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52
三十九
“干什么啊?” 我看看那只小熊,问他。
他不紧不慢的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发票,“还能干什么,拿去退掉啊。你见过哪个男人抱着玩具熊睡觉吗?”
路上,我抱着那个小熊,捏捏它的耳朵、捏捏它的鼻子、再挠挠它的胳肢窝,越看越觉得它的神态像程明浩 --憨厚而纯真;,於是又开始舍不得。
快到超市了,我对杜政平说,“其实,买都买了,我看也用不着退了吧。”
杜政平脸上的一本正经刹那间换成了一副嘻皮笑脸,“呵呵,我就知道你舍不得。”
“不过,我要给你钱。” 我从皮夹里取出十块钱放在挡板上。
他有点为难的看着我。我说,“拿着吧。别忘了,现在你只有半额奖学金,经济上肯定比较困难。我这是在为你着想。”
他“扑哧” 一声笑出来,“小姐,多谢你为我着想。”
“不过,我要跟你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
“就是,我们 -- 我是说你和我,只是朋友,没有什么别的。”
“我们本来就没有什么别的啊。”
“我是说,你不可以胡思乱想。”
杜政平居然比我还理直气壮,“我从来就没有胡思乱想嘛。我什么时候胡思乱想了?没有啊,我一直就把你当成朋友的,嗯,当然,是比较好的朋友,不过,还是朋友,对不对?我这个人对朋友向来是两肋插刀的,这个你去问问我以前同学好了,当然,有时候可能是过分热心了一点,可是你想,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啊,何况我们都在异国他乡,当然要相互关照啦 ……”
杜政平是个聪明人,他可以巧妙的化解尴尬而不伤任何人的体面,包括他自己的。我们之间又恢复了以前的那种自然而融洽的气氛。
那天,他开始教我开车。我一开头不敢碰方向盘,担心“要是我撞上什么东西怎么办”。他说“不要紧,我会提醒你,就算真要有什么情况,我还可以拉手闸。”
即使他振振有辞,我们还是心照不宣。我知道他依然喜欢我,喜欢到愿意配合我去装傻。想到这里,我不由有点难过。
郑滢被旧金山一所三流大学的计算机系录取读研究生,秋季入学,没有一分钱奖学金。她把自己所有的钱加起来算一算,差不多刚好够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苦笑着对我说,“关璐,我是背水一战了。”
“对不起,这次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我总是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间接连累了她。
“不关你的事,亨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她的语调又欢快起来,“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我运气好,跑到那边一下子捞到个好男人,那样的话,还真要感谢亨特呢。” 她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
“还有,我建议你努力一点,尽快拿到计算机系的奖学金。现在我们两个的导师是在‘别苗头’,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多久,将来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看,汤姆.汉克斯不是亨特的对手,万一一个学期过去,他迫于压力不得不停止给你的助研,你又没有拿到计算机系的奖学金,就相当被动了。” 郑滢推心置腹的说。
我点点头,打开冰箱,把那瓶香奈儿五号放回郑滢的那一格,“还给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你要捞男人,这个肯定用得上。”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53
四十
以后的日子飞一样的过去,我在三门化学课、汤姆.汉克斯分配的助研工作和两门计算机课之间忙得不可开交;尤其是那门数据结构,教授是一个刚毕业的博士,原来主修人工智能,不知是为了对得起学校里付他的这份薪水还是要卖弄学问,总是布置一些莫名其妙的项目下来让我们做,以致到了下半学期,几乎所有的项目都是杜政平帮我做的。好在正式考试比较简单,加上有考古题可背,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居然两门计算机课都得了A。
杜政平很是得意,“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可是,我觉得好像没学到什么东西啊。” 我有点泄气。
“不要紧,以现在的形势,只要懂一点计算机就不愁找不到工作。所以,当务之急不是学得好,是赶快拿个学位毕业,等找到了工作,该补什么补什么。否则,到时候位子被人家占了,你学再多东西也没用。” 杜政平好像永远知道该干什么。
其馨偶尔打电话来聊天,讲讲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和新认识的人,却再不评论程明浩。我相信她还在为那次我讽刺田振峰耿耿于怀。这样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还在她的“寒窑”时代,有一次我在她面前随便骂了田振峰几句,她竟然真的拉下脸来,“你说我不要紧,可是,你不可以这样说田振峰。” 以后好几个星期不拿正眼看我。
其馨在感情上有她自己的一套。虽然她已经绝口不提往事,我还是有种感觉,她好像并没有真正的忘记那个负心的人。我想,大概每次轮到变天,她的右手小拇指微微发酸的时候,心也一定在隐隐作痛。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某一天,他用电子邮件给我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亮。他在照片下面写的注解是“渔人码头:彩虹的颜色” 。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条小小的、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彩虹了。
我给他回了一封邮件,问,“如此看来,你送我的那条彩虹是不是太短了?”
