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0
154
晚上,我开始肚子疼,等躺到床上,已经一阵阵定时发作,痛得我脑袋发晕,靠做深呼吸来分散注意力。
虽然包里有睡衣,我还是穿着程明浩的一件衬衫钻进了被窝。因为衣服上有他的气息,我喜欢他的气息就这样包裹着我。
程明浩替我把被子塞好,说声“晚安” ,也去睡了。我裹着被子,久久不能入睡,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特别希望自己是个男人,可以免去这种无处去清算的烦恼;像程明浩,虽然躺在地上,我担保他老早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
不知多久以后,痛经愈演愈烈,我不由开始辗转反侧,一连翻了几个身以后,我听见他问我,“怎么了?” 他居然还没睡着。
我打开灯,告诉他我肚子痛。他问我,“很厉害吗?你脸色很白。”
我勉强对他微笑一下,“还可以,” 然后把手按在肚子上揉,“不要紧,以前也经常这样,过一会儿应该就会好的。”
我关上灯,翻个身,一边揉肚子一边开始数羊。数到差不多一百二十只羊,我突然听见程明浩站了起来,轻轻地爬到床上,躺到我的身边,他说,“我帮你揉。”
我点点头。他从背后把我抱在怀里,一只手伸过来,缓慢而有力地替我揉着,像一只不会冷掉的热水袋。他用下巴蹭着我的头发,吻了一下我的耳轮,“这样是不是感觉好一点?”
我半闭起眼睛,“很好。谢谢你。”
过了好一会,果然舒服多了。郑滢曾经跟我津津乐道杨远韬如何体贴她,其中有一条就是她痛经的时候他会帮她揉肚子,当时我不以为然,现在才明白,一样是揉肚子疼,男人的手就是比较有效。
我对他说,“你对我真好。” 过了一会儿,又有点心酸,“你对谁都好,就像张无忌。”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不是那样的。我和那个女孩子真的只是好一点的同事而已,她都从没来过我家。那个风铃,我只当是她的一片好意,没想到你那么在乎。要是真有什么,我为什么还要光明正大地挂在那里等你来发火?”
我说,“谁知道你跟人家好到什么程度。”
他叹了口气,“归根到底你还是不相信我。”
“算了,不要再提了,” 我说,“我喜欢你这样抱着我,像查理布朗抱着史努比。”
“查理布朗是谁?”
“你没看过花生漫画吗?”
“有人说过我是土包子。”
我笑起来,开始给他补课,“查理布朗是花生漫画里的一个小男孩,也是主人公,史努比是他养的一只小狗。史努比是全世界最最可爱的一只狗,它长得胖胖的,和人一样可以站着走路,高兴的时候耳朵会竖起来拧成两个麻花。它不会说话 -- 狗当然不会说话,可是很聪明,会通过表情和汽球上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人家,它还会用打字机写小说呢,”我打个哈欠,“查理布朗其实是个挺倒酶的小孩,凡是他组织的球赛啊、游行啊,一定会下雨,他干什么好像都不大顺利,经常被人家嘲笑,但是他很善良,而且,在史努比的眼睛里,他是世界上最最厉害的人,因为他每天会定时把狗食放在盘子里。我想,史努比大概是唯一一个把查理布朗当回事的吧,” 讲到这里,我已经开始有点迷迷糊糊,“我真喜欢花生漫画,里面的人物一直都不变,永远长不大。想想查理布朗也挺不容易,一只狗养了足足五十年,不知喂掉多少罐头,难怪史努比崇拜他。”
我听见程明浩在我耳边说,“璐璐,我明白了。” 他的呼吸拂过我的脸颊,暖暖的。
“明白什么?”
“我明白… 查理布朗是谁了。”
我笑笑,“我现在好多了,你可以不用揉了。”
他的手停住,却慢慢地、温柔地向上移动,一直到我的胸口。他停顿了一下,轻轻地解开了我胸前的一颗衬衣钮扣,他的手已经触到我的皮肤,却在那里停住,过了一会儿,又把钮扣扣上,摸摸我的头发,“睡吧。”
那一夜,西雅图下着微微的雨,他就那么抱着我睡着了,像查理布朗抱着史努比。那是一个温暖厚实的怀抱。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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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没有送出的手表和程明浩的衬衫一起带回了旧金山。那件衬衫,我当睡衣穿了几次,脏了以后,却一直舍不得洗,因为现在那上面有他的气息和我的气息,难分彼此。於是我把它挂在衣柜的一个角落里。
至於手表,我打算当成新年礼物送给他,或者就作明年的生日礼物也可以,不愁没有机会,还可以顺便看看它走得究竟准不准。
公司裁员之后的一次部门会议上,终於有人忍不住斗胆提出了那个听似简单、其实难度绝不下于电视节目“谁想成为百万富翁” 里价值起码五十万美元的问题: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不被“资源重组”?问题一出口,大家的眼光齐刷刷地投向老处女,看她如何应对。
老处女耸耸眉毛,首先声明,任何“资源重组” 的决策都是上层再上层做的,她本人知情决不比我们早多少,更没有决定权,言下之意“哪天我叫你滚蛋你别怪我,要骂骂公司” 。随后字斟句酌地说,我很理解大家的想法,但你们也要明白,在现在风云变幻的市场环境下,公司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保持和提高竞争力,从长远来说,正是为了“我们大家” 。所谓“资源重组” ,以后可能会成为公司提高竞争力的一种手段,希望你们能够顺应潮流。
这是个天大的坏消息,我们面面相觑,汗毛不约而同竖了起来,那一句“顺应潮流” 听上去更加像“节哀顺变”。是真的:不知什么时候,把我们当宝贝一样请进来的公司,现在,开始嫌弃我们了,如果赶走一些“我们” 可以把股票拉高一个半个百分点,它不会手下留情。
会变心的,不仅仅是男人。这种变心,连撒泼胡闹、“一哭二睡三上吊” 的余地都不给你留。
老处女看吓着我们了,又满脸笑容、安慰似地说,她“个人认为” ,在当今环境下,公司要“资源重组” ,涉及的对象往往是那些“技能已经不再为公司急需” 的员工,所以,作为员工,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尽量努力工作,用工作成果去证明自己的技能是公司所“急需” 的。
我们又一次面面相觑。我想起一个成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曾几何时,每个人收到的录取通知上都写着“我们坚信您将成为本公司极有价值的资产” ,突然间,他们好像不再“坚信” ,“资产” 们就需要去证明自己还是有用的,而这种优胜劣汰,搞不好几个月就来一次。早知如此,当初废什么话?
当“资产” 们不约而同想到“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偷偷整理简历打算另觅东家的时候,没料到美国的“高科技行业” 本质上竟然和红楼梦里的大家族一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你被抄家了吗,那么我也气数将尽。很多小公司一夜之间倒闭,大公司基本都境况不佳、或明或暗地在裁员,101公路两边原本寸土寸金的办公楼宇开始不断出现空位,一批又一批失去工作的人搬离,在这个地方,没有工作是根本无法生活的。
2001年,这个被俗称为硅谷的地方跌进了一片愁云惨雾。
六月份,我们整个部门脚底朝天。好几个项目一起完工,人员又减少了差不多四分之一,大家要赶里程日期,要顶上分到手里的额外工作负担,以证明自己是公司“急需” 的人才,忙得不亦乐乎。
大家开始向 Chris自觉靠拢,在几百人的大会上排队抢话筒问煞有介事的问题,在漫长的会议结束前一秒钟争先恐后发言,每个人都意识到,从今以后的竞争会更加残酷也更加现实,因为,那已经不再是为了风头,为了意气,为了大一点的窗子或者舒服一点的椅子,而是为了-- 自己的立锥之地。
有人说,亚洲人忧患意识强烈,我也一直相信这一点,直到某一天在公司吃早饭,一个平日总是嘻嘻哈哈的美国同事青着眼圈苦笑,“昨天晚上我做了个恶梦,梦见被裁员了,吓出一身冷汗。后来我就再也睡不着,开始算如果我真被裁员的话,以后拿什么去交房屋分期贷款,是不是从退休金帐户里拿一部分出来折现,有哪些投资可以卖掉救急,还有孩子的教育基金怎么办,哪些东西可以抵税,一直算到天亮。” 我突然明白,其实,无论在哪里,人心都是一样的。在这个很大程度上金钱等於尊严的社会,谁潇洒得起来?
差不多天天晚上加班,老处女每天七点半准时给我们送比萨饼当晚餐,然后坐镇办公室到大约十点。明是关心,其实是监工,老板都在,谁都别想走。
有一天,为赶一项工作,我从早上六点一直干到凌晨一点,连续十九个小时 --后来有人告诉我那破了我们部门当时的加班记录。我开车回家,马路上空空荡荡,只有一盏一盏路灯从视野里滑过。我的上下眼皮直打架,突然,它们合拢了,我的意识开始迷糊。过了一会儿,我猛然意识到自己是在公路上,吓得浑身一震,马上睁开眼睛,车子已经开过了好远。
我立刻打了自己两个耳光,然后打开两边的车窗,让风灌进车里,直到确信已经完全清醒为止。
我在最近的一个加油站停下,买了一罐可乐,回到车里,咕咚咕咚灌下去。
临晨1点40 分,我坐在公路边的汽车里,呆呆地喝可乐。刚才,我在七十英里的时速睡着了,而车子还在往前开,假如当时发生什么意外,此刻我说不定已经死了。
一阵深切的悲哀随着午夜的风席卷而来:生命是非常脆弱的。我们吹嘘它很坚强,其实,它就是非常脆弱,人可能会因为各种意想不到的原因而死去,就象刚才我可能会因为开车睡着而客死他乡。
要是真的那样,我岂不是很惨?连二十五岁都不到,辛苦了十九个小时,身边一个人都没有,还有,连婚都没结过。
要是真的那样,程明浩很快就会知道消息,我相信他会很难过,可是,他会不会后悔没有跟我结婚?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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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听了我开车睡着的事情,点着我鼻子警告,“工作上卖卖力就够了,犯不着去卖命。老实说,卖力也应当适可而止,那帮人现在只盯着数字,根本不在乎员工投入了多少,等这个季度业绩出来,不好,裁,还不见效,再裁,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的。”
“知道了,”我托着腮帮点点头,“不过,你知道吗,开车时睡着其实挺舒服的,童话里面的人物骑着鹅在天上飞,说不定就是那种感觉。”
郑滢白我一眼,“你有没有告诉程明浩?”
“没有。告诉他,他一定会训我一顿。”
“他一定会很心疼你。”
“我自己想想都后怕,用不着再拉个人一起怕。”
不久以后,我陪郑滢干了一件很无聊的事情:跟踪杨远韬的老婆。起因是郑滢在不知哪本书上(她现在很用心钻研两性关系,特别是有关“蓝杏出墙” 的话题) 看见说男人发生婚外恋情,一个很大原因是为了寻求自己妻子身上缺少的东西。郑滢对这个说法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她想看看杨太太身上到底缺什么东西。
我们选了杨远韬出差的一个周末,开我的车,停在他们家马路对面守株待兔。郑滢说,“他老婆基本上每个星期六下午要出去美容,然后或者去健身,或者看看朋友什么的,然后大概六点左右回家,日子真好过。” 情妇往往对原配的日程了如指掌,不管情愿与否。
郑滢今天穿了件上面画着个骷髅、还缀了几块亮晶晶金属片的T恤衫,下配条松松垮垮、麻袋一样的休闲裤和运动鞋,头发盘起来塞进浅灰色的鸭舌帽,像个高中生,以至于我刚看见她都差点认不出来。
她看看我披在肩上的长发和身上的粉蓝色亚麻布无袖连衣裙,大为赞赏,“关璐,你今天看上去很有味道嘛,” 还没等我来得及“哪里哪里” 一下,“这样的话,就算她发现,八成也会觉得你是那个狐狸精。”
“她见过你?”
“应该没有。”
“做贼心虚。”
郑滢的时间表很可靠,下午一点多钟,一辆本田车开出来,车里是一个女人。“应该就是了,” 郑滢肯定地说,“他老婆开本田雅阁。”
我们跟着那辆本田雅阁一路到了一家商场。杨太太今天并没有去美容或者健身,而是去购物。我们跟着她,不,准确地说,是她的背影,穿过人流,转了好几个弯,最后走进一家服装店。
进去以后,打量一下四周,才发现这居然是一家孕妇装的专卖店。我看了郑滢一眼,她咬咬嘴唇,脸色有点发白。我们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那个女人的腰腹部,可是从背后,什么也看不出来。
那个女人挑了几件衣服,走进更衣室,久久不出来,那个架式不像试衣服,倒好像要就地把孩子生下来。
我翻了翻衣服的标价,令人咋舌,顺口说,“想不到怀孕这么花钱,” 随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立刻补上一句,“不过,我知道有些人喜欢买孕妇装当睡衣穿,因为觉得舒服。”
然而,我说什么都没用,因为郑滢铁青着脸,根本不在听我说话。
那个女人终於走出来,付了帐,拎着店里精致的提袋朝我们的方向走来。我们一起做贼心虚地转过身去。
那天的经历证实了一点:情妇往往低估了原配的侦查能力。因为那个女人走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停了下来,然后轻轻地说,“你好。” 一股淡淡的“鸦片” 香水味通过空气传递过来。
我们不得不硬着头皮转回去,有一刹那,我真的害怕她把我当成“狐狸精” 一个大耳光甩过来。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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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郑滢几乎同时暗暗倒吸了一口气。杨太太的个子总有差不多一米六八,象牙色的皮肤,弯弯的眉毛画得恰到好处,碧清的一双眼睛,天然有点上翘的唇角给整张脸增添了一些风趣和俏皮。她穿一条蓝底嵌白条纹的松身裙子,看得出价格不菲,身上唯一的首饰是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清清爽爽。站在她的面前,我们在身高上和心理上都不由立即矮了一头。
这一会,我们看明白了,杨太太的肚子的确微微鼓起,她来买孕妇装并非摆“空城计” 。
那是一个相当漂亮而有气质的女人,和杨远韬简直天生的一对,我想他们以前大概也是金童玉女。看来,男人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并非一定是由於“里面的世界不精彩” ,只是他们想拥有两个世界而已。
杨太太并没有被郑滢小太妹似的外表蒙蔽,微笑着问她,“你是郑滢吧?”
郑滢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然后豁出去似地点点头。
“我先生跟我提起过你。他说你人很好,也很能干,”她说话的语气低沉而温柔,却让我想起“二月春风似剪刀”,“像你这样聪明漂亮的女孩子,一定有好多人追吧?”
郑滢没有回答她那个问题,其实她也不用回答,因为无论说“有” 或者“没有” 好像都不对头。她只是死死地盯着杨太太的肚子。
杨太太显然注意到了她的眼光,优雅的神情里漏出一股难以掩饰的胜利者的骄傲,“我们早就想要个孩子了。”
郑滢终於抬起头,抿了抿嘴唇,干巴巴地说了一句“恭喜” ,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有点亮晶晶的东西在闪。认识这么多年来,头一次见她如此露怯。
我意识到自己闯进了一个角斗场,两个女人正在一堆孕妇装旁边不动声色地你死我活,而一个胎儿成了最有力的武器。没有流血,却一样残酷无情。
我装模作样地看看手表,然后拉拉郑滢,“三点钟了,陪我去剪头发吧。” 她点点头,勉强对杨太太微笑了一下,“我们先走了。”
杨太太还是维持着她优雅的笑容,“再见。对了,香奈尔五号其实并不太适合你们小女孩子,喜欢香奈尔的话,可以试试看Coco。” 她大概并不知道,用香奈尔五号的,其实是我而不是郑滢。
回家的路上,我们一句话都没说,因为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也知道她现在更愿意一个人发呆。所以我让她发呆,同时心里忍不住想:香奈尔五号怎么了?
曾经以为青春是最值得骄傲的本钱,但那天,那个比我们老了不知几代的女人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像砂皮一样把我的自信心打磨掉一层:她说“香奈尔五号其实并不太适合你们小女孩子” ,真实涵义恐怕是“你们小女孩子其实并不太适合香奈尔五号”。我看看郑滢,她正靠着车窗瞪着外面马路上的车流。我想,她受的刺激比我要大得多得多。
后来,我去一家香水店专门比较了一下,发现杨远韬太太并没有说错,香奈尔的Coco的确显得更加“年轻” ,然而,我并没有买,因为割舍不下香奈尔五号那种坦诚相见的芬芳馥郁。我觉得,那是一种可以用一生的香水。我喜欢永恒不变的东西,它们总是让我觉得安心,既然可以用一辈子,早了几年又何妨?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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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终於开口了。她把汽车遮阳板翻下来用上面的小镜子照照自己的脸,问我,“你说她漂亮还是我漂亮?”
