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48
八十四
车子在路上平稳地开着,程明浩不说话,我也不再“哇哇乱叫”。虽然我觉得他刚才的话有道理,但还是对被他训一顿心有不甘。我转过头去飞快地白他一眼,他眼睛看着前面,却把眉毛扬了起来,好像在说“你拿我怎么样”。
车子开进公司的停车场,里面已经稀稀拉拉只剩下几辆车。我正要下车,程明浩问,“你们公司楼里现在应该还有保安吧?”
我终於找到机会报一箭之仇,得意洋洋地回答,“我们公司那么大,保安当然是二十四小时值班的啦,土--包--子。不过,还是要谢谢你送我回来。”
他笑了,“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其实你可以先回家,我做完了再给你打电话。”
“不用了,我可以在车里睡觉,省得开来开去。”
我回到机房,从头开始安装、调试、输入数据、检查结果,等到把一切都准备妥当,已经差不多两点钟了,苍蓝的天空里缀满了星星,从十八楼的窗户看过去,仿佛它们都不过咫尺之遥,随时要穿过夜幕飞到我怀里似的。我最后审视了一下,万事就绪,无比轻松地伸个懒腰,穿上外套,在自动售货机里买了两杯咖啡,跑下楼去。
停车场上只剩下一辆车,车灯熄着,静静地在那里等待。
我向那辆车跑过去,突然,在桔红色的灯光下,我意识到,几个小时前,在我由於挫折而任性、失去信心的时候,有一个人比我自己还要相信我;他并不知道我究竟做的是什么,却那么坚定地把我逼回来要我坚持到底,只是因为相信我。
我甚至开始感谢那台突然发飙的电脑,要不是它,我怎么可能体会到这一点?
我走到驾驶座旁边,发现程明浩头靠着车窗睡着了,身上斜搭着一件夹克衫。他说他可以在车里睡觉,看来不是吹牛。
我忍不住怀着一点偷窥的心情仔细端详起他那张睡着的脸来 -- 因为他醒着的时候,我多半没有勇气直视他的眼睛。他的脸被淡淡的灯光笼罩着,看上去很英俊,但是,我发现他微微皱着眉头,好像在想什么事情。他会在想什么呢?会不会是睡得不舒服-- 这辆车子不大,而他的腿那么长?或者是在梦里思考问题?要不,是想起了什么让他不开心的事情,比如,张其馨?我的思路不由得开始天马行空。
从前看过的一本书上说,每个人的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儿童,正襟危坐之时深藏于心,而当我们睡着的时候,脸上便会浮现出那个儿童的喜怒哀乐。那才是我们最最真实的心思。
程明浩身体里的那个儿童,是皱着眉头的。
我敲敲车窗把他叫醒。他揉揉眼睛,摇下车窗,对我笑笑,“好了?”
我点点头,递给他一杯咖啡,“这已经是我现在能提供的最高级的咖啡了。”
我们坐在车里喝咖啡。我问他,“刚才你睡觉的时候做梦了吗?”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49
八十五
他想想,说,“记不得了。怎么?”
“问问。” 我笑笑。这么一会儿功夫,程明浩身体里的那个儿童已经逃走了。
我们开始聊一些无关轻重的事情,比如咖啡,比如星光,比如 --非洲紫罗兰。
程明浩说,“你送我的那盆花真难侍候。就说浇水,我花了好久才弄明白究竟应该浇多少,水浇少了它会无精打采,水浇多了它一样无精打采。”
“不会吧,书上说非洲紫罗兰很好养啊。”
“那大概是我的问题吧,不瞒你说,从小到大,我唯一养活过的植物只有仙人掌,所以很怕把这盆花也养死。”
“其实,就算真的养死也不要紧,又不贵重。”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弄得我一直提心吊胆。”
“为什么?”
“因为你把花给我的时候,一副‘临终托孤’ 的表情。” 他一本正经地开玩笑。
我笑起来,“有那么严重吗?”
