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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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句模棱两可的话显然让马克更加相信我刚才一边给他打电话一边哭哭啼啼,其结果是他约我下班以后到公司对面的Starbucks 见面,一谈三个多小时,每人喝干两大杯咖啡,把我碰到的那个问题方方面面、仔仔细细分析了个透彻;弄了半天,他把工作交代给我的时候就预料到这一点,只是懒得告诉我。马克的脑子像个活数据库,那些旧代码都已烂熟其间,我打印的一堆材料他翻都没怎么翻,拿了支笔就在纸上勾划起来,讲得头头是道,让我茅塞顿开。我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感叹,赶走这样的人,对公司其实是一个多么大的损失。

马克告诉我,他下个星期就要离开旧金山去佛罗里达一家公司工作。他摇摇头,“这里的人太坏。”

我有点着急,“那我要是再碰到问题怎么办?”

他想了想,在纸上写了几个人名,“你可以去找这些人问问。这些东西当初就是我和他们几个一起设计、制作的。”

我一看,吓了一跳,那上面差不多都是跟老处女平级的人物,“他们会理我吗?”

“会的,” 马克那张总是拉得长长的脸第一次露出一个近乎慈祥的微笑,“因为我会给他们打电话关照。老实说,有些东西除了他们,人家也不懂。哼,现在那帮人,一天到晚除了勾心斗角,能干成什么?” 还是没忘了数臭数臭不成器的“末代灰孙” 。

我忍不住调皮起来,“你就是做1.0 版的时候认识他们的吗?”

马克嘿嘿地笑起来,“差得不远了,是做1.2 版的时候。其实,就算工作上没有问题,这些人你去认识认识,对将来在公司里发展也会有好处。” 原来,不喜欢搞人际关系的人未必不知道其重要性。

分手的时候,马克摸摸秃了一半的脑袋,诚恳地说,“真不好意思,一直以来把我对艾米的态度转嫁到了你身上,希望你不要介意。呵呵,说起来,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把一个女孩子弄哭呢。”语气里居然还颇有几分成就感。

我看看他,把鼻涕和那个想向他坦白的念头一起忍了下去。既然他认为破了自己的一项记录,又何必让人家扫兴?

走到街上,天还没有黑。我觉得这场感冒真是值得,不仅解决了问题,还从马克那里借来几条人脉;想到他最后那句话,又觉得挺好玩:要把我弄哭,是那么容易的吗?您?还不够。就算真是林妹妹,也不会对着焦大掉眼泪呀。

我用力吸吸鼻涕,看着旧金山夏日傍晚水洗过一样澄净的天空,微笑了,然后接着往前走。

那个周末,我拉程明浩一起去看码头。他不同意,说我感冒还没好、那里风又大;而我坚持要去,说需要晒晒太阳。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和程明浩最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着旧金山湾走过海湾大桥、渡轮大楼、渔人码头,一直走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路上的风景美轮美奂。

从小我就对码头和那些延伸到海里的栈桥有一种深深的迷恋,说不出为什么,只是看见它们,心里便觉得很高兴。

他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里面称斤两卖各种巧克力,又漂亮又好吃,尤其是一种里面包椰丝的黑巧克力。每次走过那里,我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为什么是两把,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 程明浩质疑我随机订出来的规矩。

“那还不简单,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 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 他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吧。就照你的,抓两把。好不好?” 他的手比我大很多,他抓一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两把。於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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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我破例让他抓了三把,然后得意地告诉他如何用鼻涕骗来马克的同情,让他终于肯教我的事情。

“他以为我真的哭了,结果良心发现,就约我出去…”我拿起一颗巧克力,剥掉糖纸往嘴里一扔,一边嚼一边献宝一样讲得眉飞色舞。

程明浩静静地听完,然后说,“璐璐,下次要是再有人这样突然约你出去,记得先把去向告诉我,好吗?”

“马克其实人很好,就是脾气怪一点而已。”

“我不是说他,是说假如再碰到类似的事情。有时候,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是怕人家吃我豆腐?”

“小心无大错。” 他一本正经地盯着我。

我看着他笑起来,“你怎么跟我妈一样麻烦?” 我又剥颗巧克力往空中一扔然后让它稳稳地掉进嘴里,“我都这么大了,你以为我是傻瓜,会给人家随便吃豆腐吗?”

他用手把我被风吹乱的头发拂平,温柔地看着我,“你有时候就像个小孩子,我当然怕你被人家吃豆腐。”

“我要是不当心被人家吃了豆腐,你还会要我吗?” 他这种看宣德炉一样的眼神每每让我不由自主问出一些愚蠢的问题。

“不许胡说,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我们站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旧金山湾,碧蓝海湾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海湾大桥相映成趣,对面伯克利的远山像一条轻柔的浅蓝色缎带,勾划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日的风轻抚着我的衣袖,阳光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泊。这样的景色把“吃豆腐” 的无聊话题都渲染得浪漫无比。

这原本就是一个哪里都可以让人海誓山盟的城市。

程明浩的手轻轻地搭在我的头发上。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说,“你的头发摸上去真暖和,冬天的话大概像个手炉,可以拿来取暖。”

“不许,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我已经不算聪明了。”

“那你还老是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那一袋巧克力吃光的时候,程明浩告诉我,今年年底,他打算去西雅图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那么远? ”

他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旧金山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脚下的海浪。

他揽过我的肩膀,“怎么,不高兴了吗?”

我摇摇头,“我在想,你去了西雅图,谁来管我被不被人家吃豆腐。”

他把我搂进怀里,“小傻瓜,才半年我就回来了呀。你不许胡思乱想。”

我呼吸着他身上的清新气息,转头看看远处向天边延伸的码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却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这一点,怎么以前从来都没想到呢?

每天有成百上千的船只离开旧金山湾边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华盛顿州的那个海港城市吧。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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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渔人码头,程明浩拉我又去买了一瓶海盐,“把你打翻的那瓶补上”。我说“不用了” ,他却坚持要买;这个人固执起来很固执。我笑着问他,“以后要是我不当心把这一瓶再打翻,你是不是会立刻从西雅图跑回来看我?”

“那我们马上再去买一瓶备用,或者多买几瓶,你爱怎么打就怎么打。” 他也笑起来。

“算了吧。” 我捧着那条新的彩虹高高兴兴地往前走。

已经能很清楚地看见金门大桥,每次走到这里,我心里都会有点淡淡的失落,因为金门大桥一出现,就意味着这一场瑰丽的行程即将结束。这一次,我突然有一个新发现:43和45之间的那个码头,上面的牌子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有点滑稽的编号“43 ½” ,从前走过很多次都没有注意过这一点。

那是一座二分之一的码头。二分之一的码头,可以用来干什么呢?

“我想大概它只有一般码头的一半规模吧。” 程明浩说。那座码头看上去的确是比旁边的码头都要短。

“说不定它是作某些特殊用途的呢?比如说,只接纳船只进港口,而不离岸的?” 我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那还叫什么码头?” 他笑我。

“所以叫二分之一的码头呀。” 我坚持自己那个荒谬而不失浪漫的想法,而且觉得很有道理;或者说,我希望它有一定道理。

我们买了一些馄饨皮子和加工了一半的肉馅回家,打算包馄饨。程明浩卷起袖子开始剁馅,我给他围上我那条上面印着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围裙穿在他身上,几乎是吊在胸口,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这是不是更加像个肚兜?我已经二十几岁,用不着这个了吧。” 他摊开手,想把围裙摘下来。我不许他摘,说,“戴着让我看看嘛。” 我喜欢看他戴我的围裙 -- 很不合身,却恰恰是我的印迹。

包到后来,馅没了,还剩下一叠馄饨皮子。我埋怨他,“都是你,每一个馄饨里放那么多馅,现在要一个个拆开来重新包,真麻烦。”

他说,“不用啊。” 一边把那些馄饨皮子包成了一个个空心的小馄饨。

“这能吃吗?”

“当然。”

“好吃吗?” 我实在很怀疑。

“你试试就知道了。”

水开了,他先把包了馅的馄饨下锅,等它们煮好,再把那些空心的小馄饨下进去,水一滚就捞上来,另外盛了一碗,“你尝尝看。”

我试了一下,果然很好吃,没有馅的馄饨,入口即化,是一种别样的滑爽。

他煞有介事地说,“这是我们程家的一种特别做法,叫‘泡泡馄饨’ 。”

“根本就是偷工减料,” 我笑他,“不过倒是真的很好吃,记住了,叫泡泡馄饨。”

吃完馄饨,我随手把筷子平放在碗上,起身去拿纸巾,“放着吧,今天我来洗碗。”

等我回来,他已经把我的筷子拿下来,斜搁在碗边,“以后筷子不要那样放,不大吉利的。”

我真难以理解学生物的人何以如此迷信,“你对人家也这么管头管脚吗?”

他把桌子上的碗收起来,“人家关我什么事?我只要管好你就行了。”

我微笑地看着他,突然忍不住亲了他一下。

“干什么?”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我说,“没什么。喜欢你。”

事实上,他刚才那句话,让我莫名其妙感动得几乎想流泪。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简直巴不得他对我管头管脚,而对人家统统狼心狗肺。爱情,有时候自私起来不可理喻。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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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星期五,我居然在公司里看见了杨远韬。当时我捧着一叠资料乘电梯上楼去开会,他正好就站在我的对面。其实我以前并没有和他正式照过面,是他胸前蓝白相间的临时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於是我开始打量这个男人。

杨远韬今天没戴墨镜,穿深蓝色衬衫、米色西装裤,两条手臂抱在胸前夹着一台手提电脑。他身材高大挺拔,脸颊瘦削,眉头微皱,棱角分明的嘴唇紧抿着,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每隔几层楼抬眼看一下指示灯。我还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结婚戒指。的确有味道,但是,看上去却一点也不像个找了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发展婚外情的男人,倒像个标标准准的好丈夫。

可是他的的确确找了一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做情妇;我不由开始想,所谓好丈夫,究竟长什么样?

正在这个时候,他大概发现我在看他,朝我微微扬了扬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吓了一跳,立刻也点头致意一下,然后马上把眼光移开。

星期六和郑滢一起去逛街,她背着那个仿的 PRADA 包,果然以假乱真,维妙维肖。

我问郑滢杨远韬怎么会到我们公司来,她说,“他们公司和我们公司其实互为客户,所以,他时不时要来跑一趟。觉得他怎么样?”

“不错,看上去挺酷的。”

“你跟他说话了吗?”

“当然没有,他又不认识我,总不见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他说‘我是郑滢的好朋友’ 吧。你们现在怎么样?”

我问郑滢“你们现在怎么样” ,她却告诉我一些零零碎碎的有关杨远韬太太的事情:杨太太两年前辞了工作,现在天天待在家里,正好有大把的时间来管理丈夫。杨远韬每年要去他们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好几次,她大概是有点怕“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加上听说男人回了国会“树欲静而风不止”,很花了一番工夫,在中国那边不动声色地收买眼线,每次回去都是大包小包整套的化妆品带去送人,非常慷慨,却没想到后院起火,问题偏偏出在自己身边。

“她每个月都要核对老公的信用卡账单,细得很呢,” 郑滢叹了口气,“真是好笑,她一抬手送一整套兰蔻给中国办公室那边最丑的一个秘书,杨远韬花一百块钱都要给个说法。”

好一个厉害的女人。

“她不是身体不好吗?怎么管起老公来还这么生龙活虎?”

“人家是全职、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管,还能不面面俱到?”

“那杨远韬不是很辛苦?” 我忍不住笑起来,“两个女人,外加两个公司来回跑,难怪他老是皱着眉头。”

“我不管,他的老婆他迟早自己摆平。”

经过一家首饰店,郑滢拉我去看戒指。

店里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我问她,“两个女人看戒指,人家会不会当我们同性恋?”

“怕什么,美国人才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只管你有没有钱。”

“你会自己花钱买戒指?”

“才不会,我看看式样总可以吧。”

郑滢看中了一个一克拉的钻戒,刻得纯净无瑕,戴在她手上宝光四射。戒指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最坚硬的石头,只剩下柔情似水;凭什么百炼精钢,也变成绕指之柔。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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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 她伸展着手指满意地端详着那个戒指,一边转过头来问我。

“真好看,”我实在忍不住再加上一句,“不过,在戴上去之前,某人好像应该先把他手上的结婚戒指摘下来。” 我又想起杨远韬那个看上去足金足两的白金婚戒。

那一天,我知道了自己左手无名指的尺寸是6号,跟我脚的尺码一样。我问店员,“假如一个人现在买了戒指,将来手指变粗了戴不下,怎么办?” 我有点担心戒指万一像衣服一样穿不下可怎么办。

她微笑着回答,“一般情况下,手指是不大会变粗很多的,” 她抬起自己的手,“我自己的手指也是6号,你看,这个二十年前买的戒指,现在还是正正好好。”

我开心地对郑滢说,“这样说起来,买戒指其实是很合算的。你想,假如说四千美元的一个戒指,看着很贵,可是呢,如果我天天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戴它个五十年,摊下来每天的成本才两毛钱多一点而已,就算加上通货膨胀因素,最多三毛钱吧,都不够一罐可乐。而且,等过了五十年,我都变成老太婆一个,它却还是这个样子,可以传给子孙后代。对不对?”