我刚想说“都漂亮”,随即觉得这种说法骑墙而混帐,想了想,改成“你比她年轻” 。
她叹了口气,“除了年轻,她还少什么呢?”
是啊,除了“年轻” ,我也说不出杨太太究竟少什么;或许,那就是杨远韬要从郑滢的身上寻找的,他也的确找到了。可是,“年轻” 这个东西是“皇帝人人做,今年到我家” ,每个女人都会年轻也都会老去,所谓“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怎么讲呢?
时间是每一个女人的滑铁卢。
我想,假如我是男人,无论拥有杨太太还是拥有郑滢,都会觉得心满意足了。可是,真正的男人偏偏就觉得一个不够,难怪有人说男人和女人来自不同的星球。某个星球上的人,也不知怎么进化来的,天生比较贪心,脸皮也比较厚。
关於他太太怀孕的事件,杨远韬对郑滢的解释是“意外”,绝非他的本心;他说他很后悔,究竟是真是假,无从考证。
“其实我也知道他在他老婆那里肯定要定期交货,可是,他怎么就 -- 就不当心一点呢?” 郑滢咬着嘴唇,一脸“恨铁不成钢”,“早知道,我先送他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避孕套,一个不够,用两个好了啊,真是的。”
“你们打算怎么办?”
“他说先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哼,我怀疑他根本就是故意的,因为我说过今年之类要嫁出去,他当真了。”郑滢把一个喝空的可乐罐“啪” 的一声捏瘪,“我已经不相信他了。”
我以为郑滢会跟杨远韬分手,可是,后来我发现他们还是在一起,郑滢还是在吃郑广和开的药。她有一次这样自嘲,“他现在找我比从前还要勤快,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老婆怀孕了需要保胎。早知如此,不如当时咬咬牙先怀个孩子然后逼他离婚,看他怎么办,” 随后愣了愣,又苦笑一下,摇摇头,“简直像在说梦话,万一他不离婚或者离不掉,难道我去做单身妈妈?再说,现在这种形势,要是真的怀孕,只怕生完孩子就会被公司裁员,到时候,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我心酸的发现,郑滢被她的“爱情” 逼到了一个何等尴尬的境地。这是美国,誓言比什么都昂贵,连做情妇都格外艰难。
过了几天,郑滢在同事的推荐下去做一种稀奇古怪的按摩 -- 用海草和浴盐把人层层包裹起来然后再做推拿,据说很放松,她要我跟她一起去,我坚决不肯,因为那让我想起腌咸鱼。结果,她和一位久违的老朋友不期而遇,的确久违了,那是许文磊。
大才女宝刀不老,三下五除二让原本想“散散心” 的郑滢加倍自卑。郑滢是去“开开眼界” ,而她是那里的常客;郑滢为找工作半路出家学计算机,而她把博士一路念到了底,并且根本不准备急着工作,因为她早已结婚,打算先要个孩子,“反正现在不容易找工作,等风头过去再说”;许文磊的先生属於硅谷全盛时期正好捞到全脂牛奶上面油膏的那一族,由於不知什么原因在2000年聪明地全身而退,卖掉手头几乎所有公司股票,所以现在,她其实也根本不需要工作;最后,致命的一击,许文磊的老公来接她回家,郑滢满心希望他长得猥琐一点让她好歹心理平衡一下,偏偏人家也是仪表堂堂。总而言之,她什么都有。
郑滢很难过,“我现在算是明白了,真正聪明的女人什么地方都聪明,你看,考试的时候人家能考满分,上学校人家能上一流的,嫁老公又能嫁个样样都好的。我们呢,老是觉得自己很聪明,其实傻得要命。”
“有个人要是知道了,说不定比你还失落。”
“谁?”
“蒋宜嘉。男人知道自己从前女朋友嫁得特别得意,多少都会有点发酸。”
“我怀疑那个时候许文磊就是为了这个人把蒋宜嘉甩掉的,哼,难怪那么潇洒。” “四点半” 要是知道她的如意郎君其实是经过如此“一传” 、“二传” 才到了自己手上,不知是不是会格外珍惜。
郑滢一本正经地看着我,“关璐,我觉得我们都在浪费青春。”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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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她,“我们?”
“我应该抓紧时间,像许文磊那样嫁个好老公,根本不用这么辛苦。其实,你也完全可以找个比程明浩好的人。”
“他挺好啊。”
“不是说好,是要靠得住。起码,不让你累得半夜三更在高速公路上自己扇自己耳光。”
“他又不知道。”
“他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郑滢毫不留情地盯着我,我避开她的目光。餐厅的落地窗外,草坪尽处,是一大片北加州的蓝天。我心里浮起那天在公路上睡醒过来一刹那间的感受,假如我撞车死了,此刻的天一定还是这么蓝,它不会懂得为我默哀。
经历过“生死一线间” 的人,大概是会改变一些想法的。比如我,虽然并不太爱听郑滢的那句话,却不得不承认它有道理:他,又能怎么样?
过一会儿,郑滢突然笑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青春,不就是用来浪费的吗?能浪费的时候不浪费,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我跟着她微笑。
郑滢问我,“你相信爱情吗?”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相信。” 老实说,我并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第一次见到程明浩,也并没有什么“触电” 的感觉,只是一看见那个和他俊朗脸型毫不相称的圆鼻头,就情不自禁地希望他对我微笑,希望他对我好,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 ,仅此而已。而且,每当涉及到和爱情有关的问题,我就会犯迷糊,做一些心里没底的事情。我说我相信爱情,是因为我知道,无论我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我都在追寻这种比意大利餐馆菜单还让人看不懂的东西;既然已经在追寻了,相信,总比不相信要好吧。
我觉得我很爱程明浩,然而,他是不是也一样地爱我?
马克. 吐温这个名字的原意是“水深两浔”,水可以用“浔” 去衡量,爱情又该用什么去衡量呢?
那天回家的车流里,我第一次认真地思考这些问题。因为希望他对我微笑,我先对他微笑;因为希望他对我好,我先对他好;因为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 ,我做了很多自己想想都觉得肉麻的事情。到现在,我手里的最后一张牌已经扔了出去,接下来,又如何呢?
假如我已经把手里最后一张牌扔了出去,而他还迟疑不决、在心里暗自掂量,那是多么令人难堪的场面。
有人说,女人使男人成长。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成长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然而女人老得比男人快,我担心等他长大,我已经变成一块用皱的纸巾正好可以去废纸篓。郑滢说青春就是用来浪费的,我没有她那么潇洒,我害怕在青春的尽头是一场空。
那一个周末,我和公司另一个部门的一位男同事一起去爬山。硅谷很多高科技公司里男人太多而女人太少,这种现象被俗称为“狼多肉少” 。我们公司也不例外,而且,我们公司里的“狼”在狼群中不算竞争力最强的,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冒绿光,以至於每个未婚的女孩子,也不管你有没有男朋友,都有几个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经介绍就知道你的名字,聚餐时主动替你拿蛋糕,周末加班会“顺便” 来问候一下,叫你别太辛苦之类的。
这个同事是在一次开会时认识的,因为我们不约而同地一边看报告一边用左手转圆珠笔,而且,用的都是无名指。他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也用左手无名指转圆珠笔呢”,他大概也看见我那个手指上没有戒指,所以,过几天,他约我周末去爬山。
那个人很好,但是,除了都用左手无名指转笔之外,我们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回家后,我在电话里告诉程明浩,我和郑滢一起去爬山。随后心里非常难过,我不许他对我说谎,可是,我却对他说谎了。
过了几天,那个同事又给我打电话来,像所有本分的男人一样告诉我他对我“印象很好”,问我周末是否愿意一起看电影。我拒绝了。
我打电话给程明浩,告诉他上个星期其实并不是和郑滢一起去爬山,而是和另一个男人。我以为他会很生气,质问我为什么骗他,结果他什么也没说。
我终於忍不住,问他,“假如有一天,我碰到一个比你更加好的人,你会放我走吗?”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4
160
他问我,“那个人,他比我好吗?”
“没有。”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可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碰到一个人,对我比你更好,你会怎么办?”
他许久没有说话,最后轻轻地笑了笑,“要真是那样,我会放你走。”
我愣在那里不知怎么回答。我满心以为他会说“不会” 或者“你怎么问得出这样的问题” ,却万没想到他那么干脆地说“我会放你走”。他都说“会”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十分后悔问他那个问题:不问,起码不至於得到这样一个答案。
郑滢知道这件事,痛心疾首,“你,你,你可傻得真有水平啊。要脚踩两条船是这么个踩法的?要么你继续跟那个人约会,等成功了再跟程明浩摊牌,要么你就此打住,哪有这样一面给人家吃皮蛋一面自己乖乖招供的呢?你当心两边不着。”
我笑笑,“反正我现在也没有两边。” 随后突然害怕起来:程明浩让我来去自由;这一次,我遇见的人没他好,但下一次呢?会不会有一天,我真的遇见一个更好的人,他就那么大大方方地放我走了?我越想越难过。
六月终於过去,好几个项目做完,大家空闲下来,心里却一致开始偷偷发慌,因为仔细想想,正是那些无穷无尽的工作、那些每个人一天咒三遍的里程日期使我们对公司而言“有价值”,现在,项目告一段落,该如何去证明自己还是为公司所“急需” 的呢?
风水轮流转,我手头上那些又老又涩的工作突然抢手起来,因为老版本产品的客户已经相当稳定,也就是说,总会有活干。好几个同事向老处女提出他们想“提高自己这个领域的技能”,最后被 Chris 拔了头筹,分配来和我交换一部分工作,用老处女的话说,“这样有利於部门里技能平衡” ,其引申意义不下于“这样我随时叫谁走都可以” ,听得人汗毛凛凛。
和 Chris 一起工作是对智商和情商的双重锻炼:他很懂得“不耻下问”,从不介意浪费我多少时间,而且,妙就妙在,他甜言蜜语地慷慨挥霍了我的时间之后,永远“不为世人知” ,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绝口不提,好像一切都是他自己无师自通。等稍微熟悉了一点点,便开始故态复萌,把肚子里的半瓶水拼命晃荡,指手划脚,让我又恨他又佩服他:有些人的牛皮就是吹不破,你也拿他没有办法。
七月份,我突然接到杜政平的电话,他来旧金山培训,想约我见面,我犹豫半天,还是去了。
杜政平穿了件斜条纹的T 恤衫,一见面就热情地跟我握手。他没怎么变,想想也是,才一年多,能变到哪里去?
我们坐在一家 Starbucks 桔黄的灯光下看窗外的风景。我说,“你们公司不错嘛,舍得送你到旧金山来培训,简直像在度假。”
他笑笑,“我还是第一次来加州呢,” 顿了一顿,又说,“这里天气真的很好。”
我们交流一番近况,终於无话可说了。我喝我的薄荷摩卡,他喝他的卡普基诺。
他问我,“程明浩好吗?”
我点点头,“好。” 也问他,“你女朋友好吗?”
他喝一口咖啡,“我们分手了。”
“怎么会?” 随即意识到这个问题好像并不太适合由我来问。
“她说跟我在一起看不到将来,” 杜政平摇摇头,“你们女人真的很稀奇,她说我没有诚心跟她结婚。可是,问题是,她从来没跟我提过她想结婚啊,我怎么会知道?”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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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当然不会跟男人说‘我想结婚’。她是觉得你爱她,就应该知道。”
杜政平苦涩地摊摊手,“不好意思,我爱她,但我真的就不知道。”
我想了想,说,“可能她爱你更多吧。”
杜政平转过头来看看我。我望着窗外远处高速公路上的车水马龙,淡淡地往下说,“有时候,最痛苦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人明明爱你,可就是没有你爱得多。老是付出付出付出,是很累的,而且觉得特别不公平,因为连骂他的理由都没有,离开他的借口都找不到。”
那一刹那,我佩服起那个女孩子来,她为了“看不到将来” 离开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心里一定比杜政平更难受,但她至少做到了。我从程明浩身上一样看不到将来,却只是蒙着眼睛不去看,自欺欺人。
杜政平还是一脸茫然。我对他微笑一下,“我瞎猜的。”我想,男人不会理解,女人的爱情,很多时候就是玉石俱焚的。
两杯咖啡喝完,杜政平说,“你好像不大开心。”
我说,“没有,是最近工作太忙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说句你大概不会爱听的话,当时去追我女朋友,有点也是为了和你赌气。”
我又笑笑,“谈恋爱是不能赌气的。”
他也笑了,“你不如说谈恋爱赌气也没用。” 然后问我,“说实话,今天出来见我这个老情人,是不是先跟程明浩请示过,得到了他的批准?”
我摇摇头,“他这方面很民主,从来不约束我。” 我想,就算真的告诉了程明浩,他也未必会吃醋。
我们在街口分手,我们交换名片,说“保持联络。”但是,我们心里都明白,那是一句空话。老情人,不过就是偶然相聚,几杯咖啡满与空之间的交情。
郑滢过二十五周岁生日,没有什么排场,只是一些在旧金山的朋友凑在一起吃了顿饭。杨远韬没来,或许是他老婆现在管他更紧,或许觉得我们都知道他的根底害怕尴尬,但是人不到礼到,他送给郑滢一条白金手链,细细的链子上缀着几朵精致的小花,手工很细。为了这条链子,我猜他大概又存了很久的私房钱。
郑滢把链子戴在手上,晃了几下,问我,“像不像手铐?”
我说,“比手铐漂亮一百倍,肯定很贵。”
她笑起来,“你觉不觉得我现在心理承受能力强多了?记得那次,为了他请客吃饭放我们鸽子,我还喝醉过酒呢,真是夸张,” 然后又自言自语似地说,“男人送的首饰,除了戒指,其它统统不值钱。”
我并不喜欢郑滢语调里透出来的玩世不恭,但这句话的确有道理。首饰中,女人最最宝贝的大概就是戒指了。公司里结了婚的女同事,再不喜欢首饰,多半都戴着戒指;我们部门有个女孩最近订婚,每天都把未婚夫送给她颗硕大的钻戒骄傲地戴在手上,逢到开会,在会议室暖融融的灯光下宝光四射,搞得大家都不由自主分散注意力。她还发给每个未婚的女同事一本那家珠宝店的目录,我把它带回家随手翻开来看看,不得不承认,戒指,就是特别迷人。迷人的,并不是那块金属或者石头,而是附带的一个承诺,因为不是每个男人都给得起,给得起的,也未必肯给。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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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吃到一半,林少阳的手机响了,他出去听电话。张其馨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凑过来跟我们说,“我看又是他哪个女网友。” 张其馨吵过几次,加上每次林少阳公司组织活动,凡是可以带朋友的,她都积极出席,让大家都知道他已经“名草有主” ,林少阳在生活中收敛了许多,却把拈花惹草的劲头用到了因特网上,并且加倍卖力。
“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一清二楚,不拆穿而已,” 张其馨很不高兴,“他最爱去风骚的那个网站我也看过,肉麻得要命,男的统统标榜帅哥,女的全体自称美女,一天到晚哥哥妹妹,根本就是一帮丑八怪在意淫。”
“他的网名是什么?”我好奇起来。
“‘春风十里’ 。”
郑滢噢哟一声,“这么土的网名能泡到女孩子?”
我问,“林少阳是扬州人?”
“不是,他喜欢小杜的诗。”
“小杜?杜政平?我从来不知道他还会写诗。” 郑滢一头雾水。也怨不得,念书时她交过很多科目的男朋友,就是没有喜欢古文的;大学语文课上老师慷慨激昂地讲解“将进酒” 和“行路难”时,她正在教室最后一排埋头钻研“鹿鼎记” 里苏北奇男子韦小宝无与伦比的骂人技巧。
张其馨心情不好也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是杜牧。比杜政平老了上千年呢。”
郑滢恍然大悟,“我说呢,难怪那么土。”
“网上有个女人看见他叫‘春风十里’ ,就也起个名字叫‘卷上珠帘’ 。够露骨吧?”
郑滢说,“嘿嘿,挺性感。他们勾搭上了?”
张其馨翻个白眼,“天天调情。那个女人真不要脸,开口闭口‘春风哥哥’ ,他呢,‘珠帘妹妹’ 、‘珠帘妹妹’ 叫得我恨不得把他株连九族。对了,那个女人还关心他有没有老婆。”
“他怎么说?” 我们异口同声地问。
张其馨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这就是我最恨的,他跟人家说‘你发张照片给我我就告诉你’ ,那个女人这下子倒知道摆斯文了,假模假样不肯给他,然后两个人接着网上调情。你们说气不气人?”
“你怎么不跟他讲?”
“跟他讲,他抵赖得比谁都快,还会反过来说我小心眼,因为他们除了敲敲键盘调调情,的确什么都没干,” 张其馨叹了口气,“看得见、摸不着总比看得见、摸得着要好吧。无论如何,网络总还是虚幻的。”
这个时候,林少阳回来了,一脸阳光灿烂,让我想到他那个“春风十里”。他笑眯眯地问,“说什么呢?”