“说真的,我担心要是把那盆花养死,何年何月再碰到你,你万一问起,知道了会失望。” 他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闪动着一点光芒,刺得我立刻低下头去,不知该说什么好,心中的喜悦却像落在宣纸上的墨,一点一点悄悄荡漾开去,变成一个圆圆的晕。
原来,他也会怕我失望。
我们把咖啡像啤酒一样干掉,精神抖擞。我说,“早知道不应该喝咖啡的,现在就是回了家也睡不着。”
他兴致勃勃地提议,“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看日出吗?”
“也对也不对,到那里你就知道了。”
四十分钟以后,我们站在一片狭长的、一路伸展进旧金山湾的半岛壮地带,隔了苍茫的水域,左边远处是若隐若现的金门大桥,右边是万家灯火、与天上星光交相辉映的旧金山。看久了,灯光、星光交会在一起,仿佛随时可能纷纷坠入水中,流成一条星河。这一整幅景象融进冰凉的夜气,宛如玲珑剔透的水晶球,美得不可思议,让人都不忍心多说话,唯恐就此踩碎了它。
风很大,阵阵寒意袭来,我把外套牢牢裹在身上,再穿上程明浩的夹克衫。他的衣服很大,穿在我身上长出好多。他看着我企鹅一样摆动着袖管,呵呵地笑起来,“你这个小不点。”
我向来介意人家说我个子矮小,然而,奇怪的是,我却喜欢听他这么说。
“这里真漂亮,很特别。” 我用力吸入一口清凉的空气。
“最特别的在这里,” 他指着不远处。我这才发现,在大大小小的花岗岩石块中间,冒出了一些微微弯曲的大管子,总共大概有十几个。
“这叫浪管风琴,大概是全世界最特殊的一种乐器了。等涨潮的时候,这些管子就会根据水势的强弱发出不同的声音,听上去像风琴在奏乐,可以说是真正的‘天籁之音’ 。”
“是吗?” 我一下子对这些其貌不扬的管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你怎么知道的?”
“刚来的时候,一个美国同学介绍的,我来过一次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后来,每当心情不好,就会跑来,有一次,好像是过新年,我在这里待了差不多一整夜,冻得发昏。”
“为什么?”
“那一阵子运气很差,好像随便干什么都不顺,实验做得不好,考试拿不到A,连口语考试都没通过要重考。导师告诉我还剩下最后一次机会,否则就可能吊销奖学金。反正那一天我情绪低落到了极点,觉得好像全世界都把我抛弃了。所以我就跑到这里来坐了一个晚上,至少还可以听听海浪说话。”
“是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号吗?” 记忆突然电光火石一般在我脑海里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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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4 17:55
八十六
他点点头,“那大概是我最最倒酶的时候。”
我很想告诉他,那一天,其实并不是全世界都把他抛弃了,因为,至少还有一个人守在电话旁边希望和他说一声新年快乐,他不知道而已;后来又觉得这样说好像有点肉麻,便又把话咽了下去。
我凝神聆听着,却什么也听不见。
“这些管子什么时候会奏乐呢?”
他看看手表,“大概再过一个多小时吧,到五点半涨潮的时候效果应该最好。”
於是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他替我挡着风,我们都没有说话。我觉得很幸福,因为他就在我身边;这个时间,海湾那边的旧金山沉沉入梦,所有的其他人都睡着了,只有这个人和我在一起等待“天籁之音” 。我觉得我们之间好像有一种坚固的同盟。
可是,等到五点钟、五点半、五点四十五分,等到星光淡去,潮水涨起,唰唰地拍着堤岸,等到天色渐渐开始泛亮,浪管风琴竟然没有发出声音,那一根根大管子只是沉默地、几乎有点无奈地站在那里。
我不时回头看一下,它们还是一声不出。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仔细听听,风声水声却清晰真切。
程明浩把耳朵凑近几个管子认真地听了一番,走回来,脸上交织着困惑、失望和尴尬,“真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我说,“没关系,至少我们还可以看日出啊。”
他对我笑笑“下次再带你来” ,但我还是看得出他神情中的沮丧。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什么,“说不定是那些管子下面塞住了,有些人会把易拉罐什么的扔进去,积多了就可能塞住。上次我们来的时候……”他讲到这里突然停住了。
“我们?”