郑滢说,“神经病。”

走出那家首饰店,郑滢去买香水。不知从什么时候,她不再用香奈尔五号,而换了一种伊芙. 圣罗兰公司出品的香水。她说香奈尔五号太小女人气,“一点城府都没有” 。

“那你去买男人的须后水用好了,保证城府深得吓死人。”

“我是说,香奈尔五号好归好,可是闻上去像长不大一样。”

“所以它才能永恒啊。女人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就是永远长不大的。”

她把那种叫“鸦片” 的香水喷在试纸上让我闻。

“嗯,一股老女人的味道。”我摇摇头,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外婆喜欢在房间里薰的檀香。

“这是成熟女人的味道,神秘,温柔,性感。女人,就该是男人的鸦片。”

“我怎么觉得好像成熟女人体味比较重,所以才需要这么多香料来盖。”

“你真是煞风景。”

“实话实说而已。”

我们坐在购物中心的长凳上吃冰淇淋,郑滢告诉我,林少阳最近当上组长,手下管七八个人,春风得意。张其馨和我现在由於程明浩的关系已经心照不宣地相当疏远,就算见面也往往是郑滢牵头。所以,有关她的很多消息都是间接从郑滢那里听来。

“他很有本事嘛,二十六岁就能这样,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有些人的命相大概是气球,无论年龄,一有风便立刻飘飘乎乎往上升,人家羡慕都羡慕不来;林少阳就是这样的人。

“这就是在小公司里混的好处,当官比较容易一些。看看我们公司,那么多人出身比你好、资历比你厚、人脉比你深,要升一级斗得死去活来,简直比登天还难。像你们部门那个马克,混了十几年,还不是灰溜溜被人家赶跑了。对了,他走的时候,老处女有什么表示没有?”

“老板送给他两件印着公司标志的衬衫,他都没带走,就扔在办公桌底层抽屉里。我看了看,有一件的领子还有点歪。十二年落得这么两件衬衫,简直像在骂人,换了我我也不要。”

“哼,要是他高升,看好了,老处女第一个马屁拍上去。”

“想想真让人灰心。”

“算了,他不走,位子就空不出来,你只能天天买咖啡。别说,你办公室里那张还是人体工学椅呢,所以人家要提出跟你换,千万别答应。”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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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不会答应。接他那些工作,累都累死人,没一张人体工学椅怎么行?还有,马克走的时候,他的一些旧同事私下举行了一次聚餐,你猜我们部门去了几个人?我本来以为大家都会去,结果跑到那里一看,吓一跳,连我才去了三个人。”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那种场合其实是表明态度的,不去,就是说明和他彻底划清界限,同他不是‘一丘之貉’;你们敢去,算你们胆子大。所以,你去了就去了,千万不要到老处女那里罗嗦什么。”

“她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整我?” 原来这里也讲究“连坐” 。

“应该不会,你是新人,‘不知者不为罪’ ,这个道理她总该讲吧。对了,你把那两件衬衫怎么处理了?”

“我本来打算拿给程明浩穿,后来想想这种印了公司标记的衣服,穿出去也是傻乎乎的,所以就干脆把它们钉在家里写字台旁边的墙上,勉励自己。人家有座右铭,我有‘座右衫’。”

“勉励什么?”

“如果将来哪一天我离开这个部门或者这个公司,绝对不要像这样被人家用两件衬衫赶走;我就算走,也要走得有面子,要部门里全体同事连主管一起来给我送行。”

郑滢笑得捂起肚子,“我第一次听见有人立这么奇怪的志向。”

“我是说真的,”我一本正经,“我可不要人家背地里像现在可怜马克一样可怜我。”

“关璐,你和马克让我想起战争片里面的镜头,前面的小兵踩到地雷倒在地上做了炮灰,后面的小兵扑上去抱着他的尸体嚷嚷两句‘你的血不会白流’ ,然后拎起他的机关枪蹬蹬蹬接着往前冲。笑死人了。”

“我才不会做炮灰。”

郑滢比我高明:她非但不做炮灰,而且每每能把人家轰成炮灰。她最近大获成功的一个项目阴差阳错就是和上次在餐厅里对着土豆条向她大诉衷肠的愣头青合作的,人家不知道她和杨远韬的关系,还以为机会来了,劳心卖力不说,到头来还拱手让郑滢占了大部分的功劳。结果当他满以为自己用了“苦肉计” 、当可卷土重来之时,郑滢才告诉他已经有了男朋友,弄得他职场和情场一起失意。

“现在他在走道里看见我都不打招呼了。”

“那他会不会恨你,以后找机会报复?”

“本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又没做什么错事让他抓小辫子,报复什么?再说,将来搞不好我爬得比他还快,他想报复?那叫犯上作乱。” 她格格地笑起来。

她转个身,让那个“PRADA”背包对着我,“关璐,帮我把润唇膏拿出来,在第二个夹层里。”

我拉开拉链,刚要去翻第二个夹层,突然,背包的带子断了。显然,上海华亭路卖的有些东西做得虽然逼真,却不是太牢。

我和郑滢一起呆呆地看着那个断了一条带子的包。过了好一会,她慢慢地把那条没断的包带从肩上退下来,轻轻地说,“关璐,你的包借我用用吧。”

我们半蹲在地上,一起把郑滢包里那些七零八碎的小东西转移到我的背包里,她把那个倒空的“PRADA” 朝地上抖了几下,然后一声不响地将它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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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们接着往前逛,郑滢照样有说有笑,但我看得出无论说还是笑,都有点勉强。

最不该出现的东西往往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我们居然无意间找到了旧金山的 PRADA 店,当然,是货真价实的那个。扑面而来,咄咄逼人。

我正想拉郑滢走另外一条路,她已经看见了那个招牌,脸上的笑容在一瞬间土崩瓦解,转过身,颓然地在一个露天咖啡座的椅子上坐下,“我有点累了,想歇一会儿。”

“喝咖啡吧,我请客。”

我去买了两杯卡布基诺回来放在桌上,郑滢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眨眨眼睛,“真不经用。” 她那副样子像一只被人家踩了尾巴的小猫咪。

“是我拉的时候太用力了。”

“不关你的事,假的就是假的。” 她对着装咖啡的纸杯喃喃地说。

我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光滑柔软;我想,当初她为了杨远韬把那一头卷发拉直,其实也是把自己心里最柔弱的一面展现给他;而他,却没有好好珍惜,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资格、没有能力去珍惜。

我的心里突然间升起一股无名之火 -- 我彻底被那个混蛋,不,那只软软的、上面浇一层巧克力还撒着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激怒了:明明已经有老婆,还要在外面拈花惹草;退一万步讲,真的要拈要惹,就要有本事摆平;现在你拈了、惹了,又想投机取巧,什么东西?郑滢再聪明、再厉害、再有锋芒,她毕竟只有二十四岁,比起一个三十四岁,知道什么时候耍酷、什么时候卖乖、什么时候拿假包来哄哄人的男人,原本就低了一头。我回想起上次看见杨远韬时的样子就来气:一本正经、道貌岸然,人家见了都认为他在思考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其实啊,我看他正在琢磨下次回国怎么去弄个仿造的 Fendi 来骗女人。

半杯滚烫的咖啡喝下去,我越发热血沸腾,一把拉起郑滢,“跟我走。”

“到哪儿去?”

“你跟我来。” 我一直把她拉到PRADA 店门口,“不就是像腌菜缸里捞出来一样的尼龙包吗?又不是买不起,我们进去挑一个吧!”

“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买个 PRADA 包包送给你,行不行?”我掏出钱包打开,“这张信用卡上限两千两百,还有这张,上限两千七百,总够了吧。哼,不就是‘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 吗?我也会,老实说,真的PRADA 我还没见识过呢,今天借这个机会也开开眼界!”

郑滢瞪着我看了好半天,脸上是不可置信的表情。我朝她扬起眉毛,“走啊,我难得这么大方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她瞪圆的眼睛慢慢拉细、拉细,最后抿成两条线,笑了起来,“你想做冤大头吗?”

“今天这个冤大头我做定了,反正没人查我的帐。”

她拉起我的手,“成全你,不过我们先换个地方。”

二十分钟后,我们坐在“圆桌” 比萨饼店里分享一个三层饼料、外添一层起司的“豪华型” 比萨饼。

郑滢已经很久没这么放纵胃口了,如同饿虎下山,左一块右一块,一个人吃掉三分之二。她咕咚咕咚灌下半听可乐,“假如刚才我跑进去挑个包,你真的会帮我付帐?”

“会。”

“不心疼?”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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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帮你消灾,” 我笑着拉她到路边的一棵树上摸了两下,“程明浩教我的,他说很灵。现在呢,祝你旗开得胜。”

郑滢说到做到,趁杨远韬不注意时把香奈尔五号喷到他的衬衫和西装上,严阵以待等他太太发作。结果,好几天过去,一点敌情也没有;她终于忍不住问杨远韬他老婆最近有没有说什么,答案是否定的。原以为会“刺刀见红” ,结果对方却连刀都没亮出来;香奈尔五号这个香水品牌刚出来的时候,有人曾用“一个响亮的巴掌” 来形容它何等沁人心脾、令人难忘,现在,郑滢这一个巴掌甩得响亮,却结结实实打在了棉花上,毫无反应,着实令人泄气。

“会不会是喷得不够量?”

“什么呀,你是没闻见,简直香飘万里。”

“或者他回家之前换过衣服了?听说现在有些男人狡猾得很,办公室里专门放一套备用的衣服呢。”

“应该也不会吧,他对女人的香水不那么敏感,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和他老婆用的是一个牌子。我看,要不是他老婆鼻子有问题,就是涵养功夫特别好。”

“肯定是后者,自己用香水的女人不可能鼻子不好吧。这种不动声色的女人最厉害了,让男人想同她翻脸都没得借口。” 我突然对杨太太好奇起来,原本以为她是只一触即发的“河东狮” ,现在看来未必如此。

“学学人家吧。要是哪天程明浩身上沾一点香水味,你老早一哭二睡三上吊。” 郑滢无精打采地说。

“他身上只会有酒精味,才不会有香水味,” 这个事件倒是变相提醒了我,“对了,将来我也绝对不许他自己用什么香水、须后水之类的,什么味道都盖不住,防患于未然,一有风吹草动,立刻明察秋毫,架起火盆来严刑拷打。”

“照你这么说,我算是‘患’ 了?” 郑滢有点不高兴了。我看得出来,她有点忌讳这种“原配” 口吻。

我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立刻改口,“你们的情况比较特殊,算‘相见恨晚’ ,缘分转错了弯、只好打个U-turn绕回来,行不行?”

“随你怎么说,反正都一样,” 她很低落,“现在他老婆也不跟他吵也不跟他闹,挑得他跟着一起装傻,真难办。”

“郑滢,算了吧,这种有家庭的男人麻烦一大堆。你有时间精力跟他老婆斗,在周围抓一把男人,总归拣得出个把像样的吧,等拣出来再慢慢调教好了。”

“不行,” 她又抬起头来,“他明明爱的是我,跟他老婆之间现在充其量只是‘情义’,凭什么要我让步?” 讲得理直气壮。

回想起来,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们或多或少都相信过所谓“爱情”,真的可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

两个星期后,郑滢的信念加倍坚定。她又给我看一个 PRADA包包,这回,是真材实料的;跟着那个包还有一叠银行对账单。

“这是他背着老婆私开的一个帐户,每个月存一点,积下的钱给我买的,你看,这张是三月份的,说明他认识我不久就开始偷偷存钱了。他说,他一直想给我买一份像样的礼物,那次回国带个假包回来,其实自己心里一直很过意不去。这回本来想买条项链给我,看见我包坏了,就索性帮我买个新的。” 她一脸骄傲。我翻着那些银行对账单,都是几十块几十块一存的,倒也称得上用心良苦,觉得啼笑皆非 --一个年薪六位数的男人需要耍这种把戏帮自己的女朋友买一个包,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正宗的 PRADA使郑滢越发义无反顾,打定主意为杨远韬忍辱负重,“将爱情进行到底”;与此同时,我却又为了一点鸡毛蒜皮和程明浩恶吵一架。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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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林少阳开始的。那一天,我的电脑出了点问题,程明浩来帮我修,弄到差不多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来说,前一天,他们有个项目告一段落,老板请手下的学生吃午饭,“你猜我在那家餐馆看见谁了?”

“谁?”

“林少阳,他跟一个女孩子在一起。”

“然后呢?”

他看看我,接着往下说,“不是张其馨。”

“那可能是他哪个同事吧?工作午餐。” 我心里猜林少阳说不定又认了个干妹妹。

“他们好像很亲密,手拉着手呢。”

我还是不说话。

他终于忍不住,“他还在跟张其馨谈恋爱,是吧?”

“应该是吧。上次我们去看望她,林少阳炒菜炒得不要太起劲。他们还说要去夏威夷度假呢。”

他又看我一眼,“那就当我没说,把螺丝刀给我。”

我拿着螺丝刀走过去,递到他面前,却不把手松开,“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是觉得,林少阳看上去有点…”

“有点什么?”