张其馨刹那之间又恢复了平静和温婉,轻描淡写,“噢,我们在说关璐做手术的事情。” 看得我和郑滢目瞪口呆。我想她过上几年,涵养大概和杨远韬太太有得一拼。
林少阳立刻又体贴入微地为她布菜拿纸巾,完全标准好男朋友的样子。我觉得他是爱其馨的,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去打野食呢?“窝边草” 被拔光了还要到因特网上去找?难道男人天生就不会专心地爱一个女人?
那一年,因为从九月份开始公司将不再补贴员工的近视矫正手术,好几个同事都在夏天去做了手术。我本来并不特别想做,所以下定决心是因为有一次开会隐形眼镜掉了,半个部门的同事嘻嘻哈哈地钻到会议桌下去帮我找,而且,自从戴隐形眼镜以来,我的近视已经加深了好多,我很怕会接着深下去。
我两个月前去看过医生,做了检查,正式手术定在七月底。我跟程明浩早就说好,到时候他回来陪我一起去,可是,手术前一个多星期,他突然告诉我,可能赶不回来,因为他的一个项目快要结束,时间很紧张。
我很生气,“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他说,“临时出了点变化,我也是才知道的。可以改期吗?”
我问医生手术是否可以改期,他说那样的话就要排到十一月份以后。於是我告诉程明浩,“算了,到时候我叫郑滢陪我去。”
他说,“对不起。”
我失望地说,“你说话不算数。”
手术在下午,结束以后,郑滢把蒙上眼罩的我送回家,一路骂骂咧咧程明浩“什么东西” 。她扶我到沙发上坐下,自己到厨房去做晚饭。这个时候,程明浩突然来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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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一看见程明浩,立刻开溜。
我问他,“你怎么来了?”
他说,“前几天把工作赶了一赶,不过还是晚了。”
程明浩走过来,一路凑到我鼻子跟前研究我的眼睛,“你感觉怎么样?”
“比以前不戴眼镜的时候看得稍微清楚一点点,医生说慢慢地会越来越清楚。”
他伸出两个手指,“这是几?”
“三。”
他又伸出三个手指,“这个呢?”
“四。”
他着急了,又伸出四个手指,“那这个呢?”
我笑起来,“第一次是二,第二次是三,这一次是四。刚才是跟你玩的,谁叫你现在才来。”
他舒了口气,也跟着笑起来。他淘好米,把饭锅放上电炉,打开冰箱搜索,“好像没什么东西了。你晚饭想吃什么?”
“我想吃炖蛋,上面撒一层葱花。”
“有番茄,番茄炒鸡蛋吧。”
“我喜欢吃炖蛋。”
“炖蛋可能对伤口不大好。”
“那也叫伤口?”
“番茄炒鸡蛋,上面撒一层葱花。” 他开始打鸡蛋。
“你都决定了,还问我干什么?”
他把饭菜端到茶几上,叫我吃饭。
我说,“把勺子给我。”
他说,“我来喂你吧。你这副样子像‘X档案’里跑出来的,我怕你会吃到鼻子里去。”
於是我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分享一盘番茄炒鸡蛋,吃了几口,我问他,“你放了几个鸡蛋?”
“四个。”
“那怎么轮到我全是番茄?”
他不好意思地说,“刚才水放少了,鸡蛋有点炒焦了。”
“其实做番茄炒鸡蛋是根本不用放水的,只要早点加盐,把番茄里的水分吊出来就可以。放了水,反而淡了。”
吃完饭,我忍不住问他那个陈词滥调的肉麻问题,“医生说明天应该就可以恢复视力了,假如到时候恢复不了,我的眼睛坏掉怎么办?”
他说,“应该不会。现在这种近视矫正手术的成功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美国医生就怕人告,挑病人的时候也会特别小心,没把握的根本就不会去做,失败机率不到百分之一。即使真的失败,也可以再动手术,不致于造成永久性伤害。所以你不用担心。”
“你怎么知道?”
“我有个同事前一段时间也做了这种手术,医生发给他一盘资料带,我借来看了一下。本来我挺担心的,看过之后放心了很多。”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因为标准答案好像应该是“如果你眼睛坏掉,我会养你一辈子” ,花色一点的还有“如果你的眼睛坏掉,以后我就得一边开车一边看地图了”,“如果你的眼睛坏掉,吃饭就得我负责看菜单了” ,“如果你的眼睛坏掉,以后看电影我就要一边看一边跟你讲情节了” 等等等等。但是程明浩的那个回答我也挑不出什么错来,因为反过来想,假如我眼睛真的瞎掉,就算他养我一辈子,一边开车一边看地图,吃饭负责看菜单,一边看电影一边跟我讲情节,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幸福可言?
晚上没有什么好的电视节目,我们躺在床上聊天。因为前一晚上心情紧张没有睡好,一会儿我就迷迷糊糊睡着了。恍惚中好像看见老处女敲敲我办公室的门告诉我,我某个项目的设计方案有很多问题,她不能批准,我请她再给我一点时间修改,她微笑一下说“不用了,我已经叫 Chris 全部修改好了,以后你就不用管了。”
我“哇” 的大叫一声,坐起来,一身的汗,才意识到那个设计方案其实要下个月才交,Chris 的确曾垂涎三尺,但老处女最终还是决定让我一个人做,而且,就算真的出了什么问题,她也绝对不会跳过我去找他修改。刚才,不过是一场可笑的梦而已。
程明浩不知是一直没睡着还是被我叫醒了,他打开灯,伸过手来替我擦额头上的汗,问我是不是做恶梦了。
我问他,“我刚才说梦话了吗?”
他点点头,“不过,你说的是英语,还特别快,像在跟谁吵架,我没听清楚,好像是有关什么东西通过不通过的。”
我苦笑一下,“那是我在梦里上班呢。公司用我,是不是很合算?现在几点了?”
“才十一点多。” 程明浩给我倒了杯牛奶。
我把牛奶喝完,想起刚才的梦,心里很难过。我问程明浩,“你能不能让我高兴一点?”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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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讲个笑话。”
“我不想听。”
“那我给你做脑筋急转弯。”
“没意思,做来做去还不是那几道题目。”
程明浩想了一会,“那我唱歌给你听,保证你高兴。”
“原来你会唱歌啊?”我好奇起来,因为我从来没听过他唱歌;每次要他和我一起唱,他都抵死不肯。
“你听着。”他清清嗓子,开始唱“爱如潮水”。等唱到“爱如潮水将我向你推”,我已经明白他为什么以前从来不愿开口:这个人唱歌严重走调,碰到张信哲的歌高音不断就更加夸张,三句两句之后离题十万八千里,到天涯海角转了一圈居然还能摸回原来的调门,非常好玩。
我听得笑起来。他唱完一首,一本正经地问,“怎么样?”
我吹个口哨,拍拍巴掌,“再来一个!”
“你点吧。”
那天,他一共为我唱了七首张信哲的歌,一直到我笑不动为止。
说来有点奇怪,我熟悉的人大部分都很会唱歌:郑滢、张其馨和我之所以成为好朋友,就是因为大学一年级时一起排了一首 I Swear代表化学系参加学校的外文歌曲大赛;杜政平能把齐秦模仿得维妙维肖;蒋宜嘉擅长刘文正费玉清的老歌。程明浩是个例外,他声音低沉厚实,说话很好听,唱起歌来却乐感全无,叫人跌掉眼镜。
我说,“程明浩,不是气你,你唱歌真的有点像猫叫春。” 朦胧之间,我看到他凝视着我,丝毫没有生气,相反,脸上挂着心满意足的微笑。我的心里流过一股小小的、温暖的电流,我把自己的手放到他的掌心里。
我开始跟他“想当年”,“刚开始,我们三个人还不熟,排 I Swear的时候,大家都想抢主唱,结果每人唱一遍,只有我能把最后一句的高音唱上去,就轮到我主唱。那一次很出风头,不过,好像也只有那一次。”
记忆里,那大概是我唯一一次盖过郑滢和张其馨,其它方面,她们好像都比我厉害:郑滢精灵漂亮、伶牙俐齿,张其馨温柔可爱、说话得体,和她们在一起,我总是那个最安静而不太引人注意的。郑滢对我说过,她将来结婚,我是当伴娘的最佳人选:个子没她高又不算矮得太过分,长得没她好看又不算拿不出去。有时候,我简直怀疑,我们之所以一直可以做最好的朋友,就因为我是个天然的陪衬 -- 她性格那么强,碰到个一样强的,不吵翻天才怪。
我说,“人要是长不大该多好。”
“你是压力太大了,连做梦都想着工作。”
“有什么办法,公司已经裁员两轮,大家要保住饭碗,抢起业绩来一个个都像德国狼狗。想想真烦,什么都要抢,我本来就不大聪明,只好加倍用功,否则,更加抢不过。其实我现在就抢不过人家,有时候明明被人家占了便宜都没话说… ” 我讲不下去了,因为我突然想起了张其馨和西雅图那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心里像被一块大大的石头堵住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女人比我聪明,比我漂亮,比我温柔,我知道的;我很怕她们来跟我抢程明浩,因为我抢不过。项目被人家抢走了总还有下一次,他要是被人家抢走了,让我到哪里再去找一个呢?我好不容易才让他喜欢我,我很怕再失去他,就格外小器,格外计较;偏偏小器和计较都讨人嫌,於是我更害怕;因为害怕,我变得加倍小器和计较,更不招人喜欢。难怪歌里说爱情好辛苦。
我叹了口气,“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笨?”
“你不笨。”
“我不相信。”
他轻轻地抚摩着我手掌上的纹路,过了很久,慢慢地说,“其实,璐璐,你有很多好处,自己不知道,比如说,比如说,你懂得做番茄炒鸡蛋不需要加水,应该早点放盐,把番茄里的水吊出来,对不对?”
“那算什么。”
“我就不懂。”
我不由微笑起来,心里有点小小的得意,“我还知道煎鱼的时候先用姜擦擦锅子就不会粘底,还有,在红茶里加几片苹果煮一下,茶会特别的好喝,还有,用剩的柠檬可以拿来擦菜刀,你肯定也不知道。”
“不知道。你看,我说的不错吧。”
“你真会哄人开心。”我躺回枕头上,“借你的手用一下。”
我把脸颊枕在他的手背上,这样正好可以搁住眼罩,“我睡觉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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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又睁开来,“有件事情告诉你。”
我隐约看见他正在翻一本什么东西,想起是上次拿回来的那本珠宝店的戒指目录。我脸红了,立刻解释,“这是一个同事送的。她订婚了,手上的钻戒大得像麻将牌,一开会就摊在桌上展览,有几个女同事因为戒指上的钻石比她的小,都不好意思坐她旁边。” 说着说着,一个念头划过我的脑海,假如程明浩现在向我求婚,就算拿一个两块九毛九的“情绪戒指”,我大概也会高兴得要命,马上答应。
他合上那本目录放到桌上,问我,“你要告诉我什么?”
“噢,上次我见到杜政平了,他来旧金山培训。你不会生气吧?”
他摇摇头,“他现在好吗?”
“挺好。不管怎么说,投资银行总比我们这种什么高科技公司稍微稳定一点。幸亏你当时没有转学计算机,这个行业是卖青春,累得要死,还动不动裁员,不累死也吓死。对了,你什么开始上班?”程明浩在一家科研机构找到了工作,工资不算高,不过比较稳定,而且在旧金山,有这两点,我已经很满意了。
他说,“还没定。”
我说,“等你回来以后,陪我去看浪管风琴,我要听它唱歌。”
“好,” 他用另外一只手摸摸我的头发,“不早了,睡吧。”
我闭上眼睛,脸颊贴着他的手背,隐隐约约几乎能感受他的脉搏在跳动。我睡得很好,没有再做梦。
第二天,等我已经能够看得清清楚楚的时候,程明浩拿出一个深蓝色的绒布盒子,“送给你。”
我的心跳猛然加速,“是什么?”
“打开看看。”
我望望他,他看着我微笑。我揭开盒盖,里面是一条项链,细细的白金链条,一个圆圆的挂件,挂件上刻着细致的玫瑰花纹,非常好看。我把项链拿出来,发现那个挂件其实是一个薄薄的小盒子,打开来,里面刻着同样的玫瑰花纹。
他帮我把项链戴在脖子上,我照照镜子,问他,“怎么想到送我项链?”
他说,“有一次走过一家商店橱窗,正好看见,觉得你大概会喜欢。就买了下来。说起来,我还没送过你像样的礼物呢。你喜欢吗?”
我说,“喜欢。你看,这个盒子里还可以放一张小照片呢。” 却有点失望:为什么不是戒指呢?随后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是不是受郑滢影响太深,也想着二十五岁以前清仓?
我剪了一张和程明浩的合照想放进那个挂件盒,结果还是太大,我想来想去,把照片上的自己剪掉,留下他,放进去,正正好好。
几个星期以后的一个周六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郑滢突然打电话来,声音很哑,语调也有点不对劲,“关璐,你过来陪陪我。”
我马上去她家,门开了一条缝,我走进去,郑滢穿着睡袍坐在浴室的地板上,头发蓬乱地覆盖在肩头上,她抱着膝盖对着马桶发呆,手上戴着杨远韬送给她的那条手链。
我走过去,叫了好几声,郑滢才抬起头来,她脸色苍白,眼睛哭得发肿,无神地瞪着我,眼白比眼黑还多。我觉得不对头,蹲下来问她怎么了。她只是一个劲的摇头,却死也不开口。
我着急了,用力地拍她的肩膀,“怎么了?你倒是说话呀!”
她还是不言不语。
“你怀孕了?” 我开始猜测。
郑滢这才“哇” 地一声把头埋在我的怀里,又歇斯底里地大哭起来。我抱着她,轻轻地帮她拍背,像史努比抱着在沙漠里吃苦受累的史派克,一面开始刮脑汁想在美国怀孕了该怎么办。
郑滢哭了足足有十分钟,才渐渐平静下来,断断续续地开始说话。
我听了好几遍,才听明白,原来她并没有怀孕,而是刚才,杨远韬正在和她温存,突然接到医院的电话,杨太太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几辆车连环相撞,她的本田雅格被挤在当中,目前究竟怎么样还不知道。
“关璐,你知道吗?我咒过她出车祸的呀,我咒过她出车祸的呀!”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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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抓住我的胳膊,抬起哭得发红的眼睛,皱着眉头,无助地看着我。
“那又怎么样?她可能被你撞死,不可能被你咒死,”说起来,我大概还帮她一起咒过,“你去撞她了吗?没有。”
“我知道她不可能被我咒死,可是…你知道吗,刚才我们在床上,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他不接,后来电话响个不停,他说关机算了,我说还是接吧,说不定真有什么要紧的事情。然后他就接了,然后就知道他老婆出事了… 我突然就很想吐,我觉得他很恶心,我也很恶心,恶心得要命!”她把手指插进两鬓的发间,闭上眼睛,一个劲地摇头,“你知道一个男人一面跟你做爱一面铁板着脸问‘我太太现在到底怎么样’ 是什么感觉吗?”
我说不出话来,因为我不知道,但是,可以想像那应该是一种“没齿难忘” 的经历。我试图用手指帮她梳理头发,却一点也梳不通。
终於,我说,“你不要太自责。”
郑滢已经平静下来,拉拉睡袍,淡淡地说,“我不是自责,就是觉得有点恶心。你说他老婆会不会死?”
“难说。车祸最凶险了。”
“假如他老婆死了,他岂不是不用离婚了?” 郑滢抬头看看天花板,唇边泛起一个苍白的微笑,“不过,那样的话,大概我每次跟他做爱,都会想起那个女人。唉,还是她厉害,不过,” 她叹口气,“够惨,惨得我都佩服。有时候,我晚上睡不著,就想假如我是那个女人,日子可怎么过得下去?这么一想,又觉得她很了不起。”
原来,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对手,常常也免不了惺惺相惜。
晚上,杨远韬打电话来告诉郑滢他的太太没死,只是受了点伤,不过,孩子流产了,叫她“不用担心”。男人通知情妇“不用担心” ,因为原配没死,细想起来,实在有点滑稽。
“知道了,” 郑滢很平静地挂上电话,拿了块毛巾洗脸,“关璐,我们出去吃饭。”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朝我笑笑,“饭总要吃吧,就当庆祝他老婆没死好了。”
我们去北滩那家以提拉米苏著称的意大利餐厅。郑滢今天胃口出奇的好,吃完前菜、套餐,轮到甜点,一连吃掉三块提拉米苏蛋糕,“越难过的时候,越是要多吃,否则更加难过。” 她这么说。
她问我,“你知道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里是什么意思吗?”
