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7-5-29 11:38

原帖由 德国小猪 于 2007-5-29 1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不想说的,如果真是一般小事,我也不会用这样不光彩的方法去计较。
我为他堕过胎,做手术的时候,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以前骗了我很多钱,后来离开我了。因为没有证据无法去警察局告他,因为是骗,不 ...

揭发别人做假证,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即使没有私仇也可以去做。但是要有切实的证据。

不要管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所谓“忠告”,做假证是危害整个社会的行为,尤其中国人本身就是受害者群体。

funfuny 发表于 2007-5-29 12:01

“得饶人处且饶人”........

无语,中国就是这种所谓中庸的人多了,总想搞一团和气,所谓的和谐社会。。。。。。$bs$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7-5-29 12:01

原帖由 德国小猪 于 2007-5-29 1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不想说的,如果真是一般小事,我也不会用这样不光彩的方法去计较。
我为他堕过胎,做手术的时候,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以前骗了我很多钱,后来离开我了。因为没有证据无法去警察局告他,因为是骗,不 ...

不知道说什么好,强烈鄙视这样的男人!!
不知道给大学写信是否有用,如果他在的大学是比较好的大学,我想大学还是会重视的。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7-5-29 12:04

原帖由 funfuny 于 2007-5-29 12: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得饶人处且饶人”........

无语,中国就是这种所谓中庸的人多了,总想搞一团和气,所谓的和谐社会。。。。。。$bs$

是啊,人还是应该有爱有恨,有些人可饶有些人不可饶。

athena_hu 发表于 2007-5-29 12:07

同情楼主


我觉得要搞就要找律师,律师的一封信,比我们十封信都有用,而且,律师要保护你的利益,不会轻易把你的名字供出去的

魔幻安眠药 发表于 2007-5-29 12:09

写错了,其实不是报警,是支持LZ的行动

[ 本帖最后由 魔幻安眠药 于 2007-5-29 12:18 编辑 ]

德国小猪 发表于 2007-5-29 12:15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7-5-29 1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情楼主


我觉得要搞就要找律师,律师的一封信,比我们十封信都有用,而且,律师要保护你的利益,不会轻易把你的名字供出去的


我是学生,是不是可以先找学校的律师?是不是这种律师很便宜?
我来德国不长时间,德国还没有到能和律师流利对话的时候。是不是还需要找个翻译?
因为自己受过伤害,不太敢让自己身边的朋友帮忙。我有很大的压力。
毕竟堕胎不是光彩的事情。我还要有自己今后的人生。
只好在网上求助大家,帮忙想办法。

idagu 发表于 2007-5-29 12:38

支持楼主

我觉得这个事情和报不报复没关系
楼主如果可能的话 应该报警

这种假证件 假文凭 就是最害人的。如果不惩治一下,我们这些正正经经读书毕业的人都会受害的。$支持$ $支持$ $支持$

DLIII 发表于 2007-5-29 12:58

原帖由 德国小猪 于 2007-5-29 1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不想说的,如果真是一般小事,我也不会用这样不光彩的方法去计较。

我为他堕过胎,做手术的时候,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以前骗了我很多钱,后来离开我了。因为没有证据无法去警察局告他,因为是骗,不是偷抢。
两个人的事情,没有第三方在场证明,根本说不清楚。
我后来在街上遇到他,向他索要未果,就在扇了他一耳光,转身离去。回到家接到警察局电话,他告我人身伤害。
呵呵,没人遇到过这样的事儿吧。
我不想说出来,就是觉得自己很可怜了,谁叫自己单纯谁叫自己傻。
比较伤心的事,我打了他,他会去告我。我真觉扇他十下都不为过,但谁叫我法律意识淡薄。
我想了好久,发现自己真的没有这么大的心胸,能够饶恕他。
尤其是肚子痛的时候。
我知道说出来,大家会骂我傻。但是不说,大家总觉得我要故意陷害人。
哎,随便了。我只想寻求让他回国的方法,别人对我说什么,我也不在乎了。