“你应该知道的。”

“我不知道。”

“那就算了。”

“你有话就说,行不行?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我把螺丝刀重重地往桌上一拍,转身走开,躺到沙发上去翻一本杂志。

过一会儿,他走过来,蹲下身,用手臂圈住我的肩膀,“修好了。”

我不理他。

他用手盖住我面前的杂志,和颜悦色地又说一遍,“修好了,起来验收吧,小姐。”

我抬起头来,“我现在告诉你,林少阳是个纯种大情圣,昨天他八成在花女人、要不就是送上门去被哪个女人花,你怎么想?”

“花就花,他爱花谁去花谁,不关我的事。”

“关你事的,” 我坚持,“否则,你为什么拐弯抹角地告诉我?”

“那你说,关我什么事?”

“你是想让我知道,然后去告诉张其馨,叫她提高警惕。所以说,关你的事。”

“我不是那个意思;再说,我也没什么确凿证据。”

“你还关心她,是不是?看见她被男朋友耍,有没有点心痛?”

“璐璐,你怎么会那么想?” 他有点着急了,“我只是偶尔看见了,跟你说说而已。”

“你真的只想‘跟我说说’ 吗?”

“算了算了,不说了,好不好?”

“你是可以‘不说了’ ,可是我怎么办?按照道理,我好像应该去跟张其馨吹吹风,可你让我怎么开口?难道我告诉她‘程明浩昨天看见林少阳跟人家约会’ ,然后让她来找你对证?” 我冷冷地说。

“那你要我怎么样?” 他的眉毛拧起来,“我说都已经说了。”

“我…我不要你怎么样!”我骤然生起气来,却一点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生气,“你走开,我要一个人待着,可以吧?” 我从他的臂弯里挣脱出来,抱起一个靠枕蜷到沙发的另一边,朝他瞪起眼睛。或许,正是因为找不出合适的理由,才要用加倍的生气来壮自己的胆色。

“关璐,你要讲道理啊。” 程明浩无可奈何地说。他已经很久没叫我“关璐” 了,看来,他也开始生气了。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说,“我不许你再提起她。”

“可你也认识她啊。”

“不管。”

“我也不许你再提起林少阳。”

“好,不提。行了吧?”

他又伸过手来抱我,我闪开,把头埋在膝盖上,“我还是不高兴。”

我们僵持许久。我听见他叹了口气,“关璐,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讲了,你不能老是这样任性。”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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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任性了?”

“我觉得你喜欢抓住小节不放,比如刚才…”

“你认为那是‘小节’?”

他点点头,“我能跟你讲,就说明我并不把它当回事,对不对?”

“那我倒问你,你有什么事情不能跟我讲的吗?” 我抬起头来,盯着他的眼睛,“要轮到什么样的‘大节’ ,你会不肯告诉我?” 话到这里,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为了什么吵,只是觉得横也不对、竖也不对,就象在高速公路上迷了路,只能一个劲开下去,等下一个路口再看究竟开到了哪里。

程明浩默默地在我身边坐下,一句话也不说。

“你说话呀,” 我拍拍他的手背,他没有反应,我用力拉他的衣袖,“你说呀。”

好半天,他才开口,“你要听什么?”

“问题不是我要听什么,而是你要说什么。”

“我没什么要说。”

我赌气地翻个身、又拿起那本杂志盖住脸,“没话要说,那你就走吧。我现在想一个人待着。”

我本来以为他会再来哄我,可是,他真的站起身来,把车钥匙往口袋里一放,走了,还把门重重一关。

我把杂志往地毯上狠狠地一摔,越想越生气:居然真的走了,连句话也没有。算起来,这大概是我们第一次比较认真地吵架,为什么吵不好,偏偏是为了张其馨和她那个情圣男朋友。他居然为了张其馨和我耍酷,岂有此理! 好,你和我耍酷,我陪你耍,看谁更加酷。我不相信我耍不过你。

第二天晚上吃过饭,程明浩又来看我。当时我正在换厨房里的灯泡,灯装得很高,我在一张餐桌椅上搭了个小凳子,站在那上面才能够着。听见门铃声,我下去开门,等他进来后,我也把门“砰” 的一关,然后自顾自又要爬到凳子上去。

他按住我的肩膀,“我来。”

我说,“我自己可以。” 我坚持自己换,他在下面一手按着凳子,一手扶着我的脚踝。

等我把灯泡换好,他立刻伸手把我抱下去,“以后这种事情让我来做。”

“我又不是不会。” 我挣开他的手,把凳子和椅子都放回原位。

“璐璐,昨天是我不对,别生气了,好不好?”

“你有什么不对的?是我任性、抓着‘小节’ 不放,跟你兴风作浪,所以,我检讨,还要麻烦你老人家大人不计小人过,肚子里呢撑撑船,” 我冷冷地回他,“你不待在家里整理我的罪状,跑来干什么?”

“你究竟希望我怎么样?” 他脸上的微笑慢慢地消失了。

“我敢希望你怎么样?你不高兴了,会一甩门跑掉,我吓都吓得半死。” 我忍不住又把声音提高半度。

那天的结局是,程明浩再一次“一甩门跑掉” 。他走了以后,我开始懊恼:他明明是为了道歉而来,我却一点面子都没给他留,下次见面,怎么下台呢?

当时我还担心着“下次见面” ,结果,后来的好几天我们都根本没有“见面” ;他没有再来找我,连个电话也没打。

等到第五天,我真心诚意地后悔了,我想,他一定是在生我的气,而且,恐怕气得不轻。

我上班开始分神,一有外线电话就立刻拿起来,希望是他打的,结果都不是。

那天,我无精打采地回到家,一上楼梯就看见门口放着一盆花。别致的花盆我一眼就认了出来,是程明浩办公室桌子上的非洲紫罗兰。

我环顾四周,没有人;我把花盆拿起来左右打量,也没有纸条什么的。

一个可怕的念头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心,让我打了一个哆嗦:他,这是要跟我分手吗?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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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呆地盯着那盆非洲紫罗兰,还没来得及细想,眼泪突然间夺眶而出,然后顺着脸颊一颗颗滚落到非洲紫罗兰深绿色的叶子上。有点像小时候夏天突如其来的雷阵雨,当头一个闪电,还没等人反应过来,水珠已经从四面八方的风里纠集成一团打在你头上身上,躲也没处躲,只是一个劲的诧异‘怎么就下雨了呢’;北加州的夏天几乎不下雨,这倒是帮我重温了那种久违的感觉,不过,准确地说,是‘怎么就哭了呢’ 。

正在这个时候,我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见程明浩朝我走过来,脸上是一样的诧异,“怎么了?” 他加快几步。

我本能地要去抹眼泪,可是手已经被他抓住。

“你把花放在这里干什么?” 我低下头。

“刚才我在这里等你,想起车子的前灯忘记关了,马上跑下去关,就把花放在地上,反正周围也没人。你怎么了?” 他伸过手来帮我擦眼泪。

“没什么。” 我骤然意识到了自己的荒唐可笑:吵那么一次架好像并不至於就此分手;再说,就算真要分手,他也不应该是那种含糊其辞、扔下一盆花就走的人啊。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患得患失了呢?

“没什么还哭成这样?”

“我刚才以为你要跟我分手。” 我感到很窘,但又编不出另外一个理由,便只好实话实说。

“我,我为什么要跟你分手?”

“因为我们吵架了,你又好几天不理我,” 我喃喃地说,“然后今天莫名其妙一盆花放在这里,我当然会那么想,” 说着说着又来气了,“就是,你莫名其妙把花拿过来干什么?现宝吗?我又不是没见过。你有什么话就说,我最讨厌人家拐弯抹角了。”

我嘀咕了一番,抬起头来,发现他正认真地看着我的脸,半天不说话。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我知道自己那个样子绝对谈不上什么好看。

“璐璐,” 他摩挲着我的头发,“我把花拿过来,其实呢,是想请你帮我养,因为我觉得你应该比我更加会照顾这些花花草草。”

“我帮你管花,那你干什么去?”

“我可以多腾出点时间管你啊。”他对我微笑。他的笑容很温暖。

“我比花麻烦多了。” 我忍不住也微笑起来,心里的石头彻底落在地上,一切又敞亮起来。我伸手抱住他。

“所以我把容易的让给你,”他把我紧紧地拥在怀里,“你喜欢胡思乱想,心又那么细,看来我的确应该多花点时间。还有,刚才看见你哭,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你在对我发脾气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恐怕更加伤心。对不对?”

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一面按他恤衫领子上的钮扣一面问他,“我是不是一个很无聊的人?”

“你是一个嘴硬心软的人。”

“这样的人最最吃亏了。我妈就是一个例子,刀子嘴豆腐心,弄得我爸讨厌她,老是跟她吵;吵完了我爸跑出去,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拉着我诉苦,还叫我站立场,说什么不站在她那边就是站在我爸那边,烦死人了。程明浩,我很怕将来会变成我妈那样,哪里都不讨人喜欢。”

“你不会的,” 他温柔地吻了吻我的鼻尖,“因为我绝对不会讨厌你。你要相信我。”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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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他的鼻子上摁了两下,“你把我弄哭了,所以要双击。”

“你提醒我了,”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盒子递给我,“送给你,这大概就是你说过的那种人体工学鼠标吧,还真有点像只卡通老鼠。”

那只银灰色鼠标底座拱起,宛如老鼠的背,让人的手可以正正好好搭在上面;左右两边各有一块深灰色突起的塑料片用来左击和右击,引人注目的是顶上那只醒目的红球,活像米老鼠的大鼻子。

“嗯,就是它了,我一直都想买一个呢,” 我把鼠标拿出来玩,“这只老鼠长了个酒糟鼻唉。”

“说明书上说使用这个鼠标,可以舒缓对手腕和肩膀的压力。你不是说肩膀酸吗?”

“怎么对我这么好?”

“做错了事,当然要赔罪;不过,也是为了我的鼻子,你老是那么左击右击,我有点担心它不能保持领土完整。”

我伸手把他的头发弄乱,“想得倒美,鼠标上班时候用,你的鼻子下班以后用,不能顶替的。”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从那以后,穿着淡蓝色套鞋的非洲紫罗兰住到了我小公寓的落地窗旁边。白天去上班之前,我把百叶窗拉到半开半闭,因为我在书上看见非洲紫罗兰是一种需要光、但光线又不能太强烈的植物;晚上下班以后,我把窗户打开,让它透透气;我定时给它浇水,隔一段时间施一点花肥。大概我照顾得还算得法,它看上去越来越精神了。

我对植物并没有太大的爱好,上一回养花好像还是小学自然课的时候;那次买了来送给程明浩,其实也是心血来潮。然而,这盆花我养得很用心,因为我喜欢它的性格:很平凡,但又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挑剔之处;未必要花多大的成本,却需要用心;而且,你要是真的用了心,它也知道的,会默默地用更多温柔而坚定的小花朵来报答,由不得你不感动。我觉得它有点像我。

如果每个人都有“植物属性” ,那么,我大概就属非洲紫罗兰。

林少阳“蓝杏出墙” 的嫌疑,我到底还是找了一个机会告诉张其馨。虽然我并不喜欢管这类事情,但毕竟还是不愿眼看她被当成傻瓜蒙。我知道张其馨对自己喜欢的男人简直百依百顺,所以,林少阳无论如何不该耍她。

老实说,林少阳算得上我见过的男人里比较“全才” 的了,长得帅,工作能力强,人际关系面面俱到,一张嘴八面玲珑。我曾经偷偷地把林少阳和程明浩比较过、打了一下分,结果林少阳比程明浩高出足足五分;这种差别让我暗地里觉得很安心,林少阳条件那么好,张其馨应该就不会后悔放弃程明浩了吧。所以,即使为了这个自私的理由,我也希望他们能够恩恩爱爱,天长地久。

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印证了我那套“打分” 系统的致命漏洞:我忘记了一样非常重要而又无法用参数来衡量的东西。这样东西,叫做“爱” 。

这一次,林少阳让我领教到什么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原来,那个餐馆里的女孩他早已在张其馨那里备了份,说是他们家一个什么曲里拐弯的亲戚的女儿,小时候曾经一起玩过,这次来美国培训,林少阳当然要尽足地主之谊;林少阳的“备份” 里还有一条重要信息:此女早已有了门当户对的男朋友。所以,他们是纯洁得像蒸馏水一样的“异性朋友” ,他们之间的亲密不过是“青梅竹马” 的遗物。

无形中,我的“小报告” 倒成了林少阳忠贞不二的“见证” 。张其馨不无得意地说,“我这个人不小气,只要他跟我把话说清楚,我一般都是通情达理的。”

我心里还是有点嘀咕,程明浩两只眼睛都是一点五,应该不会看错,他们的确手拉手。“异性朋友” 可以拉手吗?好像不是不可以,然而,我和蒋宜嘉也算是“异性朋友” ,但我可以保证,哪天我和他要是被人家看见手拉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成了瞎子,要么我成了瞎子。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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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在有弹性椅背、可以调节高低、后靠六十度的人体工学椅和红鼻子鼠标的陪伴下,为着自己那个“坚决不被两件衬衫打发走” 的宏图大志走过了一段相当艰难的日子:刚进公司,很多东西不熟,不知道什么人该怎么打交道,也不清楚哪些地方可以偷懒,只好处处做足功夫,不敢怠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马克留下来的工作固然让我扎扎实实感到“天生我才必有用”,可是,不久我就发现自己啃上了一块“槽头肉”:他原本负责的差不多都是旧版本产品的维修,和时不时应客户要求加些花样哄哄他们,创新比较有限。听说,产品新版开发时,他看不惯管理层某些“急功近利” 的做法,在“不太恰当的场合” 说了一些“不太恰当的言辞”,老处女索性不要他再插手;他呢,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的心态,也乐得眼不见心不烦。正是由於这点,当初部门里没有一个人愿意接马克的工作,老处女不得不把我招进来。难怪她开工资的时候舍得花本钱,那不仅是为了我,更是为了她自己,是做给马克和整个部门看的:以为你们很厉害吗?我叫谁走谁就得走,走了,不愁找不到人接。

明白了这点,我暗暗叫苦:这个岗位决非久留之地,我没有马克那样资本、头衔可以倚老卖老,要在公司里混、混得好,就必须想办法跳到比较“核心” 的项目去;但是,手头的活呢,也一定要好好干,这是进公司的第一仗,不能给人家看笑话,否则,“槽头肉” 都啃不好,还想指望“里脊肉”?

