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cy linlin
发表于 2004-7-24 23:19
喜欢可可猪的新头像。。。
好可爱的说~~~~~~~~~~
妖贝贝
发表于 2004-7-24 23:19
呵呵,原来大家争论起来了啊~~~来晚了,没有捞到金币,哈哈~~~
开玩笑的,既然事情解决了,大家好好交个朋友吧,都不要往心里去.
(嘿嘿,捞到一张帖子的金币了)
天蝎公主
发表于 2004-7-24 23:19
我非常赞同 Miss Right 的话。有时候过于钻牛角尖也是一种自虐。塞翁失马,鄢知非福呢?
有的网友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即便本意是好的,但是用词过于激烈,伤及无辜,实在有点看不下去。
可可猪
发表于 2004-7-24 23:20
最初由 Jancy linlin 发布
喜欢可可猪的头像。。。
好可爱的说~~~~~~~~~~
吼吼,我也是抄别人的,没什么创意的说.
liebermich
发表于 2004-7-24 23:37
创世纪 看过,很佩服汪明荃的做法,也很鄙视那两个人。MM说的有道理。
小番茄
发表于 2004-7-24 23:45
最初由 li6bonn 发布
做为一个男生,我不和你一般见识,但是我希望你下次说话的时候,注意一下分寸,如果没有充分的事实根据,请不要妄下判断。
做为一个女生,我也不和你一般见识。我说话办事自然有我自己的方法和准则,如果我伤害了你的利益,你可以报警可以上法院告我。否则请闭上你的嘴。
maya
发表于 2004-7-25 00:12
爱情保鲜期是挺短的,关键看二人怎么维持
既然我们这里的女主角的前男友不想维持了,跟谁跑了不都一样,是不是闺中密友也没什么分别,
真正适合自己的人是没有的,找到一个差不多能适合的,就已经很幸运了.那个前男友显然不是我们女主角生命中的伴侣,那个闺中密友显然也不能在继续做朋友了,就当他们过路人处理吧.
其实爱情这东西没啥大用处,有些时候挺管用的,大多数时候也不过如此.女主角应该高兴才是,因为她自由了.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换了我,管他跟谁跑了,高兴还来不及呢,庆祝一下.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5 08:00
最初由 可可猪 发布
我现在特羡慕楼主,我们这么一直回帖下去,他能挣多少金币.自己的帖子有那么多人回,多有成就感啊.$嘎嘎$
被你这么一说,我还到真有个意外的“惊喜”呢,如果你有急需的话,我可以借你一两个金币。$哇有趣$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5 08:02
最初由 小番茄 发布
做为一个女生,我也不和你一般见识。我说话办事自然有我自己的方法和准则,如果我伤害了你的利益,你可以报警可以上法院告我。否则请闭上你的嘴。
$我倒$ ,如果真得有那一天,你就后悔莫及了。
katzemiao
发表于 2004-7-25 09:06
谢谢版主吧她的姓名删除了,我也想这么作了。
不过为什么把照片也删掉了呢。我还是会继续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