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2-9 17:10
lnchris 发表于 2011-12-7 1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0平米的房子,房东当然有权利不租给我,但是不可能理由是不符合最低住房标准,得是别的其他什么的。
我 ...
不租给你还需要理由?看你不顺眼就可以不租给你。
没有租给你以前,你们没有形成合同关系,你和房东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法律无法保护你。
租给你之后,你和房东就构成合同上法律上的房东和房客关系,他就要履行房东在法律上的义务。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2-9 17:19
本帖最后由 合写社会 于 2011-12-9 18:01 编辑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12-7 15: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规定是9平就够,那我现在住的Wohnung,可以住5个人了.
估计我要跟房东说,必须要给提供一个可以Anme ...
你到现在还认为德国房东想把房客扫地出门是随心所欲的。
没错,他可以给房客发kuendigung,如果是你,你就乖乖搬走了,那自然是被扫地出门。但不意味着别人也都像你一样。
房东想kun房客,无论理由是否成立,只要房客有异议,不愿意搬走,都必须打官司,不是么。所以你之前说房东只要自己用,就不需要打官司就大错了。最多只是房东的赢面很大。我的判例只是告诉你,现在就算是房东自己用,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否则法庭就不支持房东了,也就是说如果不履行某些新义务,房东赢面从大,变成不大了。
不管怎样,只要房客不愿意自己搬走,房东想让房客走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法院。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2-9 17:21
什么 发表于 2011-12-7 17: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心希望lz打官司,拼个你死我活,然后再开帖子讨论,现在说的都是废话!
楼主已经成功了,还需要打什么官司。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2-9 17:27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12-7 15: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你这么说,那么能不能把房东,房客的权利和义务分别都列举出来,我们好做个参考,究竟是哪个多那 ...
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弱势群体?
房客对于房东是弱势群体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但也基本是普遍状况。
房东有自己的房可以出租,房客无房。房客就是弱势群体。一旦结束租房合同房客有可能出现无处容身的情况,房东不会,明白吗。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2-9 17:59
本帖最后由 合写社会 于 2011-12-9 19:01 编辑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12-7 15: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规定是9平就够,那我现在住的Wohnung,可以住5个人了.
估计我要跟房东说,必须要给提供一个可以Anme ...
你把关系搞倒了。
不是说你要跟房东要这么一份合同。而是你现在知道5个人住没有Ueberbelegung,直接住进来5个人,并且去anmelden。房东如果不愿意他可以kun你,你也可以不愿意被kun,认为这么大的面积的房子,住5个人这是你的权利。房东如果想durchsetzen这个kuendigung必须打官司。他得有理由,比如他说你Ueberbelegung了,接下来就是法院来决定了。
这才是正常的程序。
不是你放个屁都需要先经过房东批准的,如果房东说不允许你在他的房子里放屁,否则kun你,难道你就忍着不放屁了?你肯定照放不误,房东不愿意可以去告嘛。你只要自己知道什么是法律允许你做的,你去做就行了,房东不愿意可以提告。
你以为,只要房东提前三个月给你一个kuendigung,搬走就是你唯一的选择?
lnchris
发表于 2011-12-9 18:00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2-9 1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租给你还需要理由?看你不顺眼就可以不租给你。
没有租给你以前,你们没有形成合同关系,你和房东没 ...
我们去租房的时候,房东是房屋公司,因为是两个人,所以不租给我们50平米以下的,说我们只能租50平米以上的。我只是想知道这种说法的合法性而已。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2-9 18:05
本帖最后由 合写社会 于 2011-12-9 18:07 编辑
lnchris 发表于 2011-12-9 18: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去租房的时候,房东是房屋公司,因为是两个人,所以不租给我们50平米以下的,说我们只能租50平米以上 ...
这种理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但是你不能因此告他,因为你们之间没有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和一个法官可以强迫房东把自己的房子租给某个特定的人。
他几乎可以以任何理由,或者不给理由不租给你。即便他的言行构成歧视,你也只能告他歧视,不能告他不租给你。
再说了,即便他要找理由也极度容易,就说有比你更适合的房客就行了。
lnchris
发表于 2011-12-9 18:10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2-9 18: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理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但是你不能因此告他,因为你们之间没有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任何一 ...
恩,你下面说的,我理解的。我也不会在没租房的时候,就和他们较劲。
只要知道了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就意味着,我以后在别的地方租房的时候,可以说不要那么大的了。至于他们会不会租,当然是另说了。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2-9 18:45
lnchris 发表于 2011-12-9 18: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恩,你下面说的,我理解的。我也不会在没租房的时候,就和他们较劲。
只要知道了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
那你可以先一个人入住。
签了合同之后,再让另一个人进来。然后通知房东,这个房子我现在要住两个人。房东可以要求涨Nebenkosten,但不能以两个人太多的理由kun你了。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12-11 13:34
本帖最后由 我爱粥润发 于 2011-12-11 14:36 编辑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12-9 18: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到现在还认为德国房东想把房客扫地出门是随心所欲的。
没错,他可以给房客发kuendigung,如果是你 ...
"不管怎样,只要房客不愿意自己搬走,房东想让房客走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法院。"
这话你说的还真一点都没错.
我不人为房东昆房客是随心所欲的, 我只是举了一个例子. 来说明不能单看法律那句话的定义,还要看定义的前提和适用的范围. 比如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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