二十四岁这一年,我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从前精力充沛了。读大学时,为了应付考试通宵看书,合衣睡上两个小时,洗把脸、喝杯牛奶就去考场,等考试结束再跑到卡拉OK唱一个晚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就算后来到美国读研究生,功课一大堆,考试测验像毛毛雨,也只是觉得“烦” 而并不真正觉得“累”。现在好了,上一天班,很多问题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眼睛发痛,腰背发酸,不用鼠标的那边肩膀总是不大舒服,也不知是电脑屏幕还是中央空调的关系,皮肤开始逐渐发干,面上看不大出,却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像超市里买来后在冰箱里放了一两天的苹果,表面没什么太大变化,其实已经不那么鲜润了。偶尔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一定要早回家补一觉,否则绝对无精打采。

我有点着急,开始着手补救:办公室里放一瓶化妆水、随时补充水分,天天用热毛巾按摩脸颊,三天两头去健身房,开始涂一些也不知有无科学依据的“延缓肌肤衰老”的东西,时不时也会按图索骥拿药草煲一些很难喝、但据说可以“养颜” 的汤。“保养” 这个词触目惊心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我原以为这些症状是我独有的,问了郑滢,她也恨得咬牙切齿,“女人老起来真是ABS也刹不住。”

“程明浩不是常常帮你捏肩膀吗?” 杨远韬出差了,要两个月才能回来,她很羡慕这一点。

“有什么用,也不能随时捏啊,再说,他过几个月就到西雅图去了。”

“你舍得?”

“不舍得又怎么样?他说那里条件好,镀一层金,将来容易找工作。”

“等他毕业,找到工作,你们就结婚吧,女人最好在二十五岁之前嫁出去。”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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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去菜场买过菜吧,女人二十五岁之前像早市的菜,随便怎么样就是新鲜,当然也贵;过了二十五岁,就变成了下午的菜,看上去也可以,不过时不时需要喷喷水;然后呢,到了晚上要收市的时候,管你喷多少水,也是‘鸡毛菜五分钱一斤,两毛钱一筐’ ,只怕人家还不要。男人呢,刚好相反,二十五岁吗?帮帮忙,青春期还没结束呢,三十岁开始发俏,四十好几还是流金岁月,你说不公平吗?是不公平,可是反过来想想,女人年轻的时候不也风光得很吗?这也叫做风水轮流转,二十五岁就象男人和女人的一个分水岭,在那之前,女人占上风,男人占下风;等过了那个年纪,就是女人走下坡路,男人占上风了,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呢,最好还是顺其自然,趁早市的时候先卖个好价钱保险一点。”

“你打算二十五岁之前清仓?”

“我?运气不好,人家订了货突然发现没带钱包只好回家去拿,偏偏住得还特别远,恐怕难免要喷喷水了。” 郑滢嘲笑起她自己来一样毫不留情,“不过你可以啊,结了婚,再也不用担心以后行市波动。你不是老早就想嫁给程明浩吗?”

“谁说我想嫁给他?”我脸红了,“我还打算先好好玩几年呢。”

“好,知道了,你不想嫁给他。你只不过是找工作的时候就在为生孩子做准备而已。” 她白我一眼,“假正经。”

“说真的,以前没想到这个行业看着神气,干起来这么辛苦,又伤眼睛又伤皮肤又伤脑子,动不动熬通宵,全身都酸,一点都不适合女人干。” 我敲敲肩膀,开始抱怨。
“嗤,我从来不认为有哪个行业适合女人干,女人哪,最适合的职业就是找个有钱的好老公,然后在家相夫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逛逛街打打小麻将,高兴了发发嗲,男人还觉得你温柔贤惠,又舒服又讨好,” 她讲得眉飞色舞,突然脸色一转,“不过呢,有些女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只知道把老公看得像只宠物狗,走到哪里都要跟踪追击,要不就拿信用卡账单和发票对来对去,唯恐天下太平,这种女人,换我是男人我也不要。” 自从和杨远韬好了之后,郑滢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尖刻,她自己大概没有觉察,我听着却替她感到心酸;做人情妇,无论心胸多宽,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情绪,觉得好像自己去逛街时好容易发现一件期慕已久的孤品名牌,却偏偏已经被哪个平庸但好运的女人捷足先登捏在手里,凭你相貌三围赶得上“时尚” 杂志里 Ralph Lauren 的模特也毫无办法;有些东西,讲的不是条件,是先来后到;你指望那件衣服争点气,自己从人家手里跳出来,谈何容易。

不过,一转眼,她的脸上又云开雾散,“杨远韬说这次回来以后想见见我的朋友呢,到时候我们找你和张其馨一起吃顿饭吧。”

“好啊,这样以后在公司看见他也不用装不认识了。” 我看得出郑滢很开心,杨远韬想见我们,从很大程度说明了他的诚意。如果说郑滢已经打定主意来个“八年抗战” ,这顿饭,说不定就是“台儿庄大捷” 。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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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个星期,郑滢果然约我和张其馨吃晚饭,地点在小意大利的一家餐馆,她说,“杨远韬最喜欢这一家的提拉米苏。”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我下班以后回家换条裙子,稍微化了点妆就去餐馆,时间刚好,居然是第一个到的;我没事干,就对着甜点菜单研究那种叫做“提拉米苏” 的蛋糕。郑滢告诉我,这种蛋糕是用奶油、巧克力加兰姆酒,一层叠一层浇出来,再洒上巧克力粉,相当费功夫,而且每样配料的多少都有讲究,尤其是兰姆酒,加多了太冲,加少了没味道,要“不多不少” ,画龙点睛,全靠做蛋糕师傅的功夫。菜单上的蛋糕,果然很漂亮,价钱也不菲,小小的一块要七块钱,我不由偷偷吐了吐舌头。不过,我还是打算要一块尝尝,那个时候,我对任何巧克力的东西都感兴趣,况且,这一顿是杨远韬请客,郑滢特地关照我们不要客气。

过了一会儿,郑滢来了,看得出,她刻意打扮了一番:一件合身的黑色无袖窄裙恰到好处勾勒出她丰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不知是不是由於又开始吃避孕药的关系,我觉得她的身材越来越引人犯罪了;一头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肩上随着她的步子轻轻舞动;明眸皓齿,顾盼生辉,脸色晶莹匀净;无论在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眼里,她都算得上一个大美女。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她这么神采飞扬了。郑滢远远地看见我,微笑着轻轻挥了一下手里的小包,款款走过来,我能明显感觉到周围桌子上向她投去的目光,成分比较复杂,但基本上可以分两大类:色迷迷的和酸唧唧的,前者来自男人,后者来自女人。

郑滢见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有点意外。她看看表,撇了撇嘴,“杨远韬说他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的呀,怎么还没到?”

“大概塞车了吧,” 我说,“不着急,反正张其馨也还没来。”

十分钟以后,张其馨来了。我们各要一杯饮料,一边吃餐馆免费供应的那种香喷喷、里面嵌了碎核桃的面包,一边聊天。张其馨这个学期拿到硕士学位,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读博士,出来工作,虽然导师一再挽留,说只要她再坚持两年,就争取让她拿博士学位。

“我爸不大高兴,他是很希望我拿个博士学位的,这样说出去多好听;我告诉他我读书已经读怕了,要拿他自己去拿,”张其馨在一家化学器械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不算大,工资也不能跟我和郑滢同日而语,但工作要轻松许多,“还有,女人学历太高了不大好。” 她一心希望早点工作还有一个原因:林少阳只有硕士学历,她认为女人的学历不应该高过男人,也说不上哪里“不大好” ,然而就是有点“不大好”。

“我这个人不喜欢跟人家争,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要太累,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 看上去,张其馨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

我们把餐桌上一碟面包吃光,话也讲得差不多了,杨远韬还是没有现身。

郑滢又看看手表,脸上已经明显开始不耐烦,两条精心画过的眉毛一起向中间皱,娇艳欲滴的嘴唇则往旁边抿成一条线。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郑滢看看号码,拿起来就是一句“你怎么搞的?” 那应该就是杨远韬了。

对方在说话,郑滢脸上的表情像旧金山湾上空的天,一会儿一变,最后平静下来,淡淡地说了一句“好,那就这样” 。

她把手机放进提包,“啪” 地一声用力拉上拉链,轻轻地吁一口气,抬起头来,伸手拿过菜单,朝我们展开一个微笑,“他不来了,我们自己点菜吧。”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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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我和张其馨异口同声地问。

“他有点事情,耽搁了。工作上的。” 郑滢淡淡地说。我们都不大相信,看她的样子,又不好多问。

那顿饭吃得终生难忘,我们谁都不提起那个缺席的主角,还是谈笑风生,却多少有点意兴阑珊。等到提拉米苏上来的时候,话已经差不多讲完,只好说蛋糕。

郑滢一手托腮,对着小白碟子里的蛋糕微笑,“这里的菜一般性,真正出名的是蛋糕,有时候我会专门大老远跑过来吃呢。” 我相信她嘴里的“我” 其实应该是“我们”。

我挑一口蛋糕放进嘴里,果然甘甜润滑,回味悠长,“真好吃,不过,好像没有什么酒味嘛。”

“这就说明做得恰到好处,你吃不出明显的酒味来,只是觉得特别香;哪天要是少那么一点点兰姆酒,立刻就不一样了。”

郑滢这句话让我听得出神: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唯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d,立刻就不一样了。

付帐的时候,我和张其馨提出AA 制,郑滢却坚持由她结帐,“谢谢你们陪我吃饭。”

吃完饭,张其馨打电话叫林少阳来接她回家,剩下我和郑滢两个人往停车场走。

路过一家酒吧,郑滢突然拉住我,“走,我们去喝一杯。” 我拗不过她,於是跟进去,每人要了一杯玛格丽塔。郑滢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这才叫酒,刚才蛋糕里那点酒顶什么用?”

“是不是他老婆不许他出来?” 我决定开门见山。

她摇摇头,又喝一口酒,“真滑稽,其实他人都到餐馆门口了,结果发现我们后面一张桌子上正好坐着他老婆从前的一个同事,他说那个女人很喜欢传谣言,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不进来了。”

偷情的男人大概都有“眼关六路、耳听八方” 的本事,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不亚于侦察兵。说来也好笑,在一个女人的世界里顶天立地的男人,被某个八婆的眼光随便一照,竟然成了临阵脱逃的小丑。

“怕什么?还有我们呢,他老婆问起来可以说是同事聚会啊。”

“他心虚,” 郑滢苦笑一下,“每次都是这样,去人多的地方,就怕被熟人撞见,感觉像做贼;去人少的地方呢,更加感觉像在做贼,心里特别委屈。” 她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每次都是这样。”

两杯玛格丽塔喝完,郑滢还是不过瘾,一抬手要了一瓶威士忌,拿过来倒进杯子,也不加冰也不对水,咕咚咕咚开始往喉咙里灌,一杯完了,再倒一杯。

我意识到她是在借酒浇愁,伸手要去抢她的杯子,“不要喝了,你这样会喝醉的。”

“让我喝嘛,” 她一把推开我,把散在脸上的头发很潇洒地往脑后一甩,“今朝有酒今朝醉,你没听说过吗?” 她半歪着脸,格格傻笑起来,几滴眼泪打在腮边的酒涡上,她伸手去把它们抹掉,然后撸撸鼻涕,“什么东西,王八蛋”。

“郑滢,跟他分手吧!”我心里好像有一只二十四响爆竹终於被点燃了导火线,劈里啪拉炸起来,一发不可收拾。我想起从前看过一篇小说开头的一句话,“那是个漂亮的女人,什么事情都占尽上风,就是运气不太好。” 我觉得,用这句话来形容郑滢再恰当没有了。

郑滢已经半醉了,脸颊通红,听见这句话,抬头看我一眼,咧嘴笑笑, 然后接着喝。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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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你想想看,那家伙根本就是个胆小鬼,什么老婆的前同事就吓成这副样子,真要跟他老婆短兵相接还了得?我告诉你,男人都是爱偷腥的猫,明明家里有猫食罐头,还偏偏喜欢钻到餐馆后门下水道去偷啃鱼骨头,等啃完了,再乖乖地回家去吃猫食罐头;哪天当真一盘鱼骨头摆在面前,他又会喜新厌旧想去吃虾米了。还有,我听说在美国离婚很花钱,他老婆又没有工作,就算真的答应,经济上也一定很吃亏,他会愿意吗?男人啊,其实骨子里比女人还看重钱,而且越有钱的男人越看重,为什么?很简单,没了钱,他们拿什么搭花架子,拿什么再去花女人?男人啊…” 我开始振振有辞地骂男人,从前小报杂志上七零八落看来的那些怨妇文章竟然也有了用武之地,“开卷有益” 这句话果然不假。

郑滢把头枕着手背,醉眼朦胧地望着眼前杯子里金黄的威士忌,突然抬起眼睛来问我,“我…我有个问题…假如那个什么程…程明浩已经有了老婆…不是你…你怎么办?你还会爱他吗?”