“就是我和张其馨。” 他用一种淡淡的声调说,却再也没有下文。那是他第一次在我的面前提起张其馨的名字;原来,他们也曾经来过这里;其实,他们曾经谈过一年多的恋爱,他怎么可能没带她来过这里呢?
我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空旷,让我简直想伸出手指去问他“这是几” 。那一个名字显然让他想起了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是他不方便、也不愿意与我分享的。那些东西为他的情感包上一层厚厚的盔甲,让我接近不得;即使他们已经分手,我依然无法接近他。顷刻间,我们的同盟土崩瓦解。
今晚,他心血来潮把我带到这个他心爱的地方,结果却是帮他自己唤起了回忆。与其这样,还不如不来。他挑了一个最最浪漫的情境让我明白他的确爱过那个人,真过分。
我讨厌他。
清晨第一抹阳光照过来,我看着地上被拉得长长的影子,黯然地发现,我和他之间依旧天遥地远。
他把我送回公司。我从网上搜索到浪管风琴管理部门的电话号码,一过九点钟就打过去,问他们为什么今天早上浪管风琴不会奏乐。
电话那头,一个女人打着美国式的官腔说非常感谢我报告这个问题,具体为什么呢她也不知道,不过他们一定会派人去检查,叽哩呱啦说了一通以后笑嘻嘻地问“还有别的事吗?”
她不可能理解这一个小节对我来说有多大的意义。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56
八十七
秀做得很不错:观众准时出席,一切运行正常,预先设好的数据没有出仳漏,演员没有忘词,问题也答得滴水不漏,老板相当满意。
回家以后,我洗了个澡,立刻爬到床上去。
郑滢一回来就掀我的被子,“招,昨天一夜不归、哪里风流快活去了?”
还没等我有机会说话,电话铃响起,郑滢去接,说了两句话,把电话拿进来递给我,兴奋得两眼放光,“程哥哥,程哥哥。” 郑滢最近没在谈恋爱,於是转而把一腔关注投入到我的感情生活中。
程明浩问我演示做得怎么样,我说很好,然后我们就沉默着。不知为什么,一听他开口,随便说什么,我就不由得想起今天清晨他那种漠然的眼神,不由得生气,不由得不想理他。
“早点休息,你昨天一夜没睡。” 他说。
“嗯。谢谢你。” 我挂上电话,突然想起昨天其实他也一夜没睡,应该还一句“早点休息” 或者类似表示关心的话,反正说什么也比“嗯。谢谢你。” 要好。我很懊恼。
郑滢问我,“程明浩得罪你了吗?”
我摇摇头。
“那你怎么那么冷漠?”
“我怎么冷漠了?”
“你刚才的语气好像在说‘姓程的,我讨厌你,快点去买块豆腐撞死,不要再来烦我’ 。”
“没有吧。” 我心里有那么多委屈,怎么投射到语气上,却变成了冷漠?这样一来,他大概会觉得我根本不在意,而其实,我是很在意的呀。我开始讨厌自己,明明心里想着一套,嘴上却说着另外的一套;我更加讨厌他,因为,让我变得这样表里不一的人,是他。
“我明白了,昨天晚上,你们做‘那个’了,对不对?” 郑滢开始自作聪明,脸上一副“过来人” 的表情,“书上说,女孩子经历第一次之后,情绪上往往会有一定的波动,觉得茫然、缺乏安全感,甚至对对方产生怨恨情绪,象你刚才那样的表现就很典型。其实呢,在这种情况下,程明浩应该亲自跑来安慰你,最好送一束花什么的,不过,他能知道打电话来,也过得去了。你可能会觉得他还不够细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却正好说明他也很单纯、缺乏经验。男人嘛,难免粗心一点,不过,只要他心里知道对你好,其它的都可以慢慢培训,对不对?”
“对什么呀?” 郑滢那一番左右骑墙却谬以千里的话让我哭笑不得,我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大致告诉她。
她居然很失望,“不务正业。”
“我‘务’ 了正业对你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那样的话我们讨论起男人来,可以进入一个更深的领域。” 郑小姐大言不惭。
第二天,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给程明浩打个电话过去。
电话拨通,他好像又感冒了,声音闷闷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那天吹了半夜的风又把外套让给我穿的缘故。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57
八十八
我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喉咙有点痛,已经吃过药了。”
“不要紧吧?”
