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 发表于 2004-7-25 09:25

看不下去了

最初由 katzemiao 发布
谢谢版主吧她的姓名删除了,我也想这么作了。
不过为什么把照片也删掉了呢。我还是会继续贴的。
你这样做明显是对人不对事,希望你能冷静下来。
这种处事方法,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

wwwwong 发表于 2004-7-25 09:50

最初由 Sky@Miss 发布
楼主直接贴出他人照片并公布姓名, 这样作是肯定不符合道德和法律准则的,我隐去当事人照片,姓名和单位,保留此帖

强烈反对斑竹擅自删除照片的行为!你隐去当事人姓名的做法是大家可以理解的,但你没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删除照片,就有点滥用“职权”的意思了吧!

什么叫“肯定不符合道德和法律准则的”?那那一对男女所做的是符合道德准则的事吗?至于法律准则,有学法律的朋友也说过,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触犯法律的行为。否则“TV搜查线”节目也不会那么火了!!!

希望斑竹你能重新把照片贴出来!

wwwwong 发表于 2004-7-25 09:58

最初由 katzemiao 发布
谢谢版主吧她的姓名删除了,我也想这么作了。
不过为什么把照片也删掉了呢。我还是会继续贴的。

楼主MM,很同情你的遭遇。安慰的话大家说的也够多,我也就不再多说了。我对斑竹SKY@MISS擅自删除照片的做法也很气愤。支持你重新把照片贴出来(姓名还是隐去吧)!维护社会道德,是每个人的责任!

basti_lin 发表于 2004-7-25 10:14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为什么要删?给个理由先!一对狗男女,两个淫贱人,做出了这种人神共愤的事情,还有脸来这里现世,就是要把这些丑恶的灵魂暴光。这种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性福到底能维持多久,我到要看看。

同意!!!!

basti_lin 发表于 2004-7-25 10:41

看到一半就插嘴发个上面的帖子

现在可看完了,帖子满得都胀掉了。我还是不要乱出声得好。$怕怕$

basti_lin 发表于 2004-7-25 10:44

不过我很同意Sunny说的那个真实故事

MM要早日从痛苦的回忆中爬出来,你还有更加美好的将来。而且为了这两个人放弃德国的一切太不值得了。不要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

Sunnygirl 发表于 2004-7-25 10:58

请大家理解:

SKY删照片和贴子绝不是没有道德标准或者“胆小怕事”的表现,而是作为版主,我们尊重原发贴的权益和愿望,所以我之前发了好几个贴子,并且也发了悄悄话,请楼主MM能自己删去当事人真实姓名和对照片进行一定处理,可是楼主MM一直没有作出任何答复。同样,作为版主,不得不为网站和坛子的公正性,合法性考虑而作出以上决定。

我们充分理解楼主MM的处境和心情,所以绝对不会任意删掉此贴,但是也请理解我们的工作,谢谢。

applewine 发表于 2004-7-25 11:04

哭过伤心过,是应该的。但不要为了那2个贱人,就毁了自己。本来这件事情上,做为受害者,你就没错。该面 对的还是要面对,这个是逃避不了的。。。

楼主应该活的更好,找个更好的男朋友,地球又不是没了他们就不转了。同意楼上MM的,不要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

最后 小声说句,斑竹把名字隐去是好的,但删照片就有失公允了,楼主MM贴的应该没违反什么版规吧。

盛大咖啡 发表于 2004-7-25 11:37

最初由 li6bonn 发布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学生,我觉得你实在很失败。因为你短短的两段话,就有4个逻辑错误。很难想象,今后如果你站在法庭上,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我倒想听听楼主分析出来的4个逻辑错误?!
还有你自己不要忘记你自己说的,自作聪明才是最愚蠢的,我觉得这样说你自己很不为过.
自作聪明,你还真可怜!!

盛大咖啡 发表于 2004-7-25 11:38

如果你不是当事人,那么你还真是世界上最可怜的那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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