“他没有老婆。”

“废话,我是说假如…假如,就那么个男人,你就爱他,怎么办?”

“你有那么爱他吗?”

郑滢瞪我一眼,“别看不起人。”

我呆呆地看着她被酒染上红晕、显得分外俏丽而带着几分凄凉神色的脸,在心里掂量着那个问题,突然意识到,如果把杨远韬换成程明浩,如果把郑滢换成关璐,我十有八九也会身不由己去打这场在旁人看来不值的战役。那么,还有什么说的?

道理,永远是讲给人家听的。

郑滢得意洋洋,大着舌头说,“说不出来了吧,说不出来就不说,陪我喝酒!”她又拿过一个杯子倒了半杯酒,递给我,“喝!” 一仰头先把自己杯子里的喝干,“昨天,我又梦见他老婆死了,这回生的是脑瘤。我是不是很阴损?”

“阴损什么?”我的心里突然充满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侠义之心,开始和郑滢一起咒那个女人,然后豪情万丈地拿起酒杯往嘴里一倒。我以前没有喝过真正的烈酒,这一倒下去,只觉得一股液体火辣辣地烧进喉咙,酒精“噌” 地一下腾上脑门,呛得我直咳嗽。

郑滢哈哈笑着来拍我的背,“你… 你他妈的真不像个男人。”

半个小时后,郑滢醉得趴在桌上,嘴里念念有词地说胡话,接着又唱起歌来;我在旁边手足无措。我想拉她起来,却拉不动,她力气比我大,喝醉了酒更加不听话。隔了几张桌子有几个男人开始对我们吹口哨,我害怕起来,於是,我拿出郑滢的手机给程明浩打电话叫他来。

二十分钟以后,程明浩来了,我们费了一番劲才把郑滢挪到他的车上去。当时的情景有点好笑,郑滢不知是不是把程明浩当成了那个双重陈世美,对他拳打脚踢,嘴里的歌唱到了“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不让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程明浩只好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她不让乱动,我在旁边忙着把郑滢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免得那两个筷子一样细的鞋跟踩到他脚上去。

“爱如潮水” 里李宗盛写的歌词美则美已,却和现实有一定距离:现实中,一个喝醉酒的女人,实在谈不上仪态万方;而那个“别的男人” 半皱着眉头,打不还手,好像也并没有见识到什么“妩媚” 。

不知是不是由於那一番挣扎,郑滢刚在车后座上坐稳,就“哇” 地一声、一箭双雕把程明浩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一起吐了个一塌糊涂。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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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完以后,郑滢终於太平了,乖乖地伏在我的肩膀上。我一手捏着鼻子,尽量不去看自己胸前衣服上那一大片散发着酒气的污秽,一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自己居然有点“伟岸” 。

我们把郑滢“搬” 回我家,让她躺下,我又去拿个脸盆放在床头防止她可能再吐。她嘟囔两句,沉沉睡了过去。

我把弄脏的裙子脱下来泡在盆里,换上T恤和睡裤,从冰箱里给程明浩和我自己各拿了一罐可乐,“今天谢谢你了。”

“她怎么了?” 程明浩坐在客厅沙发上,拉开可乐喝了两口,问我。

“男朋友。”

“吵架了?”

“也不是,她的男朋友有老婆,今天本来是要请我们吃饭的,结果又没来,真不是东西,” 我犹豫一下,还是把这件事告诉程明浩,“以后在她面前说话小心点,不要去提什么‘婚外恋’ 、‘有妇之夫’的话题,她可能会以为你在影射她。还有,明天要是问你她喝醉酒都说了什么,就说没听清楚,千万不要说她撒酒疯。”

程明浩点点头,笑了,“难怪她刚才把我当仇人一样。”

“她现在大概恨一切雄性动物。” 我歪着头靠在他身上,他闻到我身上的酒味,问,“你也喝酒了?”

“就半杯威士忌,是陪她喝的,辣死了,一点也不好喝。”

“以后晚上不要到那种地方去,女孩子在那里很危险,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他再重重地加上一句,“还有,不许喝酒。”

“怕我酒后乱性被人家吃豆腐,还是吃人家豆腐?” 我忍不住。

“我是说正经的。”

“知道了。噢,不好意思,把你的车弄脏了。” 我感到过意不去,因为男生大多把车当宝贝。

“反正也是旧车。”

我叫程明浩留下来陪我。我们把电视频道转来转去,实在没有好看的节目,就索性打开CD 机听张信哲的歌,是那首杀伤力很强的“让我忘记你的脸” 。张信哲一遍一遍地唱:


不看见

但愿从此忘了往事

而拥有明天

不能再好像从前

以为你会出现

在转眼之间


不看见

决定好好安排自己

去面对明天

不能再轻信诺言

什么海誓山盟

直到永远

爱情好似云烟

我把歌听了两遍,笑起来,“张信哲唱来唱去都是女人辜负了他,可怜巴巴的,简直是贼喊捉贼,生活中,从来都是男人辜负女人。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因为这个,他才能那么红,因为女人老是被辜负,所以看见男人倒酶就特别高兴。”

我对程明浩说,“跟你要一样东西。”

“什么?”

“你电子邮箱的密码,”我盯着他的眼睛,“我只是偶尔打开看看,不会删除你的东西,当然也不会去回人家写给你的信。我只是要 …看看。”

程明浩望了我几秒钟,然后一声不响地从茶几上拿起一支圆珠笔,把我的左手摊开,在掌心上写下“gl761118” 。

“我的Yahoo 和 Hotmail 邮箱现在用的都是这个密码,你的姓名起首字母加上生日,” 他对我微微一笑,“你挑了个很好的日子出生。”

“我妈说生我的时候预产期是11月15号,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推迟了整整三天。等我生下来,头发和手指甲都老长了呢。” 我也笑了。

他把我的左手握成拳头,“人心脏和拳头的大小很接近,所以,你的心脏差不多就这么大。”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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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一点点?” 我看看自己的拳头,有点诧异,“太小了吧?”

“可以了,那是心脏,又不是垒球。”

我叫他把手也握成拳头,放在我的拳头旁边,“你的心脏就要比我的大。”

“因为我比你高。”

“稀奇,”我用拳头轻轻砸了砸他的拳头,“不过,现在我明白了,我的心本来就比你的小,所以你要让着我,对我好,不许再说我‘小心眼’。”

他把我的拳头放到唇边吻了一下,然后把它握在自己手心里捏成一个大一点的拳头。那一刻,他的心包容着我的心;我的心里,写着开启他电子邮箱的密码;而那个密码,是我的名字加生日。我的心里浮上了一点小小的罪恶感:另一个房间里,我最好的朋友刚刚在情场上中了一个飞弹,丢盔卸甲,恨死天下男人;我却在这里卿卿我我,而且觉得爱情很甜蜜。

我们拉着手开始漫无边际地聊天,从张信哲的情歌到美国的流行音乐,从西雅图那家研究所到我们公司里的鸡零狗碎,从蒋宜嘉细眉小眼的女朋友到郑滢男朋友开的凌志LS400。

“你没看见蒋宜嘉瞪着人家好车时的样子,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笑死人了。对了,你喜欢哪种车?”

“丰田的4Runner。等我找到工作,大概会去买一辆。”

“为什么?”

“结实,耐用,哪里都可以开。”

“你想开到哪里去?”

“比如去爬山什么的,如果要搬家的话,也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车子里。”

“我还是比较喜欢轿车,”我伸个懒腰,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里,“我打算把那辆丰田佳美开上起码十年,总之开出本来。等那时候,如果我有钱了,我是说真的很有钱,说不定也去换辆凌志开开。哼,不就是凌志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虚荣心大概也会传染,好车到底是好车。

我们本来说好聊一个晚上,可是没多久我便开始迷迷糊糊,头脑里最后一个印象是程明浩去拿了一条毯子替我盖在身上,后来我就真的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程明浩跟我一起去把我的车开回来,然后他就走了。

郑滢终於酒醒,嚷嚷着头痛,我给她泡了一大杯浓茶。她坐在床上喝完,一边揉太阳穴,一边皱着眉头、呆呆地看着我,“昨天我怎么回来的?”

“我和程明浩一起把你弄回来的。”

“我都说了些什么?”

“你叽哩咕噜的,我们没听清楚,” 看来和程明浩预先对好台词还是必要的,“不过,你把他车后座吐得稀里哗啦,他现在大概在搞卫生呢。”

“真不好意思,你看见他代我向他道歉。” 郑滢突然客气起来,却让我听了浑身不自在。我问她,“你不要紧吧?”

她摇摇头,一翻身睡回去。

快中午的时候,郑滢的手机响个不停,那个没种而皮厚的男人居然说想来看她,郑滢劈头把他臭骂一顿,扭捏半天,却还是把地址告诉了他。然后她起来洗脸刷牙梳头,拿热毛巾把肿起的眼皮勉勉强强捂下去,扑上一点粉底,又躺到床上去。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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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远韬来了,我正好出去买菜,等我拎了大包小袋回来,满以为他应该已经把郑滢哄好,至少哄得差不多,结果却没毫无进展:郑滢还赖在床上一言不发,没有一点起来的意思。走进浴室,我吓了一跳,杨某人正蹲在地上,很卖力地洗盆里的脏裙子,身上系着我那条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神情肃穆得像瞻仰陵园。他听见我的脚步,抬起头来,挤出一个有点尴尬的微笑,随后他认出了我,笑得更加尴尬。

“我叫关璐,郑滢的朋友,跟她一个公司。”我干巴巴地自我介绍。杨远韬习惯性伸出手来,发现上面满是肥皂泡,便又立刻收了回去, “你好,我叫杨远韬。” 他有一副低沉的嗓音,用时髦的话说叫做有“磁性”,配上他的宽肩阔背、浓眉大眼,在适当的环境下,可以把方圆若干米、甚至若干里之内的“雌性” 统统化成铁钉。

“我认识你。”

他有点讨好地把笑容放大一圈,“我记得,上次在公司里见过你。” 他那副样子让我想到一个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捞到了一根稻草。我想,郑滢刚才大概把他骂得够呛。

我到房间里看看郑滢,她拿被子捂着脑袋,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回到浴室,问杨远韬,“她怎么了?”

“她不舒服。你买了菜回来吧?放着,待会儿我来做饭。” 他唐而皇之地把自己给留了下来。

我看他往裙子的污迹倒上洗衣液,然后翻过一面也倒上一点,仔仔细细地搓起来,动作熟练而到家,终於忍不住,“不要洗了。”

他不说话。

“真的不要洗了。”

他可能觉得自己这是在将功赎罪,机不可失,头也不抬,闷声闷气地说,“不要紧。”

我觉得好笑,“我说不要洗了,是因为这条裙子是我的,而我比较喜欢自己洗衣服。”

他这才抬起头来,“噢,对不起。” 他把衣服泡回去,换上一盆清水。

“裙子是我的,可是,上面都是她吐的,你怎么说?”那种感觉有点奇怪:在公司里,我未必够资格和他说话;而在这里,却对着一盆脏衣服居高临下朝他问话。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给她一个说法。”

杨远韬和我一起做菜,他身上的领导气质又回来了 --肉丝切多细,姜放多少,水淀粉勾多厚,菜什么时候下锅,都是他说了算 -- 尽管菜做出来以后,我没发现有什么太大了不起。可是,他去哄郑滢起来吃饭时,又像足一个做错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郑滢会对他难以割舍:一个在外人面前可以斩钉截铁、呼风唤雨的男人,却偏偏在你面前放下身段、温顺听话,这本身就有着巨大的杀伤力。

男人,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

后来的一个周末,杨远韬专门请我们三个人吃了一顿饭,大约有“谢罪” 的意思。他专门下厨,比较特别的是,他亲手做了一个提拉米苏蛋糕。

等杨远韬走了,郑滢把吃剩的小半个提拉米苏放进冰箱,兴奋地告诉我,“他说他准备跟他老婆离婚。”

那是杨远韬嘴里第一次说出“离婚” 这两个字,不是“和她好好谈一谈” ,不是“解决问题” ,也不是“想想办法” ,而是干净利落、嗝崩松脆的“离婚”,第二声的“离” 加上第一声的“婚” ,什么人都一听就懂。他到底算是给了一个“说法” 。

“上个星期六我在床上耗了半天,总算没白费。” 郑滢很高兴,她觉得一场宿醉换这个结果很值得,不但值得,简直是个里程碑。

当年李宗仁在台儿庄和日本人打的那一仗,固然是“大捷” ,却也被称为“血战” :敌方溃不成军,尸横遍野;我军也是伤亡惨重,血流成河。但不管怎么说,胜仗总归是胜仗,即使付出很大代价,即使距离关东军扯白旗还有好一段距离。

临睡前,我给程明浩打电话,他在为一篇要拿去某个刊物发表的文章核对资料。

我问他,“如果你已经有了老婆,会为了我离婚吗?”