年轻女孩子一个人单身在外, 稍微不小心, 就容易被骗财骗色. LZ也不要太自责, 不用说什么自己笨的话, 关键是要吃一堑长一智, 同样的亏, 千万别吃第二次, 希望你以后做事情, 谨慎从事, 当众打人之类的事, 别干了. (要打, 也要找人帮忙去黑巷子里打啊, 真是的. )

想揭露他造假, 关键是证据. 如果你知道他冒充的是国内哪个大学哪个系哪个年级的话, 给他德国的学校写信, 就说你怀疑他的文件不真实, 因为你知道国内那所大学那个系那个年级, 没有这么个学生. 如果你能查到国内那所大学那个系那个年级的学生名单, 最好不过. 如果你认识人, 最有说服力的, 是叫国内那所大学开个声明, 没有这个学生.

如果你没有有力的书面证据, 这事不容易. 无论如何, 你尽力而为吧, 能够让他爆光最好, 实在办不到的话, 你也不必太计较, 举头三尺有神明, 真的坏蛋, 老天迟早会惩罚他.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7-5-29 13:03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5-29 12: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众打人之类的事, 别干了. (要打, 也要找人帮忙去黑巷子里打啊, 真是的.

$汗$ 看你说话,有时候真的想笑。

[ 本帖最后由 阳光心情 于 2007-5-29 13:05 编辑 ]

DLIII 发表于 2007-5-29 13:05

还想补充一点, 就算你证据确凿, 成功让他爆光, 他会得到什么惩罚, 很难说. 就算他被退学, 被取消签证, 真想留在德国, 黑下来的也是可能的, 南欧几个国家隔段时间就有大赦.如果被他知道是你揭露的, 他起了报复之心的话, 你防不胜防.

athena_hu 发表于 2007-5-29 13:06

原帖由 德国小猪 于 2007-5-29 12: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学生,是不是可以先找学校的律师?是不是这种律师很便宜?
我来德国不长时间,德国还没有到能和律师流利对话的时候。是不是还需要找个翻译?
因为自己受过伤害,不太敢让自己身边的朋友帮忙。我有很 ...
你是学生的话,就是免费的

你也不用跟律师多说自己的私事,就说,你知道有这么个人,用了假材料,你想揭发

canyonbreeze 发表于 2007-5-29 14:00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5-29 13: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想补充一点, 就算你证据确凿, 成功让他爆光, 他会得到什么惩罚, 很难说. 就算他被退学, 被取消签证, 真想留在德国, 黑下来的也是可能的, 南欧几个国家隔段时间就有大赦.如果被他知道是你揭露的, 他起了报复 ...



这个很值得担心啊。。。

urzl 发表于 2007-5-29 14:06

私仇还是心平气和解决的好,别弄得越来仇恨越深了

xumeng 发表于 2007-5-29 14:10

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爽呀!

hfsw_76 发表于 2007-5-29 14:12

回复 #36 德国小猪 的帖子

理论上申请学校的材料只保存5年。过了年限就没了

德国小猪 发表于 2007-5-29 14:13

原帖由 canyonbreeze 于 2007-5-29 14: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很值得担心啊。。。


我在这里说出这件事情,想必他已经知道了。他报复我也不怕了,现在。
我已经搬了家,除非他能从移民局查到我的新地址。
发生了这些事情,我没有任何办法。
是他的一个已经回国的一个朋友,实在看不下去,才告诉他所知道的这个垃圾造假材料的细节,让我去举报。
这朋友也只能出具一份口头报告,说知道怎么回事,知道他造假方法,但他毕竟已经回了国。
确实的证据,还是需要我在这边收集。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请律师帮忙去大学资料馆调查材料的真实性。
我现在就想让他快快滚回国。

urzl 发表于 2007-5-29 14:14

原帖由 德国小猪 于 2007-5-29 00: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确定,而且不只这些。因为他连德国人最基本的基本对话都听不懂,怎么考得过DSH。
在德国不学无术,坑蒙拐骗,骗了就逃,而且手段高明,连警察都没有办法治他。
天啊,这不是人渣么,送回国也是回去骗国人啊