他很快回信,说,“什么时候有机会来旧金山,我带你去,你愿意要多少都行。”我喜欢这个答案。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但是我喜欢一切包含着纵容的承诺。
机会很快就来了。那年七月,有一个学术会议在旧金山召开,汤姆.汉克斯和我共同署名的一篇文章要在会上宣读,他借此向系里申请到两个人的经费,决定带我一起去。
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喜悦。一年了,三百多个日子过去,程明浩,你可还好吗?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6:54
休 息 一 下 , 米 人 支 持 的 话 , 偶 就 不 贴 了 $辛苦$$辛苦$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07
四十一
暑假了,郑滢忙着利用夏季学期多修计算机课程,为转学做准备;其馨回国去探亲了,田振峰虽然和她早已分手,却还好意思拜托她帮自己往家里带东西,理由是他们两个家住的比较近,而她,居然同意了。郑滢知道后,气得直骂其馨没出息,“田振峰就是吃定她软弱才敢这么欺负人。”
我倒觉得田振峰并不是吃定其馨软弱,而是吃定她余情未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天天刮胡子的缘故,男人的脸皮好像的确比较厚一点。
临出发去旧金山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首歌“如果你要去旧金山,请别忘记带上些花”。於是,我跑到一家超市,问店员“你们这里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挑了半天,最后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那么坚定而温柔的开放着。我一眼喜欢上这盆花,便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 --他曾经送给我一条不会消逝的彩虹,那么,我要还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得很久的花。
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细心的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竟然异常亲切,亲切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就是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变得温暖起来。
我并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会议开到第三天,汤姆.汉克斯给我一个下午时间自由活动。我穿上那双五公分的高跟鞋,看着地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
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於是我就在那里给他家里打了个电话。
程明浩好像又在伤风,嗡着鼻子,声音里却满是惊喜,“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
我问,“你不要紧吧?”
“稍微有点感冒,没关系。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就来。” 他干脆的说。
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 逗笑了,“好,我不动。”
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我的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吸引了,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
我见过这件毛衣。那是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个时候,她打算把它送给田振峰。
这件毛衣,是其馨织的,我的直觉不会错。可是,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呢?我的心突然被这个问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
过了好一会,我才能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那另外一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质疑。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原来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 ,却为什么从来没有想到他会去爱上别人呢?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08
四十二
刹那之间,我的脑子里像电脑黑屏,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唯一剩下的一个念头是‘赶快走’。我知道自己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的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的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的往前走。期待已久的会面,竟然会这样收场,简直像那些蹩脚狗屎连续剧里的情节。还是,人生根本就是一出拉长了的狗屎连续剧?
走过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那种感觉就像在大冷天被浸在冰水里,最初的一段时间全身麻木,等过了那个阶段,每一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於是我心不在焉的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 二字就热情的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可是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像是深秋。我瞪着偏僻荒凉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真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了一家便利店,但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那些我宁肯饿死也不吃的垃圾食品,唯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於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的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又回到凉风嗖嗖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穿着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非常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的头在痛,刚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
在一个红灯前面,我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子开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温柔而坚定的开放着。
突然间,我泪流满面。凭什么我要这么折磨自己?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要放任自己落得这么可怜?我曾经以为自己很坚强,却原来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鸵鸟。
那一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今生我们见的唯一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那么,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
於是,我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他打电话。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10
四十三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 他的声音有点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
“我马上就来,” 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的是同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其馨?