“我没有老婆。”

“我是说假如。”

“你怎么想到问这种问题?”

“你先回答。”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说真话,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因为你问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问题,我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给个答案呢?”

他轻轻叹了口气,“你希望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说‘我会’。”

“我会。”

“真的?”

“真的。”

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问他,“我是不是很傻?”

他说,“不早了,快点睡吧。听话。”

“嗯。晚安。你也早点睡。” 我放下话筒,把头埋到枕头里,很快就睡着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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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艰涩而无味如过期牛肉干的工作里挣扎两个多月之后,终於看到了一点T骨牛排的影子:老处女有一个短期项目,主要是针对一个大客户的几项特别要求增强一个产品部件的功能。项目本身并不大,但时间要求很紧,这个客户又是典型的“爱哭的孩子有奶吃”,一点什么不高兴就哇哇乱叫,嚷得公司管理层上下都知道,所以,老处女相当重视,打算派两个人一起干。她先说明这个项目是现行工作额度以外的,然后要我们自愿报名,我和另外一个同事 Chris 几乎一起举手。

我们公司的行政结构复杂得像满汉全席里的拼盘,小小一个部门、二十多个人里面足有差不多七、八个层次,我所处的这个层次上有四个人:一个栗色头发、明眸皓齿的女孩子,每天一身漂亮衣服,平均两个月一个帅哥男朋友,情场得意之余,职场上也就不那么争强好胜;另一个四十几岁的单身妈妈,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家里已经焦头烂额,自然也没什么余力;於是,“力争上游” 的任务,就落到了我和 Chris 头上。

Chris 比我早进公司半年,长得颇为奶油,如果去掉脸上那几块雀斑,走路再把背挺直一点,简直有明星的风范。我有时想,他不进软件行业,大概也能去好莱坞碰碰运气 -- 至少到肥皂剧里跑跑龙套应该不成问题。可能是为了再接再厉、锦上添花,Chris永远打扮得一丝不苟,烫得笔挺的保罗衬衫,赤橙黄绿青蓝紫每天一种颜色从不重复,下配裤缝笔直的卡其裤,金黄的头发用发胶拉得根根直挺、怒发冲冠。他的拿手好戏是在几百个人的大会上抢话筒问一两个煞有介事的问题,好像那么多人只有他竖着耳朵;和在漫长的会议终於结束前临一秒钟老板问“还有没有什么问题了” 的时候举手“我还有个想法” ,好像整个部门只有他在动脑筋。

我对 Chris 的第一印象还可以,可是过了没多久,就发现此人“并非善类” ,因为我搬进马克的办公室后没几天,他逛过来聊天,聊着聊着眼睛就盯着我那把人体工学椅打转转,一会儿说这把椅子我坐好像太高了一点,一会儿说他一天到晚写代码要是有这样一把椅子就好了,我没接他的话岔,由他一个人说。结果他大概也觉得无趣,打住话题,谁知转个弯却说“这把椅子舒服是舒服,就是过去坐在它上面的人好像都挺倒酶,你小心一点”。这句话惹得我十分恼火:我不愿意把椅子让给你,你就要这么触我酶头?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是我居然对 Chris 喜欢用的一种芬芳馥郁的须后水过敏,每次只要他一用,离我半米之内,我就开始打喷嚏。这是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对某种东西过敏。

我觉得自己和 Chris 的命相可能也不大和,就象郑滢和程明浩那样。可是,他们至少可以少见面,甚至不见面,而我们却要天天见,周周见,月月见。这下更好,不但要“见” ,还要“密切合作” 。

Chris 在部门里以“积极主动” 著称,果然,任务一下来,他就立刻给我发一个会议通知,说他有一些“想法” ,要和我谈谈。我中计而去,结果他其实什么想法也没有,根本就是在套我的想法,等我不知深浅把自己的“想法” 和盘托出,没几天,他居然把我的“想法” 改头换面占为己有,先去跟老处女摇尾巴,等我发现已经为时晚矣,想跟他计较倒显得自己小气,弄得我有火没处发。

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是:就算做了哈巴狗,也要机灵一点,因为,狗狗永远比肉骨头多。

那天晚上下班后,和 Chris 又开了整整两个小时斗志斗勇的会,我把肚子里的不耐烦压下去,给程明浩打电话想找他一起出去吃饭。他说他已经吃过饭了,我问他在忙什么,他说在改论文。

我回到家,对着冷锅冷灶,一点做饭的兴致也没有。於是我直接跑去找程明浩,想让他帮我煮碗面条吃。程明浩煮的面条很好吃。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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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他楼下的时候,正好看见一辆车从大门里开出去,车子后挡板上一个深深的凹槽引起了我的注意。几秒钟以后我就确定那是张其馨的车:红色的三菱车,前不久后挡板才被人家撞过,不会有错。她在这里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飞跑上楼敲门,程明浩来开门,看见是我,脸上满是诧异,“怎么是你?”

“我想吃你煮的面。”

我看见客厅茶几上面有两个茶杯,杯子里的茶喝掉一半,还在微微冒着热气。

我问他,“你的室友呢?”

“去洛杉矶开会了。”

“刚才有人来过吗?”

“没有。”

“你在干什么?” 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声音。

“改论文。”

我终於忍不住,“那么那个茶杯是谁的?不要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喝两杯茶。”

他回头看看,脸色有点发白,低下头,把手插到裤袋里,咬了咬嘴唇,轻轻地说,“刚才张其馨来过,她跟男朋友吵架了,想找个人说说话。”

“她要找人说话为什么不找我和郑滢,要来找你?”

“她说有些事情想听听男人的看法,” 程明浩把手抽出来,交握在一起,“我们就是聊了聊天,没有别的。”

“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

“比如她问我男人为什么明明现实中有了女朋友还要到网上去花心,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基本上没有时间、也不太喜欢上网,就是这样,真的没有别的。” 他急急地分辨。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过来,你就是在和她‘聊天’?然后你告诉我你在‘改论文’ ?” 我盯着他的眼睛逼问。

他又咬咬嘴唇,“是的。”

我的眼泪慢慢地涌出来,顺着脸颊向下淌,“你刚才说谎的时候,我一点都没听出来,我真的一点都没听出来。程明浩,你怎么会说谎了呢?而且,还说得那么专业。”

他想来拉我的手,我躲到一边,“我肚子饿了,麻烦你帮我煮碗面吃,多放点辣,好吗?”

他马上去煮面条,煮到一半他来问我,“你要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

我说,“越硬越好。”

其实,无论是面条还是心,都应该硬一点才好。

那碗面吃得我眼泪不停地流:大概他放了很多辣,大概,我心里很难过。

让我难过的,其实并不是张其馨来找程明浩,而是程明浩居然对我说谎 -- 当着她的面对我说谎,而且,他说谎的口气和说“璐璐,我爱你” 的时候是一样的。我,是绝对不会对他说谎的啊;因为我不会骗他,所以想不到他会骗我。

吃完面,我用纸巾擦擦眼睛,然后擦擦嘴,把筷子和碗递还给他,“谢谢,很好吃,我要走了。”

他拉住我,“璐璐,你听我解释,我不告诉你就是因为怕你知道了会胡思乱想。”

“我不胡思乱想,可以走了吧?”

“璐璐。” 他不放我走,固执地看着我,好像要用眼光把我钉在原地,却什么也没说。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个问题突然从脑子的某个角落里蹦起,措不及防地从嘴里滑了出去,“你和她上过床,对不对?” 问出来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定定地看着我,逐渐换了一种矛盾而痛苦的眼神,最后点点头,“对。”

我的反应没有自己从前想像的那么激烈,好比一场战争,当时再惊心动魄,等结束之后凭吊遗址,剩下的不过只是“俱往矣” 的苍凉。我只是牢牢地抓着他的袖管,一遍遍左右牵动,“难怪你会为了她骗我,而且,眼皮也不眨一下。”

过了一会儿,我摇摇头,“算了。” 然后我放开他,跑到门边去扭锁。这间屋子闷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要出去。门开到一半,我意识到今天这一步要是跨出去,前面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我很怕自己这一步跨出去,一切就都结束了。这种想法让我感到绝望。

於是我反手又关上门,无可奈何地顺着门框蹲坐下去,把头埋在膝盖里,“程明浩,你让我以后还怎么相信你呢?”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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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遍遍重复着那句话,突然间,我被他一把拉起来抱进怀里。他的声音有点哑,“璐璐,你不要这样,你可以相信我的,真的,可以的…”

我皱起眉头一个劲地摇头,“我不要再相信你了…” 话还没说完,我的嘴唇已经被他用嘴唇堵住。他用力地吻我,倒好像受了委屈的是他而不是我;我想推开他,可是手被他抓得牢牢的,一点也不能动。

随后,他的吻落在我的额头上、鬓角上、眼睛上、鼻尖上、脸颊上、脖子上,最后又回到嘴唇上,这一回,却温柔了许多,好像秋日的风揉擦过地上金黄的落叶,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他的脖子开始回应。他大概感觉到了,於是更加坚定而热烈地吻我。这时,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璐璐,对不起” ,这句话却让我生气起来:说“对不起” 就表示他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情,我不要他做错了事然后再说“对不起”,那样的话,不管吃了什么亏,到头来我总会原谅他。我不要他伤害我,爱,是不应该用道歉来弥补的。

顷刻之间,我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惊讶不已的决定:我要跟他上床,这样,他以后就会最最爱我了。这个念头仔细想想并不合逻辑,可是在当时却像一道闪电深深刻进脑海,让我觉得天经地义。

我偷偷解开衬衣的一颗钮扣,拉着他的手慢慢伸进去,一直到他的手就贴在我的胸口上。

我感到他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璐璐。”

“说你爱我。”

“我爱你。”

“那就好。” 我把自己更紧地融进他的怀抱,加倍温柔地吻他。

我感到他的手在我的身上慢慢游走,呼吸也逐渐急促起来,一阵阵微妙的颤栗通过神经末梢使我感到眩晕。终於,他把我抱起来,放到房间里的床上。

有足够的小说把所谓的“第一次” 形容得花好稻好、妙不可言;也有足够的生理卫生教材谆谆教诲说“第一次” 往往并不尽如人意。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的“第一次” ,是发生在这样一种类似赌气的情形之下。而醒来之后,脑子里翻江倒海的不是甜蜜、不是幸福、不是生气、不是后悔、不是忧郁,却是淡淡的、笼罩着一点悲伤的茫然。

原来就是这样,做了,又该怎么样呢?那种感觉,有点像小时候去春游,期待了好久,等真正到了那一天,却下起雨来,大家穿着雨衣套鞋玩了一会儿就草草收场回家,脸上装得高高兴兴,心里却多少有点凄凉。

我看着程明浩沉睡的脸,他的脸在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更加好看,眉心却微微皱着。这一点,上次他在停车场等我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不知为什么,程明浩内心深处藏着的那个孩子好像总是皱着眉头的。现在,他已经拥有了我,为什么还要皱眉头呢?难道,他也和我一样觉得茫然?

我想着想着,几乎想立刻把他摇醒问问他究竟在想什么。正在这时,一个更加实际也更加重要的问题浮了上来:刚才,我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要是我怀孕了怎么办?

我吓了一大跳,一看已经六点多钟,立即穿好衣服开车去郑滢家。她睡眼惺忪地披了件睡袍来放我进门,看看墙上的钟,正要开骂,我一把抓住她,“你现在是安全期吗?”

她瞪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精神振奋、嘻皮笑脸起来,“明白了,干柴烈火。”

“不要拿我开心了,现在要不要紧?”

她瞄一眼日历,“不好意思,你现在中奖机率很高。假如程明浩运气好,估计过两个月我就要陪你去买早孕试纸了。”

“那怎么办呢?” 我哭丧着脸坐到椅子上。

“天无绝人之路,”郑滢慢条斯理地从冰箱里拿出一个浅蓝色的小纸盒,打开来,里面是一颗白色的小药丸,“吃了吧,这是事后避孕药。”

她倒了杯牛奶,看着我把药片吃下去,然后说,“以后小心点。”

我说,“没有以后了,除非我跟他结婚。”

“喂,你不会像电影里那样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逼他对你负责吧?”

“当然不会,我才没那么无聊。我要他心甘情愿跟我结婚。”

“这就对了,男人最怕女人那样逼婚了。不过话说回来,女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我建议你去找个医生开点药备着。”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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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妇科主治医生怎么样?”

“还可以,不过,我估计你不会喜欢,因为他是男的。”

“你找个男人看妇科?”

“女医生都被人家抢光了嘛。不过我倒也无所谓,我妈生我的时候,接生的医生就是个男的,也就是说,我一生下来就上上下下被男人摸了个遍。”

郑滢从墙上拿下一张名片递给我,“就是他。” 名片上的英文旁边用黑色圆珠笔一笔一划写着“郑广和” 三个字。

“你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呢。”

“就是因为这一点,我才从一堆男医生里把他挑出来的,要摸,也要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忍不住笑起来,“名字起得不错,是不是你每次去看病都有酸梅汤喝?”

“说起名字,他的自我介绍才好玩呢,‘我叫郑广和,就是郑和当中加上一个广字’ 。”

“这有什么好玩的?”

