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25

签语饼~~
呵 呵 , 比 德 国 的 好 像 精 致 一 点 嘛 。 。 。 。 。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27

五十七

我以前没有相信过签语饼,总觉得它们都是讲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来讨人高兴。可是,这一块签语饼里看似一句普通的吉利话,其实一个字一个字却都在气势汹汹地逼问我的心事,一副不逼到我缴械投降不肯罢休的样子。我爱的那个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那个人,究竟是谁?他,又在哪里?

杜政平的签语饼里竟然没有签,而我这张上面却写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如果说这代表了上苍的某种安排,那么,它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

等我把那张纸条细细叠好,放进上衣口袋的时候,我已经明白了,签上所指的那个人,是程明浩。因为,我希望他是程明浩。自己的心,其实比上苍更有说服力。

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发生得十分荒谬。从认识程明浩到现在,我们所有的相处都不过是鸿光片影,也不记得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做过什么特别的事,然而,不知为什么,每一个片刻都那么真切地保存在我的脑子里,随时都可以像记录片一样地回放出来。他曾经那样地对我微笑,曾经用那样的语调对我说话,曾经用那种温煦而亲切的眼光看我。我见过千万个微笑,千万种眼光,但是,为什么唯有他的微笑可以让我久久难忘,唯有他的声音仿佛可以透过空气一路温暖到我心里,唯有他的眼光让我只见了几次就自信能从千人万人里分辨出来?正是因此,他相片里忧郁的眼光才会让我那么伤心。

而在这个世界上,再荒谬的事情,一旦发生,就变成合理的了。否则,它怎么会发生?

我知道他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们或许隔了一条街,或许已经擦肩走过,或许曾在同样的地方投过目光、留过脚印。这种想法让我既兴奋又不安。

杜政平把两块签语饼都吞到肚子里,心满意足地隔了桌子看着我微笑。我回避着他的眼光,心里一阵歉意,他一定以为那张签应的是他,其实,却并不是。

程明浩并不爱我,我却不能忘记他;杜政平明明是个可以依靠的人,我却不能认认真真地去爱他。我努力过,然而,却失败了。

以后的几天,无论去哪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去人海里寻找那个高瘦的身影,可是,一直都没有找到。纽约,毕竟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任何人掉到里面,都是石沉大海。我和程明浩,好像离得很近,又好像隔了天涯海角。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和杜政平头碰头地睡着了。我一觉醒来,发现他靠在我的肩膀上睡得正熟,嘴角微微翘起,神态单纯而平静。我突然之间十分难过:他那么信任我,我却要变心了。不,其实我并没有变心,因为从一开始,我喜欢的就是程明浩,我的心,其实从来没有变过。无论如何,我已经欠了他很多,我不能再欠下去,否则,我一定还不起。

飞机飞到新墨西哥上空,我把杜政平摇醒。我对他说,“对不起。”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29

五十八



他抬起头来,迷迷糊糊地看看周围,“到了吗?”

我说,“没到。”

“那你叫醒我干什么?”

“我叫醒你是想跟你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尽量平静地说,“我觉得,我们不能再这样交往下去了。否则,对大家都不好。”

他揉揉眼睛,清醒过来,“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不是。”

“你真是这样想的?”

我点点头。

他问我,“为什么?”

“我觉得我们不太适合。”

“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吗?”

“没有,你很好,真的很好,” 我不得不承认,杜政平在很多地方的确无可挑剔,“是我自己不好。”

他沉默了,转过头去看机窗外暗沉沉的天空,过了好一会儿,他又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 他的嗓音有点颤抖。

我无言以对。他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我该怎么告诉他呢?难道告诉他我一直喜欢的都是别人吗?那一刻,我真的很恨自己。我以为可以说服自己去爱他,简直不自量力。我把他的感情压在轮盘赌上,却输了个一塌糊涂。现在,我已经伤害了他。