其馨和田振峰分手的时候,我曾经用“秋天的童话”里的故事安慰过她,说“钟楚红被陈百强甩掉后不是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她自己也曾经用电影里周润发那辆破车比喻过程明浩的车,难道这些都是冥冥中的暗示?不错,我一直希望其馨能找到一个感情的新出口,可是,她为什么偏偏要暗渡陈仓来抢我的周润发呢?而且,她居然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唯一的感情。
用田忌赛马来比喻,其馨的下等马--顶多中等马已经轻而易举的战胜了我的上等马。
程明浩的车来了,的确破破旧旧,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一年过去,他一点也没变。上车后,我注意到车门关得严严实实。
“你把车门修好了?”
“嗯,前不久才修好,” 他带着鼻音回答,“唉,你怎么知道这车门以前是坏的?”
“其馨告诉我的。”我假装不经意的回答,一面从眼角注意他的神态。他的神态彻底粉碎了我最后一点侥幸心理,一提起其馨,他的脸上立刻浮上一种幸福的表情,在阴沉的天空下,像阳光一样。
“难怪,我就知道其馨不喜欢这辆车。她还说过,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有两样东西,他开的车和他的女朋友,她做我的女朋友,底线是我必须把这辆车的车门修好。所以,我就去把车门修好了。”程明浩一边开车一边对我展开一个灿烂的笑容。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笑得这么开心。我没想到其馨居然会把她的“车=女人” 的刻薄理论当面跟程明浩讲,而他竟然一点也不生气。
或许,当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即使那个女人一路骂遍他八代祖宗,也会有足够的胸怀去纵容。
我无话可说,随手翻开挡板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掉出几包东西,仔细一看,是一种带了芥末味的炒青豆。
“尝尝看吧,很好吃的,其馨最喜欢吃了。” 我摇摇头 --她已经抢了我喜欢的男人,我去抢她喜欢的零食,有什么用呢?
过去的一年里,我曾经千百次的琢磨程明浩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而短短十五分钟的接触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想办法讨好她,让她高兴,在车里摆上她喜欢的零食,谈起她的时候露出幸福的笑容。
我突然觉得有点滑稽,原来,在其馨面前,程明浩变成了杜政平。
原来,过去一年里的所有期待和揣测,统统是我的一场自作多情,多么让人沮丧的结论。
我以为他送我一道彩虹,而对他而言,那不过是一瓶美丽的海盐。他并没有做错什么,要说错的话,他唯一的错是不爱我。然而,到了爱情的版图上,还有什么对错可言呢?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11
四十四
到了金门大桥下面,下车前,程明浩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由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温暖过,现在,安静的躺在我的手中。
我不想穿,可是,一打开车门,就立刻打了个哆嗦,一阵阵冷风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於是,我不得不把它穿上。
金门大桥并没有明信片上看起来那么壮观,甚至都不是很长,盘踞在旧金山湾上空的雾让桥墩若隐若现。
我和程明浩并排在桥上走,他指给我看海湾对面旧金山围海造城而形成的壮丽景观;而我兴味索然,这个时候,什么奇迹都没有什么意义。
很多车子从大桥中间的车行道飞驰而过,引得我脚下的桥面和手握住的红色栏杆一阵阵微颤。
我问程明浩,“这么多车天天开过,会不会哪一天把桥震塌掉?”
程明浩笑着说,“怎么可能?旧金山经历过这么多次地震,它不是还好好的吗?”
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假如此刻大桥突然倒塌,那我就会和他死在一起。
然而,金门大桥不会倒塌,所以,我不可能是那个和他死在一起的女人。
从桥上下来,他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有点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但我已经不那么在乎了。半个小时后,我们站在渔人码头那个卖海盐的摊位前。没有太阳,摊主还撑着那把巨大的阳伞,热情的招呼我们用摊子上的小瓶子自己装各种颜色的海盐 --大号一瓶五块钱,中号一瓶三块钱,小号一瓶两块钱。原来,海盐是很便宜的。
我装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海盐,正准备掏钱,程明浩已经递过去五块钱,“让我来付,我说过你要是来了旧金山,愿意要多少都行。忘了吗?” 他突然那么真诚、那么柔和的看着我。
我一阵心酸:无论他现在为我做什么,对我有多周到,他不会属於我;我不过是借了人家的男朋友来做一个短短的梦而已。
回酒店的路上,程明浩打开车里的录音机,传来一把再熟悉也没有的声音 -- 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
“你也喜欢张信哲?” 这个问题滑到嘴边又被我咽了回去,因为,我可以推断出答案。
倒是他问我,“你听过这首歌吗?”