“郑和不是三保太监吗?噢,假如你是个男人,姓李,你会说‘我姓李,李莲英的李’ 吗?我跟人家自我介绍的时候可从来都说‘我姓郑,郑成功的郑’。”她扬扬眉毛,“要不要?”

我把名片还给她,摇摇头,“我还是想找个女医生。”

“就知道你这副样子,不过我提醒你,这一带看妇科的女医生实在很难找。”

“我总觉得男人当妇科医生有点奇怪,又看又摸的,假如碰到一个身材火爆的女人,比如说你,起了自然反应怎么办?算不算性骚扰?”

“这个我倒是从来没想过,” 郑滢对这个问题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应该说是很有可能的呢,因为男人的某些生理反应是不受大脑控制的;可是,既然不受大脑控制,好像也就不应该算是性骚扰;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女人好像也应该负一部分责任,谁叫她长得风骚让医生都想入非非了呢。嗯,下次我要注意一下,看郑广和有没有什么自然反应。关璐,我发现你好像是成熟了,连问出来的问题水平都高了一个档次。”

“瞎说八道。” 我被她夸得啼笑皆非。

“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地方你挑。”

“干什么?”

“庆祝你长大成人。”

那顿中饭吃到一半,我突然觉得脑门发热,全身皮肤痒起来,随后郑滢吃惊地说,“你的脸…”

我对着化妆盒的小镜子一看,脸上不知何时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红色斑点和肿块,我卷起袖子,手臂上也有同样的斑点和肿块,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郑滢立刻陪我去看医生,结论是“严重过敏”,而最可能的过敏源是我今天早上吃的避孕药。原来,能让我过敏的不仅仅是 Chris 的须后水,过敏反应也远不止打打喷嚏那么客气。

郑滢觉得对不起我,“早知道你这么麻烦,不应该随随便便给你吃药的;不过,我自己吃那种药真的一点事也没有啊。”

我只顾愁眉苦脸看着自己快要肿成半个猪头的脸,“这下可怎么办?” 脸上和身上的红斑和块块已经“农村包围城市”,奇痒无比,惨不忍睹。

我打电话去公司请了假,吃了过敏药,躺到床上去,昏昏沉沉地睡了一个下午。如果说昨天晚上是一场赌气,那么,现在我正在为自己的不负责任而受到惩罚。

傍晚的时候,有人按门铃,我想那大概是程明浩。按了好几次,我没去开门,因为我实在不想让他看见我现在的样子。我的脸自己看了都怕,不要说别人。

到晚上,改成了电话铃,一遍一遍地响,直到我终於拿起话筒来。

程明浩在电话那头很着急地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啊,”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镇定一点,“我在睡觉。”

“是这样,” 他的声音平缓下来,顿了一下,又问,“璐璐,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舒服?”

“没有没有,” 我脸上发热,导致整张脸加倍的痒。我一边用手掌揉着脸颊一边对着话筒说,“我很好,真的。”

“那我来看你。”

“不要不要,” 我叫了起来,“你千万不要来看我。”

“我一会儿就走。”

“也不要,我…我现在不想见你,实在不想,所以我求求你不要来!”我着急了,声音提高好几度。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

“我不生你的气了,不过我也不想见你,我现在要睡觉,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就这样吧。” 我几乎要哀求他。

“璐璐,”他的声音无比温柔,“以后我再也不对你说谎了,再也不了。”

注:“郑广和”谐“正广和”-- 一种老牌汽水名。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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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好,” 大概是过敏药的作用,我的眼皮涩得张也张不开,头好像有千斤重,“那就这样吧。”

我挂上电话,马上又钻进被子里呼呼地睡过去,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脸上、身上不再那么痒,我对着镜子一看,大部分的肿块已经平下去,红斑也不太明显了。我暗自庆幸,往脸上刷了厚厚一层粉底,修葺一番,上班去了。

在一个漫长的红灯下,昨天清晨的茫然心绪又冲上脑门:程明浩现在在想什么呢?除了再也不说谎,他还能对我作出什么承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从谁开始,大家都扬言要把“性” 和“爱” 分开,不管是否真的潇洒,至少要学着去潇洒,我想我也不例外,可是,从心底里,我还是忍不住偷偷地质疑:没有足够的“爱” ,“性” 究竟能有多少份量?我试图用“性” 来证实“爱” ,结果我也这么做了,却只证实了一点:我对避孕药过敏。实在令人沮丧。

再见到程明浩的时候,我努力装得泰然自若,他好像也心照不宣,总之,我们都绝口不提前一天发生的事情。两人独处的时候,我总是有点担心他会再提出要求,因为那样的话,我就不得不跟他探讨“采取措施” 这个尴尬的话题,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再提出过,只是对我更加体贴,这让我感到很宽慰。

很早前看过的一本书上说,女人要是和男人发生了关系,她的身体里会自动分泌出一种物质,让她对那个男人产生依恋的情绪。当时觉得这种说法耸人听闻,现在看来却不无道理。在那场闹剧一样的“初夜” 之后,我发现自己好像的确更加依恋程明浩了,每次见到他,我都情不自禁地要把他的手抓得牢牢的,而且让他的手指和我的手指交缠在一起,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确认他千真万确就在我身边。

同一本书上也说,男人往往把已经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当成自己的“占领区” 而失去兴趣。我希望那个作者是在胡说八道。

那一年我的生日,程明浩送给我的礼物是一台小小的、银灰色的摩托罗拉手机,每个月有两千五百分钟的通话时间,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码设成我手机上的第一个快捷键,“这样的话,你就可以随时找我了。” 我说,“我可不一定有空找你。” 不过,心里却十分感动。

2000年12月,程明浩去了西雅图。他把两个大箱子塞进道奇车的后备箱,然后搓搓手,微笑着对我说,“璐璐,好好照顾自己。” 我看着他一脸阳光般的笑容,突然之间很舍不得他,我拉住他的衣袖,“你不要扔下我不管。”

“我不会的,” 他轻轻抚摩着我的头发,“你的头发真暖和。”

我伸出手去,又想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想起自己正好来“老朋友”,而郑滢说过这个时候摸人家的头是晦气的,立刻又把手缩了回来。

他看看我,“怎么变乖了?” 他已经习惯我把他的头发弄成一窝乱草。

我嘻嘻一笑,“没什么,今天就饶了你。”

同一个月,我拿到计算机硕士学位,成了公司里一名正式员工。我把希望寄托在和 Chris合作的项目上头,我想,把这个项目做好,有了一点根基,下次便可以做更加重要的项目;几个项目一下来,就有了吹牛的资本,到时候,要升级或者跳槽,都比较容易了。

郑滢向我感叹,“我们其实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人家前几年毕业的,靠着公司的股票,好多已经成了百万富翁呢。”

我说,“现在这样也不错啊,只要肯花功夫,总有出头之日的。”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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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那句“只要肯花功夫,总有出头之日” 的话说得过於乐观了。

项目进行到一大半时,我和 Chris 约客户服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开会,目的是检验核对我们对产品所做的修正是否百分之一百符合要求,因为他直接和那个客户打交道,而基本上所有的客户要求都是通过他传达过来的。

会议进行得很顺利,眼看就要皆大欢喜地结束,那个负责人突然提出要我们把某个新增的产品功能改动一下,因为客户曾经提过好几次类似的要求,这样的话“他们一定很高兴”。那个功能正好是我做的,我觉得他提出的改动并不算难,而且听上去有道理,就照样修改了,也没放在心上。

谁知到了正式展示的时候,出乎意料之间,客户对那个产品功能的改动大有意见,问“原来的设计好好的,为什么突然变成这样” 。当时,老处女、客户服务部门的主管、还有其他好几位我连名字都叫不全的大小头目都在,气氛尴尬起来。客户服务部门的主管首先沉不住气,问“谁做的决定” ,言下之意“我不知情” ,老处女立即附和,表示“我也不知情” ,那个混蛋的负责人竟然马上转过头来问我“为什么要这么改动” ,我被他问得目瞪口呆,说“这是你提出来的呀” ,结果他巧舌如簧赖了个一干二净,说他的确讲过客户以前提过类似的要求,但并没有正式要求我们改动,是我理解错误了。我眼看着他空口说白话,转过头去求援地看着 Chris,因为那天开会的时候Chris 也在场,我希望他能够出来说句公道话,可是Chris 眼睛盯着天花板,装做没看见我,从头到尾一言不发,气得我简直想把手里的可乐浇到他喷满了发胶的脑袋上去。

阴差阳错,那天会议的结局是我们,其实就是我,负责把产品再修改回去,还有,与会的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个连话都听不明白的大笨蛋。

散会之后,我在走道里叫住Chris。当事情荒唐到了一定程度,人所能做的也只是微笑。於是我微笑着问他,“Chris,你刚才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那次他叫我修改的时候,你就坐在我旁边啊。”

Chris 抿抿嘴唇,耸耸肩膀,“我不记得了。” 然后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好像怕我的酶运随时会沾到他笔挺的紫色保罗衬衫上。

有时候,在大公司里工作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经验:当你在电视上、报纸上、杂志上看到自己公司天方夜谭般的标语、广告,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觉得“我们真行” ;然而,当你在钢筋混凝土大楼某间会议室里被人三拳两脚揍到某个角落里踩成一张相片的时候,你才发现,对你无情下手的、坐壁上观的,也正是一群“我们” 。

我去找老处女承认错误,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不去找她,她也一定会找我,这顿骂反正逃不过。

结果老处女并没有骂我,只是说“以后凡是他们提什么要求,一律要保留书面凭证” ,然后她看了看我,一字一顿地说,“记住了,你要学会保护自己,人家嘴里说出来的话,一分钱也不值。” 我突然明白,她其实心里很清楚在这件事情上谁是无赖,或许其他部门的主管也清楚,只是他们需要一个人来承担责任,这次算我倒酶,撞了枪子。

那天回家的路上塞车塞得很厉害,我呆呆地看着前面庞大的车流,回味着老处女那句“人家嘴里说出来的话,一分钱也不值”,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突然间莫名其妙地想起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既然人家嘴里说出来的话不值钱,女人为什么还那么相信男人的承诺呢?

一月份,我终於找到了一位女妇科医生,做完年检之后,我提起有关避孕药的事情,她仔细地听完我的叙述,想了想,说我的身体既然可能对一种避孕药过敏,就不能排除对其它避孕药过敏的可能性,她说“我可以给你开一点试试看” ,我想起过敏反应时的可怕样子就起鸡皮疙瘩,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 。

有人说,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正爱你,就看他会不会让你吃避孕药。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有多少道理,姑且相信它有一定的道理,那么,我的身体已经明确宣告,将来我必须嫁一个真正爱我的男人,因为他必须天长日久忍受我不能吃避孕药这样一个事实。

妙,简直妙极了。我气呼呼地想。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7

150


我找的那位医生还愿意接收新病人,於是我问郑滢她想不想也转过来,郑滢说“算了,我还是接着照顾那位本家的生意吧”。

“对了,关璐,上次那个问题,我问过郑广和了。”

“哪个问题?”

“就是男医生碰到女病人起自然反应那个问题呀。郑广和的答案是‘男医生在从业时,首先是医生,然后才是男人’。假惺惺的。”

“你真的拿那个去问他?他还回答你?” 我觉得不可思议,“当心他反过来告你性骚扰。”

“怕什么,我又不是在他办公室里问的。你猜怎么样,原来我跟他去同一家健身房,上星期六我在那里碰到他,正好他脱光了要往游泳池里跳,我都差点没认出他来,因为…嘻嘻嘻,你知道,通常情况下我跟他见面都是轮到我脱光的。”

“怎么样?有没有六块腹肌?”

“像只剥光的田鸡,”郑滢半眯起眼睛,“不过肩背肌肉倒还过得去,大腿其实也不错,比我原来想像得要性感一点。”

“然后呢?”

“然后我们各游各的,等到吃饭的时候,那旁边就一家餐馆,我又正好跟他搭一张桌子,没什么话说,就顺便问他那个问题。结果他居然还被我问得脸红了呢。” 郑滢格格地笑起来。

“不是所有人脸皮都像你那么厚的。你们还说了些什么?”

“差不多都是他在说,这个人大概出了医院妇科就不知道该怎么跟女人说话,翻来覆去讲那家健身房如何好,设施如何齐备,年费如何合理,他如何每周都去,罗嗦死了,难怪三十二岁都没结婚。”

“他告诉你他三十二岁?”

“他还告诉我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谈了很久,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分手。我看不是性格不合,是觉得他太无聊。”

“这个男人对你有意思! 他跟你讲健身房是希望你知道他体健貌端,跟你讲没结婚是希望你知道他还名草没主,跟你讲女朋友是希望你知道他不是同性恋。” 我兴致勃勃地分析,“很有可能他帮你做检查时早已经春心萌动。”

“那他也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是有男朋友的。否则他开给我的那些药都是吃来杀蛔虫的吗?” 说的也是,估计杨远韬都未必知道郑滢吃哪个牌子的药。

“不管怎么样,我不讨厌他。其实跟他交个朋友也有好处,以后看病说不定可以少排点队,检查也可以请他做得仔细一点。”

“那你不会觉得不自然?”

“有什么好不自然的,没听说过吗,‘男医生从业的时候,首先是医生,然后才是男人’。” 她学郑广和的腔调。我们笑成一团。

“他离婚离得怎么样了?”