“没关系。”
“你经常感冒吗?” 我忍不住问。
“也不算,差不多每年一次,据说这样对身体有好处。” 他又是那种淡淡的声调,很温和,却拒人千里之外,让我把本来想好的话统统咽了回去,说出口的,是一套不咸不淡的客套。
挂上电话,我打开窗子,让清凉的夜气隔着睡衣把我裹住。怎么会有人专门在夏天感冒?是因为旧金山的夏天太凉吗?为什么他一感冒,就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的心事,让我看得见,摸不着?
我再也不要给他打电话了。我有我的架子,可以放,但不能放到底。
剩下的几个星期很快过去,我没有再给程明浩打电话;我以为他会再打过来,但他没有,我们之间那种似有若无的联系像游丝,在风里飘着飘着,一转眼,不见了。
也许,本来就没有什么。
最后一个星期的某一天下午,我突然莫名其妙地牵挂起滨海区防波堤最前端的浪管风琴来:也不知它们修好了没有?於是我打电话去问,同一个女人热情洋溢地告诉我他们查过了,管子的确有点堵塞,现在已经修好,她说“你明天早上就可以去听了”。
我像放下了一件心事,一面又觉得有点好笑:我一个人凌晨五点半有觉不睡跑到那个地方去捉鬼吗?同一个情境,可以很浪漫,也可以很无聊。
那天下班后,回到家,一进门就听见郑滢破口大骂,“王八蛋,王八蛋,如假包换!” 居然还押韵。
那个如假包换的王八蛋是林少阳。张其馨显然已经来了一会儿,诉苦完毕,正在吃一杯冰淇淋,嘟着嘴,那双弯月一样、高兴起来“回眸一笑百媚生” 的眼睛被泪水泡成了两条细细的线。
原来,林少阳不止长得像田振峰,连带性格也有点像,喜欢认什么“干妹妹”,不过更胜一筹,认起来不分种族,这一次,认了他公司里的一个十八、九岁的美国小姑娘当“干妹妹” 。那个女孩子是林少阳部门的实习生,更重要的身份是他们三线主管的女儿。张其馨今天来,是因为林少阳上周末陪人家一起去打网球,她知道以后,同他狠狠地吵了一架。
张其馨说,“明明天也不热,穿得那么凉快,上面露到乳沟,下面露到… 唉,你们想想也知道了,反正全身上下的布加在一起差不多也就这块擦桌布那么大,亏她好意思穿得出来!” 女人描述起情敌来往往恶毒有加。
张其馨看上去很沮丧,但我实在无法产生多少同情心,因为她即使再伤心、也没忘了吃冰淇淋,而且,吃的还是我最心爱的哈根达斯山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如果我没记错,那是冰箱里唯一的一杯哈根达斯山核桃巧克力冰淇淋了。
冰淇淋吃完了还可以买,我生气的是,她好像总是拣我喜欢的东西“所见即所得” ,百发百中。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57
八十九
张其馨说,“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和那个女孩子之间什么也没有,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这样,他认人家当‘干妹妹’ 做什么?有本事就和他们那位主管自己去称兄道弟,打这种擦边球!” 这句话提醒了我 -- 张其馨自己从前就是由田振峰的“干妹妹” 晋升到女朋友的,难怪如此敏感。
郑滢说,“退一万步讲,他真想认‘干妹妹’,至少也应该找个中国人吧,认个红头发绿眼睛的,看上去也不像啊!”