我怎么会没听过呢?这首歌,温柔得叫人心碎,我、郑滢、其馨曾经在失眠的夜里听过无数遍,田振峰曾经在学校广播台为其馨坚持点播了整整一个星期,我怎么会没听过呢?
张信哲唱:
不问你为何流眼泪
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
且让我给你安慰
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
谁说的?
谁会不在乎自己爱的人心里有别人?真的爱了,谁又能不在乎结局是喜是悲?
什么情歌王子,我不相信他真的尝过失恋的味道。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12
四十五
程明浩在一个路口指给我看一段蜿蜒盘旋、在一个街区内打了八九个弯的路,路两边种满了缤纷的鲜花,“这条朗巴德街由於坡度太大,不得不造成 Z 字型,被称为‘世界上最弯曲的路’ 。想下去走一走吗?”
我毫不犹豫的摇头 --一天之内,我已经经历了足够的曲曲折折,他还要带我去走一条世界上最弯曲的路。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是不是作了什么孽。
於是我们继续向前。程明浩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微笑起来,“对了,你那个同学,叫郑滢吧,她现在还觉得美国没有蚊子吗?”
我跟着笑起来,“什么呀,她到美国第一天晚上就被蚊子盯了好几个大包。不过,郑滢还是对你耿耿于怀,因为你曾经让她很没面子。” 郑滢要是知道我这么爽快的把她出卖了,一定会拖出自己衣柜里最贵的衣服,对着它赌咒发誓以后再不理我。
“那天,我并不是存心想扫她的面子,只觉得许文磊很尴尬,想帮着解围而已。”程明浩一定不会想到,对於郑滢,这已经是两场恋爱以前的事情了。
讲完郑滢,话题落到杜政平身上,“杜政平最近好吗?他上次打电话来说转到你们学校去了。”
“他 --挺好。”这个时候,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很好,“杜政平这个人很不错,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住一层楼,他的人缘最好了…… ” 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的说,“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现在居然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
到了酒店门口,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於是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
他有点诧异,“送给我的?”
“不,不是送给你,”我像做错了事一样急于否认,“只是,有那么一首歌里面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太难养的。”
我急急忙忙的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左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於他的目光。可是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流泪。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本正经的看科技文献,我则全神贯注的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里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从脸上消失。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一进门,就兴高采烈的领我去看厨房里一个盆中的几条鲤鱼,“我今天早上去钓鱼了,成绩还可以吧?”
我点点头,还他一个微笑。他说,“你先坐一会儿,我去把钓杆还掉。”
我发了一会儿呆,决定找点事情做,於是,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没想到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 的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真的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敢来欺负我。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那条鲤鱼旁边劈哩啪拉的掉眼泪。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12
四十六
“你怎么了?” 杜政平立刻冲上来抢过我手里的菜刀,一面抓过我的手看有没有受伤。
我挣脱他的手,去擦脸上的眼泪,但不知怎么搞的,眼睛就像出了故障的水龙头,泪水只是一个劲的往外涌。我索性不管三七二十一、嚎啕大哭起来。
“喂,到底发生什么事?求求你说句话好不好?” 杜政平着急的摇着我的肩膀。
“那条鱼,它打我……”半天,我终於挤出这样一句话。话一出口,我自己都意识到它有多么可笑;然而,这千真万确就是此刻唯一说得出口的理由。
“这……不会吧?” 杜政平看看地上那条鱼,再看看我,大约估摸到我和鱼之间力量悬殊,脸上很是费解的表情。
“真的呀,它刚才真的打我, 你不相信就算了……” 我又哭起来。