这种人就算被抓到,判刑也不过几年,出来还是祸害人$bs$

晕,lz好可怜的女孩儿,怎么认识这样的人啊,以后交友一定要小心了。

德国小猪 发表于 2007-5-29 15:20

原帖由 hfsw_76 于 2007-5-29 14: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理论上申请学校的材料只保存5年。过了年限就没了

啊?他在这边好像呆了已经有5年了。现在是不是已经查不到了?

学校不保存,不会把这些材料给毁掉吧,怎么还能这样了。

wer1973 发表于 2007-5-29 15:44

如果确信TA的材料是假的,放心举报吧.
最好附上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专业,越详细越好.外办会有所动作的,不行就往上给校长写信举报.
查查电邮,动动鼠标就能让次人不得安生了.:D

schneiderei 发表于 2007-5-29 16:14

楼上的说法有点道理

urzl 发表于 2007-5-29 16:17

为什么非说就是要他回国啊,回国不也是骗国人么。或者lz觉得国内就真的不咋的,回国是对人的一种惩罚???实在不喜欢lz这种说话的态度,或者是我理解不了lz的意思??

想告就去告吧,俗话说,心动不如行动。

这里也没几个专业律师的。直接去警察局问问,告告不就什么都知道啦。

Verisa 发表于 2007-5-29 17:02

最好附上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专业,越详细越好.外办会有所动作的,不行就往上给校长写信举报.

同学,你以为这是在中国 ,再道党中央上访好不好. 这种方式除了引起别人的反感,没什么实际作用,对楼主反而不利 .

德国是法治社会, 还是问律师吧.学生是不用律师费的

Yucca 发表于 2007-5-29 17:10

没爬几楼,不过从这个楼主这么爱回复别人的留言这种风格来看 (别人说一句话他回十句),他和那个被女生骗的老男人是一个人!!!$m12$

yellowsubmarine 发表于 2007-5-29 17:17

原帖由 Yucca 于 2007-5-29 17: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爬几楼,不过从这个楼主这么爱回复别人的留言这种风格来看 (别人说一句话他回十句),他和那个被女生骗的老男人是一个人!!!$m12$

两个楼都爬了,累死 $汗$ 。。。不过从语言风格上看,楼上的分析不无道理哦,尤其是把“他“换成“她“的情况下。。。$支持$ ;)

[ 本帖最后由 yellowsubmarine 于 2007-5-29 17:18 编辑 ]

Yucca 发表于 2007-5-29 17:28

啊呀,又看了几页,原来另有隐情啊!刚看完那个老男人的贴子就直接冲到这儿了,还在郁闷呢。。。
如果楼主的遭遇是真的,那希望你早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应有的利益。祝顺利$送花$
如果是换了个马甲。。。。那。。。。

Verisa 发表于 2007-5-29 17:28

我也非常怀疑,楼主所说的事情是否是否真实.还是编故事来 骗取有用信息. 从她文笔看不像是年轻女生,更像老男人,
一个报复心很强的老男人, 除了一心打听如何揭发,好像更本不关心其他.

[ 本帖最后由 Verisa 于 2007-5-29 17:33 编辑 ]

xumeng 发表于 2007-5-29 17:34

$m22$指环王2 双塔

等第三部……

Verisa 发表于 2007-5-29 17:39

等第三部……

第三部的名字是 .......... Return of the old man (老男人归来 )

[ 本帖最后由 Verisa 于 2007-5-29 17:40 编辑 ]

紫龙晶 发表于 2007-5-29 17:42

果然有潜力。。。。。:cool: :cool:

两个大坑轮流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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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私仇,如何跨州快速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