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34

十九

“那如果现在就是世界末日,你会希望和谁一起死?” 我问郑滢。

“反正不是你,” 她嘻嘻一笑,“说正经的,假如现在就是世界末日,我希望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死。”

“为什么?” 我觉得意外。

“我怕那个说好要和我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我去逃命。与其那样,不如不要。”

郑滢的爱情观总是快我两拍 -- 我永远跟不上。

我宁肯相信会有人真心实意愿意和我死在一起。

她开始叹气,“要是我一直跟着‘亨特’ ,恐怕世界末日真的就快到了。”

‘亨特’是我和郑滢给我们系的副系主任起的外号,郑滢的助研奖学金就是他给的。当初我们考完GRE,分数都不算太高,於是决定去找学校的教授“套磁” 。所谓“套磁” ,就是和教授私下联系,看他/她有没有给奖学金的可能性。

我们上了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化学系的网页,决定各找一个教授盯着套。听说“套磁”和开后门一样,不能花心,要是两个教授一起套,到头来会两头不着。

郑滢一眼相中了系里的副系主任,因为他看上去非常像我们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美国警匪片“神探亨特” 里面的“亨特” 。她一拍大腿,“酷毙了,我就套他。”

我挑了一个长得有点像汤姆. 汉克斯的教授。汤姆. 汉克斯是我最喜欢的美国男明星,我觉得他看上去比较敦厚。

那天,“亨特”正好在网上,郑滢一个电子邮件发过去,他居然十五分钟之内就回复了。两个人你来我往,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三封邮件之后,郑滢的奖学金已经有眉目了,弄得我非常羡慕。

后来,等我们到系办公室报到,一个秃头的胖子迎上来自我介绍,我们才知道原来“亨特” 放在网上的,是他十几年前的照片。

更加糟糕的是,这位教授在系里是个大名远扬的人物,由於两件事情:一,擅长拉科研基金;二,善於压榨手下学生的劳动力。他的实验室门上贴着一张纸“本室所有助研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到下午五点半,上课除外”,还叫手下所有的学生把自己的课程时间表都贴在实验室墙上,以备监督。他本人每天早上八点风雨无阻准时上班查勤 --就算生了病也会打电话来,哪个偷懒、哪个迟到,一目了然。“亨特”最喜欢说的话是“我们拿了学校的钱,就是要出成果的” 。系里的中国学生送他一个绰号“美式周扒皮” 。

相比之下,我跟的汤姆. 汉克斯果然比较仁慈,只是布置一些工作下来,叫我定期完成而已。

郑滢坚持了一个多星期,已经怨声不断,她觉得自己根本就是被“亨特”诱骗来的,“这种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我真的想转学了。我要转到伯克利加大去。”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十一点半,其馨突然打电话来。她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沮丧,“你们不要惊讶,我刚才干了一件非常下流的事情。”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36

二十

我和郑滢立刻竖起耳朵。

“我说出来,你们真的不许笑我,”三请四催后,其馨终於一吐其详,“刚才我坐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突然莫名其妙的开始想不知道这个时候田振峰正在干什么。然后我就想他肯定在和那个女人做爱,然后我就越想越生气,越想越火冒。后来…后来,我给他打电话过去,等那边刚拿起电话,我就立刻把话筒放下,重复了好几次。你们说,这算不算是骚扰电话?”

“后来怎么样?”

“后来他们大概就把电话线拔了,随便我怎么打,都没有人接。可是,过了一会儿,田振峰给我打来电话,问我究竟想干什么。原来,他的电话上装了来电显示。” 其馨痛苦的说,“他问我究竟想干什么,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 我觉得自己很下流。”

“他还有脸问你想干什么?我看他应该先问问他自己干了什么! 这种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你还想他做什么呢?” 郑滢叫了起来。

“我是告诉自己不要去想他,可还是忍不住老会去想,然后想他们一定非常幸福。每次在学校里看见田振峰,我都像见了鬼一样,恨不得马上逃回家,可是逃开以后,又会忍不住去想他。有时候,我简直怀疑自己的脑子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劝她。我相信她的脑子没有问题;她只是依然爱着那个人。有时候,爱情本身就是一种病。