我摇摇头。
“是‘捡起我吧’ 的意思,因为它做得烂塌塌的,一叉就散开来,所以叫这个名字。说起来好笑,提拉米苏是以前意大利经济萧条的时候,家庭主妇没有原料做新鲜的甜点,就灵机一动,用隔夜的奶酪、面包和咖啡一层层摊上去做出这种蛋糕给小孩子吃,根本不上台面;谁想到现在大家都拿它当回事,还一本正经跑到餐馆里来吃,以为高雅得了不起。” 她把最后一口蛋糕送进嘴里,认真地舔舔嘴唇,“哼,我觉得我自己就像一块‘捡起我吧’,看上去漂漂亮亮,标价也像模像样,其实骨子里贱得要命。现在好,人家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却忘记结帐,不要说小费。”
“你不要这样说,” 我听得难过到都不知怎么安慰她,一面却不由想:或许,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变成一块提拉米苏蛋糕,光鲜神气的外表下面掩饰着的,是一颗患得患失、忐忑不已、卑微如同隔夜面包的心,只希望老天开眼,对方“捡起我吧”,怕就怕“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 。
杨太太车祸过后,告诉杨远韬她同意离婚,但是,郑滢终於还是决定跟他分手,还准备搬个地方“去去晦气”。正式搬家那天,张其馨、林少阳和我一起去帮忙。郑滢说,“不用麻烦林少阳了。” 张其馨眼睛一瞪,“还是麻烦麻烦他吧,否则帮他省下时间正好到网上去花女人。”
我们到的时候,郑滢已经把大部分的东西都装好箱。张其馨和林少阳把客厅里的纸箱抬下楼,我和郑滢在房间里整理最后一些零碎。
郑滢对着床头的一个小茶几发了半天呆。她说,“当初我买的时候先是挑了一个有棱有角的,后来他看见了,说那样走路不当心可能会撞痛,硬是帮我去换了一个圆的才安心。” 她擦擦眼睛,“男人对女人好的时候,真是像小孩子一样,让你想恨都恨不起来,他们不知道这样最最可恨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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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决定跟他分手?” 我问。
郑滢用手一下一下抚摩着那个小茶几的圆边,淡淡地说,“上个星期,他来找我商量以后怎么办,那时候他老婆还没说答应离婚。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没个头绪,就索性上床,结果你猜怎么样,他居然不行了。还是头一次这样,当时,我们都很吃惊,他盯着我看,我也盯着他看,看着看着,我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我跟他之间有一根带子,就像电视上轮船开船的时候扔出的那种五颜六色的带子,他拉着一头,我拉着另外一头,船开了,带子越绷越紧,慢慢地变成很细很细、蜘蛛丝一样的线,我就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线‘啪’ 的一声断掉,他把他的心收回去,我也把我的收回来。他大概也有这种感觉吧,后来我就说,我们分手吧,估计我不跟他分手,他大概也会跟我分。”
“你还爱他吗?”
“做爱都做不起来了,想爱也不行,” 她叹口气,“我觉得做爱大概也有份额,做完了,由不得你不服。有时候,身体最诚实了。”
“他老婆现在还要离婚吗?”
“老公都已经浪子回头,还离什么?自然眼开眼闭,大家当没那回事,你以为女人真有那么争气?就是可怜了那个流掉的孩子,听说她以后倒是还可以再生,不过说来说去,女人总是比较吃亏。算了,不跟她抢了。你看我干什么?”
“我觉得你其实心蛮好的。”
“也是为了我自己,否则,只怕真的每次跟他做爱都会犯恶心。”
郑滢没有把杨远韬送给她的手链还掉,她说,“反正他付不起帐,这就留着当小费吧。”
8月份,程明浩回到旧金山。我叫他陪我去买巧克力,“你说过要补给我的。”
走到一半,他突然说,“璐璐,有件事情跟你商量一下。”
“什么?”
“有关我的工作… 我可能暂时不会回旧金山了,”他告诉我,有一家明尼苏达州的制药公司决定录用他,条件非常好,而且,估计进去不久就能负责一个实验室。
我抬头望着他,“你想去吗?”
他点点头,“机会的确很好。”
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开始和那家公司联系的?”
“很久以前,不过,他们上个月才叫我去面试,又过了两个星期才发录用通知。”
“那也就是说,上次我动手术,你回来看我的时候已经知道了?”
他犹豫一下,点点头,“当时没告诉你,是怕会影响你的心情… 璐璐,我想… ”
我的心里像一块好不容易拼好的拼图骤然被一把拆开,一时间连个头绪也找不到。我想起那天晚上,我问他工作的情况,他说“还没定” ,原来那个时候,他心里早已有了决定,只是为了不影响我的心情,不肯告诉我 -- 他倒也知道那会影响我的心情! 在我希望他早点回到我的身边、然后永远不要离开的时候,他却惦记着半个美国之外某个地方的前程,何等讽刺!
我打断他,“那家公司在哪里?”
“明尼阿普勒斯。”
“假如我说不要你去呢?”
他脸上浮起一层为难的表情,“璐璐,这就是我想跟你商量的。”
我凝视了他一会儿,摇摇头,心底那张拼图还是乱七八糟。我终於挤出一个介于微笑和冷笑之间的笑,“你都已经想好了,还跟我商量什么?其实,我这个人很通情达理的。不是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吗?明尼阿普勒斯算得上什么?小意思,你想去,就去吧,我没问题。”
“璐璐。” 他拉住我。
“干嘛?我都同意了,你还罗嗦什么?”
“你在生我的气。”
“我没生气,我好得很呢。走,先陪我去买巧克力。”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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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顺从地陪我走到那家卖糖果的商店。我找到那种椰丝巧克力 -- 说起来,已经有好久没吃了,然后,拿起店里最大型号的纸袋,对程明浩说,“把它装满吧” 。
我们一起往纸袋里装巧克力,记不清抓了几把,反正最后袋子装得沉甸甸的。
程明浩付了帐,我们走出商店,我说,“谢谢你。”
他问我,“这么多,你吃得完吗?”
我对他微笑一下,“慢慢吃,总归吃得完的。”
不知不觉,已经走过金融区和中国城。我们沿着缆车路线爬上一个僻静的坡,隔着生满常春藤和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碧蓝的旧金山湾和魔鬼岛上的白色灯塔。
“我还没去过魔鬼岛呢,从前放‘石破天惊’ 的时候我就想着,将来假如能到美国,一定要去看看,” 我喃喃地说,“不过要坐船。其实,旧金山好多地方我都没去过。” 记得有一次,我差点就去了,后来想起他也没去过,就没去;我想等他回来以后一起去。
“等一下我陪你去。”
“不用了,”我突然转过身对着他,吸了一口气,说,“我们分手吧。” 其实,一路上,我一直在想用应该用什么样的口气、什么样的神态说出这句话,但当我听着自己说出来,却平静得像是别人的声音,在说别人的事情,心里不由诧异起来。从前想都不愿想的事情,现在真的发生了。
我站得比他高,正正好好直视着他的眼睛,认识这么久,好像还是第一次同他肩并肩、面对面说话,感觉有点奇怪。程明浩脸上的表情在一刹那间冻结,好像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过了几秒钟,他的眉毛慢慢地往一起皱,眼睛紧盯着我,“璐璐,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们分手。”我的心头一阵发紧,随后痛楚逐渐蔓延开来。原来,刚才只是一阵短暂的麻木,就像手上被刀子划开,一开头并没有什么感觉,过了一会儿眼见鲜红的血珠浸润伤口,一点一点冒出来,直到一发不可收拾,才明白伤得实在不轻。
“你说我们分手?” 他居然还没听懂。
我开始不耐烦,“是的,我说,我-们-分-手-吧! ” 我的声音尖利地划过空气,惊得旁边树丛里的两只鸟扑簌簌飞走了。这一次,好比在伤口上泼了一瓢盐水,让我痛得眯起眼睛。
“为什么?” 他终於反应过来,扳住我的肩膀,“就为了我想去明尼苏达工作吗?” 他的眉头拧成一个结,声音里有些惊诧、有些不解,甚至有点愤怒。
我甩开他的手,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他。我看着他的眼睛,脑子里蒙太奇般地闪过很多片段:从第一次见他,到那条银灰色的围巾,到海盐拼成的彩虹,到浪管风琴,到非洲紫罗兰,到套鞋花盆,到冬日风里的第一个拥抱,到旧金山湾边的散步,到雨夜里的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真是谈了一场色彩缤纷的恋爱。我们曾经离得很远很远,远到我觉得自己在发神经,远到他不相信会有结果;后来终於渐渐接近,一直近到此刻碧空白云下的四目相对,近到我以为可以牵手一生的距离,然而,每一次,都是我在向他靠近,而他,却要把自己拉得越来越远,远到我够不着,还在这里问我“就为了我想去明尼苏达工作吗?” 。
“为了…为了…很多事情,” 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一面说话一面感觉血往脑门上涌,我努力把声音控制得还算平静,“不是你的工作,是你…你总是让我很难过。”
我黯然地垂下头,“跟你在一起,我好像总是很难过,谈恋爱,不应该越谈越难过,对不对?” 我抽了一下鼻子,“你真的很厉害,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让我难过,我吃不消,我想我大概需要一个不让我难过的人。”
他把手插进裤袋里,慢慢地握成两个拳头,许久没有说话。我们陷入了难堪的沉默。
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我终於无法忍受,解下脖子上的项链,又从背包里拿出手机,一起递给他,“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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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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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手机和项链捧在手上,等他来接,他却一动不动。
“还给你,我不要了。” 我重复一遍。他还是不动。
“你没听见吗?” 我用力把他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扳开手指,把两样东西塞进去,“就这样吧。”
说完“就这样吧”,我有点茫然地看着他。在我看过的中港台日韩爱情片里,这个时候,男主角大多会冲上来指天说地表白一番,或慷慨激昂、或缠绵悱恻、或赌咒发誓、或大言不惭。而女主角根据剧本通常有两种反应:欲擒故纵、想跟他继续下去,就泪水涟涟带着万般委屈扑进他怀里说两句肉麻话,例如“你真坏,害得我想离开你都不行” 之类,然后雨霁天晴;要是下定决心一刀两断,则泪水涟涟带着万般委屈推开他夺路而逃,一口气窜过若干个红绿灯,最好还冒出一辆火车 -- 没有火车起码也要公共汽车,没有公共汽车起码也要有一排出租车什么的夹在当中,让他追了半天追不上,无限怅惘地凝望着背影悔之晚矣。
我已经打定主意照第二种情节演,可是男主角不大配合。程明浩盯着手机和项链看了一会儿,才慢慢地开口,“璐璐,我真的让你总是很难过吗?”
“是的。”
“为什么?”
“你自己知道。”
他突然坚定起来,“我不知道。”
没想到临分手还要做这么一篇记叙文,“好,你不知道,我来告诉你。你和我的好朋友谈恋爱,还跟她上床,我很难过;你同她分了手还私下见面,还对我说谎,我很难过;你跟我上床害得我去吃事后避孕药还过敏,我告诉你,我难过死了;实习你要跑到西雅图去,弄出来一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废话,我当然难过;现在好了,你大概觉得西雅图不够远,不过瘾,看上明尼苏达的哪个鬼地方,天晓得你在那里又会碰到谁,你说我难过不难过?”
他倒是知道抓重点,“那天你是在过敏?”
“长了一脸痘痘呢,” 我泄气地说,“丑得要死,像小时候出风疹一样。”
“难怪你不肯让我去看你,” 他抿紧嘴唇,“璐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其实,后来,我也想过…不过,那个时候,我以为你后悔了,讨厌我…对不起。”
“对不起管什么用?我最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不过,以前的事情我都跟你解释过的啊,你怎么老是抓着不放呢?你这样让我怎么办呢?这次找工作,我承认是我不好,没有早点告诉你,可是 -- ”
“可是,没有可是了,”我感觉到自己的耐心已经像一个吹到顶的汽球,马上就会“吹弹欲破” 。於是,我决定不理那个不照规矩出牌而且强词夺理的男主角,开演我自己的那一场,“程明浩,以后你归你,我归我,你奔你的大好前程,我预祝你马到成功;我呢,想办法去找一个不让我难过的人,皆大欢喜!”
我转身要跑,突然被他一把拦腰抱住,“璐璐,你听我说…”
“我不要听,你立刻放开我,”我想挣开他,可是他把我抱得很紧,一边在我耳边急促地说,“你说我总是让你难过,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很多时候你是在让自己难过?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说,我觉得你好像总是不相信我…”
岂有此理,他居然把帽子扣回到我头上来了。我火冒三丈,加倍用力挣扎,用足吃奶的力气拳打脚踢,还是没用。当一个男人不让你的时候,你骤然发现,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终於,气急败坏之间,我猛地低下头在他手上咬了一口,又用胳膊肘往他肚子上狠狠一顶,趁他两手松开,立即用五十米冲刺的速度飞跑而去。
等我气喘吁吁跑过两个街区,已经是三个坡之外了。我停下来,忍不住回头,想看看他会不会追过来。等了一回儿,他没有。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是不是刚才被我打得很痛?还是觉得我心狠?或者,他其实追了,只是看不见我,以为我已经跑得很远,就不追了?
那一天,我发现,那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是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加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我漫无目的地在这个高高低低的城市游荡,吃完了整整一袋椰丝巧克力。黄昏的时候,我沿着市场街来到一号码头旁的栈桥。
栈桥上空荡荡的,我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听脚边海湾里的涛声。一只海鸟飞过来,停在我正前方的栏杆上,一本正经地盯着我。我没有理它,它却迟迟不肯飞走。我想它可能是肚子饿了,翻翻包,唯一能找到的食物就是几颗吃剩下的巧克力。我把巧克力掰碎,摊在手上放到它面前。它果然是肚子饿了,立刻低下头凑过来嗅了嗅,迟疑一下,又把头转开,终於意识到我这里没有什么油水,拍拍翅膀飞走了。
我有点失望,随后觉得自己可笑:鸟,怎么会喜欢吃巧克力呢?
那一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和程明浩对於彼此,说不定就像那只海鸟面前的椰丝巧克力,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一起,就是不对头。
我们的身高不般配,怪不得他 -- 他拥有可以把 Ralph Lauren西装穿得恰到好处的身材,是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八;
我们不能一起唱歌,怪不得我 -- 我不用伴奏唱蔡琴的老歌都不会怯场,是因为他五音不全;
他对我很好,却偏偏让我难过,怪不得他也怪不得我,是因为他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
可是,我到底要什么?坦率地讲,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不对头,就是不对头,不去多想了。
太阳慢慢地西斜,我站起来,回头朝市中心那一片高楼大厦走回去。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0
170
我去找郑滢,告诉她我和程明浩分手了。
郑滢叫起来,“他甩了你?” 脸上摆出一副随时要去手刃陈士美的神情。
“我甩了他。”
郑滢更加惊讶,好像不相信我居然还能有这份出息,“为什么?”
“我们不配。”
“怎么不配?”
“不配就是不配。”
郑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是不是他某方面表现欠佳?要不,过佳,你吃不消?”
我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拜托你别问了好不好?我心情已经够差,还不快来安慰安慰。”
郑滢摇摇头, “不是我说你,要甩也不趁早,辛辛苦苦等到人家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再甩,把愣头青调教得八九不离十然后端在盘子上奉送给别的女人,你以为你是巴顿将军,功成身退吗?”
我没好气,“我是麦克阿瑟,耀武扬威,统治的却不是自己国家的领土。”
郑滢勾住我的肩膀,摆了个很洒脱的姿势,“不配就不配,失恋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经历。走,买酒去!”
我们去爱伯森氏买酒。我说买啤酒,郑滢一摇手“啤酒也算酒” ,她要买威士忌,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喝醉了像郑滢上次那样发酒疯。最后,我们停在一瓶硕大的雪宝莉酒前面。
“买这个吧!”郑滢握住酒瓶上的小把手,“这种酒有一个很出名的典故,就是酒瓶一旦打开,要一次喝完,否则,第二次喝,它会变成醋。”
我打量着瓶子里粉红色的液体将信将疑,“是真的吗?”
