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5-8-31 20:13
才看到,去那个链接查了查,大概总结如下, 很细的地方就省略了, 太累人:
配偶一方去世,
1。 有孩子的,遗产是配偶和孩子/孩子们各半。
2。 无孩子的,如父母双方在世,则配偶3/4, 父母亲1/4。 父母只有一方, 则。。。。。。
如父母不在了,且无祖父母和孙儿/外孙辈, 则配偶为Alleinerben, 否则他们也有继承权。。。。。。
兄弟姐妹是没有的。
fc200x
发表于 2005-8-31 20:20
原帖由 Schmertterling 于 2005-8-31 21:13 发表
才看到,去那个链接查了查,大概总结如下, 很细的地方就省略了, 太累人:
配偶一方去世,
1。 有孩子的,遗产是配偶和孩子/孩子们各半。
2。 无孩子的,如父母双方在世,则配偶3/4, 父母亲1/4。 父母只有一 ...
不同意这个,我理解的和它有差别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5-8-31 20:23
什么什么?是我对的德文条文理解错了吗?
fc200x
发表于 2005-8-31 20:29
原帖由 Schmertterling 于 2005-8-31 21:23 发表
什么什么?是我对的德文条文理解错了吗?
也许是我错了,凌晨不睡觉,脑子不够用啦$不错$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05-8-31 21:36
给个连接,关于财产继承顺序的.
http://www.erbrecht-ratgeber.de/ ... t/erbschaft_01.html
http://www.erbrecht-ratgeber.de/ ... t/erbschaft_02.html
两篇文章,我只约略读了第一篇的前半段,结果理解错误。不好意思,道歉一下,现在纠正如下:
1。如果有孩子的,配偶得1/4,子女(包括孙子辈)得3/4。
2。如果没孩子,但是父母在的,那么配偶得1/2,父母(和父母的子女,也就是兄弟姐妹了)得1/2。
3。如果即没有孩子,也没有父母和兄弟姐妹在的,但是有祖父母在,也是配偶得1/2, 祖父母得1/2。但是如果祖父母中只有一个在的话,不在的那个的份额也给配偶,而不是给祖父母的后代。
登记过的同性恋伴侣,权力和普通的结婚配偶一样。
婚坛所举的例子,这么说是真实的了。他们没有子女,所以死后由兄弟姐妹继承了一半财产,才会有后来的财产评估.
好惨哪。还是请高人来确定一下,到底说的对不对?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5-8-31 21:55
1。如果有孩子的,配偶得1/4,子女(包括孙子辈)得3/4。
这是说婚前有Guetertrennung的,否则是配偶一半,子女一半。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5-8-31 22:00
发得太快,看得太累,上面没写完。你写3条都是指婚前签了Guetertrennung 的, 我前面写的是没有Guetertrennung的情况。
jing97
发表于 2005-9-2 01:44
原帖由 xiaobailong 于 2005-8-29 20:58 发表
郁闷,费了半天劲给大家找来正确消息,除了版主给加了点分,其它人连个谢字都没有。$走了$$无聊$
谢谢你!资料很有用!我都收藏了!知道比不知道是强多了!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05-9-2 15:04
不好意思,我现在惭愧死了。给的链接虽然正确,可是我自己德文水平不到家,又没有化时间仔细阅读,结果第一次给出的解说是错误的。直到后来schmetterling MM说了之后才发现的。现在已经改正过来了。
感兴趣的还是自己直接去阅读原文吧。
jing97
发表于 2005-9-2 15:14
原帖由 Schmertterling 于 2005-8-31 21:13 发表
才看到,去那个链接查了查,大概总结如下, 很细的地方就省略了, 太累人:
配偶一方去世,
1。 有孩子的,遗产是配偶和孩子/孩子们各半。
2。 无孩子的,如父母双方在世,则配偶3/4, 父母亲1/4。 父母只有一 ...
对的!$支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