮清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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