原来其馨陷得那么深。我第一次体会到,所谓痴情女子和怨妇之间,不过一线之隔。前者让男人捧着你的小拇指像捡到了什么稀世珍宝;后者,不过换来一句“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

郑滢相机里的胶卷冲印出来了。我看着我们七个人在旧金山机场合拍的那张,忍不住打电话给程明浩问他想不想要一张。我说,“照片上印着1997年7月1日的日期呢,很有纪念意义噢。”

程明浩正在感冒,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像拉风箱。

我觉得有点奇怪,“不是都说中国人到了美国,一般情况下两年之内都不会感冒的吗?”

他惊天动地的打了个喷嚏,然后歉意的说,“不好意思。可能因为我的脖子比较长,所以容易感冒。”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理论,“脖子长和感冒有关系吗?”

“我也是听人家说的,”他一面吸溜鼻子一面挣扎着往下讲,“反正我好像从小就比较容易感冒。”

“那你到了冬天怎么办?”

“到冬天再说吧。没来的时候,也没想到旧金山真的有这么冷。希望等到那个时候,我已经比较适应这里的气候了。”

我挂上电话后,再仔细看那张照片。程明浩的脖子好像确实比较长一些。我想起他说的“脖子长容易感冒” ,不由笑出声来。

郑滢问我“你笑什么” ,我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的样子好土。”

我的心里在想,他的长脖子,到了冬天,好像会需要一条围巾。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36

二十一

以后的日子大家都过得很充实:郑滢天天和蒋宜嘉电话诉衷肠,每天晚上总要霸占电话线起码半个小时;其馨在一心一意的忙转学,她打算申请旧金山及附近的四所大学,意志非常坚定 --“随便哪个学校给我奖学金我都去,总好过天天呆在这个地方活见鬼”;我从系里一个中国同学的太太那里借来棒针,把临出国前我妈给我织的一条毛线裤拆了,开始织一条围巾。

我织围巾的技术不算好。记得读大学时某一年的冬天,突然之间所有的女孩子都开始给男朋友织“温暖牌”的围巾,我也凑热闹给陈志骅织过一条。可是我只会织基本的上下针,围巾上也没有什么花纹,还有点歪歪扭扭的,郑滢诚实的说“不要太难看”,其馨的评论是“很朴实”,但那在她的词汇里其实相当于“不要太难看”;可就是这样也差不多要了我两个多月的功夫,等围巾织好,冬天也过去了。

那果然是一条“温暖牌”,陈志骅为了让我高兴在二十度的室温下鹤立鸡群戴了一天、吸引了无数眼球以后就把它压到箱子里了。

第二年冬天,我留心看他会不会拿出来戴,可是他没有。他在大冬天光着脖子走来走去,也没有戴那条围巾。

我问他,“你怎么不戴去年我送的那条围巾?”

他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哎呀,我都把它给忘了。”

我知道他没有忘记,他只是不喜欢。后来,我买了一条那年流行的格子羊毛围巾送给他作圣诞礼物。

其馨说,“你可以再给他织一条啊,其实不太难的。”其馨很善於织毛线,出国前她曾经给我看过一件她给田振峰织的米色套头毛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比买来的都好。

我说,“算了吧,我知道自己的小脑不够发达,不想太难为它。”

到现在,我并不相信自己的小脑有了什么长进,可是,我愿意再尝试一次 -- 为了程明浩。

虽然还没有找出一个像样的理由把围巾送给他,我依然希望能尽早把它织好,因为旧金山是一个连夏天都会寒冷的地方。

郑滢和蒋宜嘉大吵一架,原因是郑滢跟他提起自己在亨特手下日子不好过,想要转学到伯克利加大去,他竟然极力反对,而且一开口就把话说死了 -- “以你的 GRE 分数,根本不可能在我们学校拿到奖学金” 。

“哇,你真是一只喜鹊,我都还没有动手联系,你就已经知道我‘根本不可能拿到奖学金了’ 。我看,是你不想我去吧?!” 郑滢气乎乎的摔下电话,“什么东西,根本就是在脚踩两条船!”