“老实说我不相信,不过听上去很浪漫。”
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一大瓶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红灯不断,有程明浩的好几个留言,都是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他好像很在乎你。”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放心,他以前说过的谎比这个严重,骗他一次,不损阴功。”
我们打开雪宝莉酒。雪宝莉比葡萄酒略淡,清甜甘咧,甜里微微透出一点酸来。郑滢一杯下肚,咋咋嘴,“不错嘛,的确有点像爱情,甜甜的,嗲嗲的,哄得人高高兴兴。”
我说,“比爱情好,爱情酸多甜少,是个王八蛋。”
话音刚落,真正的王八蛋又打电话来了。郑滢照我的意思回答,放下话筒后说,“他在你家门口等你,听口气是要不见不散。”
“不管他。爱等就等,接着喝,今天晚上我跟你睡。”
等瓶子里剩下薄薄一层酒,我们两个人都有点飘飘然起来,郑滢说,“这些留着做实验,看它会不会变成醋吧。”
我摇摇头,把酒统统倒进杯子,“还是喝了吧,真要变成醋,多可惜。”
我仰头把最后一杯酒喝干,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用力勾了一下 -- 我到底还是不愿意让雪宝莉变成醋。我站起来,对郑滢说,“我回去了。”
“你不是说要跟我睡吗?”
“算了,我睡觉喜欢卷被子,不折磨你了。”
“我看你还是舍不得他吧?”
“才不是,我只是想跟他说说清楚,免得他再到处骚扰人。”
“你这样子能开车吗?”
“我做着梦都能开,怕什么。”
我开车回家,上楼,程明浩果然靠在门边的墙上,低着头,两手插在裤袋里,咬着嘴唇,一脸严肃。他看见我,眼睛一亮,如释重负地笑了,几步跨过来,“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整整一天。”
“我没去哪里,就是到处转转,” 我打开门,“进来吧。” 我请他在沙发上坐下,倒了一杯茶给他,他双手捧过去。
他大概闻到了我身上的酒气,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一点点,” 我对他笑笑,“叫雪宝莉,以前从来没喝过,味道很好。放心,不是为了你。”
“那你自己开车回来的?”
“我又没喝醉,其实,就算喝醉了也无所谓,这个时候路上根本没什么车,上次我还一边开车一边睡着了呢,醒过来以后扇了自己两个大耳光…”我突然发现自己多话起来,想说的不想说的一起出口,看来雪宝莉喝着像糖水,后劲却不可低估,“程明浩,我教你,以后开车开累了想睡觉,就打自己耳光,一左一右两下,人立刻清醒,很管用的… ”
他的脸色沉下去,眉毛越皱越紧,“你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告诉你,你会说我一顿,叫我当心,然后,跑到你的明尼苏达去,隔了… ” 我对着墙上的美国地图数,“内华达,犹他,怀俄明,南达科塔,也不多,才四个州…你隔了四个州来关心我,对不对?” 我伸手拿过他手里的茶喝了一口,把茶杯递还给他,“程明浩,其实你是个很好的人,就是不合适我。”
他把杯子放到茶几上,随后蹲在我面前,抬起头,用手臂环抱着我的肩膀,“璐璐,我不去了。”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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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了一下,程明浩接着往下讲,“我不去明尼苏达了,就留在这里,好不好?”
“为什么不去?”
他抓住我的手,“为了你啊。”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温柔地凝视着我,灯光下,他的脸上全是深情,看得我心头一阵发颤。他那么高大,此刻却像个孩子一样仰视着我;他已经说会为我留下来,我知道,只要我笑一下,点点头,顺势扑进他的怀里撒撒娇,一切就都过去了。
但是,我身体里一种奇怪的力量紧紧地拉住了我,随后我想起下午看见的那只不吃巧克力的海鸟。当他终於开口说了我想听到的话,我却不由开始怀疑,这些话,对於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而我们之间的“不对头”,是不是他选择留在我身边就可以解决?
於是我摇摇头,“算了,还是去吧。你不是说机会很好,放弃太可惜吗?”
他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我已经想好了。”
“你弄痛我了。”
他松开手,“对不起。”
我用两只手相互揉着,一言不发。他坐到我身边,伸手把我搂进怀里,我顺从地靠在他肩膀上,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我以前还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
“你抽烟吗?”
“今天下午抽了几支。”
“几支?”
“四支。”
“抽烟不好。”
“我一般不抽烟,今天找你找不到,着急了。”
“还是不好。”
“那我以后不抽了,其实我本来就没有烟瘾。”
“不过,你抽烟倒是不难闻。还有,我听说过,香烟也叫‘忘忧草’。”
我把手贴在程明浩的胸口,他的心脏在我的掌心下面坚实有力的跳动 --那是我一直想去却没有去成的地方。我把头埋在他衬衣领口,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夹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
我莫名其妙地想起某本书上看到的一个统计,说从金门大桥上跳下去是旧金山一种历史悠久的自杀方式,而在这些自杀者当中,大部分的人都选择从金门大桥北侧、面向旧金山的方向往下跳,只有少数人才从桥南侧、面对太平洋的方向跳。有关“专家” 经过研考,提出推断,说这是因为大桥南侧的水温度略高,而且旧金山市区的风景较浩瀚的太平洋显得更加“温暖” 一点,导致自杀者作出这种下意识的选择。
那时候,我觉得这种推断啼笑皆非:一心求死的人,会去贪恋那一时片刻的暖意?直到这一刻才明白,这种说法搞不好还真有道理,因为,当我终於有了足够的勇气去跟一个人告别,却无法抑制地加倍留恋起他的体温和气息。
过了半天,我说,“程明浩,你还是去明尼苏达吧,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路,大家都自由。”
“你怎么还这么想?” 他把我抱得更紧。
“我一直都这么想的。今天早上我说分手,你以为我是在吓你吗?”
“为什么?”
“我累了。”
他把我拉开一点,正视着我的眼睛,“璐璐,我已经说过我不去了,还不行吗?”
雪宝莉的后劲愈演愈烈,我朝他笑笑,“你以为我那么不通情理?说实话,你能有那么好的机会,我很高兴,替你高兴… 你要是真的为了我留下来,看着挺感人,可以后万一工作不如意,就算不说,心里大概也会怪我,我怎么担当得起。你要是去了呢,我又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其实我这个人很没用,玩不起也输不起…当初我就是为了你到旧金山来找工作的,那时候工作好找,无所谓,可这一次,我是真的不敢再冒险了,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差,我又没什么大本事… 所以,我呢,就不跟你去了,我怕这样跟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得很惨,” 我把手放在发烫的脸颊上捂着,一肚子的话借着酒劲往外冒,“不过,程明浩,我已经很努力了…很努力,我觉得我努力得比你多。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能太努力,太努力的话,叫犯贱…我早就知道你根本不适合我,不适合我,其实,我都知道的,就是不相信,可不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他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适合你呢?”
“什么样的人适合我?比如…比如,呐,杜政平吧。他为了我转学,后来还说要为了我到加州来找工作,他会为我干很多事情,你,就不会,呵呵,不是我看扁你,” 我冲着他傻笑,“你害得我跟他分手…看,人家现在肯定也不会再要我了,都怪你,要不是你,说不定我早就跟他结婚了呢。其实,我需要的大概就是那样的一个男人...” 我说出来的话越来越离谱,但自己却无法控制,相反,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心里竟然隐隐有些高兴 -- 我觉得终於伤到他了。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终於,咬紧了嘴唇,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关璐,你,你,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那句话让我清醒了一点,我抬起头,正对着他的眼睛,不由打了一个哆嗦,他的眼神里交融着惊讶、痛苦,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不甘示弱地抬起下巴,扬起眉毛,鼓起两个眼珠子,心想“我还怕你不成”。那个情形就象武打片动不动就喜欢决斗的剑客,约在什么雪山之巅,你瞪我我瞪你,一面冻得牙齿打战、浑身发抖,一面互相揣摩对方会出什么招数,直到其中一个突然拔剑,闪起一道寒光。
我们僵持不下,终於,我拔出了剑。我说,“是的。”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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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最后咽了一口唾沫,苦笑着摇摇头,“原来是这样。”
“哪样?”
“原来我不但让你难过,还让你后悔,” 他放开我,叹了口气,“这样说起来,你是对的,我应该去明尼苏达。你既然觉得我不合适,以后…以后我们就分手吧。” 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分手吧” 这几个字,像一根吊在空气中的蛛丝,却直钻进我的耳膜里去,然后变形成一根又硬又长的铅丝,扎得脑子一阵阵发晕发痛,没有余力去思考。
我低下头,黯然看着脚下地毯上的花纹。他沉默着一口一口喝茶,等一杯茶喝光三分之二,他下定决心似地说,“这样也好,那我走了,璐璐,以后 -- 保重吧。” 然后突兀地站起来,却好像不知道门在哪里,久久没动。
我抬起头,他抿紧了嘴唇看着我,两只手的手指深深地抠进手心。有那么一个片刻,我几乎想去帮他把手指扳开,但终於没有,我听见自己微弱地说,“你也保重。”
他轻轻地关上了门,锁舌“搭” 的一声扣进去,像扣到我的心里。就这样了?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墙上的钟显示十一点四十五分,二十四小时之前,一切都还好好的,现在却已经完全翻了个样。再过十五分钟,又是新的一天,我还是我,却已经没有他了。
楼下有汽车发动的声音,我立刻冲到窗口。我看着那辆熟悉的道奇车开出去,到了路口,右边车尾亮起黄灯,转过弯,加速。程明浩开车一向很小心,我总是笑他一个弯能转半天,今天,他好像转得特别快。我曾经很多次目送他这样离开,今天是最后一次了。我想,他大概会去买一辆丰田4Runner把所有家当都装在里头一路开到明尼阿普勒斯,把道奇车和关于我的过往一并扔下。今后他再碰到的人,不会知道他开过这么一辆东倒西歪的破车,遭遇过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我目送他消失在路的尽头,摸摸自己的脸,还是滚烫,却没有一滴眼泪。我想,我大概变勇敢了。
几分钟后,我发现自己根本没变勇敢,只是时候未到。因为,当我回到沙发前坐下,拿起那杯剩了三分之一的茶,把嘴唇贴在他刚才喝过的地方,才喝了一口,我突然把杯子扔到地毯上,一头埋进靠枕里嚎啕大哭起来。人家说酒后吐真言,为什么我吐出来的真言像一堆臭狗屎?
我睡不着觉,一遍遍地听张信哲的爱如潮水。当潮水退去,沙滩上除了海草和贝壳,什么也没有,多么悲哀。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一觉睡到下午四点,星期一照常去上班。我暗暗地期望程明浩会打电话来,可是又不知道该期望他说些什么,因为话,的确已经说清楚了。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他都没有打电话来。十天以后,他突然打过来,却是跟我告别,说第二天一早就要出发去明尼苏达了。他真的要走了。
我问他,“你买了新车吗?”
“买了,因为我打算自己开过去。按我们公司的政策,自己开车搬家,还能拿一笔补贴。” 他的声音很平静,几乎不带什么感情。
“4Runner 感觉怎么样?”
他顿了一顿,“我买了一辆佳美。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这个车型比较省油。”
我心里突然牵动了一下,然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股勇气,“上次跟你讲的,有一大半是气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说完以后又觉得荒唐,都分手了,还指望人家放在心上?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不要紧。其实,我觉得你讲的很有道理,” 他的声音渐渐柔和起来,“关璐,有几句话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想到了就跟你随便说说吧。没有性别歧视的意思,不过,我觉得女孩子是应该嫁得好一点。这个地方条件好的人也不少,你去花点时间,看准机会,完全可以找到一个比我,不要说我,比杜政平条件都好的人…当然最好有绿卡,钱多一点,不过关键还是人,绿卡这个东西,没有的时候当然觉得要紧,等你一旦有了,就不会再那么心心念念…挑个身体脾气都好一点的,同事顶好不要,其实,最好都不要同行业,这样的话将来免得一棵树上吊死…还有… ”
我惊讶地发现这个男人居然也会这么婆婆妈妈。我听着听着,眼泪慢慢地掉下来。
等他终於告一段落,我问他,“假如我找不到呢?”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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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悠悠地说,“你不去找,怎么知道找不到。” 声音又恢复了最初的平静。
我接着问,“假如我就是找不到呢?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同行业,蛮挑剔的呢。” 说到这里,我感觉到自己的心砰砰直跳。
他又沉默了。我紧紧地握着话筒,下意识地开始用手绞电话线。过了好久,他说,“我相信你能找到。”
一滴眼泪掉在我嘴唇上,我伸出舌头去舔舔,很咸。我明白了:他已经决定放弃我了。在他的世界,我说不定比那辆道奇车滚蛋得还快。
“你很现实。” 我擦擦眼睛,深吸一口气,不让哭腔传到电话那头去。
“你不是也很现实?”
他话里淡淡的讽刺激怒了我,我昂起头,清清嗓子,对着话筒装出一副轻松的声调,“我当然找得到,说不好我年底之前就找一个人陪我过圣诞节,年底之前找不到,我肯定找一个人陪我过情人节,你看着好了,不,也用不着你看…你呢,就混得出息一点,到时候,大丈夫何患无妻,连找也不用去找,只要等着兔子一只只扑上来,清蒸红烧随你的便。哼,你们男人就是比女人占便宜。”
“璐璐,” 他突然提高声音叫了我一声,又没了下文,只是轻轻地干笑了一下,说,“那就这样吧。”
“嗯,就这样吧。”
“保重。”
“保重。”
随后我们握着电话,等着对方说再见。终於,我先开了口,“再见。” 既然提出分手的是我,好像应该我先说再见。
“再见。”
挂上电话,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雪宝莉真的变成了醋在我的心里晃荡。感觉好像小时候过年过到正月十五晚上,在冷风里放最后一支炮仗,怀着告别的心情点着了,看着它飞上天,在空中炸开,发出一声巨响,顷刻间化成千万片散向四面八方。因为是最后一支,所以听得格外真切,也格外凄凉。
我百无聊赖地在网上闲逛,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又去了那个叫 mapquest.com的网站。我在目的地里打入明尼阿普勒斯,在出发地里打入旧金山,电脑告诉我,明天早上,他有可能会先过海湾大桥去奥克兰,然后一路往东取道科罗拉多的丹佛,再北上去明尼阿普勒斯,那是很长的一条路,要开好久,州际公路通常空旷而无聊,又没有旅伴,他可千万不要在路上睡着。
为了“庆祝” 失恋 -- 郑滢现在的论调是“只要还活着,任何事情都值得庆祝” ,我们两个去租了整个季节的 Sex and the City,叫张其馨一起过来看。其中有一个情节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夏洛特说一段失败爱情的“疗伤期” 等於“爱情期” 本身长度的二分之一。
“妈呀,关璐,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程明浩的?” 郑滢一边很酷地往腿上涂脱毛膏一边大惊小怪地叫起来。
“四年以前。” 我难堪地说。
“那就是说你要疗伤差不多两年,” 她伸起两个手指煞有介事地说,随后又立刻修正,“不对,那是美国女人的算法,到中国女人这里应该起码乘个1.2 的参数,到了你那里,哼,我看应该起码再乘个1.2。关璐,我看你三年之内不必谈恋爱了。”
张其馨不同意,“我听说过治疗感情创伤最好的药就是开始另外一场感情,” 她突然停住了,难为情地看着我,“关璐,你是不是还想骂我?”
“骂什么?”
“那个时候,我去跟程明浩谈恋爱,就有点这个味道,” 她转头去看看郑滢,“是不是有点卑鄙?”
“不是有点卑鄙,是非常卑鄙,” 郑滢斩钉截铁,“占着茅坑不拉屎。”
“他有多喜欢你?” 几年之后,我终於问出了这个问题。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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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你问出这种问题叫人家怎么回答?” 郑滢反过来打我五十大板。
张其馨看了我一会儿,微笑起来,“你为什么跟他分手?”
“我们不合适。”
“可你还在想他。”
“是啊,我在想他本事怎么这么大,足足浪费我四年青春,害得我疗伤都要疗三年。” 我一边说一边往脚趾上涂一种红得发紫、紫得发黑的指甲油。
“关璐,你要还吃醋,我告诉你,程明浩很喜欢你,比喜欢我多,满意了吧?”
指甲油把我的脚趾染黑了一块,我手忙脚乱地找纸巾来擦,“瞎说。”
“那一次我去跟林少阳吵了架一气之下跑去跟他发牢骚,后来被你撞见,你大概臭骂了他一顿吧,反正他后来专门找了个机会叫我不要再去找他。”
“那说明什么?”
“他说不想再让你难过。”
“他又没告诉我。”
“难道你还指望他跟你表功?”
“都分手了,怎么还去找他?” 我自己都听得出自己声音里的赌气。
“我们分手的时候就说好还是朋友的啊。”
“朋友,朋友,我跟他分手,他可没这么说噢。”我嘀咕着,想起程明浩临走前谆谆教诲我怎么嫁男人,气不打一处来。
“你希望他跟你做朋友吗?” 张其馨问我。
我想了想,摇摇头,“算了吧,我不稀罕。”
“那就是了,太爱一个人,要么成要么散,根本做不了朋友。我想,我们之所以分手还可以做朋友,大概就是因为爱得都不够深。”
“可是他帮你捡鞋。”
“什么?”