“他是谁?” 杜政平不停地把座椅扶手上的烟灰缸打开又合上。

我不回答,他又问一遍,然后苦笑着说,“就算输,你也该让我知道输在谁手里吧。”

我横下心,老老实实地告诉他,“程明浩。”

“程明浩?” 他的表情非常惊讶,“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们没有开始,因为,” 我心酸地说,“他不喜欢我,他喜欢另外一个女孩子。所以,请你不要为难他,因为他不知道。”

我讽刺地发现,这件事情无论对於杜政平还是对於我,简直都像一场终极侮辱。我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那么无情地去伤害一个爱我的人;而杜政平,输给了一个一千英里以外、根本没有出招的情敌。

我把手上的情绪戒指取下来,递给他,“我知道我欠你很多情,恐怕还不起了。不过这个,还可以还给你。”

“两块九毛九的东西你也要还?”

“还是还给你比较好一点。” 我坚持。他默默地接过戒指,放进上衣口袋,然后轻轻地说,“其实,能跟你一起出来玩,我觉得很开心。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我的眼泪流下来。我不值得他这么对我。

那天晚上,我给郑滢打电话,告诉她我希望今年夏季能到她的公司做实习生。

“你不是死活不肯来的吗?” 她觉得很奇怪。

“我想通了啊。” 我尽量轻松地说。

“你和杜政平吵架了吗?”

“我和他分手了。”

“为了程明浩吗?” 郑滢最可爱也最可怕的地方是说话永远直截了当、一语中的。

我没有正面回答,“不管为谁,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去爱他。”

“明白了。” 郑滢沉吟一下,“明天把简历寄给我。”

“我是不是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早知道现在这样,我根本就不应该和杜政平谈恋爱。” 我沮丧至极。

“你没有错,你只是不爱他。” 郑滢坚决地说,“爱情里是没有对错的。”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29

旧金山~~

好 PP 的 , 不 同 于 欧 洲 的 风 格 。 。 。 。 。 。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30

五十九



谢天谢地,我还有这么一个朋友。

或许,爱情真的是一块没有对错的版图,然而,不爱一个爱我的人,却比任何错误都要来得残忍。

第二天,我把简历发给郑滢。她们公司的人事部门的确一副求才若渴的样子,过了一天就给我打来电话,问了几个公式化的问题就开始约时间安排我和具体技术部门主管面谈。

和我面谈的是一位软件开发部门的主管,相当健谈,一小时的电话面试,他问过几个专业方面的问题,大概觉得我回答得不错,就开始和我聊天,热情地介绍公司环境和旧金山的风土人情。面试结束的时候,他问我是否愿意考虑夏季去他的部门实习,特别提出公司已经参照“市场标准价” ,把实习生的工资从每小时二十块升到了二十五块,另外还按学校的地域分布,会发给一笔免税的“搬家费” ,我的学校在新墨西哥,按照标准可以拿到一千二百块钱。

虽然郑滢已经透露过她们公司现在是“抓到个懂点C++ 的人就拿来用” ,对方如此爽快诚恳,我还是觉得有点受宠若惊。我们当场拍板,定下了夏季去他们公司实习三个月。

挂上电话,我立刻拿出计算器,把一小时二十五块钱乘以八再乘以二十再乘以三,居然有一万多块钱,不由有点飘飘然起来。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已经跨出了实现“美国梦” 的第一步。

我告诉郑滢已经搞定实习的事情,今年夏天会去旧金山和她作伴。我说,“你知道吗,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有本事挣这么多钱,而且,还能见识见识世界五百强的公司。”

郑滢笑起来,“还有更重要的,见识见识世界五百强的男人。记得带点漂亮衣服来,我们公司里有很多帅哥,值得认真勾引一下。”

“不正经。” 我对着空气翻个白眼。郑滢最近春风得意,因为她找到了新男朋友,是她那个测试部门里的同事,目前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细说从头起来,还是高我们七、八级的大学校友,在美国兜了一圈,最后在旧金山落下脚来,基本属於郑滢中意的那种“百分之百纯种的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吃过一些苦,然后奋斗出一番事业” 的类型。