原来,蒋宜嘉一面和郑滢做“好朋友”,一面又不舍得和女才子分手,用他的话来说,“再给我一点时间”。这回郑滢提出转学,他以为她意在“北伐”,大惊失色之余自然有点口不择言。

搞了半天,这位未来的伯克利计算机系博士好像有点“叶公好龙” 的脾气。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37

二十二


我把我们那张合照翻印了寄给程明浩,几天以后,我打电话去问他有没有收到。

他的感冒听上去好了很多。他说,“收到了,拍得很好。谢谢你。”

我说,“好像我们两个人不应该站在一起拍照,你在旁边像只长颈鹿一样,让我产生自卑感。你到底有多高?”

他笑了起来,“光脚量一米八三,穿拖鞋一米八四,穿皮鞋一米八五,穿运动鞋一米八六。”

我光脚量是一米五八,如此算来,我们的身高相差二十五厘米。假如我穿上那双最高的五厘米高跟鞋,而他又正好光着脚,那么,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可以缩短到二十厘米。可是,他又凭什么要光着脚呢?他起码会穿上一双拖鞋,那么,我们之间,至少应该有二十一厘米的距离。

有个同学告诉我,那个可以查两个地方距离的网站叫www.mapquest.com。我上到那个网站,在“地址”那一栏里打入自己的地址,然后,在“想去的地方” 那一栏里毫不犹豫的填上了 San Francisco。很快,电脑就显示出来,拉斯克鲁斯和旧金山之间相隔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

如果换算成公里,足足有差不多两千公里。看不出来,地图上显示的那么短短一条,居然有如此之远。

大概,只有在乎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去在意和那个人之间的距离 -- 包括一切可以丈量和无法丈量的距离。

我突然想起那天在机场,杜政平一口气说出我们两个的学校之间相隔六百二十二英里。原来,他是在乎我的。

在围巾即将完工的那个星期里,其馨打电话来说她拿到了旧金山大学春季入学的奖学金。学校虽然并不怎么样,她还是觉得挺高兴,“春季入学要拿奖学金本来就比较困难,大不了到下个学期再转学好了。”

“不过,旧金山国际机场 -- 就是我们来美国的时候降落的那个机场是在郊区,到时候恐怕要我自己打的去学校,挺贵的呢。”

我灵机一动,立刻旧话重提,“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吗?不如我帮你去问问他到时候方不方便去机场接你。” 我知道其馨脸皮薄,这种求人的事情,能自己不开口乐得不开口。

“唉,其馨啊,顺便呢,帮关璐去摸摸人家的底,至少把有没有女朋友这一条给弄清楚了。”郑滢从她房间里的电话分机里叫了起来。

“郑滢你瞎说八道些什么呀?” 我的脸腾一下红了。

“你还不承认?别忘了,我们连月经周期都是一样的。你什么时候思春,我有心灵感应。”

我气急败坏的放下电话冲到她房间要拧她的嘴。我们在她床上闹成一团。

闹完了,郑滢一本正经的说,“我还是不喜欢程明浩,不过,他说不定比较适合你。”

“为什么?”

“因为他比较死洋怪气。而你这个人呢,有个非常优秀的品质,叫做‘敬酒不吃吃罚酒’,他越死洋怪气,你越觉得自己是捡了个宝贝。这就叫做‘一物降一物’ 。明白吗?”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38

二十三



“那蒋宜嘉呢,你就觉得他一定适合你吗?”

“目前看来,他是最适合的一个。”郑滢一面扯被我压皱的领子,一面轻松的说,“我给了他三个月期限,让他考虑清楚 -- 要是想继续和我交往,就先和许文磊分手。”

“目前?那是不是说日后你要是碰到一个更加适合的人,就会把他甩掉?”

“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你还要他… 万一他真和许文磊分了手,你再把他给甩了,不是害得人家两头不着吗?”

“那就不关我的事了。爱情本来就是多变的,我和一个人交往,难道就意味着我必须嫁给他吗?”郑滢懒洋洋的一抬眉毛,“要真是那样的话,我老早已经嫁过不知多少次了。”

“你爱他吗?或者说,你喜欢他吗?”