我忍不住搬出那件让我一直耿耿于怀的事,“那年夏天,他在街上帮你捡凉鞋。我们都看见的。”
“但是后来他几天没有跟我说话。那个时候,我就猜他心里其实一直都没忘了你。他在街上帮我捡鞋是顾全我的面子,却让他在你面前丢了脸,换我是他也会发火。所以,后来你们谈恋爱,我一点都不意外。”
郑滢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们,脸上的神情像一个不养狗的人看着两个女人津津有味地讨论哪一种狗食罐头更好,然后打个哈欠,耸起眉毛,“我总结出来了,程明浩是只小笼包子。”
然后她开始阐述理论,“有的男人像比萨饼,三拳两脚把肚肠翻得满地都是,几片香肠几个肉团统统堆在上面让人家一目了然,比如杜政平,蒋宜嘉嘛,哼,他也算,不过有点烤焦了;有些男人像小笼包子,汤汤水水外面统统看不出来,等你一口咬下去,要么好吃,要么烫得嘴发麻,程明浩就是这个类型。”
“那林少阳是什么类型?” 张其馨问。
郑滢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嘻皮笑脸地说,“他是烘山芋。香得一条街都闻见,大家都跑来买,结果吃到嘴里,嘿嘿,也就是一只烘山芋嘛,吃多了还会放屁。所以,张其馨你离我远一点。”
我笑得倒在沙发上,张其馨涨红着脸举起靠枕去打她。
那天晚上,我们看完碟片,意犹未尽。郑滢拿出电脑,我们干了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
我们在网上搜索起以前交过的男朋友,从记忆里发掘出那些曾经在情场上为我们当过炮灰和让我们当过炮灰的人,看看他们现在过得怎么样。
因特网实在很厉害,我们脑子里的那些名字居然七七八八都在各种网页上显现出来,虽然很多不过只言片语,却已经可以看出他们的大致境遇。
陈志骅做了一个什么科长,郑滢啧啧两声,“科长,科长呢。关璐啊,你不出国,现在说不定当上了科长夫人,也就是他管的这个科的第一夫人。”
“稀奇。”
“我还记得大四的时候,这个家伙穿件中山装,撑把花伞在我们宿舍楼下逼你表态的样子。我本来还以为你会放弃出国的。” 张其馨说。
“嗤,‘要我,就不要去美国’ ,这种话像个男人说的?” 郑滢一翻眼皮,“关璐才不是那种会被男人左右前途的人。”
我笑笑,没说什么。郑滢虽然了解我,这一次却没有说对。我或许是个会被男人左右前途的人,只是那个人左右了我的前途,又离开了我。
郑滢的男朋友阵容比较强大。法学院的三辩先生当了律师,仪表堂堂,更加像周华健了;物理系曾经扬言为了郑滢终身不娶的小帅哥后来去了哈佛念书,而且找了一个很像关之琳的美女做老婆,看得我们都快滴下口水来;中文系的才子读了研究生留校,专门做了一个网页写他的歪诗,封面上一首是
把爱情
和进陈年的酒
然后
一口一口
喝下去
你刹那的美丽
我永远的心痛
张其馨眨眨眼,“看着眼熟啊,噢,那个时候你要跟他分手,他不是就写了一首像这样的东西来吓人吗?不过,那个上面可是说要把敌敌畏和进陈年的酒,然后一口一口喝下去的呀。怎么改爱情了?” 我也想起来了,那位忧郁型才子的诗让我们着实心惊肉跳了一个晚上。
总之,所有曾经在分手之际信誓旦旦、痛苦得几乎寻死觅活的人,现在个个都生龙活虎。年少时的爱情,真有点像过家家,说尽小说电视里看来的山盟海誓,排演半天,才发现大家都不过是B 角,而A 角,还没出现。
终於,我们看到了那么一个网站。某个我们认识的男人结婚了,而且跟老婆头凑头抱着孩子在照片上笑。张其馨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那是田振锋,而且,他身边的女人并非当初那个“戴眼镜、没张其馨好看”的女人,而是另外一个 -- 虽然也戴眼镜,虽然也没张其馨好看。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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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其馨把电脑搬到面前,一张张照片往下翻,脸上有了点颜色,却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从照片上看,那是一个典型的和睦家庭,翻到最后一张,连田振锋那位在虹桥机场鼻孔朝天“美国,我是坚决不去的,坚决不去,美国有什么好?啊?” 招来张其馨妈妈暗翻白眼的老爸也笑嘻嘻粉墨登场,一脸“含饴弄孙” 的幸福。
我一边看一边心里琢磨,那个田振锋甩张其馨时拿来做挡箭牌的女人哪里去了?
英雄所见略同,张其馨把所有照片看了两遍,转过头来看看我,再看看郑滢,自言自语似地吐出一句话,“他结婚,也不跟我说一声…他也不跟我说一声!这一个,也没我好看嘛!你们说,她有我好看吗?”
时光倒流,恶梦从头开始。我们不当心踩响了回忆里一个深埋的地雷。
我和郑滢面面相觑,我从桌子底下伸过脚去踢她,没料到她同一时间伸脚来踢我,她的脚指甲刮在我的脚底,我们两个人同时怪叫一声,随后马上明白该怎么办了。
郑滢一马当先往田振锋身上泼粪,“跟你说,他有脸吗?看看,他还比我们早一年来美国,现在混得怎么样?哼,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爱读书了,光硕士就一口气拿两个,了不起,今年又开始念博士了,真是大器晚成,可惜就是不知道猴年马月能找着工作。他当初跟你分手,谢天谢地,那算是放了你一条生路。”
我不甘落后,把矛头对准那个无辜的女人,“田振锋怎么搞的,找个老婆比他还黑,对得起观众吗?这要是让以前那些迷他迷得发昏的小女生看见,大概会一个个去买豆腐撞死。难道他们那个地方‘狼多肉少’ 比这里还厉害,连午餐肉罐头都抢手?”
“就是就是,还有,穿什么不好,红毛衣外面要罩一件紫背心,这种配色上千年前西门庆就专门批判过了!”郑滢得意洋洋。她看过的唯一一本还勉强称得上“古典名著” 的就是“金瓶梅”了,读完后感慨西门大官人服装美学造诣之深,如若活在今日,去迪奥之流做做顾问应该没有问题。我们一唱一和,估计田振锋和那个倒酶的女人此刻正在耳朵发热。
我和郑滢极尽恶毒之能事,却好像并没奏效。她的小手指大概又在发痛。
张其馨终於用力把电脑盖子一合,爆发了,“他跟以前那个女人分手的时候为什么都不来找我?他可以来找我的呀! 他怎么不来找我,要找这么一个呢?”
我们这才弄明白,到头来,原来她最恨的,并不是田振锋结婚,而是田振锋明明可以,却没有来找过她。
怎么说呢,人生里有些时候,你还对一个人念念不忘,以为人家多少也难以释怀,结果却发现自己完全是自作多情。这种事情,不发现,老是念念不忘,当然不好;可是,发现了,又觉得还是不知道比较好。
我和郑滢的情绪一下子也低落下去。我想,如果哪天程明浩娶了一个不如我的女人,我会不会也这么难过?那样的话,宁可不知道。
就在我们走神之际,张其馨飞快地拔下电脑上的电话线插回去,照着田振锋个人网站上的电话打过去,居然接电话的就是他。
张其馨打通了电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结结巴巴几句,从新婚一直贺到弄璋之喜,倒好像专门去问候他的。我们以为她已经冷静下来了,直到她突然对着话筒叫起来,“幸福,幸福你个大头鬼!” 扔开电话,扑到我的身上,鼻涕眼泪流了一脸,我们才明白她心里正在经历一场大地震。
张其馨伏在我的肩膀上嚎啕大哭,我一个劲地递纸巾给她。她一边哭一边不停地说,“他说祝我幸福,他说祝我幸福…真是个王八蛋。”
我哄小孩一样地拍拍她,用我能挤出来最温柔的声音说,“那你还不争气一点,幸福起来啊,你要很幸福,比他还幸福,有什么稀奇的,不就是幸福吗?” 不知怎么的,我的眼睛也酸起来,我曾经很恨张其馨,觉得她抢了我的幸福,其实,她并没有,因为程明浩不能让她幸福。那个夜晚,我终於在泪光中谅解了她。
爱情里,我们做过浪子,也都守候过浪子;我们往往不记得被自己辜负的人,而只是一心一意地等着自己心目中的浪子回头。“祝你幸福” 是一句奢侈的话,是离去的浪子最后一次温柔的回眸,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说,听到的,都是倒酶蛋。
许久之后,张其馨从我的肩上抬起头来,低声而坚定地说,“我一定要把林少阳拉回来。”
当只剩下一只烘山芋的时候,她想通了,虽然不过是烘山芋,吃多了还可能会放屁,但好歹管饱。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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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好,拉,我们去把他拉回来! 我们就…” 郑滢一拍大腿,却没了下文,“怎么拉?”
林少阳刚刚升了一个小部门的主管:前一阵子他们公司两个部门主管之间结束了一场“百年大战”,势力小的一个败北调走,赢家趁机把手下最得力的爱将,也就是林少阳派去当“接收大员” 。
公务更加繁忙,他对网恋的兴趣好像并没有减少。张其馨带我们到那个他喜欢去的网站,“春风哥哥” 在那里果然左右逢源,时不时有各种“妹妹” 对之抛以青眼,当然最“青” 的要数那位“珠帘妹妹” 。
“咦,林少阳在吹牛吧,你看这个,‘今天秘书休假,我忙得不可开交’ ,他新官上任就有秘书吗?”
张其馨苦笑一声,“有也算有,不过是和另外八个主管共用的,凭他的资历,根本差不动人家。”
“还有这儿,‘现在的下属普遍缺乏敬业精神,唉,没办法’ ,口气好像他做了多久的官,还‘没办法’ 呢,” 我也嘻嘻笑起来,“够幽默,不认识的人看了,还真拿他当回事。”
“珠帘妹妹” 的答复是“能者多劳嘛,不过,春风哥哥也要保重身体,否则我要担心的噢”。
郑滢一拍胸膛做了个欲吐的姿态,“对不起,我吐会儿,恶心。”
“他看了可骨头发酥呢。” 张其馨冷冷地说。
当初美国军方为了信息交流创建因特网模型时,一定没想到它还有这么一大好处:打造莫须有的帅哥美女,树立不存在的权力地位,满足人们多方面的虚荣心。
往下看,“春风哥哥” 和“珠帘妹妹” 居然开始对诗词了,唐诗宋词元曲,无非一些教坊歌谣,偶尔还随口绉出几句来,像模像样。
“嗯,倒是有两下子。” 郑滢自己古文不通,所以对五言七绝像瓜子壳一样蹦进蹦出的女人一律敬佩三分。
张其馨瞪她一眼,“你以为这两下子我就没有吗?” 她当过我们班的大学语文科代表,当然也有这两下子。
然后问题就变成了:张其馨明明也有这两下子,他何以还要去打“电子野食”?
张其馨很难过,“他在网上同人家说的那些肉麻话,从来都没跟我说过;他大概觉得我没有人家活泼,其实是他不给我机会,我又不好自己开口去跟他肉麻。” 她突然眼睛一亮,“要么…”
那个“要么” 的结果是一个为情所困的女人和两个穷极无聊的女人决定合作打造一个才貌双全的网络美女去与“卷上珠帘” 抗衡,把林少阳抢回来,然后再让他发现那就是自己朝夕相处的身边人,让他羞愧难当。
当年合唱 I Swear 是为了拿奖出风头,如今再度联手,却是为了挽回一个男人,真是走下坡路。
郑滢一本正经地阐明这个项目的重要性“林少阳现在可是三房合一子” ,我差点笑出来 -- 我要有一个像那样的儿子或者侄子,老早几个大巴掌打得他满地找牙。然而,友谊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无论你怎么把一个男人当草,都必须尊重这么一个事实:你的朋友由於某种很奇怪的原因把他当成块宝;要维持友谊,天下太平,最好也给他“宝” 的待遇,无论真心假意。
张其馨喜欢李商隐,所以我们的那个美女叫做“沧海月明”。然后分工,我们约好轮流上贴:张其馨负责“风花雪月” ,郑滢负责“卖弄风骚” ,我不会“风花雪月” 也不善“卖弄风骚” ,就捡了剩下的 -- “展现风度”。我们希望通过此举,集思广益,直捣黄龙,夺过“卷上珠帘” 在那个地方头牌花旦的地位。
那天晚上,我赖在郑滢那里过夜。月亮圆圆的,嵌在苍蓝的天幕里,旁边有一点星在闪烁,像一滴“哭痣”。那是一轮他乡明月,他乡明月,注定是挂着哭痣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下眼泪来。
她一觉醒来,我还没睡着。
她问我,“你在想什么?”
我说,“我在想,我们很落魄。你觉不觉得我们很落魄?”
她转过身去,叹了口气,“其实每个人都这样,本来心气很高,碰点钉子,还是很高,直到有一天碰得醒悟过来,发现人到底还是要跟现实妥协。一妥协,什么都好了,也就不会觉得落魄了。”
我想起张其馨告诉我有关程明浩的事情。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多半是我在唧唧呱呱,而他微笑不语。他并没告诉过我曾经去找张其馨澄清过,每次我拿凉鞋的事情来难为他,也只是淡淡地说“以前的事还提它干什么”,白白挨了我很多嘲讽。他不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呢?真是只小笼包子 -- 土包子。
我心里突然起了一种冲动:那只包子还有多少事情没告诉我?
我推推郑滢,“我好像有点后悔。”
“后悔什么?” 她又迷迷糊糊了。
“后悔跟程明浩分手。我觉得,我还不了解他。” 有人说,人是因为不了解而相爱,因为了解而分手。我都还没有了解他,怎么就分手了呢?
“你给我算了吧,” 半梦半醒之间,郑滢流露出她把程明浩当草的真实看法,“我看程明浩本来就未必是个做好丈夫的料子。他人看着是不错,可是那种家庭背景长大的,小时候又那么穷,多少有点影响,不理想。”
“照你这么说,家庭背景不好的人,就不要结婚了?”
“我是说,他跟我们不是一路的人。他应该去找个他那一路的人结婚。”
“我们是哪一路的人?”我很生气,“现在到了美国,随便哪路的人不是一样做民工?民工还分档次?”
“关璐,你是没吃过苦头不知道,” 郑滢翻身回去,不再理我,“反正,小笼包子既然已经掉到地上,就不要再去捡了。”
我还是睡不着。程明浩去了明尼苏达之后,没有再给我打过电话,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他的手机号码是…突然之间,我发现了一个有点荒唐的事实:我并不知道程明浩的手机号码!他送给我那个手机的时候,把自己的号码设成第一个快捷键。我从来不需要拨,所以我从来不记得他的号码。后来,那个号码随着手机被我一起还给了他。
他的号码里好像有3、5、7、和4这几个数字,可是其它的呢?那一天晚上,我辗转反侧,无谓地思索着如何把一些模糊的数字拼成一个电话号码。
最后我放弃了,想不出就算了吧。谈一场恋爱,居然连人家的手机号码都不知道,散了,也就散了吧。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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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快落下去的时候,我想得头昏脑胀,终於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脑海里闪现的最后一个画面是跟程明浩分手的时候,我狠狠地在他手上咬了一口的情景。配合这个画面的是一个奇怪的念头:那只小笼包子烫得我满嘴起泡,可他自己大概也被咬得很痛吧?
