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7 21:19
我拿到的就是BESCHLUSS,上面这样写的,但是它没有写时间限制!因为我之前自己错误理解了,再加上一直在打工,所以忽略这个了.
现在再去找他们是无济于事了吗?真不想就这样放过他呀!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5-12-7 21:20
原帖由 麻狗狗 于 2005-12-7 20:51 发表
但是现在已经超过两周了,还有效吗?
楼主你去找律师吧, 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5-12-7 21:24
原帖由 kleinerStein 于 2005-12-7 20:51 发表
像这种案件,只有在司法调解失败以后才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假如调解失败,他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你可以到外国人管理局反映他的这种情况,假如他有2次类似行为。下次延签他绝对拿不到签证,并且有可能驱逐 ...
正常是应该这样的,可你没看到信里写的, 这一步可以省略吗?
你让她去外管局, 你以为外管局会管这个, 即便管也是要等结果下来啊
再说了,光送他回国是不是便宜他了?
kleinerStein
发表于 2005-12-7 21:26
原帖由 麻狗狗 于 2005-12-7 21:19 发表
我拿到的就是BESCHLUSS,上面这样写的,但是它没有写时间限制!因为我之前自己错误理解了,再加上一直在打工,所以忽略这个了.
现在再去找他们是无济于事了吗?真不想就这样放过他呀!
这种是自诉案件,你到Amtsgericht,那地方都有Info. 你把你的情况说一下就可以了。然后他会告诉你具体怎么做。只要想维护你的权利,就不要怕麻烦。并且你当时叫警察了,警察就是你的证人,还有医生的证明。你的权利一定会得到维护的,你明天自己就去法院好了。
[ 本帖最后由 kleinerStein 于 2005-12-7 21:30 编辑 ]
kleinerStein
发表于 2005-12-7 21:32
原帖由 kleinerStein 于 2005-12-7 21:26 发表
这种是自诉案件,你到Amtsgericht,那地方都有Info. 你把你的情况说一下就可以了。然后他会告诉你具体怎么做。只要想维护你的权利,就不要怕麻烦。并且你当时叫警察了,警察就是你的证人,还有医生的证明。 ...
不过对于一个出国求学或者工作的人,被人遣送回去?这不是最大的惩罚?遣送以后,他以后能来欧盟的机会微乎其微!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12-7 21:35
一般的轻伤罪是需要自诉的 只有严重伤害才会由检察官起诉
kleinerStein
发表于 2005-12-7 21:43
原帖由 麻狗狗 于 2005-12-7 21:19 发表
我拿到的就是BESCHLUSS,上面这样写的,但是它没有写时间限制!因为我之前自己错误理解了,再加上一直在打工,所以忽略这个了.
现在再去找他们是无济于事了吗?真不想就这样放过他呀!
最后我想建议你2点:
1, 假如你想维护你的权利,最好明天就去。
2, 假如你想让他得到更重的刑事处罚,就不要接受民事赔偿。假如你想得到民事赔偿,你就附带民事诉讼。但是你提起民事赔偿,这些钱也会被你的医疗保险公司要回去。你只会得到很少的一部分。
可以建议的就这么多了。你自己决定吧!! 祝你好运!!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7 21:52
之前的法院给我来过一封信已经说了这件事情不足以刑事诉讼,如果我还要起诉他的话,可以民事.所以我才去了趟法院.现在是民事,我还可以刑事诉讼吗?
kleinerStein
发表于 2005-12-7 22:04
假如你已经放弃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能力,就基本上没有可能再提起刑事诉讼了。 假如你没有声明放弃,就要看从事件发生到现在的时间。假如没有超过3个月,你还有机会,超过3个月,你就只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了。Behandlungskosten und Schmerzengeld, der Schadensersatzanspruch geht
auf den Versichungsträgerngesetzlich über. Also du hast nur einen Anspruch auf Schmerzengeld.
yueyuewang
发表于 2005-12-7 22:59
建议MM不要再拖了,做好这个星期多跑跑,把这事给办了,不要让这个家伙逍遥的时间太长