“废话,我当然爱他,”郑滢做了一个不容置疑的表情,“假如我不爱他,也就根本犯不著那么生气,也犯不著逼着他跟许文磊分手。但是,我这一分钟爱他,未必意味着我下一分钟还爱他。记得柏拉图的那个寓言吗,人生就象捡麦子,你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这一刻捡到的麦子是不是最大的、最好的,可你要是犹豫不决,就可能错过最大的、最好的那一颗,到头来追悔莫及。”

“所以你的哲学就是带上一个篮子,不管大小,统统捡起来再说?”

郑滢投过来一个“孺子可教”的神情,“人家都说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如果不好好利用这次机会,再后悔就晚了。所以我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那些麦子真可怜。” 我想,郑滢上辈子搞不好是秦香莲或者杜十娘,被男人辜负了,这一世来收债。

杜政平打来电话,劈头盖脸的一个问题,“银灰色和黑色,你比较喜欢哪一种颜色?”

我脱口而出,“当然是银灰色。银灰是一种看不厌的颜色。”

“除了看不厌,还有什么别的优点吗?”

“看不厌,难道不就是最大的优点吗?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以后就知道了。” 他神秘兮兮的挂上电话。

中秋节,中国学生会搞了一个聚餐,聚餐结束后还有一个小型舞会。我和郑滢一起去了。郑滢穿一件丝质黑色圆领连衣裙,脖子上一条水钻项链,其它一点装饰品也不用,越发衬出她雪白的皮肤和一张漂亮的脸。这一套行头,她在大学毕业舞会上穿过,简简单单却艳惊四座,连孟庭苇系花的风头也被她抢了许多。

“关璐,还要带什么东西吗?” 郑滢拎着手袋站在门口光彩照人的问我。

“还有你那个捡麦子的大提篮啊。”

郑滢笑得花枝招展,把手袋扔过来打我。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39

二十四



可惜今天郑滢的运气不太好,她在餐厅门口的磁砖地上狠狠的滑了一下,痛得龇牙咧嘴,虽然并没有什么大碍,舞是铁定跳不成了。

於是我们两个一起坐在角落里看电视,一盘接一盘的吃免费供应的巧克力冰淇淋,郑滢平均吃三口抱怨一声“真没劲”。等我拿了第四盘冰淇淋回来,发现我的位子已经被一个男生占了。那个男生个子很挺拔,却长了一张斯文秀气的脸,正在很有指手划脚和郑滢说着什么。

我和郑滢交换了一下眼光,想知道她是希望我去“救驾”呢还是希望我“闪开”;她在百忙之中居然丢过来一个“快滚”的眼神。麦子一出现,我就失去了价值。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我幽怨的一个人吃完了第七盘冰淇淋,正在琢磨回家拉肚子的可能性有几成以及有没有必要补两粒黄连素,郑滢摇曳着身子走过来介绍我和那个男生认识,那个男生在旁边像扶一件宋窑古董花瓶一样郑重其事的拿手指托着她的右臂。她绝对在装模作样。

“这是关璐,化学系的,是我最好最好的好朋友,”郑滢一脸笑容的用英语介绍,“这是Vincent,机电工程系的。”

“你好。我的中国名字叫梁文琛,我会讲一些中文,其实,你们要是讲得慢一点,我也可以听得懂。”那个男生笑起来,一脸阳光灿烂,一边费力的用有点生硬的普通话自我介绍。普通话经他的舌头曲里拐弯一绕,听上去有点好笑,就好像白粥稀饭里浇了一勺奶油。我恍然大悟,难怪他和郑滢说话的时候拼命打手势,活像在演话剧。

梁文琛用他的明黄色福特小跑车送我们回家,很有绅士风度的看着我们进了公寓大门、上了楼梯才把车开走。

郑滢往沙发上一倒,把高跟鞋踢到一旁,一边揉她的痛脚,一边不无得意的说,“他还叫我们有什么事情随时给他打电话呢。”

我瞪她一眼,“那蒋宜嘉还有必要和许文磊分手吗?”