“哪有那么快,他说要盘算盘算怎么弄才能尽量减少损失,我看是又开始心疼钱了。我不管,反正我告诉过他,我会嫁给2001年第一个向我求婚的男人。一年的时间,总应该够了吧。”

“万一到时候他离不掉,你怎么办?”

“到了那个时候再说,我现在总得先给他点压力吧。就象我们订工作计划,管它完得成完不成,先要写得像那么会事。”

一个月之后,Chris和我的合作项目结束,他凭借其中的出色表现升了一级。他慷慨地请全部门吃了一顿饭,然后向老处女提出要求和我调换办公室,理由是他现在高我一级,按照级别,应该拥有一间转角办公室。

那个星期五下午,我用会议室的转椅把办公室里属於我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推到了Chris 那间其实小不了太多、只是窗户没有那么大的办公室里。原来差点把那张人体工学椅也带走,后来想想还是留在了原地:人家一定已经想了很久了,何必扫兴,只是不知道那句“这张椅子谁坐谁倒酶” 的咒语会不会应在他自己身上。

过了没多久,Chris 笑嘻嘻地来找我,这个笨蛋有本事把椅子占过去,却不知道该怎么调高度。我试图教他不果,索性趴到地上帮他调。我把椅子调好,站起来朝他笑笑,拍拍身上的灰,第一次体会到了所谓“力争上游” 最现实的意义 -- 有时候,一扇稍微大一点的窗户,一把稍微舒服一点的椅子,在特定的环境下,代表了许多。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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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来,虽然刚工作的时候傻乎乎地一心求成又没找对门法,吃了亏受了委屈也不知如何应对,那一段时间却还是很值得怀念的。当时,公司好像很有钱,大概又一心要留住员工,动辄找名目组织活动:新项目要开始了吗,庆祝一下,找个地方吃海鲜;刚刚达到一个里程目标吗,庆祝一下,全部门一起看球赛;夏天到了吗,庆祝一下,到海边烧烤,公司报销一切费用外加汽油;秋天到了吗,庆祝一下,去葡萄酒园品酒,加州的葡萄酒久负盛名,品完了每人带一瓶回家;项目结束了吗,而且居然还提前了两天,了不起,每人发一张礼品卡;圣诞节吗,废话,一年一度,不好好开个酒会怎么对得大家?

伴随着物质而来的是精神上的优越感,人们都好像很乐观,很多中流砥柱级的人义无反顾地从大公司跳到小公司,怀着“只要公司股票一上市我就能赚个满钵”的信念;留在大公司里的人,年纪大的想着熬到退休拿公司丰厚的福利,年纪轻的想着“稳定中求发展,在这里混上一两年,等有点资本再跳出去,身价更高” ,上班时大家忙里偷闲瞄着自己买的股票看是不是又往上涨了。每个人都向前看,每个人都觉得有盼头,每个人都相信“明天会更好” 。如果时间也有颜色,那么,那是一个带着点粉红色的、短暂的片段;称之“流金岁月” 并不为过。

一个同事说,“我在公司已经快十年了,从来没有见它这么好。你们现在进来,运气不错。” 然而,花无白日红,任何东西,好到了顶,就自然会走下坡路。

有人说其实2001年才是真正的所谓“千僖年”,我没有考证过,但我宁可它不是,因为,2001年在我的记忆里是严酷的一年,它粉碎了很多东西。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空气竟然真的开始带着“粉红色”了,新闻里、报纸上、杂志上、网上漂浮着一个久违的单词,叫“粉红条”。在英语里,给某人一张“粉红条” 用来比喻通知一个人他丢了饭碗。2001年上半年,公司里第一次飘起了“粉红条”。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公司赋予它一个煞有介事的名词“资源重组”,听上去很有学问,郑滢说那个名词是一堆真正的狗屎,加了奶酪,西红柿镶边、再浇上一朵奶油花,还是一堆狗屎,发明那个词的人应该自己先吃一口,看他说不说“味道好极了”。

说来也奇怪,虽然已经听过好几次,有了一定心理准备,当“粉红条” 真正飘起时,每个人的心里还是像经受了一次大地震。老处女召集我们开会,带着她招牌性的微笑缓缓告诉我们,很遗憾,从今以后,我们部门将“失去” 两名员工,其他人还是各居各位,她真诚地祝愿那两位员工在别处能有更好的机会。当然,这个美好的“祝愿” ,那两个人已经听不见了,因为半个小时前,他们已经在人事部门员工的“陪同” 下,离开了公司。

剩下来的半天谣言四起,有人说这和第一季度业绩有关,裁员是为了把股票拉上去;有人说裁这么些人杯水车薪顶什么用,立刻被人一眼瞪回去“你难道还希望多裁点吗”;有人说裁的主要是年纪将近退休的人;也有人说某个部门新招进公司的某某某和某某某跟着上司一起滚蛋了。听得所有人心里加倍发慌。

我坐在办公桌前越过电脑屏幕看着窗外碧蓝的天空,那天只是一味地蓝,毫不含糊,没有一丝忧伤,也没有一点同情心。我想起就在去年,公司招我进来时还发给郑滢六千块钱的推荐奖金,觉得美国不愧是一个让人“经风雨,见世面”的地方。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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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晚上临睡前和程明浩通一次电话。我喜欢钻到被窝里,把手机放在枕头上,然后把音量调大一点,耳朵凑在它旁边,有时说着说着就睡着了。他告诉我西雅图天气不好,三天两头下雨,我说,“谁叫你自己喜欢跑到那儿去,记住,我在哪里,太阳就在哪里” 。

偶尔,我打开他的电子邮箱看看,他的电子邮件并不多,无非是从前的同学和朋友,都很简短,也从来没有看见张其馨的。几次下来,我也就懒得去看了。

一转眼两个多月过去,公司第二轮裁员让所有人彻底弄清了形势:“过去的好时光”是一去不复返了。相比几个月前的那一次,这一轮“资源重组” 涉及面更广,来势更凶,而且,走路的员工获得的待遇更差。整整一天,公司里气氛沉重得像压了一块铅,大家彼此见面要先端详一番对方脸色再开口,唯恐人家刚刚被裁而自己说出什么会导致“不必要的刺激” 的话来。

我在电梯间和那位客户服务部门的冤家不期而遇,自从那次被当众出卖,我见了他都绕道而行,今天不巧,迎头碰上,只好尴尬地笑笑。他手里抱着一个大纸盒,电梯门刚关上就开始骂娘 -- 当然用的是英语,先骂公司过河拆桥,后骂管理层利用裁员整人,再骂员工之间内部倾轧(他大概已经忘了和我之间的过节),最后扔下一句“看好了,那帮人一个都没有好下场” ,原来他们部门被裁掉了足足三分之一,他属於那倒酶的一员。

等电梯到了底楼,我已经不再恨他,也不再那么恨 Chris, 因为我发现,我们这些人,不过都是一棵大树上的小猢狲,为了抢那么一两个香蕉或者桃子你争我夺,然而,当面临树倒猢狲散的危险,我们的命运,都不握在自己手里。

公司这一波裁员的确声势浩大,以至蒋宜嘉都打电话来关心我是否丢了饭碗。

我说,“到现在为止,我和你的老情人都还平安无恙。对了,你哪里得来的消息?”

“网上看见的,你们公司这一次下手好像很酷啊。”

“你很空嘛,还有时间在网上逛。”

“哪里,我是在随时关心有没有我自己公司的坏新闻。现在到处都在裁员,人心惶惶,公司要动手的话总是把消息封得死死的,直到最后一分钟才让员工知道,所以往往外面传开了,公司内部的人才知道。真他妈的活见鬼。”

在这一轮裁员中,我们部门又“失去” 了三个人。老处女召集几个项目经理开会,把他们的工作摊给剩下的人;大家各就各位,毫无怨言地接过分到自己手上或多或少的额外工作,好像那些人从来没有存在过。

人的适应能力是非常可观的,不知不觉间,大家变乖了,变勤奋了,变得任劳任怨了 -- 至少面子上都做得像那么回事。再没有人星期五早下班,再没有人一顿午饭吃两个小时,就连那个爱情至上的漂亮女孩子也每天早上九点准时坐在办公室里;人们开始周末把电脑带回家有事没事发个电子邮件出来表示“我在干活” ,人们开始耐心地揣摩主管的心思,原先的“我要如何如何” 变成了更明确、更基本的“我要讨老板高兴” ,而后突然发现,老板大概是世界上最复杂、最容易不高兴的生物了,据说部门里的那个马屁精加包打听甚至专门写了一套高深的代码,输入同事们的大致年龄、工资、年审评分等参数,凭之计算每个人相对於他被裁员的机率,以确定要对付的对象。裁员居然比海鲜烧烤球赛酒会礼品卡加在一起更能提高工作效率,这一点公司人事部门大概始料未及。那种情形让我想起中国的一句古话叫“棍棒下面出孝子”。

工作比以前更加忙,人少了,所有原定的里程日期却还维持原样,虽然如此,我还是在五月底请了两天假,加上长周末,我打算去西雅图看程明浩。我记得,那个周末正好是他的生日。

我给他买了一块手表做生日礼物,长方形的表面,暗灰的表盘,指针在上面闪闪发亮。我觉得这块手表很“像” 他。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49

153


临行前,郑滢笑眯眯地递给我一样东西,用粉红色的礼品纸和缎带包得像模像样。

我打开包装,是一盒避孕套。

她怕我不识货,还凑上来补充一句,“这一种是这个牌子里最高档的了。”

我红着脸骂她,“神经病。”

“骂归骂,你肯定用得着。关璐,我已经想好了,将来你结婚,我给你陪嫁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避孕套,以平均一周四个计算,多退少补,可以用差不多两年,两年以后呢,我看你也差不多应该生孩子了,” 她得意洋洋,“是不是想得很周到?”

郑滢自作主张的一片好意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因为,飞机一到西雅图,我就发现“老朋友” 来了。我的月经通常很准,那是一个例外,也不知是因为长途旅行,还是临上飞机前吃的那一杯冰淇淋,抑或是某种奇特的心理暗示,总之,它提前了足足一个星期。

程明浩摸摸我的脸颊,说,“你瘦了。”

我说,“因为巧克力吃得少了,你又不在,没人给我买。”

他笑着说,“我以后补给你。”

程明浩和一个刚毕业不久、在西雅图一家电脑公司工作的人合租一套公寓,我走进他房间的时候,看见床边的地上另外铺了一个床垫。他说,“晚上你睡床上,我就睡这儿。”

我点点头,心里却有一点说不大出来的味道:这个问题我们从来没有讲明,他这么自然地解决了,我不由得想,难道他真的一点都不想要我?

我在他房间的窗边看见一个很别致的风铃,用贝壳串成,看得出是手制的,风吹过,声音十分悦耳。我问他哪里来的,他说是一个同事做了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是女同事吧?”

“是的。”

“她为什么要送你生日礼物?”

“前两个月我曾经帮她搬过一次家,她大概是感谢我吧。”

“她为什么要送你一个她自己做的风铃?”

“这… 我不知道。”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很久,他没有回避我的目光,只是,我并没有从他的眼光中找到期待的那份坦然。

“你们关系很好?”

他点点头,“只是工作上的。你不要乱想。”

我突然愤怒起来,“工作上的好朋友碰到了生日送 Starbucks 礼品券,不是什么活见鬼的风铃!”

我的声音在小小的房间里显得尖锐,像一根被横空扯断了的铅丝,还在微微地抖,牵动着空气一起跟着发颤。我们两个人都吃了一惊,他动动嘴唇,却什么也没说。

我们面对面难堪地沉默着,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终於我无法忍受,脱口而出,“对不起,我忘记你的生日了,所以没有准备礼物。” 说完我又盯着他的眼睛,我想看看他有什么反应。

“不要紧,你来看我就已经很好了。” 他的眼睛居然还是那么平静,一点失望也没有。我的心像被刀子狠狠划了一道:他甚至都不在乎我记不记得他的生日。我想起包里那块手表,恨不得立刻把它拿出来砸个粉碎。我恶恨恨地瞪着那个风铃,“你把它还给人家。”

“这不大好吧?”

“你还不还?”

“这真的不好。璐璐,你听我说,我们的确什么也没有,只是比较好的朋友。”

“我不相信。” 我一把扯下那个风铃,扔到桌子上。

“璐璐,你要讲道理!”程明浩的声音也提高了。

“我讲道理,可是,就不跟你讲道理!”我火气高涨。

他不再说话。我更加生气,一个劲地摇他的手臂,可他就是不说话。我的心突然被一阵绝望攥紧,当一个男人不听你说话、甚至不和你说话的时候,你还能做什么?

我突然意识到一个可笑而真切的事实:自从我认识程明浩以来,他的生活里好像总是有某些人、某些事,离他比我更近,我不知道那些人、那些事离他究竟有多近,所以只会害怕,变得有醋就吃,不管有没有道理。

开心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只有伤心难过了,我才会不讲道理。你嫌我不讲道理,那么,你为什么要让我难过?

终於,我低下头,拉拉他的手指,“对不起,我今天情绪不大好。月经来了。”

他慢慢地把我的手握在他的掌心里揉着,“那你还要发脾气。”

我的眼泪立刻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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