“那才说明他有远见卓识,知道什么样的‘干妹妹’ 认了有用,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才对。” 我明明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说不出好听的话,还是忍不住开口,让一肚子幸灾乐祸像细菌一样飞扬到空气中去。
张其馨哀怨地瞪我一眼,郑滢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自顾自跑到厨房去做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叫我。抬起头来,张其馨站在冰箱旁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关璐,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没有。” 我摇摇头,低下头接着切洋葱。
“可是你好像看不惯我。”
我停下手里的刀,“我为什么要看不惯你?我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林少阳年纪轻轻就这么会拉关系,将来还不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只要你相信他,就根本不必担心;你不相信他,他做和尚都没用。”
“你还是看不惯我。” 她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心里的火蹿起来,放下菜刀,打算和这个女人好好清算一番,然而,说出口的却只是,“你把我的冰淇淋吃光了。”
“我只吃了一杯而已啊。”
“你吃的是我最喜欢的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是最后一杯了。” 洋葱的气息刺到眼睛里,我去揉,只是越发眼泪汪汪。我非常恼火 -- 我根本不想在她面前流眼泪的呀。
张其馨看着我的狼狈相,终於忍不住,“切洋葱的时候,你经常把刀放在水里浸一浸就不会这样了。”
我不理她。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她自言自语一样地说,“其实,我不是已经把程明浩还给你了吗?”
我看着她一脸无辜的表情,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居然觉得“把程明浩还给我了”,仅仅因为她选择了和程明浩分手?实在太荒唐了。
或许,爱情就象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吃掉就是吃掉了,不可能还,也还不起。
我把菜刀浸到水里,黯然地说,“你不可能把程明浩还给我,因为他从来不属於我。现在,麻烦你快点走吧。” 我终於能够面对这个现实:程明浩并不属於任何人,他只属於他自己。他可以喜欢我,也可以喜欢别人。他不喜欢我。
“关璐。” 张其馨好像突然发现原来有人比她还要伤心,伸出手来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把她的手移开,“我要把这个洋葱切完。”
第二天晚上,张其馨又跑来,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袋袋,里面装着十二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
“还给你。” 张其馨一本正经。
这个女人有完没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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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4 17:58
九十
我对着一打巧克力冰淇淋又好气又好笑,“我再过两天就要走了,你买这么多来干什么?”
“那还不好办,在走之前把它们都吃光啊。”
结果是我们站在冰箱旁边你一杯我一杯地吃起冰淇淋来。正如酒能使男人吐真言,冰淇淋可以帮助女人化解仇怨;毕竟,那是一种很甜蜜的食品,对着冰淇淋吵架,实在太煞风景。
张其馨打破了沉闷,“你还喜欢程明浩吗?”
“他不喜欢我。” 我把一大口冰淇淋塞进嘴,让那种冰凉甘甜的感觉慢慢地充溢整个口腔,像被辜负的爱情,“他从来都不喜欢我。” 虽然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但我觉得已经足够了。对於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再多的爱情也等於零,不,应该说是等於NULL,那种连零都不是的东西。
张其馨停下勺子,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表情,突然说,“其实,他喜欢过你的。”
我差点让冰淇淋噎住。
“本来我也不知道,是有一次他买什么东西,不当心从钱包夹层里掉出来一小张照片。我拣起来一看,上面竟然是你,照片是从那次我们七个人在机场拍的合影剪下来的。后来我为那张照片和他大吵一架,他才告诉我,其实在认识我之前,他曾经喜欢过你,就把那张照片随手剪下来放在皮夹里,一直忘了取出来。就是这样了。所以,你要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是不对的。”
我目瞪口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可是我从来都不知道啊! ”
“我也问过他为什么当初没去追你,他说他自己也不大清楚,他还说,大概那个时候觉得你‘太好’ 了。”
“‘太好’ 是什么意思?”
张其馨耸耸肩,“这你恐怕就要问他自己了。”
“你们…不会是因为这个分手的吧?” 我忍不住问出这个很有点自私的问题,而且,有一刹那,全心全意地希望她说“是” 。
“这,倒也不是,是我提出分手的,” 她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程明浩是个很好的人,可是,他未必适合我。”
“他爱你吗?”