“桥归桥,路归路。他究竟和不和许文磊分手,到头来还要他自己做决定,我又没有承诺过他什么。”

电话留言机上的红灯在亮,郑滢随手把它打开,“大概是杜政平又来报到了吧。”

传来的居然是许文磊的声音,留言很短,声音也还是细细柔柔的,内容却颇为生猛,“郑滢,那只软脚虾归你了。祝你们幸福。”

我和郑滢大眼瞪小眼,一时间摸不着头脑。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是蒋宜嘉。原来,女才子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了蒋宜嘉和郑滢的关系,抢先他一步,慧剑斩情丝。他这通电话,半是失落,也不无表功的味道。

“文磊其实也是伤了心才会这样的。”显然,这个刚被甩掉的男人不愿意相信自己在人家心目中已经失去魅力,可惜男人讲出这样自怜的话只会让人反感。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40

二十五



从表面上看,郑滢已经取得了她想要的胜利。蒋宜嘉主动又提起了转学的事情,可这次轮到她搭架子了,“我现在心里有点乱,以后再说吧。”

她挂上电话,我们一起玩味着许文磊的那一句“软脚虾”,分析了半天还没有一个定论,我觉得许文磊是确实伤了心决定退出,郑滢却认为她八成另外找到了男朋友,正好借这个机会踢开蒋宜嘉。她说,“你想,假如你爱一个男人爱得要死,会甘心这样随随便便一句话就把他让给人家?连张其馨都知道打骚扰电话呢。”唯一的共识是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想,我们从前都小看了女才子,她其实倒是个巾帼英豪,难怪连名字都比蒋宜嘉阳刚几分。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我问郑滢。

“还是先观望一下吧。” 郑滢想了想说。

郑滢“观望”的结果是她和梁文琛越来越接近。这几个星期她已经很少和我一起骑车回家,多半时间都是搭梁文琛的顺风车。所谓“顺风车”,其实往往梁文琛要在我们的助研办公室里等她半天。梁文琛看上去脾气很好,不管郑滢要他等多久,总是安安静静的坐在办公室角落里的一张转椅上看自己的专业书,偶尔有人推门进来,他抬头朝人家微微一笑,然后又接着看他的书。

一个周末,梁文琛在他家里搞了一个小型聚会,郑滢和我都在被邀请之列。要不是亲眼看见,我真不敢相信梁家有那么漂亮的房子。梁文琛的父母都是医生,早年来美国留学,现在已经成为这个城市华人圈子里比较出众的人物,他们礼貌的和我们打了招呼就出去了,把整栋房子留给我们去闹。

郑滢反而矜持起来,不像平常那样叽叽喳喳,只是姿势优美的坐在客厅大理石吧台边一心一意的抿一杯加了柠檬的冰水,脸上却颇有点女主人的神色。梁文琛一边招呼着他的同学朋友们,也时不时回过头去寻找郑滢的目光,找到了,两个人就交换一个会心的微笑。

这一次,在介绍的时候,郑滢已经成了梁文琛“最好的朋友”,每一个听到这个称谓的人都意味深长的多看她两眼。虽然仍然是“妾身未分明” ,照这个趋势,离“女朋友” 应该不会太远了。

回家以后,郑滢才把她的兴奋洋溢开来,“今天我才算是见识了什么叫做生活情调!他们家里那么多陶瓷花瓶里插上干芦苇,真的很高明。哎,你上过洗手间没有?有没有注意到那些肥皂都做成花朵和贝壳的样子,可爱得要命!还有,他们家的抽水马桶都是仿古式样,要伸手拉了冲水的,太别致了!”

“有什么稀奇,你忘了我们大学宿舍厕所整修之前,不都是手拉冲水的吗?”

“那怎么可以同日而语!”

“怎么样?你不会下定了决心要‘嫁入豪门’ 吧?”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41

二十六



郑滢扬起嘴角性感的笑笑,什么也没说。几个星期后,她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

期中考后一个周末的晚上,郑滢和梁文琛约会去了,我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电话铃每隔二十分钟响一次,都是蒋宜嘉打来的,声音听上去很焦急。我问他有什么事情,他不肯讲,只是叫我等郑滢一回来就关照她回电。

十一点半,郑滢才回来。我立刻叫她给蒋宜嘉打电话,她却淡淡的说,“这么晚了,明天再说吧。”

“你要是不回电,我担保他肯定会再打来的。再说,加州不是比我们这里晚一个小时吗?”