走的固然是下坡路,我和郑滢、张其馨之间默契依旧。不出几天,我们已经在网上为“沧海月明” 安了家,各司其职、按步就班:张其馨向来拈酸 -- 这个素质用流行的词汇来说好像也叫“小资”,开篇自我介绍里引经据典、行云流水,又是“绿树白花的篱前” ,又是“明月装点了你的窗子” ,又是“得得的马蹄声是美丽的错误” ,又是“当华美的叶片落尽” ,自然少不了那句“沧海月明珠有泪”,才华像打翻的番茄酱溢了个四面八方,看得人倒牙;郑滢走亲和路线,主攻双向交流,没几天就和各行各路的“哥哥”们打成一片,点名道姓轮番撒娇、打情骂俏,一待某位“哥哥” 喜孜孜以为战退群狼博得芳心,她已经潇潇洒洒“笑渐不闻声渐杳”另寻目标,让人家自己在那里“多情却被无情恼” ,不过,她一直没有去招惹“春风十里”,因为我们的计划是让他自己最终忍不住踹掉“卷上珠帘” 来参加角逐。
“展现风度” 这个任务听上去有点玄,其实很简单,只要东转西摘再稍加整理,上一些带有“信息含量” 的贴,目的是让人家觉得“沧海月明” 有一定“品位”,反正网上谁也看不见谁,相当于一场开卷考试。我的具体操作是每周上五贴,内容轮流为:服装或化妆品,文学,旅游,饮食,音乐,哪天高兴了找本旧时尚杂志翻译一段或从武侠小说里拎个把大侠出来评点一番,不亦乐乎。在让“沧海月明” 显得博学多才的过程中,她也让我学会了不少东西。
英文里有个谚语“两个脑袋好过一个” ,三个脑袋更不必说,两星期不到,“沧海月明” 已经袅袅亭亭出落成一个集博古通今、亦庄亦谐、风趣幽默和温柔细腻于一体的女孩子,让我们自己都叹为观止 -- 难怪每家公司都强调团队精神,有道理。
“沧海月明”在那个网站人气飞涨,风头压过“卷上珠帘” ,吸引了一批登徒子尾随其后,胆子大的光天化日之下伸咸猪手,含蓄一点的写来电子邮件,无意中为我们三个人还了一个愿 -- 收电子情书。
我们一起浏览那些肉麻却着实过瘾的情书,无数金庸小说里美女才当得起的形容词随便谁看了都会飘飘然。只可惜,一号种子选手“春风十里”迟迟没有行动,照例跟“卷上珠帘” 你来我往。那种感觉就好比你穿上最亮丽/雅致/性感/高贵的衣服,走在路上,无数人投来仰慕的目光,偏偏你在意的那个人视而不见,加倍令人沮丧。
“他倒是挺专一的。” 张其馨气乎乎的。
“不会是看出什么名堂来了吧?” 郑滢有点担心,随后立刻拿出她工作中那种“只要还有一个人可以怪就打死也不怪自己” 的作风,一眼横过来,“关璐,都是你,上次写香水,写什么不好,要写‘午夜飞行’?”
“名字够浪漫啊,而且价位也不算最高,” 我有点委屈,又自知理亏,“不是你说的吗,要让人家觉得这个女孩子有一定品味又不太难养?开口香奈尔闭口三宅一生,人家掂掂钱包觉得自己养不起,调过头来教训她贪慕虚荣,那不是偷鸡不着蚀把米?我可是用心良苦,谁知道她就喜欢用这个牌子。张其馨,其实这正好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你又有一定品味又不太难养,是件好事情唉。”
“林少阳要真有那么关心我,知道我用什么牌子的香水,我们现在也不用这么干了,” 张其馨叹口气,“再过两个星期不见分晓,我看就算了吧。我自己都觉得无聊。”
无巧不成书,“春风十里” 还没乱方寸,“沧海月明” 收到了一封文采斐然、深情款款又优雅得体,可以登“世界情书大全” 的电子邮件,来自一个从来没见过的网名,叫“蓝田日暖”。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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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情书和杰出的工作报告有异曲同工之妙:一,要脚踏实地、言之有物,不让人觉得浮夸;二,要上纲上线,把所有蛛丝马迹,凡是好的,提它起码两个高度;三,要够肉麻,一旦认准方向,拍起马屁来决不手软;四,也是最考验功力的,要恰到好处、有力而不露骨地抬高自己,让人家心里有数“我很听话,但绝非等闲之辈;我并非等闲之辈,却偏偏听您的话” 。一二三四,待对方的虚荣心爬上云霄飞车,东风一吹,便可以放火了,一烧一个准。
蓝田日暖先生显然深谙其中三昧,写出来的情书有理有利有节,堪称典范。先是脚踏实地,把“沧海月明”自我介绍里引经据典的文字一一点评出处后低调一下“时间久了,不知是否记错”;再上纲上线“感谢你让我回顾起年少时光里许多美好的东西”;随即转入正题开始拍马,说“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这样毫无矫饰却感人致深的文字了,让我不由自主想去认识那个网名背后的人,文如其人,你清新、活泼的文字背后,有一颗感性的心”;然后,万分诚恳地“请原谅我的唐突”,暗示自己有钟子期之才“您提起的诗人我恰好都非常喜欢,不知道这算不算也是一种缘分”,顺便撇清一下他绝对不是个可能会三餐不济的文学青年,“再次感谢您让我在繁重枯燥的工作中拥有了轻松的一刻” ,最后含情脉脉地“很希望我能有资格成为您的朋友”。
马屁像大蒜,旁边的人觉得臭不可闻,当事人往往乐在其中。从一开始,我们就约定不回任何邮件,但这一次,张其馨专门打电话来,“这个人文采很不错。我看是不是回复一下?”
我说,“一个大男人同时喜欢李商隐、卞之琳、席慕蓉、郑愁予和聂鲁达,是不是有点奇怪?我看他搞不好是从网上现炒现卖讨你高兴。”
张其馨不高兴了,“你自己现炒现卖,还要说人家。再说,就算他真的现炒现卖,也要有这份心啊。”
郑滢的看法更胜我一筹,“嘻嘻,搞不好就是林少阳,想左拥右抱呢。张其馨,你在现实生活中可是大的,怎么到网上去做小了?” 气得张其馨说不出话来。
第二天,我和郑滢惊讶地发现“沧海月明” 真的给“蓝田日暖” 回了邮件,投桃报李密密麻麻一大篇,语气又酸又甜。
“蓝田日暖” 文字固然花哨一点,人倒好像挺实在,两个会合后就开了一张履历过来,基本交待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目前境况,讲明单身。他的说法是,“很想了解你,所以我想让你先了解我”。从照片上看,那个男人长得相当可以,而且离得不远,他说自己在奥克兰一家银行做投资顾问。此举彻底证实了他不是林少阳,且让张其馨对他的印象分大增,请他从此把电子邮件发向另外一个地址,也就是她的私人邮箱。“感性” 扔下“清新” 和“活泼” 单独行动了。
渐渐的,那个网站上的很多人发现“沧海月明” 的风格有所变化,用他们的话来说,“不知怎么搞的,你最近好像少了那份清纯”,我看了摊摊手 -- 对不起,本末倒置,两个脑袋就是没有三个好。
没料到事情居然会有如此戏剧化的进展。郑滢说,“你说那个男人会不会是骗子?”
“应该不会吧,什么都说得有模有样的,我看他蛮正经,是想找老婆。”
“在网上找老婆?感觉像是在沃尔玛买结婚戒指,可以当然也可以,但多少有点奇怪。这样下去,张其馨说不定会出问题,她好像已经忘了我们本来是想干什么的。我看干脆把‘沧海月明’ 给干掉吧,否则每天要去风骚也挺占时间的。” 郑滢刚刚升了项目经理,踌躇满志,一天到晚盘算着怎么树立威信,早已心不在此。
“再等一等吧。” 虽然现在“卷上珠帘” 已经又把人气抢了回去,而且更加紧盯“春风十里” ,我还是想看看林少阳到底会不会上钩。
搞了半天,最无聊的人是我。
911事件发生的那一天,我在公司里一边隔着走道看电视一边给杜政平打电话。他公司的电话打不通,我找出他很久以前的一封电子邮件照上面的号码拨到家里,也没人接。我很替他担心,留了好几次言请他听到就给我回电。
晚上五点多钟,杜政平打来电话,说他没事,“曼哈顿的地铁停开,我一路走回来的,走了大半天。” 他的声音听上去很疲倦。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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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一块石头落到地上,“真是可怕。”
“是啊,很可怕。谢谢你打电话来。”
我们讲了一会儿白天的情况,最后我说,“你好好休息吧。”
没多久,铃声再响,还是杜政平。他说,“我刚才把你的留言一个个又重新听了一遍,关璐,你还是很关心我的,对不对?”
我想了想,然后说,“我一直都把你当成好朋友的,好朋友,当然要关心。”
和他通完电话,我打开电视机,当时大概全美国都在看电视。每个台播放着大同小异的画面,舆论推测漫天飞,其中一种是说不能排除美国其它城市的知名建筑物也会成为袭击的目标,讲得很吓人。我立刻跳起来打开电脑,从搜索引擎上找到明尼阿普勒斯的城市网站,看了半天,并没发现什么特别知名的建筑,心里才定下来,随后觉得这样的担心有点荒唐,因为我自己生活在一个显眼得多的城市里。
这个时候,电话再度响起。我心不在焉地拎起来,才“喂” 一声,心马上吊到了嗓子眼。
程明浩在那边问,“旧金山没出什么事吧?”
“没有。”
“那就好。这几天你不要到金门大桥附近去,海湾大桥也不要去,也不要去金融区,那里房子太多,一旦出事的话很危险,对了,还有,下班以后不要一个人留在公司里…”他像叮嘱小孩一样左一个“不要” 右一个“不要”。
我的心像一片茶叶,被他的话泡开、泡软,舒展开来,缓缓地荡漾起来。终於,我忍不住打断他的“不要”,“我有点想你。” 我的声音很轻,但他肯定听见了,因为电话那头骤然鸦雀无声。
他沉默了一会儿,却好像没听见我那句话,文不对题地说,“你自己当心。”
我紧咬着嘴唇,手里一片饼干捏成了碎片。我已经扯了白旗,而且把台阶一直铺到他面前,只要他说一句“我也是” 或者就叫我一声“璐璐”,我会马上掉下眼泪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告诉他我其实不是有点想他,是非常想,还有,我也很牵挂他,还有,我希望他在我身边,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里,那样的话,就是立刻到金门大桥、海湾大桥、还有金融区一圈兜过来,我也不会害怕。
可是,他仍然不理我。他既然不愿理我,又何必来问候,还叫我“自己”当心?他这个电话,不如不打。我感到绝望。
挂上电话,我突然意识到忘记问他的电话号码,而我的电话又没有来电显示。他能打给我;我,不能打给他。
我真的恨他:一个伤透你的心,却还能让你思念的人,除了可恨,没有别的词语来形容;而且,那样的思念,注定了是刻骨的,动不动痛个呲牙咧嘴。
当“沧海月明” 让我也开始感到厌倦,张其馨和“蓝田日暖” 进展神速,从每天一封邮件,到发即时信息,到打电话,最后,接上头了。
她对那个男人的评价印象很不错,称赞他细心、含蓄而且有风度,“现在很少见到这样有修养的男人了。” 她肯定地说。
“帮帮忙,在网上看见个顺眼的,连是男是女都没搞清楚就一封情书飞过来,叫含蓄?你不要吓我。” 郑滢嗤之以鼻。
“他说他开始也觉得这样不好,后来想来想去,还是情不自禁,” 张其馨替那个人辩护,隐隐透出得意,又看看我,专门补上一句,“人家本行是读文科的,底子厚得很呢。”言下之意,世界上真的有同时喜欢李商隐、卞之琳、席慕蓉、郑愁予和聂鲁达的男人,你自己孤陋寡闻。
事情越来越不妙,终於发展到不可收拾。张其馨提出要搬出林少阳的公寓,理由是“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我们一听就明白,她这个“静” 其实是为了“不静” 。
一得到消息,我和郑滢当机立断结束了“沧海月明” 在那个网站上短暂而辉煌的生命历程,并串好口径,一旦林少阳来兴师问罪,充其量承认是“从犯”。世事莫测,谁知道挽救“蓝杏” 的正义之举会唱成“红杏出墙” 的闹剧;原先计划好的“诺曼底登陆” 不知不觉中演变为“敦克尔克大撤退” ,即使那位爱抽雪茄的英国首相称之为“历史上最高尚的时刻之一” ,“撤退” ,总还是“撤退” 。
没多久,杜政平告诉我,他打算到旧金山一家公司工作,“那家公司本来就想要我去,这回我算是下定决心了。怎么样,帮你的‘好朋友’找找房子吧?”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6
180
我告诉他北加州目前形势很惨淡,他说,“总比纽约好,我现在胆子已经被吓细了,走在路上都心惊肉跳,随时抬头看看天空。”
我们聊了一会儿,他问我程明浩工作找得怎么样,我说找得很好,但是我们已经分手了。他在那头愣了几秒钟,然后笑起来,“关璐,我说你啊,怎么样,认了吧?”
我苦笑一下,“认了。”
杜政平来加州那天,我去机场接他。飞机晚点,我坐在靠近落地玻璃窗的椅子上等他。当飞机终於降落,我看着他走出闸门,穿过人群向我招手,背后是明朗的蓝天,突然有点感动,觉得他像个失散多年的好朋友,原以为后会无期,却于不经意之间又见面了,跟着来的是回忆里原以为已经隔断的好多往事。
杜政平走到我面前,耸耸肩膀,我朝他微笑,他也朝我微笑,随后拍拍我的肩膀,“走吧” 。
那天晚上,我带他去渡轮码头看旧金山湾的夜景。那一带的夜景并不算铺张,周围也没有什么人,让人心里很宁静。我们坐在石凳上喝了几罐啤酒,他提议唱歌,於是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唱完之后,他看着天上的星星说,“没想到会有机会再跟你一起唱这首歌。”
“你的声音真是不错,” 我由衷地赞叹,“要是给蒋宜嘉听见,肯定会激动不已,然后说‘一棵好苗子’ ,他在这个方面最喜欢自封伯乐了。”
他笑笑,低下头又喝了几口啤酒,然后回过头来,定定地看着我,“真不行的话,还是我们两个吧。你不觉得我们其实挺般配?”
一个月后,我和杜政平重新开始谈恋爱。第一次上床的时候,我想他应该发现了我不是处女,但我并没有太大不安,因为他纯熟的动作告诉我他一定也不是处男,大家扯平,互不吃亏。不过,男人在这个方面往往计较一点,所以,杜政平对之什么也没说,我还是相当感激。
郑滢说过“人总要和现实妥协” ,张其馨说过“治疗感情创伤最好的药就是开始另外一场感情”,我不知道她们哪个更有道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杜政平是个很不错的男朋友,长得不错,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待我不错,总之,一切都不错。毕竟,我们本来就是“老情人”;毕竟,没有人可以像他一样和我一起把“且行且珍惜” 唱得水乳交融。
到加州以后,杜政平买了一辆宝马车。他兴致勃勃地带我去兜风,那是我第一次坐宝马,感觉的确不一样。买车的时候我提醒他“你一来工作就买这样一辆车是不是太铺张了”,他一摊手掌,“你没看见我们部门里同事的车,根本就是奔驰凌志宝马三分天下,我要买辆丰田或者本田,不是显得太寒酸了吗?而且,我们公司给我的签约奖金就已经差不多够半辆宝马了。”
我白他一眼,“我看你们公司把你们宠坏了,当心以后裁员。”
他很自信,“应该不会,我们公司的客户有许多都是政府部门,订单很稳定。再说,你老公还是很有两下子的,否则人家为什么在这么人浮于事的情况下还千里迢迢把我从纽约挖过来?就算真的裁也轮不到我。老婆,你看好,三年之内,我起码不会比林少阳差。”不知是现在流行,还是从他前任女朋友那里得来的教训,他现在开口“老公”闭口“老婆” 。
在杜政平把林少阳当成一个里程碑去超越的时候,那个目标本身却有点灰头土脸。
在张其馨正式搬出去的几个星期后,林少阳约我和郑滢吃饭。在一家日本餐馆,他大刀阔斧地把一块蘸了芥末的生鱼片塞进嘴里,“女人…我现在真的弄不懂女人了!”
原来,他老人家前一天去跟踪了想“静一静” 的张其馨,结果发现她居然在跟另外一个男人约会。林少阳恶狠狠地嚼着鱼片,不知是不是把它假想成了自己的情敌。
“那个人,哼… 她要找,起码也找个上台面一点的吧!” 林少阳愤愤不平。我和郑滢递了个眼色 -- 那一对吃起醋来的口气倒是一模一样。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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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男人和女人,特别是一个善於照顾人的女人同居过之后,独立生活能力会逐渐减弱、退化,直到某一天变得像婴儿一样地依赖那个女人 -- 那个时候,女人就算熬出头了。
张其馨善於照顾人,所以,虽然林少阳离婴儿期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当他把干净内衣裤穿完,冰箱里所有东西、包括囤积的碗面吃完,卫生纸用完的时候,自然而然怀念起张其馨来。
“她说我不重视她,其实,生活本身不就是很平淡的吗?她难道希望我一天三次围着她叫心肝宝贝肉?” 他振振有辞,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你们女人都这样的吗?”
他那个“你们女人” 激怒了郑滢,她不顾我的眼色,一气之下翻出“卷上珠帘” 去质问林少阳,“你们男人都这样见一根电线杆撒泡尿,然后再去找下一根吗?还‘春风十里’ ,不要脸,想过一回嫖客瘾是吧?”
