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5-29 18:53

原帖由 Verisa 于 2007-5-29 19: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告要有证据,你什么都没有,随便写封匿名信人家就替你察, 现实吗
你有点一厢情愿
请教律师怎样收集证据 才是正道


楼主没说写匿名信告哦,她还说有他人的口供呢!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5-29 18:54

原帖由 ForTry 于 2007-5-29 19: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无知,你有知!
没有证据就凭一个“我知道”想让警察查谁就查谁。



楼主都说了有其他人的口供!

假设你是警察,楼主来报案,说她有别人的口供,而且还说那人替好多人都做假材料(你心里也知道,她如果来诬告的话,会有惩罚的),况且这事可大可小!

你难道会置之不理吗?

[ 本帖最后由 开心小子 于 2007-5-29 20:04 编辑 ]

ForTry 发表于 2007-5-29 18:57

原帖由 开心小子 于 2007-5-29 19: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都说了有其他人的口供!

lol,什么叫“口供”?搞清楚先。
您真得太有知了。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5-29 19:02

原帖由 ForTry 于 2007-5-29 19: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ol,什么叫“口供”?搞清楚先。
您真得太有知了。


可以提供口供的人的确存在,置于怎么取证,希望楼主咨询律师之后,再给答复!

我跟你争论: 是不是应该举报,警察对于这种可大可小的事情!会不会置之不理!

回答满意??

Verisa 发表于 2007-5-29 19:04

楼主没说写匿名信告哦,她还说有他人的口供呢!

匿名信是你说的,自己觉得不好有删了
觉得你说话有欠思考

[ 本帖最后由 Verisa 于 2007-5-29 20:07 编辑 ]

翻茄酱 发表于 2007-5-29 19:05

原帖由 开心小子 于 2007-5-29 19: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都说了有其他人的口供!

假设你是警察,楼主来报案,说她有别人的口供,而且还说那人替好多人都做假材料(你心里也知道,她如果来诬告的话,会有惩罚的),况且这事可大可小!

你难道会置之不 ...

但是楼主也说了给口供的人现在国内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5-29 19:06

原帖由 Verisa 于 2007-5-29 20: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没说写匿名信告哦,她还说有他人的口供呢!

匿名信是你说的,自己觉得不好有删了
觉得你说话有欠思考

对,是我错了,我是删了,因为我跟前不久那个帖子混了

楼主的意思很明显,都说要找律师了,还想把那人的话作为证据。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5-29 19:08

原帖由 翻茄酱 于 2007-5-29 20: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但是楼主也说了给口供的人现在国内


在国内就不能取证了吗?看律师能不能出主意了

ForTry 发表于 2007-5-29 19:09

lz应该听先知的意见。
直接去找警察,说要检举xxx。
警察问有什么证据。
lz只管说,偶就是知道,真的,偶争得知道,偶一个已经回国的朋友“口供”告诉偶的。
然后警察就会去调查了。

我从来没跟你这先知争论什么,不敢,太无知。
我也没让lz不去检举,第二页就说了只要有证据,直接去找相关机构,一定会处理。
至于没有证据怎么办,lz还是应该听先知的,去警察局喊冤。

Verisa 发表于 2007-5-29 19:14

先知人很热心, 就是说话有欠思考, 语言有些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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