张其馨笑笑,温柔地说,“我也曾经很爱他呀。”
那天后来说的话我都记不清了,脑子里一遍一遍盘旋的都是张其馨的那几句“他喜欢过你” 、“他大概觉得你‘太好’ ” 、还有“我也曾经很爱他” 。等手里剩下的半杯巧克力冰淇淋化成了浆糊,我的脑子也是一样的迷惘:他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会觉得我“太好” ?他为什么都没有给我一个机会就自说自话地把一切都结束了?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我站在窗子前看街上的车子,一直看到它们拖着的灯光变成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59
九十一
那个星期五是实习的最后一天,其实,所谓最后一天,只是早上九点钟到公司里交掉名牌和办公室钥匙,然后领一份纪念品,就可以走了。
星期四,主管把我和蒋宜嘉分别叫进他的办公室谈话,出来以后,我们一对口径,谈话内容几乎一模一样:感谢你们三个月的辛勤工作,坦率地讲,当初把项目交给你们,我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是现在看来,成果比预期的要好很多,而且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注意。所以,我已经正式向上申报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间段” 将这个部件加入产品,究竟成功与否可能要到年底或者明年初才能定下来,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尽了人事”。最后,是那句我最关心的话,“你明年毕业以后是否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
蒋宜嘉果然当场就拒绝了。他回来以后,把脚跷到办公桌上,鼻孔里“嗤” 地一声,“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什么叫‘尽了人事’ ?这个地方不行,不行,官僚气太重,太重。”
我说,“算了吧,不尽这点‘人事’,你恐怕也未必会那么吃香。”
我答应主管“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因为那个时候,虽然也有两家公司表达了录用的意向,但一家在佐治亚,另一家在堪萨斯,都太远了,公司也不是很大。而旧金山这一家,从各方面来看,要算是最好的。主管相当高兴 -- 大概和刚刚吃过蒋宜嘉的皮蛋不无关系,说他明天就会请总公司的人事部给我发录用通知,按照公司惯例,我有半年时间决定接受与否。最后,他用力地和我握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决定回来。”
下班后,我留下来,把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清理干净。程明浩突然打电话来。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 长舌妇,如假包换。
“对,我订了明天下午的飞机票,比星期六的要便宜很多。”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於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有机会了。”
原来真的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那只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我的食指上。
他为什么会有胃口来跟我说再见?我从来都讨厌一切和分离有关的东西,包括机场、机票、登机牌、火车站、行李、送行、饯行等等,尤其讨厌听我在乎的人在送我走的时候深情款款地说“再见”。说了再见,便真的要走了;只有狠心的人才会这么故意留恋;相比之下,我宁可不告而别。
电话线已经缠得我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着窗外远处的马路。我的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等有了机会再说吧。” 我在心里苦涩地想,说不定,我对他的感情原本就是不被祝福的,所以,连浪管风琴也懒得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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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4 17:59
九十二
“你们公司答应录用你了吗?” 他转换话题。
“答应了。”
“祝贺你。” 他听上去也很高兴。
“谢谢,”我突然冲口而出,“不过,我还没决定接不接受,因为我还有另外两个工作机会。”
“在哪里?”
“一家在佐治亚,还有一家在堪萨斯。虽然工资没有加州高,可是那里生活水平比较低,所以还是蛮不错的。” 我故意这么说,因为很想听听他的反应。
“是挺不错,就是稍微远了一点,还有,气候大概没这里好,” 他笑笑,“玩的地方恐怕也比加州少。”
他语气里那一点失望顷刻之间又让我充满了勇气,於是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回来吗?”
问出这一句话,我立刻后悔。我这样问,听上去倒像是在要他帮我做一个决定。他有什么责任来帮我做决定呢?假如他说“不应该” ,难道我真的跑到佐治亚或者堪萨斯去吗?假如他说“应该”,日后我要是回旧金山,倒好像是听了他的话才回来的。我屏住呼吸,听他说“应该” 还是“不应该”。
结果他既没说“应该” 也没说“不应该”。他轻轻地说,“这个,还要看什么地方最适合你发展吧。”
他居然这么一句话就把皮球踢还给我! 既然如此,他又何必给我打电话,何必用那么关切的语气来问我,甚至,何必来理我?
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怒了。我忍不住对他叫起来,“程明浩,有人说过我这个人‘太好了’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关璐,对不起。”
“为什么?”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你根本都懒得让我知道你喜欢我?”