林少阳愣了足足三十秒钟,才反应过来原来他的劣迹已经早在张其馨掌握之中,口气一下子软了半截,“那个,那个,唉呀,那个网上的东西,她也当真?真是无聊,无聊…”
这一下,连我也被激怒了。两个义愤填膺的女人不约而同违背早先定下的攻守同盟,把“沧海月明” 的身份揭穿,气得林少阳话也说不出来。
这家伙倒也善於见风使舵,猛吃几只炸虾之后,认清敌我形势,发现主动权根本不在他手上,堆起一脸苦笑,“我看,以前的事就不要提了吧,都算我不好,你们就帮帮忙,劝劝她,好不好?” 口气还真像贾宝玉偷吃了人家嘴上的胭脂还央求“好姐姐,千万饶了我这一遭吧” 。
“劝什么?劝她回心转意,替你做免费老妈子,让你又好腾出时间花痴你的姐姐妹妹?”
林少阳像所有能言善辩的男人一样开始信誓旦旦,内容无非悬崖勒马、改过自新、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之类,赢回了我和郑滢的同情,那场脱口秀里关键的一句话是“你们大概觉得我很花,我也承认我是有点花,但是,我是一直把其馨当作未来的妻子看待的… 我这个人表面上嘻皮笑脸,认真起来也很认真的,你们别不相信…”。尽管我们想像不出这个一天二十四小时眉花眼笑的小生认真起来是怎么一副样子,他这几句话的确打动了我们的心。那顿饭吃到甜点,我们已经同他狼狈为奸,开始策划如何把那根长了脚的电线杆搬回来。
林少阳没有食言。十月底的一天,他拿出“神风敢死队” 的精神,带上他能买到最贵的一瓶“午夜飞行” ,在张其馨新搬的公寓门口,被她臭骂了三顿并威胁报警之后依然坚持阵地站了足足一个晚上,等张其馨早上起来开门,发现他居然还像只哈巴狗一样忠实而可怜巴巴地蹲在门边,终於心软,红杏和蓝杏热泪盈眶地尽释前嫌,紧紧拥抱在一起。
不仅如此,林少阳趁热打铁,发挥他干事业“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取得最大收益” 的原则,顺手牵羊用一束红玫瑰和一只一克拉钻戒把张其馨彻底套牢了。
后来,张其馨告诉我们,“那天我想,要是他肯等一个晚上,就原谅他;他等不了,就拉倒。”
这句话让我想起那天程明浩在我家门口等我的样子。如果我不回去,他或许也会等一个晚上的吧。我不舍得让他等一个晚上,却又跑回去亲自把他赶走,实在愚蠢。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不如张其馨的地方: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见好就收,我不知道。这也大概就是程明浩不如林少阳的地方: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厚颜无耻,他不知道。所以我们注定分手。
重新和杜政平谈恋爱之后,生活又变得热闹起来。他对我很好,出差记得给我带礼物,周末会安排节目,时不时还会买一束花送给我。郑滢来我家里,看着杜政平送给我的全套花生漫画玩具,点点头,“这才叫谈恋爱嘛。” 其实我对他也相当好:帮他洗衣服,烫衬衫,做饭,烘各种各样低糖的巧克力饼干让他带去公司分给同事。有一句流行的话叫做“平平淡淡就是真” ,我想,我和杜政平大概就算是找到“真” 了吧。
有一次,杜政平在我那里过夜,无意中看见了书架上的那块银灰色表面的手表。手表上落了一点灰尘,那是五月份我买给程明浩的,那份没有送出去的生日礼物;我当时以为有的是机会送,结果我错了。他问,“这个表哪里来的?”
我说,“减价时买的,准备送给我爸。”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问,“你爸戴这么时髦的款式?”
我笑笑,“你别小看我爸。” 心里面突然有点难受,程明浩如果知道,会不会觉得我水性杨花呢?
他们公司同事好像很喜欢搞活动,而且每次都叫上一大帮人。自从有一次他的几个同事随口说了一句“你女朋友很可爱”之后,他就经常拉我去参加他们的活动,大概觉得我能替他挣点面子吧。有一次,参加完一个烧烤活动回家的时候,他跟我说起有个同事刚刚离婚,那位老兄前两年回国经人介绍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太太,结果人家到美国没多久就另觅高枝,还扔下一句气得人吐血的话“在同一个环境中,其实你是配不上我的” 。
他一面倒车一面说,“小方就是没搞明白一点,好老婆根本不是‘找’ 来的,是‘栽培’ 出来的。”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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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栽培’ ?”
“就是说找老婆不能光看长相,其他方面的素质也很重要,比如脑子好不好使,性情脾气怎么样,生活能力强不强,还有,发展潜力如何。像小方那样,娶个大美女回来供着,好看是好看,太难侍候,什么事都不干,一分钱挣不来还整天冲他发号施令。他们说那时候他对他老婆宝贝得要命,公司里再忙,中午也要回家去给老婆做饭,好到了顶,现在人家还不是一脚把他踢开?所以我刚才就建议他下一次找女朋友,长得不用太触目,脾气好一点,最好自己能挣钱,可塑性强一点,找来了再慢慢照着自己希望的方向栽培就可以了。”
我好奇起来,“那我的素质怎么样呢?”
“综合素质一流,没得话讲,” 他嘻皮笑脸地凑过来,“我老婆,能不好吗?”
我在他脸上轻轻地拍了一下,“那我是你找来的还是栽培出来的?”
“也找也栽培。”
“你什么时候栽培我了?”
“你忘了那时候是谁督促你转学计算机的?谁帮你弄考古题的?谁替你做作业的?” 杜政平脸上泛起几分得意,“那就是我在默默地栽培你。要不然,你现在说不定还在念那个化学博士,辛辛苦苦,毕业了充其量也不过找个博士后做做吧,当然也不错,但肯定没目前好。你知道吗,我们公司里好几个同事都羡慕我女朋友工作好,英语好,性格好,会跟人打交道,他们不知道我下过多少功夫。”
我笑起来,从反光镜里对他敲了个毛栗子,“搞了半天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欠你这份人情。杜政平,下次你要是再帮我做什么事,先说说清楚,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免得过三年五载再翻出来说是在栽培我。”
“说着玩玩,” 他也笑了,“还是那句话,我对你是一见钟情,否则,换个别人想我栽培,哼,我还不奉陪呢。”
“那后来我跟你分手,你不是鸡飞蛋打了吗?”
“那没办法,谈恋爱跟做生意的原理一样,首先要看准对象,不见兔子不撒鹰,一旦对象出现,绝对不能犹豫,要舍得下注,以本伤人,否则,机会错过就没了。不过话说回来,你现在不又是我的女朋友了吗?那说明命里注定,是我的就是我的。” 他突然转过头来,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关璐,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让你跑掉了,永远都不会。”
“肉麻,开你的车吧。”我笑着摇摇头,拿出CD塞进唱机。听着听着,不知怎么的,突然有点怅惘,原来,天下没有不要钱的午餐。虽然很有道理:这个时代男女平等,女人要嫁得好,男人当然也要娶得好;女人要调教老公,男人自然也想栽培老婆,天经地义。我们这一代人,大多成长得一帆风顺,委屈了谁也不会委屈了自己。然而,不知怎么的,我心里有一个小小的角落好像平整的沙发布被拉皱了一块,看不大出,也讲不大出,却感觉得到。
我把杜政平的“栽培” 理论讲给郑滢听,她拍手称快,“有道理,太有道理了! ” 我和她正坐在上次林少阳请我们去的日本餐馆吃午饭。公司的餐厅质量越来越糟糕,所以我们有时候索性就出去吃饭。
郑滢说,“我有一段时间特别相信柏拉图的什么‘寻找自己的另一半’,现在看看完全就是几千年前的老头子吃饱饭没事做信口开河。根据美国精神,与其去死命的找,还不如自己拿个毛坯来搓搓磨磨,加工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又顺心又方便,这一个跑了也不要紧,有了经验,换个毛坯再搓。找找找,到头来,找没找到,连做毛坯的资格也丢了。”
“你找到毛坯没有?”
“在找。不过,有时候,哼,真说不出是我在挑毛坯还是毛坯在挑我。上次跟一个男人约会,三句两句都开始关心我的经济状况,无聊透顶。现在的男人,都现实得很呢。这么一想,还是张其馨那个喜欢背诗的网友有点味道。”
“他们怎么样了?”
“网络上的露水夫妻还能怎么样?” “沧海月明” 和“蓝田日暖” 很友好地分了手,名副其实的友好 -- 那个男人免费帮张其馨做了一套投资计划,而作为回报,张其馨介绍了两个同事做他的客户。张其馨说,仔细想想,还是林少阳条件更好、更有前途,毕竟,现实生活用不上朦胧诗,在美国的现实生活更加用不上。与此同时,“春风十里” 郑重其事地在网上张贴了一份告示说他于即日“退出网络” ,由於“公务实在太过繁忙” ,并把“卷上珠帘” 的电子邮件地址归入“拒收”。还真应了那一句,“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他们明年初就要结婚了,” 郑滢吃一口饭,“我再不承认,还是有点羡慕。现在我在公司里名声又不好,谁敢来追?” “八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爱好,无分国籍地域种族,我知道公司里有些男同事背地里议论她“风骚” ,“哼,连本家也不要我这个病人了。” 郑滢刚刚在郑广和的大力推荐下转到一个女医生那里,虽然她早先的确提过这个要求,但是郑广和迟不转早不转,偏偏挑这个时候转,她不由起了身世之感,觉得所有的男人都抛弃了她。
那天,餐馆里推出一款新的甜点,叫“绿茶提拉米苏” ,我们一人要了一客。蛋糕上来了,嫩嫩的淡绿色中间夹一层层咖啡和奶酪,做得赏心悦目,叫人都不舍得下口。
可是,一口下去,我们立即有点失望:味道虽然也不错,但比意大利配方的提拉米苏还是差了一截。分析一番之后,恍然大悟:原来,缺了一味料。餐馆别具匠心地用绿茶入蛋糕,企图做出日本风味,却不知道,一份好吃的提拉米苏,就是离不开那么一丁点儿的 -- 兰姆酒。没有它,就是不一样。
mm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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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郑滢吃完饭回到公司,刚坐下,部门里那个长年像花蝴蝶一样在“草丛”( 既然男人叫“花丛” ,换成女人大概就要叫“草丛” 了吧) 里打转的漂亮女孩拉了 Chris 来找我。
她闪身进来,利索地关上门,冲我迷人地一笑,“有件事情想麻烦你们两个人核实一下。上个月,你们曾经说过Nancy替你们的项目写测试方案,错误率太高以致事后需要返工?” Nancy是个单身母亲,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忙得焦头烂额,工作中难免有点心力不济,两个月前,她帮我们写的那份测试方案,二十个测试情境里一半有问题,弄得后来我们不得不重新搭起环境,核对修改,加倍费时间。有一次吃午饭,我和Chris随口发发牢骚,让她听见了。
我看看Chris,他也在看我。随后,我们点点头,但不知道她现在翻出这个来葫芦里卖什么药。
她下一个问题逼过来,“如果艾米来问你们,你们也会这么说吗?”
这一下,我们都觉得不对劲,“你什么意思?”
她又摆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我们:她正在和 Nancy合作一个项目,进展很不顺利,到现在为止,一连几个里程日期都没能按时完工。眼看老处女就要来兴师问罪,她决定“找找原因” ,一找,眼前一亮,原来是合作夥伴太差劲,她再优秀也独木难支。自己明白了这一点不算,她还要让主管也明白,於是正在准备一份书面报告,列出她搜集来Nancy工作中的各种差池,数据翔实,时间地点事件人证物证,还有累计浪费全部门多少时间,拿到法庭上都能用。她说,“我只是希望老板能了解真相,这样对其他人也有好处,一个团队不应该老是包揽工作不力的人。而且,这可能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这份工作未必适合她啊。”
我和 Chris傻眼了,但话已出口,悔之晚矣。后来,我听说,真正驱动她这个动作的是由於公司里传起谣言说年底之前很可能要再度裁员,她去马屁精那里算了一卦,发现自己在部门里的竞争力很弱,情急之下想起这个计策:爬不到别人头上去,就想办法把别人踩在脚下,结果是一样的。
下一个星期一快下班的时候,Chris敲敲我办公室的门,“艾米叫你去。” Chris 穿着鲜红的保罗衬衫--他每周一的制服,脸色却像块铅,我走过他身边时听见他轻轻说了一句“Damn” ,我一下子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十一月中旬,公司果然再度“资源重组”,好在规模不大,我们部门里只裁掉了一个人,大家事先都多少心里有数,除了 Nancy她自己。想起来实在凄凉,我们每个人都吃过她做的香蕉蛋糕和苹果派,关键时候却没有人站出来说话,相反做了帮凶。她境况不好,很需要工作,也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再找一份;可是话说回来,哪个人不需要工作呢?已经自顾不暇,还去管别人?黑锅有人背了吗,谢天谢地。
至此,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第三条,足以受用一辈子:狗,改不了吃屎。人都是动物变的,大难临头,自私自利,适者生存。什么“公平地道”,选择还不够严峻而已;什么“众志成城”,利害关系还不够明显而已;什么“光明磊落” ,环境还不够残酷而已。
想不到成长就是这样,真实而令人泄气,毫无诗情画意。
这件事情之后,我和 Chris之间的关系融洽了许多。我依然不喜欢他,觉得他夸夸其谈、贪功好赏;我知道他也还是不喜欢我,大概认为我寸土必争、斤斤计较;但我们都明白了:只要不踩你,不在背后捅刀子的,就已是好人;有人真心愿意帮忙,那叫有贵人相助。老处女有一次问我们要不要让那个挤走Nancy的女孩子来分担一点工作,我和Chris头一次心有灵犀、不费唇舌就达成一致,同仇敌忾,“不要,谢谢。” 自己多辛苦一点,无论如何好过身边有个定时炸弹。后来我们一直合作愉快,年底还联名申报了一项专利。
感恩节周末前的那一天傍晚,我把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下,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电视,一边烫一大堆洗好烘干的衬衫。
新闻里放到亚特兰大机场由於发现不明身份的人私闯安全区而关闭,所有航班停飞,我正拿着熨斗往一件淡蓝色的衬衫领口上喷水,突然,我发现那件衬衫既不是我的也不是杜政平的。那件衬衫,是我从西雅图带回来的,是程明浩的。我曾经用它当睡衣穿,他曾经轻轻地解开了一颗扣子又小心地把它扣回去,然后怀抱着我睡着。衬衫上融合了他的味道和我的味道,我怎么会把它洗掉了呢?
我拿起衬衫里里外外嗅着,汰渍漂白型洗衣液充分展示了威力,它横扫其它一切味道,只留下无辜而可恶的清香。
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屏幕上,数以千计的乘客依然被困在亚特兰大机场,我的心比他们还要惶惑:满心欢喜买了票奔向新的目的地,到最后一刻,却发现无法起飞,而且不知道要在原地滞留多久。
这个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我跑过去接。拿起来,对方却已经挂断。我对着话筒上那些小孔,突然闪起一个念头:这个电话,有没有可能是程明浩打来的?会不会,我在看着一件衬衫没来由的牵挂他的时候,他也正好想起了我?
假期过后,我马上去装了来电显示。说不出究竟为什么,大概,我希望他万一下一次再打来,不等我接就挂掉,我也可以打回去,“喂,你到底想干什么?”
那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和杜政平吵了一架,起因是一瓶香水。
杜政平“纽约时代”的印记之一是变得喜欢用香水,他家里的男士香水零零总总加起来足有靠十种,其中他最喜欢的有三种:一种“最后一层有西瓜的甜味” ,一种“淡淡的麝香味” ,一种“苦苦的草药味” 。所以,他身上的气味大多在西瓜味、麝香味和草药味之间徘徊,并且把那瓶西瓜味的香水放在我的洗手间里。
那天我们正准备去参加一个新年聚会,他对着镜子打扮好之后洒上香水,忍不住又赞扬两句,“这个牌子真不错,一点不张扬,什么时候都能用” 。
我说,“还不张扬呢,几米之外都闻到了。说真的,你弄得像朵花一样干什么?我就不喜欢男人香喷喷的。” 我想起Chris 爱用的那种能让我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须后水,摇摇头。
他从镜子里看着我,脸色突然沉下来,“他是不是不用香水?”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谁?”
“你知道我说谁。” 那是我们重新恋爱后他第一次提起程明浩。
“不关他的事。”
“他用不用?” 他又问一遍,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吸口气,“不用。”
他牵起一边嘴角笑笑,“我就知道。”
我有点生气,“知道你还问我。”
我正要转身,突然一声巨响,低头一看,那个装香水的方形磨砂瓶子在我脚边碎成几片,薰蒸的香气腾空而起,直冲进鼻,让我眼睛都有点发痛,一小块碎玻璃溅在我脚上,触目惊心地瞪着我。
他也吃了一惊,呆呆地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好像不相信真的亲手砸碎了他最钟爱的香水瓶。
过了许久,我微微颤抖着说,“你这个习惯不大好。杜政平,我们先小人后君子,我告诉你,这个瓶子刚才要是砸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报警。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哪里招惹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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