郑滢说,“他当然还算不上什么‘现货’ ,不过,绝对是一笔相当不错的‘期货’ ,技术底子好,英语好,又会做人。我打听过了,和他一批进公司的人当中,他算是升得最快的。一个男人,只要在同辈人当中出类拔萃,前途就不可限量。再说,他对我也很好,我用的电脑旧了一点,他马上就买了一个防辐射的保护屏帮我装上去,还有他知道我不喜欢吃早饭,就经常买一些饼干、蛋卷什么让我放在办公室里。” 郑滢具备把浪漫和现实融合得天衣无缝的本事。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31

六十



“算算年纪,他应该已经快三十岁了,难道还没结婚吗?” 我和郑滢对男人的看法有许多差异,但有一点共识,那就是“真正的优秀男人是刚出炉的羊角面包,你闻着香人家也闻着香,大家一起哄上去,不等冷下来就会被统统抢光;摆到超市里让你笃悠悠拣,问都不用问,全是隔夜的” ,本着这个逻辑,我对她投资的期货提出了合理的质疑。

“唉,章文刚还就是没有结婚,”郑滢好像正等着我这一问,声音里的得意洋洋透过电话线一路漫过来。那笔名为“章文刚” 的期货在念书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后来为了绿卡另嫁他人,弄得他心灰意冷,从此发愤图强,领悟到事业比女人重要,有了事业,“大丈夫何患无妻”。不过,去年回国探亲,家里为他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两个人就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开始交往。郑滢见过那个女孩子的照片,颇有点陈玉莲的风范。

郑滢这一次表现了空前的气量,“这样才好,否则我真会怀疑他是不是有同性恋倾向。”

“那他不也是‘脚踩两条船’ 吗?”

“不错,可是‘此船非彼船’ 也,那条船远远地在太平洋的那一边、他看也看不见,碰也碰不着,而我这条船可是实实在在就停在旧金山湾里,” 原来,她根本不认为“陈玉莲” 和她属於一个重量级,“男人谈起恋爱来其实是很实际的,他们喜欢‘看得见、摸得着’,最好呢,色香味俱全,才不会像某些女人一样隔了八千里路云和月去喜欢一个人,而人家说不定还根本不稀罕。” 最后一句话,与其说是在评论男人,不如说是拐了一个弯在骂我是个大笨蛋。

“这样的话,不是对国内那个女孩子很不公平吗?” 我被郑滢讽刺了两句,心里很不服气。

郑滢十分爽快,“谁的女朋友谁负责摆平。那是他的女朋友,又不是我的女朋友,我操什么心?再说,谁知道人家在那边是不是也‘脚踩两条船’ 呢?” 我觉得她照这样一路修炼下去,恐怕可以成精了。

自从那天和杜政平分手,我总是刻意避开他,直到有一天,Fed Ex把他的一封特快信扔在我的门口,信发自纽约的一家大型投资银行。我硬起头皮给他送过去。

杜政平打开门,看见是我,微微愣了一下。

我把信递给他,“这个是你的。不知怎么搞的,他们把它放在我的门口了。好像蛮要紧的。”

他看了看,对我笑笑,“谢谢你了。的确很要紧,这里面是两千五百块钱的支票。” 原来,今年夏天他会去那家投资银行的IT 部门实习,他们的办公大楼在曼哈顿金融区,离世贸大厦只隔一条街。

“恭喜你了。” 我知道杜政平很喜欢纽约,他曾经对我说过,纽约是一个“可以全面锻炼人的地方” 。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32

六十一



“也没什么。听说你暑假要去旧金山实习,是吗?” 他淡淡地问。

我点点头,“郑滢介绍我去她那家公司。挺大的,我觉得去见识一下也好。”

“嗯,是挺好的。” 他点点头,“什么时候走?”