“行行行,我当然相信你啦,”杜政平一脸的立场坚定,“我明白了,这鱼肯定是在垂死挣扎。算了算了,原谅它,人家就快死了嘛。要不,我现在就让它死,帮你报仇好不好?你是希望我把它斩首、腰斩、切腹、还是大卸八块?还不解恨的话,干脆我们把它凌迟处死怎么样?”杜政平从地上拣起那条鱼,放在手里掂着,“别的不敢说,杀鱼我还是很在行的。以前放假的时候到我爸餐馆帮忙,我爸老是二话不说叫我去杀鱼,因为这个活又脏又累,他是想借此表现自己家教严明,弄得我有苦说不出。不过,你猜猜那些跑堂的小姐叫我什么?嘿嘿,她们叫我‘少东家’,叫得一个比一个甜,我听了心里不要太舒服噢 ……”
杜政平越想哄我开心,我只是觉得更加难过,积压许久的委屈从汹涌而来,化成更多的泪水,把我的心搅得一塌糊涂。
我眼前突然闪过程明浩真诚而柔和的眼神,以及他说的那一句“杜政平这样的人,不大好找”。
我抬头看着杜政平 -- 他没有程明浩高,我差不多正好到他肩膀,可以一直盯着他的眼睛而不至於脖子酸,那或许是比较适合我的一个距离吧。他有一张端正的脸,微微上翘的嘴角和左脸颊上那个时隐时现的酒涡让他看上去很亲切。杜政平的眼睛里全是关心,没有一丝逃避。虽然从未点穿过,但我心里很清楚他喜欢我,会毫不犹豫的去为我承担风雨 --事实上,他一直都在不动声色的这样做。他这样做,而从来不让我觉得难堪 -- 他一定非常喜欢我。
我收回视线,正好碰到他的肩膀。他的肩膀宽宽的,让人看着就很放心的那种。
我突然觉得很累,好像从前上体育课拼命跑完了一场八百米却被老师告知不及格的那种感觉。
程明浩没有说错,这样的人是不好找;这样一个人,一直就在我身边;那么,我为什么还感到那么委屈?我为什么还要流泪?
这种由内心深处喷涌而出的疲惫和凄凉让我再也忍不住,在又一阵眼泪的风暴里,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扑进了杜政平的怀里,紧紧的抱住了他的腰。
mmxx
发表于 2005-8-14 17:13
四十七
当时的情形颇为荒唐,用郑滢后来的描述是“活见了鬼,杜政平一手举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手捏着条脏兮兮的死鱼,脸上的表情好像是你想要强奸他一样” 。
那种荒唐的情形持续了大约三秒钟,随着郑滢推门进来“啊” 的一声叫起来而终结。
我们三个人一起吃晚饭,杜政平目光炯炯的盯着我看,我一个劲的回避他的眼光,同时感到越来越心烦意乱。
当盘子里的鱼变成一堆骨头的时候,我开始后悔 -- 我怎么会那样失态呢?
吃完了饭,看了好几集肥皂剧,杜政平还是赖着不走。我终於忍不住,绷着脸把他赶走。
他灰溜溜的下楼去了。过了一会儿,打电话过来,“你没事吧?”
“不要紧。”我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刚才对你态度不大好。”我本来想说“对不起,今天下午失态了”,可是那样的话,我势必要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会失态。而我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
“没关系。” 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终於没说,只是道了声“晚安” 。
我如释重负的放下话筒。和杜政平在一起,好像时不时做干一些会让我后悔而又难以解释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钻到郑滢床上。她转过头来,懒洋洋的说,“麻烦你离我远一点,我热。”
“你嫌我热?”
“不是我嫌你热,是我怕热着小姐你。刚刚当了一个晚上的七十五支光灯泡,还没冷下来。”
“讨厌。” 我推了她一把。
我们都不说话。
终於,我问她,“我今天下午是不是很失态?”
她咯咯的笑起来,“还好。不过,你看上去很饥渴。”
“那你怎么不问为什么?”
“我在等你告诉我呢。招,程明浩把你怎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於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抢啊!”郑滢好像条件反射一样。看来,恋爱的挫折并没有削减她的霸气。
我摇摇头,“他很喜欢那个女孩子。” 伴随着这句话涌上心头的,是一种很苦涩的感觉。
“那又怎么样?”
“那个女孩子是张其馨。” 我咬咬嘴唇,“也就是说,他在和张其馨谈恋爱。”
郑滢半分钟没有说话,虽然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可以想见她两只眼睛已经瞪成了铜铃。
然后,她终於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我真搞不懂,你和张其馨为什么总是拿着破烂当宝贝,而且,盯上的往往还是同一堆破烂!”
“他不是破烂。”
“不管怎么样,你也知道我从来不大看得惯他。既然已经这样,算了算了,把程明浩让给她好了。”
“程明浩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真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其馨唯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势是她有一米XX,比我高了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再说,程明浩自己已经有那么高了,需要在乎女朋友的个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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