“可我已经跟他说清楚了啊。”

“说清楚什么?”

“今天下午,我给他发了一个电子邮件,说我对他已经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们从此不要再联系了。这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难道有必要再在电话里重复一遍?”

原来如此。

虽然我对蒋宜嘉当初的脚踏两条船颇有点反感,可看着他现在落魄到被一个电子邮件踹开,还是不得不生起一点同情。

我对郑滢说,“就算你想跟他分手,至少也应该和他好好谈一下吧。”

“不必了,‘恋爱’ 才是用来‘好好谈’ 的,既然已经爱不下去,还谈什么?索性干脆一点,对大家都好。”

这时,电话铃又响了,郑滢犹豫一下,还是伸手去接了。

蒋宜嘉似乎很激动,他的声音大到我坐在郑滢旁边半尺开外都能听见。整通电话差不多都是他在讲,最后,他说感恩节要过来亲自问个明白。

“哎哎哎,有没有搞错,你跑过来做什么?!” 郑滢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对方却已经把电话挂了。

郑滢火冒三丈的对着话筒啐了几声,冲回自己房间换衣服去了。

看来,感恩节会有一场好戏可看。

给程明浩的围巾早已织完,淡淡的银灰色,很漂亮,一种怎么看也看不厌的颜色。可我总觉得它还是单调了一些。几天后,我想出一个办法,用红毛线在围巾的一个角上钩出一个小小的方形,像一个图章的样子,里面一个阳文的“关”字。中学的时候曾经附庸风雅学过一阵时间篆刻,没想到,现在还真的用上了。

那个小小的图章在银灰色围巾上简直是画龙点睛,我左右端详着,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我把围巾围到自己脖子上,绕了两圈,那个“关”字正好被压在里面贴在肚子上。假如一个人高我二十五厘米,那应该正好差不多在他胸口的地方。围巾软软的,很暖和,稍微有点扎人,也是让人心里痒痒的、很舒服的那种。我对自己的才华非常满意。

第二天,我把围巾带到学校的邮局里寄出。晚上,我给程明浩打电话,拜托他如果方便的话,到时候去机场接一下其馨。

“对了,上次都忘了问你,你买的车什么颜色?”

他说,“银灰色。”

我不由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

我说,“那正好是我最最喜欢的颜色。”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42

二十七

程明浩好像有点不信,“不会吧,我印象中,你们女孩子多半不是喜欢黑就是喜欢白。”

“我就是最最喜欢银灰色。” 我想,等他看到那条围巾,就会相信了。

他很爽快的答应到时候去机场接其馨。在说了再见以后、挂上电话的前一刹那,我说,“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份新年礼物,今天就寄过去 --谢谢你愿意帮忙。”

“给我的?” 他有些惊讶,“是什么?”

“你看见就知道了。” 我匆匆的说了一句“就这样” 然后马上挂上电话,不让他有推让的机会。

我的心还在突突发跳,脑子里却开始想像他展开那条围巾时的神情。我想,他一定也会为这个巧合微笑,然后把围巾绕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一圈,那个小小的“关” 字图章会正好贴在他的胸口上。

我在日历上做了一个记号 --过两个星期,差不多感恩节左右,他应该就可以收到我的礼物了。

郑滢软硬兼施,最终还是没有劝住蒋宜嘉,他已经订了机票,准备趁感恩节来兴师问罪。

我一直等着看那场好戏,万没想到的是,这场戏的女主角,居然轮到我来唱。

感恩节前两天,吃晚饭的时候,郑滢很郑重的说,“关璐,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我知道一定没好事,可是当她说出“帮我接待一下蒋宜嘉” 的时候,我还是差点喷饭,“你怎么想得出来?”