“三个星期以后。”

“有人送你去机场吗?”

“有。”

“噢,那就好。”

我说了一声再见转身要走,他叫住我,“关璐。”

我回过头,他轻轻地说,“谢谢你送给我的那条领带,上次我戴着它去 job fair,果然运气很不错。”

我垂下眼睛,“其实,是你自己条件好,戴哪条领带都一样的。”

和已经分手的男人讲话,简直像在地雷阵上走路,一不当心,就引爆一团让人心酸的回忆。而这些地雷,都是当初我自己一个一个埋下去的。炸死活该。

三个星期以后,我又一次来到旧金山上空。这个地方,我曾经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来,然而,我还是来了。我望着碧海青天之间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突然感到一阵惘然,这一次,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跑来呢?我告诉系里的导师和同学是为了那家五百强公司的实习机会,但是我自己明白,其实并不止于此。这一点,杜政平和郑滢也心知肚明,然而,应该知道的那个人,却根本不知道。大概,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就算知道了,又如何?

在蓝天的这一边,其实并没有人在等待我。

郑滢和章文刚来机场接我,章文刚长得一表人才,看上去和郑滢很般配。郑滢果然挑了一只香喷喷、新出炉的羊角面包。

晚上,我和郑滢挤一张床。虽然已经差不多五月底了,旧金山的晚上还是凉气逼人,要把被子捂得严严实实才行。窗帘外的街灯隔着树叶透出淡青色的光芒,也是冷嗖嗖的。旧金山,是一个冷嗖嗖的地方。

“章文刚怎么样?” 郑滢问我,与其说是在问我,不如说是在邀请我夸夸她的男朋友。

“不错,看上去很成熟、很有安全感的样子。差不多可以打九十分。”

“那剩下的十分呢?” 都打了九十分,她居然还不满足。难怪人家说女人贪心。

“陈玉莲啊。”

“那算什么?我都问清楚了,那个女人是他爸爸一个老朋友的女儿,家教严格得要命,所以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谈的是柏拉图式的那种恋爱。也就是因为这层面子,他才一直要等一个合适的机会去和她说分手的事情。”

“你这么说,是不是你们…已经…?” 我忍不住八卦地问。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他好像是个比较保守的男人。其实,还是这样的男人好,懂得负责任。” 我看得出,郑滢很在乎章文刚。

去公司报到的第一天,在人事部填完表,就跟着我们部门的一位同事去我自己的办公室。那位同事告诉我,和我共用一间办公室的,是一个伯克利加大来的实习生,也是上午才刚刚报到。

我的心里“嗝登” 一下:伯克利加大,这个人不会也像蒋宜嘉那副德性吧?

走进办公室,迎面碰上一个眉清目秀的男生。我们对看了两秒钟,然后一起“啊” 地叫出声来。

他不“像” 蒋宜嘉,因为,他就是蒋宜嘉。

世界很大也很小。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32

六十二


祸不单行。主管把我和蒋宜嘉叫去,说打算让我们合作,用三个月的时间为产品做一个实验性的部件,从设计到制作都由我们自己负责,如果做得成功,将来很有可能会考虑加进产品。主管说,“这个机会很不错啊,从前我当实习生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发挥的余地,希望你们好好把握。”

我和蒋宜嘉面面相觑,交换了一个“怎么这么倒酶” 的眼神,随后几乎异口同声地说,“谢谢,我们一定会努力。”

回到办公室,开始装电脑。我本以为名气这么大的公司设备都会非常先进,谁知到我手里的竟是一台半旧的奔腾II。我偷看一眼蒋宜嘉的电脑,居然是奔腾III。我心里很有点不服气,“卖花姑娘插竹叶” 的道理我不是不懂,可是,凭什么他的叶子就要比我的叶子好?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开头就矮了他半截。

可气的是,这个人拣了片好叶子居然还嘀咕,一会儿“咦,没有视保屏,我的一个同学在A公司实习,那里用的都是平面的电脑屏幕,当初那家公司也要我去” ,一会儿又是“我一个师兄去了B公司,那里每个人一间办公室呢,我本来也可以去” 。声音不高不低,又像在自言自语又像在跟我说话,弄得我不知道究竟应不应该回答他。

等他把A公司和B公司的好处轮流数了一遍,我终于忍不住,“那你怎么没去A公司呢?”