他不说话。
“你说话呀。”
他不说话。
“拜托你说话呀。” 我又开始绞电话线,一直绞到它紧紧缠在手指上,也像紧紧缠在心上,缠得心阵阵发痛。
他还是不说话。
“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等待是很伤人的。
“有。” 这一次,他很快就回答了。
“然后呢?然后你又去爱别人了?你既然爱我,为什么不来追我?你为什么不来追我?” 我感到话筒在手里微微颤抖。
“不是这样的,” 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其实,当时我知道你对我好,我是怕-- 怕我自己无以为报。而且,小杜也一直很喜欢你,我觉得他比我好,” 他干涩地笑笑,语气里有几分难堪,“还有,那次在纽约碰到你们,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那张其馨呢,你就不怕她失望?不怕无以为报了?你为什么去追她,而不来追我?这又关杜政平什么事?”
他又不说话了。
我的心火越蹿越高,眼眶里的泪水非但没把它浇灭,反而让它越燃越旺。泪光中,我明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爱过我,然而,爱得不够深--不够让他来追我,不够让他放下自尊或者自卑去和杜政平争,不够让他相信我们之间会有结果,不够让一千多英里的距离在他心里消失,不够让他在浪管风琴面前忘记张其馨在他心里投下的影子,不够让他对我的何去何从说一句“应该” 或者“不应该”。
爱得够深,他什么也不会怕。
程明浩爱我,没有我爱他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因此,他又爱上了别人,就算张其馨不出现,或许有另外一个人;也是因此,我即使和杜政平谈了恋爱也会分手。
大概爱情和彩虹一样,是有层次的。即使拥有同一道彩虹,不在一个层次上,还是无法相遇。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01
九十三
“可以出来见一面吗?” 他又转换了话题。
“我要整理东西。”
“明天你怎么去机场?”
“郑滢带我去。她刚买了一辆新车。”
“我可以送你吗?”
“不用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让我送你吧。”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以吗?” 我开始不耐烦。他究竟想干什么?
“可以,” 他停顿一下,“我只是有点惊讶,因为我自己是很喜欢有人送行的,只不过从来都没什么人来送。那次出国,你们还问我怎么那么晚才去机场,其实,就是不愿意看见大家都热热闹闹的,那样的话我心里更加难过,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 他笑笑,“因为我自己是那样,所以,就以为你也一样。”
他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痛。那点心痛累积起来由量变到质变,成了愤怒:他对我一点都不好,我为什么还在为他心痛?
我本来想挤出两句客套话,但心头的愤怒让我口不择言,“程明浩,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你可能觉得我‘太好’ 或者‘太不好’,但是我并不这么想,并不这么想,我想的是…”话到这里,我意识到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是怎么想他的,因为,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想,在爱上他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好” ,而说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
“我想的是,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明天不要,后天也不要,以后永远都不要。因为你和我太不一样了,实在太不一样了…就象我可以为了想见你从新墨西哥一直跑到加州来,而换了你,就不会这样做。”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无力,但是我逼着自己说完。
沉默。然后他问,“你怎么知道我不会?” 他的语气重重的。
“要是会的话,你应该早就做了!”我越发生气,“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望到底,所以麻烦你不要来送我,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了。”他总是那么居高临下,现在,至少我能体会一次尊严,即便是最后一次。
放下电话以后,我在桌上趴了一会儿,然后站在走道的窗前想再看看这个城市的黄昏。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不在这里了。
无意中往楼下的街道看去,我突然发现刚才一气之下说出的“程明浩,我把你一眼望到底” 原来名副其实,因为,此刻他就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一个公用电话亭边,刚才的电话,大概是从那里打的。从这个角度看下去,无论他是一米八几、二米八几,抑或三米八几,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身影。他显得那么矮。
他也正抬着头往上看。我下意识地想往窗框下面躲,随即想到他根本不可能透过反光玻璃看见我,何况,他并不知道我的办公室究竟在公司的哪一个角落。
有那么一个刹那,我们的目光相交;他看不见我,但我知道他在凝视我。曾经在纽约帝国大厦楼顶照片见过的目光又回来了。
我转过身奔向电梯。我刚刚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其实,我还是想看见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