“再帮我一次忙吧,求你了!” 她满脸堆笑,“梁文琛要带我去他家过感恩节。”

大学里,郑滢“大提篮”政策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我经常得替她遣散那些败下阵去的麦子们,以至于有时候都觉得自己的命相应该是一块盾,专门帮她挡丘比特之箭。然而,我固然可以心安理得的向一个从男生宿舍跑到女生宿舍楼下站岗的男生宣判“你走吧,她不会见你了” ,对於一个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来讨个说法的人,我还是真心诚意的为她感到理亏。

我不愿意,郑滢好说歹说,最后“叭”的一声拉开冰箱门,指着冷藏箱最上面一格里那瓶香奈儿五号,“这个归你了,怎么样?别说你不喜欢噢。”

我们就此成交。我说,“下不为例。”

“我也希望不会有下次啊,”她一脸幸福,“文琛性格、家世都很不错,对我也很好,我觉得他是个很理想的对象。你知道吗,我到现在才明白,缘分,原来是可遇不可求的。”

狗嘴里吐出象牙来了。

不过,狗嘴到底还是狗嘴,“其实我根本不信蒋宜嘉有多爱我,他无非就是两头不着、心理不平衡。哎,要怪还是怪那个许文磊,早不甩,晚不甩,在这个结骨眼上把他甩掉,顺手把所有的骂名都推给我。算我倒酶。”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43

二十八

蒋宜嘉要来待三天。郑滢扔下一百大洋的“招待费” 说,“多退少补。”

“喂,那他睡哪里?”

“就睡我们的客厅好了。”

我坚决反对,郑滢无可奈何的叹口气,“我是怕万一让他住在系里哪个同学家,到时候乱讲话。再说,他那种粘粘糊糊的脾气,我看就是让他跟你睡一张床也发生不了什么。”

“瞎说,你没看见电视上的色狼个个都是小白脸?”

郑滢让步,去楼下一家男生那里打了个招呼,说我们感恩节来个“同学” ,到时候需要借宿几天。

临走时,她千叮咛万嘱咐,“稳住他,千万稳住他。尤其在人家面前不要让他瞎说话,到时候客客气气的把他送走就好了。”

那瓶香水也不是太好挣的。

郑滢一直担心蒋宜嘉“瞎说话” ,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他非但不“瞎说话” ,他是根本就“不说话” 。

在艾尔帕索的飞机场没看见郑滢,他并没有如我预期中大惊小怪一番 --可能他已经料到郑滢真的会狠下心不理他、此行不过是来证实一下。然后,他板起俊俏的脸一言不发。

於是我跟他找话说,“你来得真是不巧,郑滢的一个美国同学邀请她去家里过感恩节了。嗯,她本来其实不大想去的,可是呢又觉得机会很难得,可以体会一下美国的风俗文化,对不对?那个同学家住得比较远,在得克萨斯,所以她要去几天,不过,这个感恩节也算一个很传统的美国节日,而且那位同学和她先生都特别热情…”照的是我们早已串好的台词,前后次序可能有点颠倒,但好歹没出什么洋相。蒋宜嘉掀掀眼皮,抿抿嘴、点一下头,表示他听见了,可还是什么话也没说。

我带他去一家中国餐馆吃自助餐。

这是我第一次和蒋宜嘉近距离接触。他的吃相及其秀气,当我抓起麻辣鸡翅膀送进嘴里的时候,他正在专注的用叉子细心的把上面的肉挑下来。那副样子让我莫名其妙的想起一个通常用来形容女人的词“宜室宜家”。他对得起自己那个名字。

我这么想着,不由微笑起来。蒋宜嘉正好抬起头看见,不知就里的也挤出一个微笑。

他有一张儒雅的脸,配上开架金丝边眼镜很好看,而且让人觉得他很聪明。郑滢总是爱上那些看上去智商高得在头发尖上冒泡的男人,她或许没想到,这样的男人,心里的弯弯绕通常也比人家多。

蒋宜嘉吃得很慢,我几次忍不住想提醒他这是自助餐,应该尽量把钱吃回来才是,都是话到嘴边咽了回去。我只好自己变本加厉的吃,希望能把两个人的钱一起吃回来,另一方面,也免得去看眼前这个冷冰冰的美男子。

正在我勤奋的埋头对付一盘白灼虾的时候,餐桌对面幽幽的传来一声,“我不明白。”

几秒钟之后,我才意识到那是在和我说话。美男子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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