“那家公司在西雅图,太远了。再说,西雅图天气没有加州好,我不想去。”

“那B公司呢?它的总部也在旧金山啊。”

“他们的工资没有这里高。其实,综合比较一下,还是这家公司最好。”

那你还罗唆什么???我差点笑出来。他长了那么一副好皮囊,说起话来却如此无聊,也不知是暴殄天物还是生态平衡。

下午,我把郑滢拉进洗手间,“你猜猜十八楼329办公室里除了我还有谁?”

郑滢把水龙头开得哗哗响,“不用猜,我已经在电梯里和他打过照面了,简直是活见鬼。我早就听说这家公司特别喜欢去伯克利招人,可谁知道会这么巧。”

“还有呢,主管叫我和他合作项目。这下死定了,他专业上肯定比我厉害,加上我听说我们部门差不多一半人都是伯克利毕业的,肯定偏向他,呐,他拿的电脑就比我的好,” 我忧心忡忡 -- 两年前和蒋宜嘉打交道的时候,怎么料得到有一天会和他一起工作。早知道,就不要那瓶香水了。唉,贪小便宜,真的害死人。

“放心放心,男人一般不会把感情搅到工作里去。” 郑滢不负责任地安慰我,随后立刻说了一句自相矛盾的话,“唉呀,他不会去跟章文刚胡说八道吧?” 我恨不得一脚把她踹进马桶。

郑滢脑子里的警报拉了一个晚上,到第二天就解除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33

六十三


第二天早上,我一推开办公室门,吓了一跳,蒋宜嘉的桌子上,有十四只眼睛一起亮晶晶地看着我。

不知是因为我的出现使他想起了那一段屈辱,还是昨天和郑滢的短兵相接让他受了什么刺激,抑或他认为这个公司里哪个女孩可能对他产生非分之想,反正,今天,他的桌子上出现了三个镜框,里面都是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影,照得很甜蜜,看样子应该是他的女朋友,左面一张,右面一张,电脑屏幕上面一张,好像都在得意洋洋地向我示威“看好了,我可不是没人要的噢”。最夸张的是,他居然把计算机上的壁纸给换成了一张他女朋友笑得鼻子眼睛像出了车祸一样挤在一起的特写。

其实那个女孩长得挺不错,虽然没有郑滢漂亮,但也“颇有几分姿色”。问题出在那种眯眼睛挤鼻子的媚态,不是人人有本钱做的。有些女孩做起来楚楚动人,而有些人使足了劲却偏偏只会让人想起一位娱乐节目主持人喜欢说的“死三八装可爱” 。不幸的是,蒋宜嘉的这位女朋友属於后者。

然而,有一样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东西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 ,蒋宜嘉显然觉得她是“真可爱”,值得拿出来炫耀一番,而且,真心诚意地相信我会被她“震住” 。

我等不到吃午饭就跑去告诉郑滢,“现在你可以放心了,他一定不会为难你。你想,这个人这么要面子,难道还会拉着人家诉苦吗?说什么?‘那个女人把我踹了’ 吗?我看从前的事情他也不会想提。何况,他现在好像很幸福呢。”

郑滢将信将疑,趁蒋宜嘉走开的时间偷偷过来瞻仰了一下 -- 大概女人多少都有这样的情结,喜欢看看自己甩过的男人现在落到哪个笨蛋盘子里。一看,果然故此,而且那个女人比她差远了,心满意足。

中午吃饭,蒋宜嘉拿出一个饭盒,“我女朋友做的。” 展示才艺的时间到了,我立刻上前捧场,可惜里面只是一个夹了几片蔫巴拉几番茄黄瓜火腿的三明治,我心里想,“这也用得着‘做’ ?”

他的女朋友好像很会黏人,每天下午四点半准时打电话过来“关心” 一下,每到“探班” 时间,他就会把声音压低再压低,一直压到听上去柔情万丈却正正好好能钻进我的耳膜的程度。有时候那边大概在问“午饭好吃不好吃” ,他就有型有款地对着话筒“好吃好吃” -- 男人的确有昧着良心说话的本事;每当他说“我旁边有人呢” ,我就知道那边八成说了什么“亲亲我” 之类的肉麻话。

郑滢把心放到肚子里以后,不知是不是有点得意忘形,很快就干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准确地说,那是我记忆里她干过最最愚蠢的事情。

那个周末,她脑子里不知怎么搞的灵光一闪,异想天开地为我和张其馨安排了一次“不期而遇” 。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34

六十四


郑滢以狗屎电视剧的情节为蓝本,具体操作如下:先跟我说好星期六下午她、我、还有章文刚一起去逛街,我说“你和男朋友逛街,我跟去当什么灯泡” ,她说,“什么灯泡,你又不是不认识他” ;好,然后,她再去找张其馨,作了同样的邀请。她的完美计划是我们三个人一碰面,我和其馨便会言归于好。我后来问她何以如此吃饱饭没事做,她理直气壮地回答“我觉得你们为一个男人翻脸,太不值得了” ,口气活像电视剧里一个男人对另外一个男人说“大丈夫怎能为区区一个女子伤了兄弟和气” 。

她大概不明白,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了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星期六下午,我和郑滢在联合广场附近的一家 Starbucks 等其实并不会出现的章文刚。那是我第一次去 Starbucks,对着柜台上名目繁多、叫都叫不全的咖啡种类为难了半天,随便叫了一杯薄荷摩卡。后来,我曾经很迷 Starbucks,一样一样地把它所有的咖啡都尝过来之后,发现最喜欢喝的,竟然还是薄荷摩卡。

有时候,正确的,恰恰是第一个选择。

英雄所见略同。张其馨显然也觉得跟郑滢和章文刚逛街有“当灯泡” 之嫌,於是她很聪明地不让自己当灯泡 -- 她把程明浩带来了。

我看着他们两个人推开玻璃门走进来,一口滚烫的咖啡差点喷出来。我立刻转过身,推推郑滢,“怎么搞的?”

郑滢也呆了,“不关我的事,我、我、我可真的没叫她带程明浩来噢,不相信你问她自己。”

我们四个人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我和他们打个招呼,就只顾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喝咖啡,都是郑滢在和他们两个人说话。

桌子底下,我看见张其馨穿了一双坡跟凉鞋,心里加倍恨郑滢 -- 她至少至少可以稍微积点德,提醒我换一双跟稍微高一点的鞋子吧。这一下可好,张其馨绝对在标准身高以上,我呢,缩在平底鞋里像只小松鼠。

今天程明浩脚上穿了一双运动鞋,看不见他的脚,我很失望,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问题:两年前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穿的那双旧凉鞋还在吗?

两年前,他穿着那双凉鞋的时候,还没有和张其馨恋爱。那个时候,我还有机会;现在,他不再穿那双凉鞋,我也不再有机会。

我莫名其妙地无比思念起他那双塑胶旧凉鞋。

等我终于抬起头、微笑着看向程明浩的时候,他也正用柔和的眼光看着我。我突然想起几个月前在纽约帝国大厦顶楼见过的照片上他眼光里的忧郁,就努力地想从他的眼睛里去寻找,但是一点影子也找不到。他的眼光平静得像一池水,清澈见底,却波澜不兴。

大概没有人会相信,我正是为了那么一个眼神和杜政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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